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蔡仁华今年刚满六十岁,是国内首屈一指的造型专家,也是时尚界人人尊敬的老前辈,虽然年纪不小,心境始终非常年轻。他壮年时曾是泛舟好手,直到现在仍然喜欢尝试各种新鲜玩意儿,小自刺青、穿肚脐环,大至滑翔翼、降落伞等冒险活动,他都乐于去体验一回。
此外,对于种种帮助他超越世俗极限,达到天人合一境界的活动,他更是醉心不已。他每周上三堂瑜伽课,每天睡前一定要听梵乐和讲经,家中堆满各门各派的宗教灵学书籍,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国去追随大师灵修,为的就是增加自己的灵性,以便和不同次元的世界沟通。
正因如此,名下已经拥有无数房地产的他,才会又在市中心买下一间公寓。因为他的静坐老师告诉他,这栋房子的磁场对他有益,只要他定时来这里打坐,一定可以打开他的心眼。
买下房子之后,他每周依循老师的指示按表操课,虽然心眼没那么快打开,他倒也觉得挺满意的。这房子交通方便,风格高雅,拽都是有头有脸的人,水准很高,可说非常适合他的身分地位,唯一的瑕疵就是住在对面的邻居。
这天傍晚,蔡仁华又带着愉悦的心情来到新公寓,打算好好修身养性一番。然而他的好心情却在进电梯的一瞬间破灭了,因为电梯里的另一个人是他最不想看见的人,也就是住在他对面的邻居凌可玉。
这凌可玉跟他一样是造型师,年纪很轻,根本没有什么真材实料,只会靠着一些不伦不类的设计哗众取宠,偏老天不长眼,真的给她顺利打入时尚圈,有些没水准的评论家居然还称赞她是「时尚界的新希望」?!简直是不成体统!
最可恶的是,这小妮子给众人的掌声宠坏了,眼睛长在头顶上,对自己这个时尚界的老前辈没有半分尊敬,偶尔碰到也不晓得要主动打声招呼,没家教到极点。
除此之外,蔡仁华对她老是提在手上的一样东西也是非常有意见,就是装在宠物笼里的波斯猫。
很久以前,有个算命师曾经警告过他,表示猫会给他带来恶运。他仔细观察的结果,发现果然一碰到猫他就会倒霉,从此他恨透了猫,只要看到亲戚朋友养了这种东西,他一定会展开疲劳轰炸,软硬兼施的劝他们把猫送走。所以时尚圈里人人都知道,「猫」这个字对蔡仁华是大地雷,千万不能碰。
偏偏凌可玉又以爱猫成痴出了名,走到哪里都要带着她的宝贝猫,由此就注定了了一老一少两大造型师不合的命运。
当蔡仁华买下房子,却发现凌可玉和她的猫就住在对面时,心情真的是坏到极点。要不是为了早日打通心眼,他铁定当场把房子退掉了。
现在,两人一言不发地站在电梯里大眼瞪小眼。说「大眼瞪小眼」其实不太贴切,因为凌可玉只是面无表情地瞄了蔡仁华一眼,就把视线转开,她的爱猫小波则一脸无聊地抓着笼子。
蔡仁华实在忍不住了,冷冷地说:「这年头的年轻人真是越来越没教养了,见到长辈连招呼都不会打?」
凌可玉回过头来,眉头一挑,「哦,原来是蔡老师啊,我还以为是哪个马戏团的小丑呢!」
蔡仁华向来偏好颜色鲜艳明亮的衣着,免得显出老气。今天他就穿着枣红的外套配鹅黄的套头衫,自以为打扮得很青春,没想到却被凌可玉说成「马戏团小丑」,气得他脸色都青了。
「说我是马戏团小丑?你自己呢?只会靠着猫吸引客人,我看你去开宠物店算了,再不然去组个猫杂耍团啊!」
凌可玉冷笑一声,懒得回话。她心里很清楚,蔡仁华不过是没事找碴,就算她没养小波,就算她恭恭敬敬地向他打招呼,他也一定会找别的理由嫌她,这个老前辈跟她是先天注定不可能投缘的。
首先,她的恩师阿诺肯尼迪,是蔡仁华在学生时代的死对头,两人从入学斗到毕业,结下几十年也解不开的宿怨,对她这个阿诺的爱徒,蔡仁华当然不会有好脸色。
此外就像俗话说的——同行相忌。她自从出道以来,声势节节上升,对蔡仁华已经造成了威胁,她的「猫眼」开业不到两年,无论口碑或业绩都逐渐超越蔡仁华旗下的婚纱店。蔡仁华向来自负,绝对不允许别人挑战自己时尚界第一把交椅的地位,她的成功大大伤害他的面子,她自然也成了他的眼中钉。
有些人劝她,蔡仁华毕竟是老前辈,还是对他尊敬一点比较好,但她可不这么认为,在她看来,蔡仁华虽然自称心境年轻,骨子里还是喜欢倚老卖老,对年轻新秀常常抱着轻视的心态,根本不是个好长辈。
如果他真的有能力那也就罢了,但是他的设计平平无奇,早就失去新意,却只会拿自己的年纪和资历来压人。对这种长辈,她凌可玉可不会买帐!
