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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她对这一桩婚事其实是十分满意的,见此情况,也不能把原委一一表明,于是抓来一把瓜子,只能作势重新劝说起来:“圆圆,妈跟你说,其实我们顾家往上追三四辈,跟姚家有亲,所以这个姚信和认真计较起来,得喊你一声表姨。”

    沈倩打小有点儿英雄情结,此时凭白高了一个辈分,睁大眼睛,果然成功上当,张着嘴巴立马积极响应:“真的吗,那有空了,我可得去见一见他。”

    表姨于是就此单方面认下。

    但表姨毕竟只是半路认下的,所以表姨只能是平平无奇的表姨,没有青梅竹马的情分,没有值得回忆的过去,生拉硬凑,全靠没脸没皮。

    为防夜长梦多,顾兰青替女儿答应相亲没几天,姚家老太太就开始变着法子催两个小辈见面。

    姚信和过去对相亲一事有些抵触。

    但上个星期,他去学校参加了一趟女儿姚小糖的家长会。

    班主任大抵上辈子是个尼姑,二十郎当岁,见人不好好说话,脸上发红,光会结巴,聊起班上几个欺负姚小糖没妈的倒霉孩子,简直潸然泪下,在学校劝说了不够,下课后还要时不时打着电话过来,喋喋不休,实在把姚信和烦得不行。

    秘书陈大泉和老同学顾策得知姚信和同意相亲的事儿,互相打看一眼,简直不敢相信,胳膊一甩,说什么都要跟他一起过来看看。

    姚信和平日里冷淡惯了,侧身坐在茶馆隔间的竹椅里,神态安然,也不说话。

    他的情绪似乎不太好,手指随意拨弄着窗台上的两朵牡丹花,雨水从外面飘进来,滴在白皙细长的手指上,顺着分明的指骨往下淌,水气升腾,潮湿漂亮,只是没过一会儿,那两朵原本开得好好的花儿就被他面无表情地捏碎在了手里,花瓣一片一片落到地上,剩下两根孤零零的花棒,孤苦伶仃。

    陈大泉平时见惯了自家老板的阴晴不定,怕他在这“犯病”,抬头见沈倩推门进茶馆,立马咳嗽了两声以做提醒。

    旁边喝茶的顾策一下子来了精神,伸长脖子往门口瞧,等看清那头沈倩的模样,眉毛便忍不住往上一挑,心想,这沈家老六虽说胖是胖了点儿,但实在也不像传闻中那样不堪入目,至少五官清秀分明,大杏眼,小樱唇,白嫩的脸上俩酒窝,圆润可爱,乍一看,很有那么点儿人间富贵花的味道,想来跟“准备出家”的姚信和凑在一起,也是良配。

    沈倩浑然不觉自己已经被人盯上。

    她下午才跟歌舞团下乡汇报演出了回来,身上还穿着“构筑和谐发展新农村”的红色宣传小背心,下车时大概没打伞,进门之后,使劲甩了甩胳膊上的雨水,身上软肉跟着动作一阵晃荡,胸部规模相当可观。

    跟她一起过来的是她上月刚回国的小舅妈。

    小舅妈是搞美术的,年轻时也搞美人,阅尽千帆,算得了长短,瞧得出大小。

    她来时被小姑子重点交代过,深感身上责任重大,进大厅抬头环顾一圈,发现姚信和几个人,就扯着沈倩的袖子,抬手指了指他们的方向。

    沈倩低头整理自己胸前的小马甲,神态随意,吊儿郎当,顺着手指往隔间瞧了一眼,看见姚信和那一张惊世骇俗的脸,目光忽的一僵,抬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仔细又确认了一遍,才终于重新低下头,小脸通红地嘟囔了一句,我地个乖乖,姚信和竟然是他,姚信和怎么会是他啊!

