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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仍是会晒死人的酷暑。

    七月的烈阳,才清晨六点,气温却已高到令人流汗。

    在这个正常人仍在酣睡的时刻,除了早起的鸟类,大概只有送报生才会精神奕奕吧。

    心飒骑着脚踏车,穿梭于静谧的高级住宅区;她右手有力地操控着车子的方向,左手则迅速掷出报纸,敏捷地进行着晨间的打工工作。

    「耶,收工了。」

    一记漂亮的高飞投,成功越过围篱,将报纸送至赭色的门扉前。

    心飒满意的瞥了报纸的落点位置,然后将脚踏车转向,往下一个打工地点驰踩去。

    被捧在手心疼的天之骄女沦为无父无母的孤单孝,彷佛是昨天才发生的悲剧;然而,心飒的父母发生车祸,双双弃她而去,其实已经是五年前的历史。

    五年前,她小学尚未毕业,一个原属于无忧无虑的年纪。

    出事前,她什么都有,什么都不缺,上有疼爱自己的双亲,下有调皮好动的衅狗,除此之外,还天天跳着心爱的芭蕾舞。原是幸福快乐的世界,却硬生生被一场突来的车祸撕裂;那种滋味,实在令人心碎。

    幸好,有她亲阿姨在。

    意外之后,心飒被阿姨收养;膝下无子的阿姨和姨丈待她极好,在那段梦魇连连、淌泪思亲的日子里,是他们夫妻一路陪伴、细细呵护,才让她渐渐恢复正常,有了生气。

    不过,平静的日子过不到一年,老实的姨丈被事业伙伴欺蒙,不但生意失败、血本无归,还无端欠下一大笔钱,被银行追着要债。

    尽管心飒请阿姨将父母留给她的遗产拿去还债,但仍有部分债务没能清偿,因此,在经济的压力下,她不得已放弃了她最爱的芭蕾。

    她的好友何柚又曾经想要帮助她,但是一双硬鞋动辄要价两三千块,依照舞鞋耗损的速度,那实在是一笔可观的数字;心飒虽然感谢好友的善心,但实在不能接受她的好意,毕竟,柚又她家也只是小康之境。

