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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1)

    落叶飘啊飘的,一片又一片,落在水光潋滟的湖面。

    时光在枝上新抽的嫩芽与飘落的老叶之中流转,洞庭湖里的莲荷开了又谢,谢了又开。

    恍若才眨眼,年年岁岁便已过眼。

    当夕阳西下,一日又到了尽头。

    在黄昏余晖之后,一位腰间绑着围裙,样貌秀丽的姑娘从雷家豆腐店里走了出来,她把凉掉的蒸笼收进屋里,把桌子擦干净移到墙靠边,最后将店外的旗招收了下来。

    街上的行人渐稀,当最后一丝余辉消失在天边,她也把旗招折好回屋里。

    夕阳一落,天很快就黑了,她点起了灯,替灶里又添了些许柴火,维持着灶上大锅的温度,这才拿起一袋黄豆倒进竹篓中摊平,然后坐在桌旁,专心的将虫蛀过、皮相不好的黄豆一一挑起,剩下的黄豆才放进一旁的小水缸里泡着。

    过去爹爹总说,磨豆浆的黄豆至少也泡上三个时辰,冬天要泡得更久一些;做豆腐的豆子更是要泡上至少四到十个时辰,端看是夏天或冬天了。

    自从爹爹走了之后,她这些年总一丝不苟的照着做,尽力的维持着爹爹的习惯、爹爹的味道,虽然还是有些人,从此再也没来和她买过豆浆、豆腐,可依然有不少人,继续和她买东西,让她勉强将这间小店维持了下来,能够靠着卖豆腐养活自己。

    将黄豆抛入小水缸里之后,她到后院摘了些青菜洗净,才回到灶旁,垫着布把蒸笼拿起来搁桌上,用铁锅炒了一小盘青菜,再炒了一盘丝瓜豆腐。

    当她把丝瓜豆腐也放上桌时,一本书出现在她眼前,就搁在桌子,她愣了一愣,方才她放青菜时明明还没看见这书的。

    瞅着这书,她心头猛地跳了一下。

    她认得这书名,那是最新出版的书籍,是本小说,说妖怪故事的。

    三天前,这书才刚出,人人都抢着去书商那儿排队抢购,可因为太过热门,有钱都还不一定买得到,这书三天价钱就翻了好几倍,不只印刷本贵,就连手抄本都出现在街头巷尾,还比原先的定价要贵上许多。

    她虽然想看,可那书贵,她只能想想就算了。

    可如今,桌上这甚至不是旁人再誊抄过的手抄本,而是字字整齐如今已被随人喊价的雕版印刷本呢。

    她匆匆抬起头,只见有个男人不知何时,已进了门,盘腿坐在桌子的另一头。

    一颗心,莫名再跳一下。

    男人穿着白衣长袍,身材高大,剑眉朗目,一脸的斯文样。

    可她知,这男人的斯文,只是假斯文。

    果然,他见她抬头了,就用那双黑溜溜的眼瞧着她,张嘴毫不客气的就是一句:「我饿了,你这儿还有多一副碗筷吧?」

    她好气又好笑的看着眼前这易家大少爷,道:「你一个大少爷,不在家里吃饭,怎老来我这儿讨食?」

    「我家厨子整天大鱼大肉的,没你弄的清爽。」他眼也不眨的说。

    「我这儿只卖早点和豆腐而已,晚上可没供餐。」虽然这么嘟囔着,她还是转身给了他一盆温热的水,「先把你手洗洗。」

    跟着,又去替他备了一副碗筷。

    他洗完手,自个儿拿着碗筷就起身从一旁的饭锅添了饭。

    一掀开那饭锅上的木盖,他就瞧见里头炊了满满一锅的白饭,远远超过她一个人能吃的量。

    知她是为了他才煮这么多饭,嘴角不觉悄悄轻扬,他拿起饭勺添了高高一碗,坐回位子上,瞧着她道:「你知道,我送书到岳州城刚回来,本也不觉得饿,谁知远远就闻到豆腐香,害我馋得口水直流,等我一回神就进来了。你蒸笼里是啥?味道挺香的呢。」

    瞧他一脸馋样,她回身把蒸笼里的菜也拿了出来。

    「咸蛋肉泥蒸豆腐。」她将菜碗搁上,也坐了下来,拿起碗筷,道:「配饭吃的,味道重。」

    他尝了一口,她忍不住期待的看着他。

    这家伙从小就挑嘴,爱吃也懂吃,不好吃的东西,他是怎样也不会再入口的。

    「你加了胡椒?」他瞧着她,又吃一口。

    「嗯。」见他吃了第二口,她微微一笑,问:「怕腻,提点味,很奇怪吗?」

    「不会。」他摇摇头,筷子夹起青脆的丝瓜入碗:「挺好吃的。」

    见他不客气的开吃了起来,知他喜欢,她心情莫名的好,也跟着慢慢吃起自个儿的晚饭。

    自从易家少爷说要教她写字之后,转眼已过了十三年,那天在岛上,她还以为他说说而已,等时过境迁了就会忘记,谁知道几天后他真的带着一本书到她家来找她。

    那会儿,她都以为只是他一时无聊,所以借故寻她开心,八成教她两回就算了事。

    谁知,他却来了不只两回,只要有空,他就会来找她,还送了她纸笔,一笔一画的教她认字,他从身边的东西开始教她,他教她豆腐怎么写,豆浆怎么写,教她水缸和铁锅怎么写,他告诉她那座好大好大的池子是座湖,叫洞庭湖。