    姚信和不知道沈倩过去其实见过自己。

    他在看见沈倩的那一瞬间,就下意识眨了眨眼睛,睫毛跟着目光往上一挑,等沈倩整理完衣服走过来,乖乖巧巧在自己面前坐下,他便顺势递了张干净的纸巾过去。

    沈倩见状抿一抿嘴唇,也不扭捏,伸手微笑着收下。

    歪头看人,嘴边勾起两个浅浅的酒窝,声音格外真挚传神:“姚先生你好,我是中音刚毕业的清纯女大学生,沈倩,也是你八竿子打得着的表姨。”

    姚信和过去没跟女人相过亲,遇着这么个比自己小六岁、张嘴就能胡咧咧的,更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就索性点一点头,拿来茶盘上的紫砂杯,推到她面前,起身亲自斟了一小杯茶。

    顾策和陈大泉坐在原地,目光四处乱飘,神情有如见鬼。

    他两跟姚信和瞎混这么些年,行过善,做过恶,就是没见这厮对哪个雌性生物这样温和殷切过。

    他们以前美国的那帮兄弟现在大多结了婚,有时聚会,提起当年的传奇人物姚信和,纷纷大叹牛逼,可酒过三巡,难免也会心生唏嘘,觉得这祖宗长了一张比女人还漂亮的脸,对待异性十几年冷淡如一日,如果不是出生时忘了带把,那肯定就是走上了喜欢男人的歧路。

    但姚信和怎么会喜欢男人呢,他连喜欢这样的情绪也没有。

    姚信和被认回姚家之前,日子过得相当穷酸俗气,身体不好,体格也削瘦,两性意识觉醒得得晚,很长一段时间里,女人和男人在他那儿的区别,就是站着上厕所和蹲着上厕所的区别。

    他十九岁那年,才在宿舍里做了自己人生的第一场春梦。

    梦里的女人也没有脸,只有一双硕大的挺拔肆意嚣张,鼓胀汹涌的软肉白花花一片,他长着薄茧、骨节分明的手指挤压下去,缝隙之间立马漏出一道一道白腻的凸起,汗水淋漓之下,格外引人痴迷。

    第二天醒来,姚信和久久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

    他望着自己的手掌,猛然陷入了一种自我厌恶的情绪。

    他有那么一刻,觉得自己像极了一具张着血盆大口、咀嚼肌肉的行尸,剥去鲜血淋漓的皮囊之后,露出里面一颗爬满虫卵、千疮百孔的心脏。

    姚信和因为儿时旧事,在看待欲望一事上,向来有些极端的情绪。

    好在,彼时大众审美中追捧的,多是些高挑苗条的姑娘,往那儿一站,苍白纤细,瘦骨嶙峋,似乎你让她多吃一口饭,那都是逼良为娼、居心不良。

    姚信和在这样形销骨立的女色世界里得以喘息,二十几年心止如水,凡心不移,后来跟随美国的导师刘岸山探讨佛法,自此更是断情绝育,渐入六亲不认的境界。

    但凡事总也有意外。

    沈倩就是那个意外。

    姚信和不会想到,这样一个不知打哪儿冒出来的相亲对象,会让二十七岁的自己,突然回忆起十九岁那年自我厌恶、不怎么体面的矛盾情绪。

    但沈倩不知道这些。

    她只是一名不怎么合格的清纯女大学生。

    她的身体过于丰满圆润,肉与欲包裹在眉眼料峭的风情里,不见柔弱,只有娇憨。

    她的五官也过于明媚喜庆了些。

    嚼东西的时候,神情专注而享受,嘴巴旁边两团软肉跟着牙齿上下鼓动,偶尔抬头瞄姚信和一眼,被抓住了也不害羞,鼓着嘴巴乐呵呵一笑,有如乡野里到处撒欢的兔子,生机勃勃,野性难驯。