最重要的是,他每次一看到小波,就会露出一副嫌恶的表情,甚至还去向管理员抗议不该让拽养猫。猫咪的敌人就是她的敌人,她才不会对他客气呢!
蔡仁华见她只冷笑不开口,不禁更加生气,正想再损她两句,目的地三楼已经到了。
电梯门打开,蔡仁华抢先出去,大踏步走向自己的公寓。他打开门,凌可玉这才慢慢踱过来。
蔡仁华走进家门,终究还是忍不住对着门外丢下一句,「花瓶!」
凌可玉若无其事地转向他,轻描淡写地说:「啊,我忘了跟你说,昨天有只大老鼠从你家阳台跑到隔壁王小姐家,王小姐跟我借了小波去抓它,然后小波就把老鼠叼回你家完璧归赵,是死是活我就不太清楚了。」
说着她就「砰」地一声关上家门,留下气得发昏的蔡仁华。
那只该死的臭猫,干么把老鼠丢他家?还完璧归赵?归个头……
就在这时,手机响了,他接了起来,「蔡仁华。哪位?」
耳机里传来年轻爽朗的声音,「伯伯,我是瀚宁。」
听到世侄的声音,他的心情稍微好了几分。「瀚宁啊C久不见。怎么样,新酒的销路还好吧?」
「还不错,都要多谢伯伯您把别墅借我拍广告,效果才会这么好。」廖瀚宁谦虚地说。
「我们是自己人,你跟你伯伯我客气什么?」
廖瀚宁是他好友的儿子,可说是他看着长大的。由于蔡仁华膝下只有女儿,对聪明出众的廖瀚宁特别欣赏,自从好友过世后,他就一直把他当成自己儿子,不时照顾他们母子。虽说个性独立的廖瀚宁并不需要长辈照顾,但他还是会不时来请教蔡仁华的意见,更让蔡仁华对他满意极了。
「对了,伯伯,您今晚有没有空?我想请您吃个便饭。」
「那有什么问题?你约个时间吧。」今天被那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妮子气坏了,跟乖侄儿聊聊天也许可以消消满腔怒气。
***凤鸣轩独家制作******
晚上,在蔡仁华最喜欢的餐厅里,一老一少两个男人可说是宾主径,聊得相当起劲,而聊过国家大事、球赛之后,接下来就该谈谈私生活了。
「我说瀚宁,你去过那么多地方,应该认识不少好女人吧?有没有找到理想对象,什么时候让你伯伯喝喜酒啊?我前几天跟你妈通过电话,她可是想看你娶媳妇想疯了呢。」
廖瀚宁微微苦笑。他猜的没错,蔡仁华一定会扯到这上头来。做长辈的都是这样,一点都不了解晚辈的心情,像他这样游戏人间不是很好吗?干么老要逼他结婚呢?