    然后他教她看那本书,那不是什么困难的四书五经,那是一本小说,一本说书人会拿来说故事的书。

    他还没开始教时,她已经好奇的翻看了好几次,好想好想知道上头是在说些什么,好怕他就来拿一回边腻了,可后来他真的只要有空,就会来,一字一字的教她认,告诉她那是什么意思。

    虽然和其他的书籍相较,那本书没几个字,总共也才十来页,可她光是认完上头的字,就花了三个月的时间。

    当她念完了那本书,他又给了她一本书,跟着又一本,跟着再一本。

    她珍惜的翻看着它们,将上头的字一个个记进心里,任那些书里的天马行空,在脑海里翻腾。

    她好喜欢看书,真的非常非常喜欢。

    在书里,那儿有另一个世界,书里天南地北的,什么都有。

    看了书,她才晓得,为什么人们要过年,为什么过年要包水饺,又为什么要放炮仗;看了书,她也才晓得,原来京城是在北方,而她住在洞庭水乡旁,而东边那儿的尽头,竟还有比洞庭湖更大更宽广的水乡,那儿不称做湖,称为海。西方那儿则有好几百里地全是沙子,寸草不生的地方。

    他比手画脚的和她解释,书里哪些事是真,哪些事是假,如果她没见过的东西,他若是能找到,便会特别带来给她瞧,或带她去瞧瞧。

    那时日,是她最开心的日子。

    即便后来她发现,他在人前总装没看见她,他总是在私下才会来找她。

    起初察觉这事时,她有些难过,可她不怪他这么做,他是纸坊的少爷,他有他的难处,有他的面子要顾。

    他对她很好,已经很好。

    他教她识字,告诉她那些字该如何正确的发音,让她了解许多许多她以前从来不懂的事,爹爹本就不是多话的人,也没时间和她闲聊,应天堂的人对她虽好,却也不是人人都有空和她说三道四,是易远让她了解这个世界。

    他把她当朋友,什么事业会同她说,无论开心的,抑或不开心的,都如此。

    对她来说,这就够了。

    她很珍惜他这个得来不易的朋友。

    他十六,她十三那年,他娘病了,他接手了家业。

    那之后,他没再来过,但每当易家纸坊里有新书印行,她总能在家门口发现一本用油纸包好的新书。

    然后,有一天,油纸包没再出现了。

    她知道,朋友的缘分,终究还是走到了尽头。

    偶尔,她会在街上远远看见他的身影,她也就只远远的看着,想着两人之前,曾经有多么熟悉,曾经也是朋友。

    一年两年过去了,三年四年过去了,曾经的熟悉变为陌生,她从小丫头,变为姑娘,他则从小霸王,变成城里举足轻重的纸商。

    她原以为,他与她之间,不可能再有什么交集。

    因此当她十七那年冬,她再次和他于街上撞在一起时,她真的没想过他会认得她,所以她道了歉,便转身离开,没有多加攀谈。

    谁知他却追了上来,拉住了她。

    「冬冬。」他在她抬头时,拧眉看着她说:「干嘛装不认识我?」

    她眨着眼,愣看着他。

    「我是易远啊,你忘了?」

    她没忘,她一直记得他曾对她的好。

    「教你写字的那一个。」他说。

    「我知道。」她满脸通红的看着他,道:「我只是以为……我不知道你记得我……」

    「你开玩笑吧?」他不可思议的看着她,面露不悦,「我怎么会不记得?」

    她愣住,以为自己看错,想回问,却又发现他抓着她的举动,引起了旁人的注意,忙提醒他道:「你不是在谈生意?你朋友在找你了。」

    差不多在这时,他的同伴也走了上来。

    如她所料,他回头一看,便松开了收,她心头微紧,无端又抽疼,怎知他却又回头,瞅着她说。

    「晚点我去找你。」

    没等她反应,他就转身朝友人走去,一同回到了那栋名闻四方的悦来客栈。

    她呆看着他,久久无法回神。

    那一日,她回到家,坐立不安的收拾着东西,重复挑了好几次黄豆,直到夜深,才发现自己竟然真的在等他。

    晚点我去找你。

    他说。

    她无声自嘲的笑着,人家那只是说说而已呢,都三更半夜了,就连猫儿都睡了,就她傻傻的当真。

    冬冬压着心中莫名的怅然与失落,掩上了门,拉上了闩,洗了手脚,吹熄烛火,合衣躺了上床。

    窗外明月高挂枝头,月旁有着淡淡的一圈月晕,她闭上眼,教自己睡,却难掩胸中的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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