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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4章番外·有一种爱叫苦尽甘来

    我叫君斐晴,君天涯的长女,也是他唯一的女儿。

    我有四个弟弟,所以我们一共是姐弟五个,严重超生。

    爸爸的朋友经常笑爸爸没响应国家政策,应该被罚抄没一半的家产,爸爸总是骄傲的回答,像我们家的优良品种就应该多多培育,这是利国利民的好事。

    为了这句话,我鄙视了爸爸好久,因为我记得,只有猪那一类的东西才是以品种归类的。

    北郡城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君斐晴,是君家的大小姐,十岁时候就丽名远播,有传言说,男人见我一次就会像掉了魂魄,走路会撞到墙上,过桥会掉进河里,别人问什么,他都会不断的重复着说:君家大小姐真漂亮,君家大小姐真漂亮,君家大小姐真漂亮……

    可是,即使是这样,我已经十七岁了,也没人敢追求我。

    不是我不够好,是因为我那四个恶魔弟弟,在他们眼中,这个世界上,除了姓君的男人,没有一个能配得上我。

    很可惜,所有姓君的男人和我都是近亲,所以,我十七岁了,还没有恋爱过。

    但是,我不急。

    北郡城人人都知道君家的大小姐不但长的倾国倾城、多才多艺,而且知书达理、娴雅善良、钟灵毓秀,是万里难挑其一的美女,可是,他们却不知道,我只是个表里不一的美女。

    白天,我永远是那副柔弱灵秀,端庄娴静、清奇脱俗的样子,可是到了晚上入梦,我,立刻会变成另一个截然不同的我。

    我有两个人生,一个在白日,一个在梦里。

    白日的我,叫君斐晴,是君家的大小姐,梦里的我,叫歌儿,是一个大英雄的幼女。

    自从有记忆起,白天的我在成长,梦里的我和白天的我一起成长。

    小时候,我以为每个人都和我一样,白天是一个人,到了晚上做梦时,又会变成另一个人。

    后来,渐渐长大些我才知道,只有我,君斐晴,只有我是这样的。

    我怕被人知道之后会被抓去做人体解剖,所以,梦里的事情我对任何人都绝口不谈,包括父母弟弟,我不想让他们为我担心。

    梦里的我,叫歌儿,生活在汉代,长的和白天的我一样漂亮,喜欢穿一袭绿衫,有一匹白白的骆驼,有一只浑身银白的狼,还有两只白色的雕儿,还有爹娘、两个哥哥。

    八岁之前,我的梦里只有爹娘、哥哥,我和他们一起四处游历,从江南烟雨,到塞外黄沙,从塞北草原到大漠戈壁,从珠穆朗玛峰到帕米尔高原,从惊涛骇浪的大海到安静宁和的雪窟,虽然是游历,可是生活依旧十分奢侈。

    八岁之后,我的梦里多了一个少年。

    初见他时,他正躺在树下被一群乞丐殴打,我救了他。

    他躺在泥泞的地上,我低头看他。

    他的面容线条既深刻又柔和,完美的如同玉石雕成,一双黑色的玛瑙石般美丽的眼睛,比雨后的天空更清透、更明净,犹有稚气的脸有一股异样的沧桑和邪魅。

    他虽然衣着破烂,躺在泥泞的地上,可神态高贵傲慢,邪恶骄傲如同魔王之子。

    我和他,只在梦里见了一面,之后,我的梦里又只剩下了爹娘哥哥雕儿骆驼,可是他那双眼,那双黑色的玛瑙石般美丽的眼睛,却永远的留在我的生命里。

    不但在梦中,也在白日。

    是的,甚至是白日里,我也总会感觉有那样一双清亮的玛瑙石般美丽的眼睛穿过重重迷雾、透过钢筋丛林,望穿一切落进我的心里。

    很快,我十七岁了,周围的闺蜜都有了心仪的对象,或者正在热恋,可是我,我不想谈恋爱,因为我的周围没有人,没有人拥有那样一双眼睛。

    十七岁的梦里,我竟然和他重逢了。

    梦里的我没有认出他,甚至没认出他那双举世无双的眼睛,对他的态度很冷淡。

    白天的我很着急。

    白天,我对着镜子对自己说,晴儿,他是你小时候救过的那个少年啊,你要喜欢他。

    可是,很悲哀。

    晚上入梦,那个叫歌儿的我,依然不记得他是谁,依然对他很冷淡。

    白天的我,悲哀的看着。

    看着那个叫歌儿的我,一步一步的离他远去,投入另一个男子的怀抱里,而他,那个叫珏的少年,为了梦里的“我”舍弃了财富、舍弃了权势、舍弃了健康、舍弃了他所拥有的一切的一切,却没有换来梦中那个“我”的一个回眸。

    白天的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

    看着他难过、看着他受伤、看着他悲愤、看着他把所有的苦都埋在心里。

    白天的我,越来越心疼梦中的珏,无数次在白日里对着镜子的自己说:晴儿,你要喜欢他啊!不要爱上别人,他为你牺牲了那么多!拜托拜托!你一定呀爱上他啊!

