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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爹剃秃了之外,喝得最多的一回了,再后来,这类事儿就没出过。”
“嗯,也是,省得家里人担心。”
“是,我爸老说他不管我,实际上,就他管我。”说了句似乎别有深意的话,纪轩脸上讪笑了一下,又恢复到贱兮兮贼兮兮的表情,“要说我不算酒腻子啊,以前那么喝,就是想发泄。好像青春期没过完似的那种发泄。现在不那么发泄了,估计是终于长大成人了吧。”
长大成人?
俞阳瞄了一眼那小身板儿。
他没有说出涌到嘴边的话,毕竟不算熟悉,讽刺人终归不好,再加上又眼瞅着到了目的地附近,俞阳减慢速度,问纪轩具体住哪儿。
小瘦鸡子给他指了路,然后在他停好车时掏出手机。
“俞老板,加个微信呗~”
“没问题。”倒是没有勉强,俞阳也掏出手机,用自己的肾七,扫了对方的小米。
那天起,他们成了微信好友。
两个背景、个性、成长经历、生活状态截然不同的人,就这样很是微妙又自然而然地,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当时,俞阳作为清醒的那方,以自己体内不到五口的稀释威士忌酒精含量,完成了一次酒驾送人的过程,而根本就没想到这些的纪轩,作为不够清醒的那方,只是无意识突然兴奋.jpg着,把自己的模样,在最短时间和仅仅两公里远的路程里,以最大效率,强制刻印在对方脑中,抹杀不去。
当然了,该怎么说呢,俞阳起初也没打算过让他们之间的关系有什么太快的,或者向某个特定方向发展,他只是觉得这小子有意思,他只是觉得,纪轩可以成为跟他玩儿得很好的人。一个新朋友,新,但仅仅是朋友。
俞阳朋友遍天下,多他一个,不嫌多。
从三月下旬,到四月初,差不多一个礼拜的间隔,他没有再见到纪轩。他忙,忙酒吧的生意,忙跟水准相当的玩主们各种娱乐消遣,他沉浸在这忙碌里,有时候都会忘了纪轩的存在,对方,好像只是朋友圈那个角标红点,点一下,就会熄灭,像所有人一样。
偶尔,他也会稍微留点心思看看纪轩发了什么,胡同,大院儿,家人,哥们儿,墙头睡成液态的猫,墙根儿弓着腰啪啪啪的狗,客人的新发型,店里的老设备,如此而已。
普普通通,却又与众不同。
俞阳的朋友,会贴出来的,多数是高消费场所的装逼自拍,总要有红酒有雪茄有美女有座驾的那种,要么,就是酸不溜丢一两句心灵毒鸡汤。纪轩那些太过真实,太过乡土,太有烟火气的朋友圈,好像烈日炎炎,快要闪瞎他的钛合金狗眼。
于是,他就在这种对纪轩的感觉时强时弱的起起伏伏之中,度过了七天,直到第八天,酒吧刚开始营业不久,人还稀稀拉拉没几个的时候,有个男人,推开门,走了进来。
中长款粗线羊毛外套,暗纹衬衫,牛仔裤,帆布鞋。
看似随便的打扮,放在别人身上可能就是随便了,但放在这个男人身上,就是2017春季最新款时装穿搭法则。你得遵守,你得学习,因为对方是神,神是说了算的。
“Florian~~好久不见~~”看见他站在吧台后头,直接打了个招呼就迈步走近,有着浅茶色头发和绿色眼睛的男人理也不理盯着他看的吧台小哥,一直走到俞阳面前,伸开双手,象征性拥抱了一下,又在那张正努力装笑的脸上似有似无亲了亲。
“今天怎么有心思过来?”赶紧保持开一定距离,俞阳问。
“放松放松啊,我家小警察值班去了,我来坐一会儿,喝一杯,然后再带瓶Riesling回去,等他回来犒劳犒劳。”说着,男人单手摸了摸下巴,看着架子上的酒,径自撤了一瓶价值不菲的XO出来,只是看了看,就塞了回去,然后踱步到咖啡机前,动作熟练地给自己做了一杯espresso。
又来了……
西静波。
奇怪的姓,不算奇怪的名,贵族猫一样的优雅,丛林豹一样的危险,只笑一下你就会想干脆让他生吞活剥了吧,具备这样特质的,唯一的狠角色。
俞阳一脑门子官司。
这个叫西静波的,虽说只是偶尔出现,但每次出现,都把他的气场打压到快要阳痿,好像店也不是他开的了,老板也不是他当的了,他只是个实习打下手的,一切都得听人家的安排调遣。
自己当年是那只眼得了白内障居然还以为爱上了这个妖孽?!
“你要犒劳他,用自己不就好了?”想着总还是要找回一些尊严的,俞阳靠在吧台上,指头把玩着马口铁罐头筒里的金属吸管。
“亲自上阵是必然啊,Florian你拿着个逗我没有用的。”残忍地直接戳穿,放下咖啡杯,手里提起一瓶德产白葡萄酒的男人斜眼看了他一下,只轻轻一笑,就再度焚毁了他苦心孤诣刚刚建造的高傲。
俞阳想打人。
不。
他想开车出去撞人。
算了,撞人要偿命,撞墙吧。
反正那辆特斯拉他也不算多喜欢。
他不说话了。
然后,就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他的手机屏幕亮了起来。
那是一条微信消息,就短短几个字。
【烤大串儿呢!来不来?!】
跟着,又是一条消息,这次,是一张图片。
图片上,中间位置是纪轩,嘴里叼着一串大腰子玩自拍,身后有几个朋友,大家都是喝着啤酒吃着肉,一派热热闹闹。
俞阳恍惚已经闻到了烤串的浓香和烟火气。
灵机一动,他觉得自己得救了。
“我……有个朋友,有事儿让我去一趟。失陪。”关上手机屏幕,他冲对方笑笑,继而抓起车钥匙,只对店员交代了几句,就迈开大步,直奔店门口走去。
俞阳是个有钱人。
这不假。
他同样是个玩主。
这也不假。
他是个有钱的玩主,他经营着酒吧,开着特斯拉,他睡过的男人不计其数,但能记住脸和名字的却不多。他是最名副其实会玩儿的那类雅痞,他有他独特的品味和魅力,穿名牌西装,戴金表,抽进口烟,喝洋酒,他留过学,会说流利的英语和德语,他高,他帅,他具备可以把任何人拐上床之后狠狠玩弄再狠狠抛弃的资本。但他又有别于那些上流社会的X二代们,比起别墅洋房,他更喜欢四合院,比起龙血树,他更喜欢金银花,比起动辄就往外冒外语和假洋腔洋调的装逼表达方式,他更喜欢自己再怎么努力正经说话,也藏匿不住的京字京韵京白。
不管怎么说,他也是胡同里长大的孩子,就算家庭条件不错,但他的口音还带着那股子摆脱不掉的乡土气息。血气方刚的时候,他也是跟着哥哥们去工体看过球,一边骂某某某就是个傻`逼搅屎棍子一边誓死捍卫国安队尊严的。而若干年之后的现在,国安队被他骂过搅屎棍子的,早就隐退江湖该干嘛干嘛去了,他这个曾经的血气方刚
少年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