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书架 登录注册
都市言情 > 养只鬼王当老公简介 > 养只鬼王当老公最新目录

第二十六章 亡灵夜祭2

    “这怎么突然就变天了呢,真是扫兴!”由于这突如其来的狂风,苏伟诚等人都被困在了旅馆,不能外出。百无聊赖的他们,只能聚集在旅馆的大厅里面借用这里的娱乐设施来打发时间。

    “哇塞,还真是名不虚传!一天二十四小时,几乎在不同时段,不同电视台都有着不一样的灵异节目!如果我们快一点,泡完温泉回来说不定能赶上看‘带你去见鬼’!今晚还有‘凶屋地带’和‘不思议解密’!”苏伟诚拿着电视节目单兴奋地大叫着。

    “喂,你声音可以小点不?我可不想被人家当成是神经病一样的看。”灵芸不悦地一脚踹了过去。

    “啊!痛!怕什么,这里又没有别人,整一家民宿都是我们包了的!”

    “呵呵,看来你们对灵异节目很有兴趣。”这个时候,刚才负责接待他们的老板娘端来了茶水和一些地道小吃。

    “嘿嘿,告诉你,其实我们就是为了这个才选择来台湾的!”

    “苏伟诚,别把我们跟你混在一起,我们可是为了温泉才来的。”古君昊也实在不能忍受他笑得跟白痴一样,难道他没有发现从飞机到现在自己已经被围观很久了吗。

    “不过话说回来,难道这里的人都这么喜欢看灵异节目吗?总感觉这个数量,实在很是诡异。”慕青看着就觉得心里毛毛的。

    “在这里,灵异节目多到会让你觉得自己其实是住在坟场里头。打开电视,不管是哪个频道,一定会找到某人带你去找鬼屋、某人又重回凶案现场、某人又住在什么烂风水的房子里。每周都可以看到不同的灵异照片,又是废井、又是旧屋、又是游乐场,弄得这个小岛上好像随时都可以撞见鬼一样。”老板娘无奈地苦笑着。

    “这不是挺好的吗?对于各种超自然现象就应该去深入研究探秘,这样才能有进步的嘛!哪像我们,什么破除封建迷信的,搞得到处都是禁播。人都是有好奇心的嘛,他越是禁止就越是让人觉得此地无银。”

    “苏伟诚,你这么喜欢见鬼,今晚干脆就去那边的山涧去睡好了。”要不是因为房间有限,古君昊是死活也不愿意再跟这个家伙一起住了。要知道这一路上,他整天不断地在人家耳边聒噪一些有的没有的,害得君昊连个清净都没有。

    “切,没有我你能睡着吗?”苏伟诚无赖一般的嬉笑着,完全不理会古君昊那杀死人的目光和其他人的白眼。

    “呵呵,不过说起那边的山涧,你们还是别去的好。那里前些天才又没了个人,你看,这新闻都还有在播呢。”老板娘说着,示意大家都看向电视机的新闻联播,那正在报道着两天前发生事故的山涧。

    “哟,这么年轻,还真是可惜啊!”苏伟诚的一句不惊异的话顿时惹来了灵芸一顿大骂。

    “喂,你看个电视能不能别说话?不管在哪里,若是遇到了什么突发的非正常死亡的状况,都不要有任何不敬或者同情的话语,就连在心底默念都最好不要有。”

    “你也太大惊小怪了吧?哪有这么夸张的事?隔着电视机说两句还会鬼上身不成?”苏伟诚显然是那种不见棺材不掉泪,好了伤疤忘了疼的粗神经。

    “这些事,虽然挺迷信,但最好还是不要去犯禁。因为你不会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一个幸运,合了那死难者的八字,对方要是感觉不甘心,又或者希望你能帮他的忙而跟上你,那你就有得忙了。我告诉你,要是再惹上了什么麻烦,可别指望我去搭救你。”

    “这位小姑娘,没想到你年纪轻轻的,知道还蛮多的嘛。”老板娘笑了笑,接着继续道。

    “不过啊,你们年轻人玩归玩,今晚夜里可记得千万别出去,不然怕是会缠上孽障啊!”

    “啊?老板娘,这是有个什么说法吗?”苏伟诚的兴致可上来了。

    “今晚是一年一度的‘亡灵夜祭’,按照我们这儿的习俗,在天黑之前就会把祭品和纸钱统统准备好放在门外。各家各户在入夜以后都会紧锁门窗,不再外出,一直到明天天亮之后,再把门外剩下的香烛祭品烧掉,才算是完事。”

    “那要是万一出去了,会怎样呢?”苏伟诚又问。

    “前几年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有几个年纪跟你们差不多的外地人来旅游,当时他们也就是趁着年轻,不相信这种神神鬼鬼的传说,硬是出了门去。结果,回来的就只有一个人,而且那人在醒来以后,已经是神智不清了。”老板娘现在回想起来还是有些后怕。

    “那其他的人呢?”灵芸问。

    “不知道。警察找了很多天也没有发现,只在那边的山涧附近找到了他们带过去的一些装备。”

    “山涧?是刚才新闻报道说有死人的那个么?”

    “是的啊,说起来那里也是邪乎得很,几乎每年都有人在那发生事故,我们当地人一般都不会过去。”

    “那地方离这儿远么?”

    “远倒是说不上,从这出去往左边一直走,大约十来分钟就到了。唉,你们还年轻,初生牛犊不怕虎,可是有些东西还是规避一下比较好,那地方我劝你们最好还是不要去!”老板娘瞧灵芸一脸兴致勃勃的样子,忍不住再三地提醒。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