    沈倩对于姚信和的皮相显然很是满意。

    但姚信和除去起初的那一杯茶,之后却再没有过主动示好的行动。

    两人对坐了一会儿,顾策见老友态度实在怪异,扯着他的胳膊,便提议他出去聊聊。

    沈倩见两人起身离开,不禁松一口气,望着桌上的菜,使劲塞了一大口,轻声说到:“小舅妈,我觉得我这个表侄儿实在不错,真的,看着他这张脸,我很难把持住自己。您别拿这样的眼神的看我,你当年能上我小舅舅的贼船,我不信你只想跟他探讨探讨怎么根治祖传性便秘。”

    说完,她夹了一口肉放嘴里,继续摇头晃脑起来:“美中不足的,是这里菜的分量太少,要搁我们东北,简直得被举报。”

    小舅妈“啧”上一声,没好气地瞪靠过去,“这里是喝茶谈事聊艺术的地方,你真当自己是来吃饭的?”

    沈倩扭着脖子,坚决维护自己艺术工作者的尊严:“但劳动人民辛辛苦苦歌唱完祖国,回来就想好好吃两口肉,这有什么错。我为了这一顿,中午都特地空着没吃!人是铁饭是钢,光看美人我也饿得慌啊。”

    小舅妈轻咳一声,觉得自己这个侄女儿在古代,那铁定是一昏君,能吃亡国的那种。

    沈倩见状不再说话,继续吃菜,独自忧郁。

    这事儿说来也的确不赖她。

    毕竟,要按照沈倩本人的脾气,跟姚信和这种美人见面吃饭,那就得到那种街角胡同的小店里去,量大,热闹,口味还正宗。

    两人就着满屋子热闹的烟火气推杯换盏一阵吹,面红脸热,冷白的皮肤上淌着滚烫的汗水,再是高冷生疏的架子也没有了,等吃完饭出来,就算成不了夫妻,但拍过膀子、喝过酒,见面一喊,也是兄弟。

    沈倩以前在东北就有挺多小弟。

    她姥姥的622军工家属区在郊外,方圆几里地,周围的狗甭管谁家里的,个个跟她交情深厚,有时沈倩晚上回家晚了,站在路边嚎一嗓子,立马能得到一片积极响应。

    那时看门的大爷是厂领导亲戚,隔一阵就要找着她姥姥谈话,语重心长地劝她:“陈处长啊,让您外孙女儿早点回家吧,可憋整天在外面胡吃海喝了。”

    沈倩的姥姥觉得大爷长得丑,反问得格外理直气壮,“怎么,我圆儿吃你家大米啦。”

    大爷摇头如鼓,泪如雨下,“她没吃我家大米。但她一回来,整个厂的狗玩了命似的嚎,男同志都不敢搞媳妇儿啦!就东头那王胜利,二栋李大强,上个月已经进了两次男科医院,再多来几次,厂长怕是也要顶不住啦!”

    第3章

    也得亏沈倩离开东北的早,不然当地计划生育有一半功劳得归她。

    七点钟,沈倩的小舅妈眼看两人聊得差不多,起身就表示是时候离开。

    另外三个人也不知是不是故意的,响应得格外整齐划一,就像屁股后头有怪物似的,一溜烟往外头跑。

    沈倩对姚信和到底有一些少女时期的美好滤镜,两人留在最后,并肩走着,中间只隔了一个拳头的距离,姚信和身上那股草药香灰的味道传到她鼻子里,沈倩只觉整个人都要被勾得意识不清,视线连成一片,连走路的姿势都变得歪歪扭扭。

