第10节
孟听雨不由得长吁一口气。
还好走了。
不过徐朝宗如果继续待下去并且跟他们一起唱歌,她才会惊掉下巴呢。
他总是这样,不懂得享受生活,就像一匹永不知疲倦的骏马,他们刚谈恋爱那会儿,他根本抽不出什么时间陪她逛街看电影,一个月能一起去餐厅吃两顿饭,那都特别罕见。后来相处久了,她也有脾气,她不愿意将他跟别人比较,可碰上重要的节日她总是一个人,这恋爱谈了跟没谈一样时,她也会抱怨,她的初恋可不像这样,成天的神龙见首不见尾。
她从小就生得好,不管到哪都被人捧着,跟徐朝宗的恋爱让她委屈坏了,积攒够了,她爆发出来,没能免俗的以分手威胁他。
从那以后,他慢慢改变。
会抽出时间陪她看电影,但他太忙,一个月可能就只能看一次,并且看电影的时候还不专心,一场下来总会出去两三次接电话打电话。
不过,她已经很满意了。
那时候她是真的爱他,爱到愿意体谅包容。
走出包厢,盛韬买单时,她站在大厅的大鱼缸前,悄悄地伸出手,手掌心多了几个指甲掐出来的印子。
百味轩附近就有ktv,一行人跟着盛韬过去,他定了中包,叶思思跟邵灵凑钱给他买了生日蛋糕作为礼物。气氛很好,可孟听雨还是无法集中精神,盛韬一颗心都在她身上,自然看出了她的心不在焉,在他们唱歌时,他坐在她身旁,凑在她耳畔问道:“怎么感觉你不开心?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
孟听雨摇了摇头,“有一点不舒服。”
她说得含糊。
盛韬却不是全没恋爱经验的愣头小子,一听这话,便以为她是生理期来了身体不适。包厢光线较暗,他的脸红也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的前女友每次生理期时都会跟他撒娇,毕竟性别不同,他根本没办法体会所谓“一把刀在肚子里搅来搅去”的可怕体验是什么感觉,每次也只会说,多喝热水。
可现在,多喝热水这句话,他说不出口。
包厢里也没热水,下意识地,他也不想说。其实他心里都明白,很多时候,多喝热水就是一种“知道了知道了别来烦我”的敷衍式回答。
“我出去一会儿。”
盛韬看了会儿手机后,离开了包厢。
在寒风中奔跑,终于找到了便利店,买了粉色的保温杯,在店里借了热水冲洗杯子,又买了红糖,装了满满一杯滚烫的红糖水,他将保温杯揣在羽绒服衣服里包着回了ktv包厢。
盛韬见孟听雨对唱歌也没什么兴趣,提前跟王远博他们说了声后,便带着孟听雨离开。
等在门口等车时,盛韬才像是献宝一样,将保温杯递给她,“听说喝这个会舒服很多。”
……因为孟听雨的“不太舒服”,盛韬犹豫了很久,还是决定将告白计划往后挪一挪,他总觉得,告白应该放在他跟她心情都很好的时候。
孟听雨拧开保温杯盖子,垂眸一看,也愣住了,再抬起头看向他,心里有异样的情绪流淌着。
大概是很久很久没被人这样关心了。
很久没有人会因为她随口的一句话,而努力地想让她开心一点。
与其说她不爱徐朝宗,更不如说,她没了养分。
养分可以是她的爱,也可以是他的爱。
他的爱消失时,她还可以坚持,因为她还在爱,可当她也不爱了,曾经甜蜜的婚姻便成为了墓穴,人呆在其中总有一天会窒息。
也许她应该对盛韬好一点,再好一点。
毕竟他是她离婚后,第一个喜欢的人。
热气直冲她的眼睛,她笑得温柔,想了想,从包里拿出小盒子递给他,柔声道:“盛韬,生日快乐。”
这是今天最为真心,也最为放松时说的一句话。
她感到抱歉。
明明今天是他的生日,她却让另一个“陌生人”占据了她的心思,影响了心情,甚至差点忘记了眼前这个男生。
盛韬惊喜不已,没想到还会有礼物,他很兴奋,想要马上拆开看看是什么,却意识到这是很不礼貌的行为,耳根微红的看她。
“没事,拆吧。”孟听雨笑,“我也不知道送什么礼物才好,你看看喜不喜欢,先说好,不是什么贵重的礼物。”
盛韬迫不及待地拆开,盒子里躺着的是钥匙扣。
这是孟听雨送的生日礼物他自然很喜欢,但他端量着,有些不确定地问道:“这是一只手,一个地球仪吗?”