「伯伯,这个还早啦。」
「什么还早?」蔡仁华不以为然,「我知道你想以事业为重,但是总要先把家庭稳定下来,才能专心拚事业吧?就算为了让你妈安心也好啊。」
「伯伯,我妈天生爱操心,如果要让她完全安心,我大概得忙到一百岁。」
「话不能这样说。你要知道,人生来是不完全的生命体,一个人只有一半的灵魂,你一定要跟另外一半结合,你的灵气才能完全发挥,人生才会顺畅。我的灵学老师就告诉我,婚姻是人生必经的修行,要是没经过这一关,你就永远不能提升到更高境界……」
老实说,廖瀚宁并不想提升到更高境界,只想留在原地。不过这话他当然是没说出口。
这蔡伯伯为人确实不错,糟就糟在不服老,老爱做些眼年龄不符的事,每每弄得险象环生;此外,他对这些玄幻的事太过投入,无论灵媒、风水师、算命仙或是什么拉拉杂杂的上师说的话他都照单全收,廖瀚宁实在很怕他哪天被拐去信邪教。
「伯伯,您说的我都懂。」他打断蔡仁华的滔滔不绝,「我也知道一定要成家,可是总得找到合适的对象吧?这种事是要靠缘分的,再怎么强求也没用。」
「这我当然知道。」蔡仁华自信满满地说:「所以就让伯伯我来帮你找吧!我已经跟你妈拍胸脯保证,半年内一定给你找到新娘子。」
「这……」廖瀚宁哭笑不得,「我想不用了,伯伯您这么忙……」
「没这回事。你年轻人不懂事,要是找错对象反而麻烦,你要知道,你伯伯我不是普通人,我天赋异禀,从小直觉、第六感就比别人强,可以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这就叫慧眼独具。」
「这……」这是在讲童话故事吗?
蔡仁华迳自自吹自擂,「经过这几十年的锻链,虽然肉体的眼睛已经衰老,不过我的慧眼可是越来越犀利了,哪个女人是你的另一半,我一眼就看得出来,这件事交给我是再适合不过了。总之,你的婚事由伯伯负责,你就等着当新郎吧!」
廖瀚宁哑口无言。难道他的「慧眼」就看不出来,他眼前的侄儿根本不想结婚吗?别的不说,他还没跟那个骄傲的凌可玉分出胜负,怎么可能这样就被套牢?
他绝对不是被长辈牵着鼻子走的乖乖牌,但是蔡仁华自小就对他很好,父亲过世的时候,也是他无条件地支持他们母子,他才有今天的成就。所以他对蔡仁华特别恭敬,很少违逆他的立息思,不过要是蔡仁华真的要求他做些为难的事,他也不会不吭声的。
反正就先顺着他的意,随他去搞吧,倒要看看他的「慧眼」能发挥什么效用。
最重要的是,眼前他还需要他的情报。
「对了,伯伯——」他岔开话题,「您知道凌可玉吗?」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蔡仁华跟凌可玉是同行,应该可以提供他不少有用的资料。
然而,蔡仁华原本神采飞扬的脸立刻沉了下来,「你提她做什么?」
廖瀚宁没料到他反应这么激烈,有些吃惊。他小心地说:「因为我助理快结婚了,他们说要去凌可玉那里拍婚纱,所以……」
蔡仁华打断他,「你助理结婚,你为什么不叫他去我那里?太不给你伯伯面子了吧,」
廖瀚宁不慌不忙地解释,「怎么可能?我当然是跟他大力推荐伯伯的店,可是他未婚妻很任性,说什么都要去猫眼。我只是付薪水给他,总不好干涉人家的私事,而且说真的,那种没气质、没长相又没脑袋的女人,就算到了伯伯的店也只会给您添麻烦。」
为了摆平蔡仁华,只好牺牲徐的形象了。他暗自发誓绝对不能让小李知道今晚的对话内容。
蔡仁华哼了一声,「你不晓得你伯伯最擅长化腐朽为神奇吗?再怎么没气质的女人,到了我手里照样让她倾倒众生。那个新娘真是没眼光,居然跑去那家烂店浪费钱,那是她的损失!」
廖瀚宁心想,看伯伯气成这样,想必凌可玉的生意比他好吧?
