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火明夷第四章天网之漏4
他说得更响,忽然一支箭疾射而至。边上一个亲兵见势不妙,催马抢上,这一箭正中那亲兵面门,将他射落马来。毕炜喝道:“有胆的就来一刀一枪搏个真章,暗箭伤人,算什么好汉!”
那亲兵为毕炜舍身挡箭,所有人都为之一惊。不论是五德营还是胡骑,对这个忠勇的士兵都起了几分敬意。却听得五德营中有人高声道:“毕炜,你算是英豪么?”
这人声音清亮,听来极是年轻。随着声音,有个将领从五德营阵中催马而出,到了毕炜跟前。一见这人,五德营和胡骑全都欢呼起来:“薛帅!薛帅!”
这是五德营现在的统帅么?姓薛?毕炜并不认得薛庭轩,见薛庭轩顶盔贯甲,一手已残,肩头还立着只苍鹘,冷笑道:“五德营真是无人,不是女子为帅,就是残疾称尊。”
薛庭轩听他说起陈星楚,心头怒火更盛,脸上却仍是平静如常,在马上举枪行了一礼,道:“在下五德营元帅薛庭轩,家父帝国工部尚书薛文亦。”
薛文亦是旧帝国的工部尚书,有“巧手”之号,帝国风军团飞行机便是他发明,铁甲车原先也是他主持建造的。毕炜是从帝国过来的,薛文亦他也认识。只是薛文亦人胖胖的,又是半身不遂,只坐在轮椅上,生个儿子竟然会是如此英武的战将,他当真没想到。毕炜突然有些意兴索然,道:“原来是故人之子……”
薛庭轩举起了长枪,指着他,喝道:“呸!三姓家奴,谁与你是故人!薛庭轩一手已废,你敢与我一战么?”
薛庭轩看着毕炜的目光里,似乎有怒火要喷出。毕炜掂了掂手中枪,道:“不意毕炜临死之前,还要手刃故人之子,真是造化弄人。”
薛庭轩虽然恨他,但见毕炜舌枪唇剑,仍是不落下风,心中也不由有些折服,心道:“这毕胡子果然能与义父交手多年。虽是小人,自有他的气度。”薛庭轩向来自诩枪法出众,若是毕炜畏畏缩缩,他也无心与毕炜斗枪了,此时却起了好胜之心。若是陈忠在此,定不许他在这占尽上风时行此不智之举。胜亦无益,若是败北却让五德营士气大受影响。可现在陈忠留守楚都城,他已动了争胜之心,谁都拦不住他。
两军主帅将要比枪!一时间战场上鸦雀无声。故事里虽然常有双方大将会斗之举,其实真正战场上极少有这等事发生。一人勇力再强,又能抵过几人?陈忠做地军团信字营统领多年,他勇力绝伦,冠绝天下,战场上与敌方大将一对一比试的机会却是少而又少。见两人竟要比枪,双方都不由得各退数步,厮杀也停了下来。
毕炜胜了,共和军突围就有望。若败了,原本能逃出去的,这回也走不成了。可是共和军却没有一个人想过这些,只是围在一片方阵,静观毕炜与薛庭轩两人。
薛庭轩将头还停着那苍鹘。他伸指在苍鹘脚上轻轻一弹,道:“风刀,去吧。”苍鹘忽地直直飞起,在空中不住盘旋。他扣上护面,高声道:“毕炜,五德营大帅,独臂枪薛庭轩有礼。”
毕炜领兵这么多年,却也没什么外号。他看了看天空,暮色正暗,星月在天,草原上吹来的风也有寒意。他沉声道:“火将毕炜,见过薛帅。”
很久以前,毕炜还是军校生时,他与同期三个最受期许的同学合称为“地火水风”四将。排名第一的地将名叫劳国基,死得最早,死时也仅仅是个百夫长,另三人虽然际遇各有不同,后来却成为帝国地、火、水、风四相军团中的三大都督。“火将”这个名号,还是他刚离开军校时所得,后来就一直没有这样被人称过。此时毕炜知道已是生命的最后一刻,这些遥远的记忆一时间都回到了心头。虽然他因为多次改换门庭,被人称为“墙头草”、“三姓家奴”,可是他的心底也珍视着许久以前那一段时光。
那时的自己,意气风发,以天下为己任,誓要掌握天下兵权,为万世开太平。这些年来,我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多少?