    物质生活困顿,但心飒的阿姨和姨丈并没有因此怨天尤人;他们找工作赚钱,想办法还债,纵使为金钱奔波折腰,待她仍是温柔慈爱、充满关心,一如往昔没有改变。

    因为阿姨和姨丈待她太好,视她为心头肉疼,放弃芭蕾的遗憾,随时光飞逝,慢慢淡去。

    现在的她,是个已经在体育班度过国中阶段和部分高中时光的普通学生,过得很平凡,也很忙禄,没有什么多余的时间哀悼她心爱的芭蕾。

    「对了,骑丁伯伯说的那条路线吧。」

    丁伯伯是派报社的同事,送报资历已经超过二十年,对附近的地理环境极为熟悉;昨天,他告诉心飒一条近路,是送报才两天的她所不知道的。

    「过了二十三号,右转,再两户人家左转……」

    照丁伯伯所述,心飒很快便找到据说能节省十分钟路程的公园。

    她欢呼一声,然后,将破旧的脚踏车骑进公园,愉快地想着再一下子就能到达目的地。

    清晨的公园,空气中扬着清新的草香与花香,非常宜人。一群早起的老公公老婆婆悠然打着太极拳,为偌大的公园添上几许人气。

    除了抄近路的余心飒,在此处运动的老人,步调缓慢、从容悠闲,她的出现,好像一匹骏马闯入安静的牛群,打破了原有的宁馨,也带来活泼的青春气息。

    「小女孩,要不要加入我们?」

    一位留着白花胡子的老公公,见可爱的陌生面孔出现,朗声问怕吵扰了老人家们运动、特意减缓车速的心飒。

    「不了。我赶时间,谢谢您。」

    她回头,挥手跟亲切的老爷爷致意。

    「赶时间?暑假不是不必上学吗?」老人抚须,笑眼眯眯的问看起来很有朝气的小女生。

    「是不用上学,可是,我要去打工!」

    心飒扯开喉咙答,因为,她距离白胡子老公公愈来愈远了。

    「好。那不耽搁你,再见了。」

    「嗯。老爷爷再见!」

    再度扬起手,跟慈祥的老人挥别后,心飒回头,打算奋力继续朝目的地猛踩──

    「哎呀!对、对不起!」

    在回头的下一秒,她措手不及的看着脚踏车的前轮就要压上背对着她散步的某个陌生人。

    「对不起!我没看见你。」

    紧急煞了车,心飒抛下老旧且吱吱作响的脚踏车,然后两腿一拔,冲至那个被她撞到的倒楣鬼跟前。

    「你还好吗?!」

    她着急的问,刚刚那一撞,几乎令她的脚踏车歪倒,车子都这样了,她猜想被撞的人一定也受伤了。

    「不打紧。」

    在她低头盯着对方裤子上的污痕时,一句沉稳的简短回答从她头顶传来。

    「真的?」生平第一次撞上人,她有些惊慌。

    「真的不打紧。」

    「确定?」那是血迹吗?死盯着车轮在对方裤管上留下的深褐色污痕,心飒紧锁眉头,怀疑地问:「真的没流血或其它伤什么的?」

    「没有。」

    仍是一派的沉稳,没有抱怨,也没有怒气,心飒才想抬头瞧瞧谁的风度这样好,被人撞了一点也不生气,就听见有人说道:

    「哟,小女孩,年轻人说没事就没事,不用穷紧张啦。」

    原来,刚刚那一撞,声响传到了老人们的耳朵里,此时,那群老人早已停止运动,关切地围在她身后了。

    「老爷爷……」心飒回头,看见刚刚跟她打招呼的老人。

    「查某囡啊,免惊啦,少年仔汗草好,唔代志啦,免惊、免惊。」

    一位满脸皱纹的老婆婆拍拍她的肩,安慰看起来有些失措的心飒。

    「唔,阿嬷,多谢啦。」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然后,回头看看那个被她撞上的倒楣鬼。

    「先生,真的很对不起……」

    头微仰,她诚心诚意向对方致歉,不料,仰头后,却意外撞进一双灿亮好看的眸子。

    金色的朝阳从他的侧面斜照而过,流金般的光线,那样温暖明亮,却比不上他深邃的瞳眸闪耀炯亮。

    「你、你没事吧?」沉浸在这样一双摄人的黑眸中,她愣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问道。

    「没事。」

    真不要紧啊?那么,这表示她不需要负什么责任了?

    「那……我赶时间,先走了。」

    心飒盯着他,有点心慌地倒退一步。

    她一退,她身后的老人也跟着后退,不过,慢了一秒就是──

    「哎呀!」

    某名凑热闹、撤退不及的老婆婆被心飒踩了一脚。

    「啊……对不起……」

    她连忙蹲下来,检视那只穿了昂贵运动凉鞋的脚。

    只是,她一蹲,这群生活太过无聊的老爷爷老奶奶也跟着凑近端详,如此一来,那只原本没怎样的脚丫子忽然痛了起来。

    「哎哟喂呀!哎哟哎哟……」

    众人关爱的眼神让跃升为主角的老婆婆哀哀呼痛。

    听婆婆喊痛,心飒慌张地按摩起婆婆的脚踝,生怕自己真踩扁了老人家的脚。

    慌乱中,那个早先被她撞上的年轻人,不知何时来到她身侧,他接过婆婆的脚,道:「我来。」

    「那……我……」

    心飒尴尬死了。

    平时的她,不是这样莽撞的人啊。

    今天怎么搞的,一下撞到人,一下踩到人,活似一只不长眼的笨苍蝇。

    「谢谢。」她低低地说,懊恼到极点。

    「甭客气。」

    他淡然回她,低头轻轻为老婆婆按摩脚踝。

    心飒望着他的侧面,盯着他黑灿的眼,一抹遥远却熟悉的感觉忽然涌上心头。

    明明不认识他,但是,为什么觉得他眼熟呢?直到赶到打工的早餐店,心飒脑海仍是缠绕着陌生人的身影。

    ************

    刚正的五官,严肃的眉宇,不笑的表情,冷厉严肃,活像个三十岁的小老头。

    不跑步也不打拳,每天早上在公园就只是散步而已。可是,散步这种悠哉的运动由他做起来,偏偏又端正严谨得像在行军打仗,丝毫没有放松的模样。

    如果不是那双特别的眼睛,真的很容易让人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冰冷的不锈钢做的。

    以上,是心飒观察了一个礼拜的结论。

    那个混乱又尴尬的早晨之后,每天,她送完报,仍抄着公园这条路线去早餐店打工。

    那群和善爱凑热闹的老人们她全都认识了。白花胡子老爷爷姓伍;上回安抚她的婆婆姓王;被她踩了一脚的则是白奶奶;另外,还有爱哼国剧的章爷爷、超会说笑话的李奶奶、以及曾是歌仔戏团长的邱婆婆等等。