长江后浪推前浪,实在是很残酷啊……
他顺着蔡仁华的口气,轻叹了一声,「我也听说凌可玉在业界的风评好象不太好,可是我助理是妻管严,什么都依着他未婚妻,我也没办法。」
「何只不太好?那个女人根本就一无是处!人家结婚是喜气洋洋的事,她却把店里漆得阴阳怪气,这不是触霉头吗?还有她上次婚纱展做的造型,简直是乱七八糟,没一点水准!她只不过是年轻又有几分姿色,摄影师自然追着她跑,这才弄出一点名气来。」
应该不是这样吧?廖瀚宁看过凌可玉店里摆的几幅照片,每张都很亮眼,而且相当特别,不像一般婚纱照那样千篇一律,可见蔡伯伯只是不愿意承认她的才华而已。
蔡仁华想起下午的插曲,更是怒火上涌,越骂越起劲,「然后她又不晓得去哪里抱了一只猫来,放在店里当噱头,居然就有一堆人傻傻地上门!不过是只捡来的野猫,有什么大不了?跟猫那种邪恶的动物合照到底有什么意义,我就是搞不懂!」
凌可玉那只猫虽然骄纵,可还不到「邪恶」的地步吧?这蔡伯伯的偏见还真是根深蒂固。不过,从他的偏见发言中,廖瀚宁听出了很重要的资讯。
「伯伯,您是说她的猫是捡来的?」
「对啊。」蔡仁华没好气地说:「她大概是半年前捡到的,养了猫以后,她的生意立刻变得很好,本来还差不多要倒了呢。哼,她到底是在开婚纱店还是动物园?」
廖瀚宁微微一笑,对今晚的收获十分满意。
既然直接对凌可玉采取攻势已经失败,那么他不妨绕个圈子,朝她的弱点下手,也就是那只叫什么波的麻烦猫。
凌可玉再怎么跩,要是她的宝贝猫被抢走,她大概也跩不起来了吧?
然而蔡仁华接下来的话更让他精神大振。
「我最气的是,好不容易买下合适的静坐场,她居然就住在正对面!」
他差点掩不住满心的兴奋,「您是说,您的新房子在她家对面?」
「没错,这下我的修行一定会更不顺利,要是十年后这个世界少一个先知,那全是她的错!」
廖瀚宁转开头,不让蔡仁华看到他脸上得意的微笑和眼中必胜的光芒。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没想到凌可玉就住蔡伯伯家对面,真是天助他也!
战争要开始了。
***凤鸣轩独家制作******
宠物店里,猫叫狗吠不断,当真是热闹滚滚。而在一片嘈杂声中,有一个女郎却丝毫不受周围的噪音影响,始终静静地站在猫笼前,跟里面的暹罗猫相看两不厌。
廖瀚宁站在柜台前,不时斜眼偷瞄那个女子,心中猜测,她是在跟猫做心电感应吗?