“是,这是老板自己设计自己做的,算得上是独一无二吧。”
“有什么意义吗?”盛韬问。
这个问题可难倒孟听雨了,她刚想脱口而出“世界将在你手中转动”,又咽了回去。
之前这个钥匙扣是送给徐朝宗的,现在送给盛韬……意义是不是应该变一变呢?
她脑子转得也快,竟然说道:“嗯,我在你手中转动……大概是这个意思,嗯,我也不知道,这话是老板说的!”
当然,说完后,孟听雨被自己肉麻到了= =
盛韬相当吃这一套,眼睛迸发出光彩,激动得语无伦次,如果现在他手里有戒指的话,只怕是要单膝下跪求婚了。
如果这是一个游戏,盛韬这个人物的好感度,也是从这一刻飙升至90.
孟听雨看着盛韬的眼睛,心里直念罪过罪过。
还不如说世界将在你手中转动,总比冒出尬出天际的土味情话要强太多。
盛韬当时就将自己宿舍还有家里的钥匙都挂了上去,就差拍胸脯保证从现在开始,他会用这个钥匙扣到他断气闭眼挂墙上的那一天。
孟听雨:“……”
不必如此。
盛韬飘飘然回了寝室。
还想大力炫耀孟听雨送的宝贵礼物时,却发现寝室里只有他跟王远博。
盛韬问:“人呢?”j??
王远博正在玩电脑,头都没回,“殷明在网吧,徐朝宗不知道,反正还没回。”
盛韬也没在意,一边去刷牙一边喜滋滋的第一百次欣赏他的新钥匙扣。
与此同时,徐朝宗去网吧前台买了几瓶啤酒后回到座位,网吧里烟雾缭绕,熏得人眼睛疼。
那一排显示屏,其他的都在游戏厮杀,只有徐朝宗开了机,却一直停留在桌面,他出神地看着,偶尔喝一口冰凉的啤酒。
这些年,他有个习惯,想事情的时候会下意识地去转动自己无名指上的婚戒。
低头一看,左手无名指光秃秃的,什么痕迹都没有。
第11章
盛韬生日之后就是双休日。
接近于元旦假期,也到了孟听雨跟格子铺老板对账的日子,一大清早,孟听雨便跟钱静去了步行街,她们每个星期都会往格子铺里补货,生意很好,但饰品都是纯手工的,没办法做到量产,老板都为她们感到可惜。
对完账,孟听雨算了一下,这个月她能分到利润差不多一千四百块。
钱静不是主力,分得少一些,但也有一千。
老板分了她们现金后,想起什么,从抽屉里拿了一张名片递给孟听雨,“前两天赵小姐来这边逛,说是对你做的这些小玩意儿有兴趣,让你有空的话可以联系她。”
孟听雨接过这张名片——
馨铃服装有限公司,总经理,赵铃。
钱静凑过来,惊讶又疑惑,“服装公司?”