    虽然和老人们混得满熟的,但是,相较于每天早晨也在公园出现的「不锈钢人」,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出入公园好些天,截至目前为止,他不是赏背影让人瞧,就是冷着一张脸静静散步;饶是正面遇上了,他顶多点个头,半句话吭也不吭的,惜字如金,不像热情的老人们,有机会就拉她聊上个好几分钟。

    「哈啰,你早啊。」

    如同前几次,这是心飒正面遇上他时都会喊的招呼。今早,也不例外,在错身而过之前,她朗声向他道早。

    而照例,不锈钢老大回她一个礼貌性的点头,然后,继续板着一张脸散步。

    「你很喜欢走路?」

    心飒终于忍不酌奇,在错身而过的十秒内,将脚踏车转了个一百八十度,骑近他身畔问。

    「嗯。」

    他看也不看她一眼,面无表情的继续散步。

    嗯。就这样?一个字就打发她?

    心飒有些傻眼,这人未免也太沉默寡言了吧。在学校,他们班不练习、在教室上学科,号称是体育班最有气质、最文静的时刻时,嘴巴也比他吵杂一百倍耶。

    「每天散步不会很无聊吗?」

    瞄了眼腕表,发觉时间还算充裕的她跳下脚踏车,牵着铁马跟在他身旁,一双好奇的眼睁得大大的看着他问。

    「不会。」

    隔了好半晌,在心飒以为他不可能回应时,他才淡淡说了两个字。

    「噢……」

    这人好难「对话」啊,这么简短的回答,叫她怎么接?

    「伍爷爷他们太极拳打得很好,人也很和善,要不要跟老人家学学,增加一下运动项目?」

    他摇摇头。

    「这几天伍爷爷他们打完拳,都会去我打工的早餐店吃早餐,要不要一起去?很热闹喔。」

    仍旧不作声。心飒盯着他的侧面,发觉他浅浅蹙了一下粗眉,然后,又跟她摇头。

    「呃,我是不是太吵了,很烦人?」

    她停了下来,不再跟着他往前走。

    正当心飒以为他会点个头嫌她吵时,态度凉淡的冰脸人出乎意料地停下脚,看着她回道:「不会。」

    出乎她意料的答案,让心飒觉得有些尴尬,因为,她可是准备好白眼要回赠他冷冰冰的点头呢。

    「咳……还是打扰了。我赶时间,先走了,拜。」她懊恼地跟他挥手,然后,蹬上破旧的铁马,上她的工去。

    笨蛋。往早餐店的途中,心飒在心中直骂自己。

    「不过,我也没那么逊卡。被那样亮晶晶的眼睛盯着,说不出话,算是正常吧。」

    于是,隔天早上,心有不甘的心飒在看见他时,又追了上去。

    「哈啰,早啊。」

    她笑嘻嘻的,昨天的尴尬被她抛诸脑后,现下,她唯一的目的,就是在寡言冷脸的不锈钢人身上敲出几句人话来。

    「你一定不是本地人,对不对?」

    她跳下脚踏车,跟昨天早上一样,牵着车走在他身旁。

    「你怎么知道?」他有一丁点的诧异。

    「嘿嘿……」不错嘛,完整的句子,不再是摇头或一两个没有波动的字回应她。有进步!心飒开心的笑了笑,为自己挑对话题得意了一下下。

    「你的口音呗。」她字正腔圆,学他的京片子,解开谜底。

    「你很夸张。」

    她的舌头卷得太刻意,令他觉得有些好笑。

    不夸张一点,怎么撼动连水都无法氧化他的不锈钢脸。心飒皮皮地耸耸肩,再问:「你生性害羞,才懒得理人吗?」

    害羞?这下,他不但诧异,还啼笑皆非,就见他无奈地挑了一下黑眉,然后,用他擅长的严肃态度回她:

    「我并没有不搭理人,也不害羞。」

    「喔。」没有就没有,不必用这么严肃的表情吧!