除了奇特举止外,这个女郎的相貌也很特别,她身材高姚,快要跟他差不多高了,肌肤是健康的小麦色,长及腰的秀发是天然的棕色,虽然他只看到侧面,仍然看得出来她的五官非常深邃,不像一般的东方人。看来她是混血儿。
他静静地欣赏眼前这个充满异国情调的美女。她非常迷人,换了别的时间地点,他可能会把她当成目标,不过现在他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战胜凌可玉,完全不打算再去招惹别的女人。
这时宠物店老板招呼完别的客人,把注意力转向他。「这位先生,请问需要什么?」
「我是想请教一下,要怎么管教波斯猫?我遇到一只脾气坏又倔强的猫,根本拿它没办法。」
「波斯猫?这种猫通常是很乖巧的,应该不难教才对。」
乖巧个鬼!「可是那只猫真的很任性,完全不听话。」
「猫本来就比较有个性,它会觉得自己跟主人是平等的,不是上下关系。它听话不是为了讨好主人,是因为它喜欢主人,愿意给主人面子,所以与其说管教它,倒不如先跟它建立感情比较重要。」
廖瀚宁心念一动,问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么老板,听说猫三日就会忘恩,如果它跟主人分开一段时间又换了新主人,是不是就把旧主人忘光光了?」
「先生,三日忘恩只是夸张的说法。」老板不厌其烦地解释,「如果猫跟主人感情不深的话,分开以后的确有可能对旧主人很冷淡,但是应该不至于完全不记得,如果感情很好当然更不会忘了。」
廖瀚宁不死心,「真的吗?那么,有没有可能旧主人对它很好,但是猫受到精神上的打击,把旧主人忘了?」
「呃……」老板被他问得莫名其妙,「就算是人,也有可能会忽然失去记忆,所以应该不能说完全不可能吧。」
听到想要的答案,他顿时心情大好,露出神秘的笑容,「老板,想不想赚外快?」
「外快?」
「只要你配合我演一出戏,我就会包个大红包给你,足够你关店一个月出国度假。」
「先生,该不会是什么犯法的事吧?」老板有些不安。
他自信满满地说:「你放心,不但不犯法,而且是做好事,可以帮助一位寂寞的女士得到幸福,她一定会感激你的。」
「这个……」老板有些为难。眼前这个男人,器宇非凡、衣着华贵,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人物,如果跟他合作,相信他一定会履行承诺重重酬谢他。问题是,这样神秘兮兮地,感觉实在不像什么好事。
他还来不及回答,旁边就传来一个悦耳却冷漠的声音,「鬼鬼祟祟,算什么做好事?」
说话的正是那名混血美女,老板呐呐地说:「风小姐……」
廖瀚宁瞪着她。「疯」小姐?没头没脑、随随便便插入别人谈话,的确是有点疯。
她无视他不悦的目光,迳自走到柜台前挑了一支逗猫棒,把钱往柜台上一扔,这才把美丽的脸孔转向他。
「这位先生,我不知道你到底想做什么,不过我要奉劝你一句,企图利用猫做坏事的人,到头来一定会遭到报应的,你好自为之。」说着就头也不回地走出宠物店。
廖瀚宁啼笑皆非。看来这女人跟凌可玉一样,爱猫成痴,对人反而冷淡,想追她的男人八成也得花一番工夫吧!
其实何必呢?与其天天抱着猫独守空闺,敞开胸怀接受男性的宠爱不是比较幸一幅吗?他真搞不懂这些女人的想法。
不过,现在不是去研究女性心理的时候,「疯」小姐的幸福也不需要他花心思去考量,他已经找到攻陷凌可玉的诀窍,马上就要先驰得点了!
***凤鸣轩独家制作******
「猫眼婚纱造型」店里,客服员乔乔瞠目结舌地望着眼前的一男一女,简直不敢相信事情的发展。
这位品酒界的大明星廖先生,上次在店里吃了「小老板」小波的亏,心里会不满是一定的,但是,他居然带着一个宠物店的女老板上门,宣称小波是他走失的爱猫?