    另一边的走廊此时不知从哪儿突然窜出来两个追逐打闹的孩子。

    前面那个特别胖,猛地抬头看见沈倩刹不住脚,“哎哟”一声往前一扑,愣是把她撞得往后倒去。

    姚信和眼疾手快,右手抓住沈倩的胳膊往自己这边一揽,好歹没让她真摔了。

    沈倩被一大男人捞进怀里,起初还有一些尴尬,可等她靠在姚信和胸口,摸到他身上那几块硬邦邦的肌肉,眼珠子一转,又忍不住偷乐起来。

    毕竟,英雄救美这种事,她以前跟谈樾在一起的时候,还真从没享受过。

    谈樾大学那会儿是个弹钢琴的,模样清秀,个头不高,小胳膊小腿儿加在一起没有二两肉。

    他那发小李延卿倒是不矮,但嘴贫人贱,平时跟在沈倩屁股后头晃悠,一有空就怂恿谈樾劝她减肥,说是再这样下去,可没人能抱得动自己。

    姚信和想来不会有这些不体面的顾虑。

    他个子高,身上肌肉也结实,胳膊削瘦有力,看着像是经过专业锻炼的。

    沈倩难得在一个男人面前有了小鸟依人的底气,一时埋在人家胸口,满脸春意,根本不想起来。

    姚信和见她不说话,也不好就这么把人推开,沉默一晌,就只能问到:“伤了?”

    他的声音低沉得很有质感。

    沈倩自己是学声乐的,对男人的嗓音要求也严,太亮的她觉得娘,太低的她觉得假,也就姚信和的声音,跟比着她耳朵长的似的,一张嘴就让人浑身发麻。

    沈倩为祸世间二十几年,一向信奉积极认错,坚决不改。

    此时,她像是突然打通了自己身为女人的任督六脉,手指攥着姚信和的衣角,开始有些粗糙地撒娇起来,圆滚滚的一双眼睛眨巴两下,胸前那团软绵因为挤压而往上拱起,凸出一个饱满的弧度,喘气的空荡上下一蹭,要不是真挤不出眼泪,兴许都能称得上感人了,“脚崴了,好疼,今儿晚上我怕是过不去了。”

    姚信和以前不是没遇到过“投怀送抱”的女人,但像沈倩这样,挺大一只,往那一躺,干脆不起来的,他的确头一回见。

    但沈倩显然觉得自己演技挺好。

    她下午才从乡下回来,衣服上沾了不少农村里的味道——泥疙瘩、家禽饲料、脱了壳的稻谷,路边开的野花儿,都有,混合在一起,味道倒也不难闻,就是有些怪异。

    好在姚信和没有觉得反感,垂着头,甚至有些下意识地亲近。

    他小时候被拐卖,活在乡野田间,其实就是在这样的味道里长大的。

    姚信和被接回北城以前,一直跟养父陆向前生活在南平乡下,那会儿他还叫陆和,隔壁住着堂姐陆曼一家。

    陆曼也是陆家人从外头买回来的,比他大三岁。

    陆曼的养父母很早以前就带着儿子进城打了工,留下她一个人在乡下照顾家里七十多岁的爷爷。

    姚信和那时放课之后无人管教,吃了上顿没下顿,一有空,就下河抓鱼,或是爬树,摘一些能入口的果子和花儿,隔一阵,上村长院子外头偷点儿野蜂蜜,存在家里干净的坛子里,饿得狠了就拿出来,沾着陆曼偷塞给他的馒头吃上两口,不光顶饿,还特别解馋。

    陆曼那时干瘦得厉害,对姚信和这个堂弟却很好。

    姚信和生病时的那几口肉,基本都是她从自个儿嘴里省下来的;有时,陆向前从镇上喝了酒回来,拿着棍子发疯,她就整宿整宿的睡不着,半夜翻墙,摸到姚信和的屋子里,一边抹着眼泪给他上药,一边掏出几颗自己偷偷攒钱买的桂花糖。

    姚信和小时候喜欢吃糖,但这玩意儿能吃到的时间不多,毕竟条件有限。

    姚信和被姚家接回北城那年,陆曼也跟着他一起离开了南平。

    姚家老太太感念她过去的付出,给她在北城上了户口,大学时候,还把她和姚信和一起送出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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