    她的同学们被冤枉时,通常会摆出:天啊,我才不是那种人,少胡说八道,很瞎耶,你眼睛被狗吃掉……等等龇牙咧嘴的表情,可从来没人会用死板板的酷脸回应她的玩笑。

    「既然这样,你等会跟伍爷爷他们上我打工的店吃早餐。」

    掩掉嘴边的笑意,心飒学他严肃的表情,一脸正经地说:「上一回不小心撞了你,请赐予我请吃早餐的机会,聊表一下歉意。」

    「不用了,上次──」

    「咦!你不是说没有不搭理人吗?」

    心飒无辜的望着他,语气却含了指控意味。

    「那……好吧。」

    他的应允令她开心。她笑开嘴,高兴地说:「太好了!我去跟伍爷爷打个招呼,你等会跟他们走就对了。」

    如出现时的灵巧迅速,心飒挥手说了声bye,一眨眼,又蹬上她的老铁马,往老人们运动的角落骑去。

    「啊!我忘了,这份报纸送你看。」

    才片刻,又见她掉过车头,骑回他面前。

    「送报生的福利,每天有一份免费的报纸,不花钱的。」

    递出报纸后,她微微一笑,像一阵风,再度驰踩离去。

    ************

    「少年仔,阮查某囡有水无?」

    在几乎满座的早餐店里,一群老人才刚坐下来,便有人等不及对这个气质严肃的年轻人发问。

    「邱婆婆,您麦胡北问啦。」

    心飒过来为他们点餐,闻言皱了一下鼻,低喃:「问这种令人为难的问题,要害他等一下消化不良啊。」

    她投给他一记抱歉的笑,然后,转移焦点问:「今天有新鲜的麦草汁,谁有兴趣?」

    「麦草汁?太寒,我还是要喝鲜奶。对了,记得加糖。」

    「我要稀饭、酱瓜……」

    「还有蒸地瓜,我要一颗,早餐吃这个最排毒,听说带皮的地瓜……」

    谈到吃,这群老人七嘴八舌点起喜爱的早餐,心飒一一记下众多特殊的要求,从容而有耐心。

    原来,小女生也有心思细腻、慢条斯理的时候。

    看着她与老人们的互动,那张冷凛刚毅的脸浮上丝丝的兴味。

    这些天,在公园每每遇见她,她总是骑着那辆其实已经很破旧的脚踏车疾驰而过,像风一般,精神奕奕。

    他以为小女生是坐不住的好动性格,没有安静的时刻。

    至少,不像此刻的她,有一种娴雅温文的气质。

    嗯,活泼、好动比较符合她给人的印象;不过,她是个很有礼貌的小女生。忆起她爽朗的招呼语,灿黑的眸子绽出隐隐的笑意……除了在西方国家,他真的很少遇上像她一般热情的人。

    「你呢?蛋饼好不好?我们老板娘煎的蛋饼举世无双,很好吃喔。」她的目光终于移向他,原来,老人们的早餐已经点毕,此刻换到他了。

    「客随主便,我都可以。」

    「真的什么都可以吗?」睁着一双诧异的眼,心飒有些不相信。她猜想,这么严肃的人,凡事都有自己的规矩,不随便的。

    「我不挑食。」他诚恳地回她。

    「好,那我替你作主喽!」

    语毕,她回他一个灿烂的笑,然后,又跟老人们聊了两句才离去。

    往厨房递单的途中,几个客人跟她要酱油或添点东西什么的,就见她爽俐地满足了顾客的需求,并且顺道清理了某张凌乱的桌面。

    连背影都是朝气十足。凝看着她活泼的身影,他竟有些微的被感染,心情,不觉地轻快了几分。

    这一趟来台湾,主要目的是疗伤。他的背纪两只手腕的伤已经被数名权威名医警告,不得再从事任何剧烈的运动。台北,是他最后的希望。如果这一趟治疗失败了,他注定得跟他钟爱的运动告别。

    是故,这一段时日,他很少和「轻松愉快」搭上线。

    没想到一个好动的小女生竟提振了他低潮许久的心境,这──真是一种奇怪的感觉。

    「来喽,好喝的先上桌喽!」

    才一下子,老婆婆老爷爷们犹未争论完地瓜的排毒理论,手脚俐落的小女生又回到他们这一桌。

    「甜豆浆、咸豆浆、甜鲜奶、麦草汁、奶茶……」

    她一一端上饮品,好不忙碌。

    「最后,这些都是你的!」

    咚咚咚咚,就见四大杯各色热饮,送到他面前。

    「这?」不嫌太丰富?

    「你说的,我作主,不是吗?」

    她无辜地望着他,一脸期待。

    「呃……」早听闻台湾人极为好客,不过,这会不会太夸张了?

    「请慢用,我尽快回来。」聪明的她决定先溜为上,不给人有婉拒的机会,并且,在溜走之前,赏他难得错愕的脸一记淘气的眨眼。

    他错了。

    除了活泼好动,调皮才是她的本性。

    她临别的那抹淘气,令人怀疑打一开始她就存心作弄人。

    不敢置信的瞟了一下眼前的东西,他不敢想象待会小女生还会端上多少食物伺候他有限的胃。

    误上贼船、被人耍了?似乎是……

    但,该死的,他竟觉得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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