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妖孽
西籽没有多问,道了一声“是,小姐。”然后就跑出去了。</p>
过了片刻,她回来进屋,对宋清歌道:“小姐,厉氏屋外的衣服是红色的。”</p>
红色的衣服,便是代表今晚厉氏要会野男人了。</p>
宋清歌前世是在她十一岁的时候,无意之中发现了这个秘密的。</p>
厉氏的当家姓王,嗜酒如命,酒后经常打骂厉氏和她的女儿。是以,厉氏就在外面养了一个汉子,每日他们以厉氏屋外晾的衣服颜色为信号,来决定是否私会。</p>
当衣服颜色是红色时,就代表王当家的不在家里,出去喝酒去了,他们二人就在屋子里相会。</p>
当衣服颜色是白色时,就证明王当家的在屋子里,那个男人是不会来的。</p>
前世,厉氏威胁她不许将这个秘密说出去,否则就将她喂狗。但是如今,她同样不会说出去,她不过是借此秘密,让厉氏没了命而已。</p>
想到了那条恶狗,宋清歌便开口道:“西籽,扶我出去走走。”</p>
“是,小姐。”西籽将宋清歌扶下床,主仆二人来到院子里。</p>
此时正是六月,院子里开满了鲜花,院门口拴着一条恶狗,一副凶残相。</p>
这恶狗便是厉氏口中的老黑,深得厉氏的宠爱。</p>
宋清歌住的是最偏僻阴暗潮湿的西屋,而厉氏住的是向阳的东屋,她的屋前,一件红色的衣服正迎风飘扬,而那正是她的催命符。</p>
时隔十年,宋清歌又回到了这里。</p>
她望着这里熟悉而又陌生的一切,伸开双臂,呼吸着新鲜的空气,阳光再暖,也融化不了她心中的冰冷。</p>
前世的宋清歌感念二姨娘厉如烟的养育之恩,再则二姨娘一直教她的要隐忍,厉氏又是二姨娘的娘家的人,是以,她对厉氏的欺骂是能忍就忍。</p>
但是她现在重活一世,再也不会让任何人欺辱她。</p>
想要解决掉厉氏,便要先解决掉她喂的这条恶狗。</p>
宋清歌走到离饿狗十多米远的地方,那恶狗立即目露凶光,呲牙咧嘴,疯狂的朝她叫着,还流着口水,想要挣脱绳子向她扑来。</p>
说来也奇怪,整个庄子上,这恶狗除了厉氏和王芳以外,其他见谁咬谁,像见到生死仇敌一样。</p>
去岁寒冬,地上都是寒冰,宋清歌一不小心滑倒,滚到恶狗的面前,要不是她身上穿着棉袄,她估计已经被恶狗撕咬得细碎,可是后来她反倒被厉氏责骂了一通。</p>
想到这里,宋清歌心中升起一阵寒意,她冷笑着,一步一步朝那恶狗逼近,她露出幽深的寒光,射向恶狗。恶狗似乎能感受到危险在靠近,叫得更凶了。</p>
“哟,小贱人,还敢靠近我娘喂的老黑,不怕咬死你么?”宋清歌不用抬头,也知道说话的是厉氏的女儿,王芳。</p>
王芳今年十二岁,不过是一个仆人的女儿,过得倒像是大小姐的生活。</p>
她身着崭新的粉红色碎花布衣衫,正从外面炫耀她的新衣服回来,嘴里还吃着零嘴,开口就是恶语相向,她见宋清歌不说话,又颐指气使的说:“小贱人,你的活干完了么?有空在这院子里闲逛?”</p>
她今日一早就出去的,是以,还不知道宋清歌摔倒昏迷的事。</p>
“啪!”</p>
宋清歌起身,抬手就是给王芳脸上一巴掌,她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顿时王芳的脸上就出现了五个红红的手指印。</p>
“你这小贱人敢打我?!”王芳捂着火辣辣疼痛的脸,不可置信的望着宋清歌。</p>
宋清歌从前在王芳面前都是低眉顺眼,百依百顺的,否则只要王芳一告状,厉氏就会不给宋清歌吃饭。</p>
而现在,宋清歌竟然敢出手打她。</p>