草原上的风轻轻地从护面缝隙间吹进来,带着些青草的芳香,却也带着血腥气。谁也看不到,护面下,毕炜的眼里已闪烁着一点泪光。
他也是枪法好手。虽然薛庭轩只有一只手可用,但他看得出这人持枪沉稳,出枪有力,是个极强的好手。纵是自己盛年,也未必会是他的对手,不要说现在这风烛残年了。可现在残余共和军的存亡可谓系于自己一身,他还从来没有过一身担当这许多人安危的感觉。以前的他看来,兵力只是一个数字,随着胜负而变化,可现在,这些士兵就像是他身体的一部份,每个人的目光都像是给他以力量。
我已经活得够了,他们能逃出去,就逃吧。
他想着。这种念头,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可能也是最后一次了。当洪修光先前说起商君广要放多利一马时,他心里还有些愤怒,现在却觉得很能理解商君广的感受。
丁帅,报应不爽,来得可真快,我只不过比你多活了几天而已。
他想着,双腿一用力,战马立时冲了出去。
两马一个交错,两柄枪电光石火间相交,“当”一声响。这第一枪还是试探性的,但毕炜仍然觉得浑身一震,虎口也在发麻。薛庭轩第一次与毕炜交手,一般不敢出尽全力,但两枪相交,却也让他暗自吃惊。毕炜已是个六旬左右的老人,没想到臂力居然还如此之大。不过想来也难怪,陈忠与他年纪相仿,论臂力,毕炜比陈忠还是差得远。薛庭轩平时就常与陈忠练枪,这点力量也不算什么,吃惊的只是毕炜养尊处优,但枪法与力量并不下于年轻人。
他带转了马,此时五德营一方已在欢呼起来。虽然刚才这个照面并没有分出胜负,可是士气却是五德营占了绝对上风。薛庭轩也知道自己放弃了一股作气地全军总攻,却来与对方主将单挑实属不智,可他实在无法抵御心底的诱惑。
仅仅过了一招,薛庭轩已对毕炜的本领有了数。眼前这个老头子到底不是易与之辈,自己要赢他只怕很难。但薛庭轩却没有半点悔意。能与毕炜一对一地交战,将这大敌挑与马下,这是薛庭轩一直埋在心底的愿望。
星楚,你的灵魂还在么?附到我枪上来吧。他右手轻轻一晃,长枪在他右掌中像活了般滚动了半圈,掌心沁出的些微汗水让皮肤与木柄贴得更紧。这把轻巧而坚韧的长枪还是父亲亲手制成的,用不了多久,毕炜的首级必将挂在枪杆上了。
他的双腿一夹马腹,座骑四蹄翻飞,立时又冲了出去。不论毕炜的枪法和力量有多强,他到底是一个老人,体力和反应定没自己好,薛庭轩此时就已发现毕炜将马带转的速度比自己要慢一些。
胜机就在于此!
他的马冲出了数尺,毕炜才发动冲锋。单挑时,马匹疾驰时发出的力道远远大过立定时发出的,因此一半斗人力,一半斗的是马力。
到底是年轻人。看到薛庭轩极快地冲过来,毕炜不由暗自赞叹了一声。薛庭轩虽然一臂已废,但这等枪术在共和军里也是屈指可数,何况此人足智多谋,布置得如此丝丝入扣。毕炜向不服人,但对这年轻人却也有了三分佩服。对方趁自己立足未定极快地冲来,的确是对的……假如不是要对付自己的话。
护面下,毕炜的嘴角已露出了一丝笑意。先发制人,在通常情形下都是对的,但并非绝对的真理。很久以前,毕炜还在帝国军校学习时,枪术老师,号称帝国第一枪的武昭老师就这般说过,如果能先发制人,就尽量抢到先手。如果对方实在太快,却也并非就是死路一条,仍然有取胜之机,只是胜机极微,要赌一下了。
现在,也正是要赌一下的时候。毕炜还记得武昭老师教这一手蟠蛇枪时说过,这种枪法其实是孤注一掷,是在弱势危急时刻才能一用,占上风时并不值得用这等危险的枪法。毕炜这么多年来,与人单挑的机会极少,这路蟠蛇枪更是从未用过,而这一次,不论胜负,多半也是平生最后一次了。
他左手抓住马缰,枪杆靠在了左手的手背,握枪的右手却向身后伸了伸,让枪退后一点。这与二段寸手枪十分类似,但二段寸手枪是抢攻的招式,蟠蛇枪却是防御的枪法,定然不能先攻,要的正是对方先攻击。
坐在马背上,纵然战马狂奔时颠簸不定,但毕炜的目光却如利针一般盯住了薛庭轩的枪尖。蟠蛇枪只有一次出手的机会。因为蟠蛇枪一击不中,说明对方的本领与自己相差实在太远,已根本没有胜机了,所以也只需要一击。这路蟠蛇枪在大多数时候都毫无用处,武昭老师对一般人并不传授,唯有那些学有余力的学生,武昭老师才会讲一讲。毕炜在军校时是以名列前十位毕业,号称“金刀十杰”中的佼佼者,武昭老师当初也是因为自己问起,万一对方枪术太强,而且定要杀死自己时该怎么办,才讲了这蟠蛇枪的。而武昭老师死时这薛庭轩还太小,知道蟠蛇枪的机会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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