「廖先生,您是在开玩笑吧,如果小波是您的猫,为什么上次您没有认出来?」
廖瀚宁脸不红气不喘地说:「上次它先是跳到我头上,接着又钻到柜子底下,我根本没机会好好看清楚,后来瞄到一两眼,我就已经起疑了,只是还不能确定,之后听说小波是凌小姐半年前才收养的,我就可以确定了。我家的珊曼莎也差不多就是那时候走失,绝对就是它。」
旁边的宠物店女老板也忙着帮腔,「对啊、对啊,珊曼莎是我在一年多前卖给廖先生的,他们两个可说是一见就投缘,感情好得不得了呢!」
由于「疯」小姐的警告,那个回答他问题的宠物店老板死都不肯帮忙说谎,害得他又多走了两条街,才遇到这位女老板愿意帮他作伪证。
「可是……」乔乔的脑袋快要当机了,「小波它完全不认得您啊。」
廖瀚宁长叹了一声,「这要怪我不好,整天忙着工作,让珊曼莎自己留在家里,没想到邻居失火,延烧到我家来,珊曼莎就吓得跑了出去,它记性本来就不是很好,那次受到太大的惊吓,会忘记我也是没办法的。可是我相信只要它回到我身边,不到三天,它一定就会想起我跟它的感情的。」
失去记忆的猫?这太夸张了!乔乔忍不住觉得廖瀚宁一定是疯了。
宠物店女老板看她一脸怀疑,立刻振振有词地说:「小姐,你不要不相信,猫咪是很纤细的动物,一旦受到刺激,真的会失去记忆的。」
就在乔乔搜索枯肠、试着回话的时候,凌可玉抱着小波走了出来。她这次穿着裤装,充分展现优雅的身材线条,跟上次一样美丽出色,那傲慢的神情也同样没变。
廖瀚宁带着必胜的笑容,欣赏着她的美丽,在心中想象着将她拥入怀中的景象,实在是愉快得不得了。
凌可玉看都不看他一眼。「乔乔,什么事?」
乔乔紧张地说:「可玉姊,廖先生说小波是他走失的猫,他想要回去。」
凌可玉微微蹙眉,将视线转向廖瀚宁,毫不客气地将他从头打量到脚,她怀裹的小波也眯着眼睛瞪他,眼中充满敌视。
廖瀚宁完全不受影响,从容不迫地说:「事情就是这样。凌小姐,我很感谢你帮我照顾珊曼莎,不过还是请你把它还给我,至于上次那件西装的事,你就不要放在心上了。」
凌可玉羽睫轻扇,美丽的嘴唇中吐出一句话,「请问你是哪位?我见过你吗?」
什么?!
廖瀚宁彷佛听见自己脑神经绷断的声音。「猫三日忘恩」也许是夸张的说法,「凌可玉三日忘人」却是千真万确!简直是欺人太甚!
「这个不重要。总之,珊曼莎是我最重要的朋友,请你把它还给我!」
她一挑眉,「你把公猫取名叫珊曼莎?」
该死!
他心中暗恨,他看小波那么爱撒娇又爱耍脾气,直觉就认定它是母猫,万万没想到居然是公的!
「取这名字是为了纪念我的英文老师,而且它也很喜欢啊。你说是不是,珊曼莎?」
「珊曼莎」对这句话的唯一反应,是一个大大的呵欠。
凌可玉冷冷地开口,「真可惜,这位先生,小波似乎不承认你是他的主人呢。」
「那是因为我家失火,它受到惊吓才忘记我的。刚刚专家也跟乔小姐解释过了,不信可以请她再说一遍。」
「这倒是不必。重点是,就算你以前真的养过小波,既然现在它已经忘了你,就表示你对它已经没有意义了,我怎么可能把它还给你?」
「什么叫没有意义?我跟它的感情可不是一句、忘记了。就可以结束的。」廖瀚宁振振有词地反驳,「我相信它内心深处一定还记得我,只要我们再相处一阵子,一定可以恢复原来的感情。」
「问题是,就算你以前真的对它很好,现在它在我这里过得很幸福,又有什么必要跟你恢复感情呢?」
「因为你把它宠坏了。」他理直气壮地说:「以前的珊曼莎绝对不会做出跳到人家头上这种没教养的行为,可见它在你这里已经受到不良的影响。身为主人,我有义务要把它导回正途。」
「你说小波没教养?这就奇怪了,我们的员工跟客户都认为它很乖呢。如果它的行为在你眼中是没教养—就表示有问题的是你。」
廖瀚宁觉得自己的血压又逐渐上升,不过他提醒自己,他不是来吵架的,更不必动气伤身。
「凌小姐,我不跟你斗嘴了,你到底还不还我?」
她微微冷笑,抱着猫转身往办公室走,显然不屑回答这问题。「大门在那边,请自便。」
廖瀚宁早知她不可能把猫给他,事实上他的目的本来就不是要抢猫,只是要让凌可玉在意他。问题是,看到她这种态度他实在没法不动气。
「我告诉你,别以为可以三言两语打发我,你要是不把猫还我,这事我就跟你没完没了。」
凌可玉头也不回,「随你便,林先生。」
「我姓廖!」
他郑重地提醒自己,一定要在他得到脑充血之前,先得到这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