“啪!”</p>
宋清歌又是一巴掌打在王芳的脸上,厉声道:“好个贱婢,竟敢出口辱骂主子,打你算是轻的,就该把你杖毙!”</p>
王芳一惊,她突然发觉今日的宋清歌跟往日不一样了,明明还是同一个人,可是那蓝瞳中流露出的沉静与她的年龄极不相符。</p>
她本来想与宋清歌打一架的,可是实在时有些畏惧她双眸中冰冷,还有若有若无的恨意。</p>
于是恶狠狠的开口道:“我要去告诉我娘,让她不给你饭吃,整死你!”</p>
“滚!”宋清歌大声吼道。</p>
王芳捂着脸跑开了。</p>
“小姐,王芳定会去给厉氏告状的,到时候小姐又会受苦了。”西籽担忧的说道。</p>
宋清歌当然知道王芳会去告状,但是今日,厉氏是没空寻她麻烦的,她要忙着会她的野男人。</p>
“西籽可怕了?”宋清歌身体也住着的是二十岁的灵魂,她看着西籽,就像看一个孩子一样。</p>
“有小姐在,西籽不怕。”西籽笑着说道。</p>
“好,西籽不怕就好。”宋清歌淡淡的说道,她的目光再一次落到了恶狗的身上。</p>
今日是五月初六,宋清歌猛地一惊,又将目光移到西籽的腿上。</p>
前世,就在这个月的十五,西籽为了救她,被恶狗咬瘸了腿。想到这里,她目光一沉,今世重生,她要保护身边重要的人。</p>
先杀了恶狗,为西籽报仇。</p>
宋清歌的蓝瞳轻转,看着恶狗食盆里剩下的骨头,心中已经有了主意。</p>
庄子上的伙食平日里都是清汤寡水,只有每个月的初七,厨房都会多做几个带肉的菜,为的是让那些干活的长工有个盼头。</p>
也只有这一日,宋清歌会和大家一起吃饭,平时的时候她都是和西籽在她的西屋吃残羹剩饭。</p>
而今天是五月初六,明天就是五月初七了。</p>
“西籽,走,我们先回屋。“宋清歌道,她需回屋好生计划一番,必须抓住这难得机会。</p>
“是,小姐。“</p>
这时,院子外的两人将方才宋清歌与王芳的话听了个全,听到宋清歌和西籽远去的脚步声,其中一人才开口说道“爷,你为何突然对那被相府遗弃的少女感兴趣?”</p>
被随从称呼为“爷“的少年,是一十七八岁的男子,一身的紫衣,腰间挂着一玉佩,浓黑的发丝上只插着一根簪子,但是簪子晶莹剔透,一看就是价值不菲的。</p>
他五官轮廓分明,尤其是一双桃花眼,嵌着深邃的眸子,让人沉迷。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梨涡,整个人的装扮看起来无比的高贵,但是那嘴角的笑容,却显得放荡不羁。</p>
“十三,这就是你观察不够仔细了,你不觉得今日的宋清歌和昨日不一样吗?”</p>
“有吗?爷,小的怎么没有看出来?”十三摇着头说道。</p>
男子拍了拍随从的头,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然后打开手中的折扇,快速的摇着,“昨日那宋清歌被骂得狗血淋头,但是只顾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出。而方才,她打人时却是用足了狠劲,还有那杀人一般的眼神,不像是装出来的。”</p>
男子边说边笑,但是此时的眼神却是冷静沉稳的,他也在思考其中的奥妙。</p>
“爷,你不会是看上她了吧?”随从语气中充满了担忧,“她天生蓝瞳,传说是妖孽。”</p>
“去,天下间的妖孽,又有谁妖得过你的小爷我啊?”男子桃花眼中的笑意更浓。</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