    可是,晚上的歌儿,听不到白天的晴儿的呼唤。

    她看不到珏为她所做的一切,她的眼中、心里,只有另外一个少年。

    后来,梦中的“我”爱上的那个少年暴病而亡,“我”痛不欲生,想要离开那个伤心地,重新开始。

    珏丢弃了所有所有的一切追逐在“我”的后面,想和“我”一起离开。

    “我”却告诉他,“我”只想带着逝世少年的记忆,遗忘过去,重新开始,再也不想见他。

    白天的我,看到他满面悲凉的站在江边送“我”远去,看到他猛地跑向江里,跌跌撞撞的追着,喊着:“歌儿”。

    天地间的悲唤很快被浩淼眼波吞噬,梦里的“我”没有听见,却压的白天的我精神恍惚透不过气来。

    不管我做什么,耳边总是那声撕心裂肺的呐喊“歌儿”!

    我恨了!

    恨梦中那个我的绝情!

    我却无可奈何。

    无论白天的我如何怜惜爱恋那个叫“珏”的少年,梦里我依旧是那个狠心绝情的“歌儿”,他为歌儿所受的苦、所受的屈辱、所流的血和泪,梦中的歌儿全都看不见。

    我恨我自己。

    恨我只能入梦,却不能操控梦。

    梦里,歌儿走了,并且没说“再见”,今生永不会与他再会。

    他心灰意冷,任由他的敌人将羽箭射穿他的胸膛,鲜血染红他的衣袍,他的眼中却无悲伤,只有三分疲惫、三分厌倦,四分的不在乎。

    他的身体摇椅晃,站不稳,向后倒去,身体入水,连水花都没溅起,就没了踪影。

    我惊叫着从梦中惊醒,脸色惨白,胸口悸痛,冷汗淋漓。

    梦中的歌儿已经走了,她不知道那个叫珏的少年因为她的拒绝丢掉了一条性命,如果她肯带他走,哪怕只是让他远远的跟着,他都不会死!

    他死了,她不在乎,可是我在乎。

    我的心疼的像是被一只手硬生生的捏碎。

    我粗喘着气光着脚穿着睡衣,衣衫凌乱披头散发的跑出去冲进汽车,飞驰而去,家里的守卫被我惊的说不出话来,怔怔的留在原地。

    我冲向北郡城之北的峻江,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到那里去,在这三更半夜、夜深人静的时候。

    可是,在我靠近峻江的时候,我猛然听到几声枪响,惊的我心神俱痛,魂飞魄散。

    我忽然懂了。

    懂我为什么如疯魔附体一般拼了命的跑到这里来。

    峻江边,我踉跄着下车,正看到一个白衣少年正摇椅晃的跌进江里,他的胸口一片刺目的血红。

    “不!”我撕心裂肺的喊出不成音调的声音。

    我扑到江边还没跳下去,我的大弟君斐晔从我身后抱住了我,他也穿着睡衣拖鞋,想必听到守卫的禀报,连气都没来得及喘一口就追了过来。

    没等大弟吩咐,他身后四五个保镖已经跳进江里,不大一会儿的功夫捞上一个少年。

    他死死闭着眼睛,我看不到那双玛瑙石一般的眼睛,却依然身体剧颤如遭雷击一般。

    他的面容,分明是我梦中的珏啊!

    我通体冰凉的扑过去抱住他,颤抖着手探上他的鼻子。

    还好,他虽然气息微弱,总算还活着。

    大弟紧紧皱眉,吩咐手下把他抬上去,我死死的抱住他不放,大弟柔声哄我,“乖,我会救他。”

    我失了魂魄一般紧抓着他不肯松手。

    没有办法,大弟只能扶着我,又命手下抬着他,把我们塞进汽车。

    手术室外,我哆嗦成一团,大弟一脸的问号,却不知道从何问起。

    我知道他想问什么。

    我的衣食住行玩、吃喝拉撒睡,尽在他的掌握之中,他是在奇怪我怎么会对一个年龄相仿的少年用情这样深,他却不认识这个少年,甚至连这个少年的姓名家庭来历都一无所知。

    手术终于结束了,他前胸身中十几颗子弹,居然没死,可以算是一个让人难以置信的奇迹。

    可是,虽然他没死,也和一个废人一般无二,在床上躺了半年还虚弱的下不了床。

    爸爸、妈妈、四个弟弟一致同意,我,他们心目中最完美的女儿、最完美的姐姐,着魔了。

    那么完美的我,居然死心塌地的爱上了一个病的连床都下不来的少年。

    甚至那个少年只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孤儿,因为潜入富贵人家偷窃,而且恰巧那个富贵人家有黑道背景,所以才在三更半夜时,被追到峻江边上,打落江中。