“赵小姐是这家公司的老板之一。”老板跟她们解释,“她自己又针对性的在天街那边开了一家服装店,生意很不错,那天她来这边实地考察,想在这边也开家面向大学生的平价服装店,正好就注意到了你们的毛衣链,听说是你们自己手工做的就更好奇了,让我把名片给你,想跟你谈一下,如果有合作的机会,也是一桩美谈,小孟,不是我说大话,你要真能跟赵小姐合作,赚的可就不是现在这个数了,少说也得翻个十倍。”
孟听雨跟钱静从格子铺出来时还晕乎乎地。
钱静很厚道,主动开口说:“听雨,你要是跟这个赵小姐谈事儿,我可以陪你去,不过我就不参与了,本来这些都是你想的点子,我只是帮你做,格子铺我已经占你便宜了,这种翻十倍的活我可没脸要跟你合伙。不过!如果你真的赚了钱,还是要记得请我吃饭一起庆祝哦!”
钱静心里清楚,孟听雨之所以当时拉她入伙,是因为一个人忙不过来,她纯粹是打下手,格子铺这样的小本生意,她可以入伙,但那张名片明显就只是给孟听雨一个人,她如果不自己提、或者死乞白赖还要跟孟听雨分钱,那就是人品问题了。
孟听雨根本就不担心这种事。
在外人甚至钱静本人看来,她们只是认识三个多月的室友,可对孟听雨来说,钱静是十几年的老朋友,她对钱静的人品很有把握,钱静不是看到利益就抬不起腿的人。
“没问题!”孟听雨很大气地说,“真要谈成赚了钱,我请你吃海鲜自助餐。”
“妈啊那是什么级别的大餐,我已经在期待了!”
其实有一段时间,孟听雨是很郁闷的,即便有重生回过去的机会,她好像也没办法大刀阔斧的改变自己的未来。
普通人在整个社会渺小得如同一粒浮沙。
当时代的大浪席卷而来时也只能束手无策。
她倒是知道未来有哪些行业赚钱,然后呢?她一没技术二没背景,想要掀起风浪无疑是天方夜谭。就比如房地产热潮来时,很多人都在懊悔当年房价才三四千一平怎么没买呢!仔细一问,那会儿工资才一千来块,想买也没有能力买呀。
燕大毕业证书在求职市场上含金量高,可这不代表,燕大还未毕业的学生就能在职场上大放光彩。
职场上有个最低的门槛——应届毕业生。
她现在才大一,就算顶着燕大名头,别的公司也不会要她。
然而郁闷的情绪很短暂,前世她已经过了很久奢华无忧的生活,也并没有别人想象的快活潇洒。现在重新再来,她的首要目标是让自己过得开心,此时此刻,即便她背的是几十块的双肩包,吃的是十块钱的食堂餐,住的是窄小的床铺,她也无比舒坦。
孟听雨并没有急着跟赵铃联系。
她要做好两手准备,先要在网上搜索一下馨铃服装公司的规模资质,之后还要去实体店看一下。她依稀记得有一个高中同学念大学时被骗进传销,家里人花了好大的功夫才把人给弄出来。
得先排除人家是传销是骗子,才要进行下一步的商谈。
她还要找懂法律这一块的熟人帮她把关,虽然她并不觉得人家作为老板会坑她一个一穷二白的学生,但只要涉及到利益,还是要多留几个心眼。
孟听雨忙得不亦乐乎,盛韬连着发几条消息来她都没空看。
虽然她这辈子没奔着大富大贵的方向去,但卡里没多少钱终究还是不太愉快,像这种机遇,还是要上心,按格子铺老板透露的,事成后说不定她真能发一笔小财。
盛韬在寝室里等孟听雨的回复等到望眼欲穿。
以前觉得难熬,现在是痛并快乐着。
其实他们现在的关系非常暧昧了,只差一道手续——由她亲自盖章他上任为男朋友。
他连确定关系后要做的事都想好了,首先,他要在网上宣布这个消息,照片他也选好了,是他偷拍的,他取好电影票去找她时,她正仰头看墙壁上的电影海报图,那一刻,鬼使神差地他拿出小相机按下快门将这一幕记录下来。
其次,他要陪她上课,陪她去图书馆,陪她去食堂,让所有看到她的人都知道,他是她的男朋友。
那些别有心思的人最好主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