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究,我们都会变成昨天
午夜两点,我正坐在电脑前憋着劲儿想专栏,老半天也写不出半个字,准备登陆游戏抽卡,听说很多高级式神都是凌晨出来的。
画完符我闭上眼睛,期待睁开眼就是我心心念念的茨木童子。
一秒钟后,手机一震,激动地睁开眼睛一看--咦,是大毛的短信。只有四个字:我们分了。
短短几个字吓得我在大半夜寒毛直竖。
曾经我是真的相信,即使山无棱,天地合,大毛和小雪也不会分手。
他们两个算是青梅竹马吧,同一个幼儿园一直到同一个高中,大毛一直把小雪当做他的私人财产,不许任何人觊觎。
高一的时候,有个富二代想追求小雪,每天带她去食堂三楼小包间吃小炒,饭后还有司机专门从家里用保温箱装过来的哈根达斯冰淇淋做饭后甜品。
眼看着小雪和这个富二代越走越近,大毛急得抓耳挠腮也毫无办法,绕了操场跑了十几圈后,直接跑到了富二代班上,死死揪着富二代的袖子不放:“你说,你为啥要抢我女朋友?”
富二代一脸懵逼:“你女朋友是谁啊?”
大毛的额头挂满细密的汗珠,大口大口地喘息了半响,咬牙切齿地回答:“全世界都知道,小雪是我的女朋友,你做小三传出去好听吗!”
富二代最爱面子,冷硬地抽出袖子:“你可能搞错了,我和她也不熟。”
大毛一秒也没多做停留,回头就转述了富二代的话,小雪却是出乎意料地平静,瞪了他一眼:“你说,谁是你女朋友?”
“除了你还有谁。”大毛笑嘻嘻地去拉她的手,小雪挣脱开,指着小卖部说:“哈根达斯也没传说中那么好吃,我想吃小布丁了。”
大毛眼神一亮,一溜烟地往小卖部跑,生怕晚一秒钟小雪就反悔了。
年轻的时候谈恋爱最是简单,即使只是手拉手在街上来来回回地走,他们也是满心欢喜。
大学的时候,两个人异地恋,每个星期大毛就坐高铁去有小雪的城市,每个月打工赚的钱攒起来,全部给小雪买了奢侈品,把小雪宠得就像个公主一样。
都说异地恋不靠谱,他们毕业后却仍在一起,大毛放弃了专业对口的高薪职位,义无反顾地去了小雪的城市。
喜欢一个人,就恨不得把全世界都捧到对方面前,何况只是一份工作。
后来,大毛失业在家里蹲了半年,我们都在打赌,过惯了公主生活的小雪,什么时候会忍受不了把大毛赶出去,可一年过去了,他们依然在一起,恩恩爱爱。
后来大毛自己创业,也满满有了气色,两个人开始手拉手看起了房子。
就在全世界都等着看他们白头偕老时,结果就这么突然地分手了?我已经能想象到大家感叹“再也不相信爱情”的语气了。
世上最痛苦的事里面,失恋算一件,总觉得再也没勇气去付出真心。
可是爱情这种事,得之幸运,失去也要认命。
生活会依旧如常,愿你的余生里,重拾爱人的力气,不再在深夜里痛哭。
文/大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