    别人说什么我都不管,不管他是小偷还是强盗,不管他是健康还是残疾,这辈子,我都跟定他了。

    只因为,他的名字叫“珏”。

    只因为,他有一双黑玛瑙一般美丽纯净的眼睛。

    只因为,他从昏迷中醒来后看到我时,迷迷糊糊的叫我“歌儿”。

    听他叫我歌儿的那一刻,我哭的泣不成声。

    我对他说,原谅我,原谅我用了千年才看懂你的爱,原谅我,让你等了那么久,才可以握住我的手。

    原谅我……

    他只是看着我笑,笑容温和如三月阳光。

    我知道,他都懂。

    他在床上躺了三年才能下床,我几乎衣不解带的照顾了他三年,整个人瘦成弱柳。

    周围的人都用看疯子的眼神看我,我却不在乎。

    没关系,至少爸爸妈妈弟弟,他们护着我,他们说,只要我爱的,他们都喜欢。

    不过,大弟总有些遗憾,他说,都是他的错,过去把那些男人都给挡在了我的家门外面,我见过的男人太少了,才会见到一个稍微能入得了眼的,我就没命一般的扑上去不放。

    我抿了唇笑。

    要知道,要从大弟口中说出那句“入的了眼”有多么不容易,至少是天人之姿。

    珏的身体渐渐康复之后,北郡城的人才渐渐看到了这位君家未来的乘龙快婿,很多人恍然大悟的样子,好像终于明白为什么我堂堂君家大小姐居然会爱上一个身份不光彩的偷儿。

    他们都以为,我是被珏的“美色”所迷惑,毕竟,在世人眼中,没有几个女子能抵抗住珏那有若天神的容颜。

    每当听到这些话的时候,我和珏都只是相视一笑。

    流言越来越难听,大部分都是指责珏靠出卖色相得到我的青睐,是觊觎君家钱财吃软饭的小白脸。

    有一次,我终于忍不住问他,介意吗?

    珏看着我,微笑,他说,歌儿,你明白的,我已经爱了你千年。

    一年后,当大弟拿着放大镜从上到下仔仔细细的挑,也从珏身上挑不出任何毛病时,终于无奈的同意把我嫁给他。

    又过了一年,亚洲某巨贾家的十几辆豪车开到了君家的门口,大批的保镖佣人站在君家大门的两侧,说要迎回他们家的少爷。

    大弟不耐烦的挥挥手,这里的少爷都姓君,没你们要找的人。

    珏翩翩走出去,优雅的步伐说不出的风流倜傥、矜贵出尘,光华流转间,令人不能直视。

    站在君家大门外的那两排佣人保镖齐齐弯腰,恭敬的叫,少爷。

    大弟惊讶的张大了嘴,半天合不上。

    后来,北郡城开始流传一个传奇。

    亚洲首富的义子被争夺财产的小人所害,打入江中,被君家大小姐所救,君家大小姐慧眼识珠,二人一见钟情,坠入爱河,共谱鸳盟,传为佳话。

    大弟也眨着眼调笑,姐,我才知道,你这么厉害,居然能看出躺在病床上的那块半死不活的石头是块绝世的美玉。

    我得意的笑,看向珏,珏也温柔的笑望我。

    我攥紧了他的手,我们的目光紧紧的胶着。

    他们不知道,我们的爱,已经延续千年,直到此生,再也不会分开。

    后记:

    珏是我很仰慕的一位作家笔下的男主。

    他是我看过的所有故事里最让我揪心的一个男主。

    我记得有一次,我看一篇悲文,哭了几个时辰,第二天眼睛都是肿的,可是哭过就忘了。

    看珏的故事时,我一滴眼泪都没掉,却久久不能释怀。

    他付出的太多,得到的太少。

    他的人生苦难太多,欢欣太少。

    他的一生,从头到尾都是一出悲剧。

    看完之后,我郁结于心,常常想,我如果有机会和珏那位后妈交流,我一定会拽着她的衣服痛哭流涕,求她至少不要把珏给写死。

    可是,我没有那个机会,我不知道怎样才能找到那位后妈。

    我以为时间可以慢慢淡化我心中的郁闷,但是我低估了那位后妈的功力。

    很久很久已经过去了,我却还是不能释怀,于是有了这篇番外。

    希望这样我心里能好过一些,这是无奈中的无奈。

    番外写完了,我把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君家大小姐给了珏,珏应该幸福了吧?

    珏到底是谁呢?

    我很纠结,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希望你们有认识珏的机会,为珏心疼的滋味真的很难受,很难受很难受。

    我和大家约定一下吧,也许有一天,也许是几天、也许是几年、也许是十几年之后,你们也认识了珏,也许你们会惊喜的慨叹一声,哦,原来这就是珏啊!

    到那时,也许这篇番外能给你们一些安慰。

    你们会和我一样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说一句,唉C吧,至少千年之后的珏是幸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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