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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7

    南宫龙傲打开门,一下子,寝轩外堂涌进几个手握长剑的黑衣蒙面人,望一望睡得极不安稳的夏初雪,眼中不悦闪过,声音低沉冷冽:“今夜,你们都,得,死。”

    面前六个黑衣人,被南宫龙傲浑身散发出的浓烈杀气震住,还未看清,南宫龙傲手中长脸拖出剑影,六个黑衣人其中一人已经毙命倒地,微微催动内力,余下五人个个嘴角挂着无法擦拭干净的血珠,诡异莫测的武功,早已超过六个黑衣人预期太多,当下,五人眼中闪现出无助惧意。

    虽说南宫龙傲武功厉害,但他们完不成主子交给的任务,他们的下场也只有死路一条,与其如此,不如齐心协力对付杀意更甚的南宫龙傲,领头黑衣人微一点头,身后四名手下一同举起剑冲向了南宫龙傲,速度同样快的惊人。

    南宫龙傲唇畔噙着淡漠笑意,丝毫不把余下五人一并刺向自己的长剑放在眼里,剑光一闪而过,南宫龙傲将他们控制在外堂,只看这屋中,白光四射,剑气飞舞,似云似雾,只消片刻,冲向他的五人里四人无声向后仰去,甚至连喊叫声都来不及发出,便气绝身亡。

    仅剩一个黑衣人见情势不妙,向身后门扉倒退,额头早已渗出冷汗,可能是知道命不久矣,本已经绝望的他,忽然瞥见内室被锦被包裹住的夏初雪,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般重新抬起长剑,向她刺去。

    一剑刺出,南宫龙傲剑眉微皱,以剑挑剑,打落他手中的剑,却不料他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丢出一颗烟弹,趁南宫躲闪之际,扯起床上的夏初雪,夺窗而逃,待烟雾渐散,南宫想去追时,已经为时已晚。

    点了睡穴的夏初雪被带到黑衣人的基地,幕帘后面的黑衣人看不清面目,依晰可见高大的身形。

    “主人!”黑衣人单膝跪地,“夏初雪已经带到!”

    “把这个给她吃下去!”幕后的黑衣人冷冷命令,“吃了后,她会忘记以前所有的事情,失去武功,我会为她灌输新的记忆,新的父母,让她遇到新的爱人,永远离开南宫龙傲!”

    “是!”黑衣人朗声回应,拾起药丸,毫不犹豫塞进夏初雪嘴中,初雪被点了穴道,不及反抗便吞咽了进去。

    “把她放在这里把,待她醒了,会自己逃跑的,到时候你把她引到一个新的环境,给她安排新的家世,新的亲人,新的仇人,远远离开南宫,永远不要有机会见到面!”黑衣人首领说完,隐进黑暗之处。

    夏初雪昏睡了一天一夜后,在第二天夜里醒来,她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想不出来,只有记得自己有一个仇人,面对四周黑漆漆的墙壁,手脚被束,自然就是那个仇人做的!她认真想了一想,拟定了一个计划,趁人送饭不注意,便偷偷逃出去。

    出了黑衣人的基地,

    便一直跑,一直跑,她不知道自己到底跑了多久,一直跑到天已经黑了,此刻的她早已筋彼力尽了,又冷又饿,最后只在破庙渡过一晚。

    一阵寒风吹过,破庙显得点阴森恐怖。忽然一片片的梅花掉了下来,初雪抬头一看,看着漫的梅花雨,心中一暖,冬去了,梅花坚持到最后一刻才离开,伸出手中,接着了一片从天而降的花瓣,轻轻一闻,梅花的清香,虽然很淡很淡,但依然感受得到梅花特有的气味。

    初雪笑一笑,心中的恐惧渐渐去了,她一定也可以像梅花一样,即使在最困难的时刻,也会坚强勇敢活下去的。双眼最终敌不到沉沉的睡意,终于在稻草堆上睡下去了。这一睡,初雪觉得特别的香,她已经几天没有如此安稳的睡过一觉,然而一睡她睡到中午才醒了过来。

    醒过来的初雪听见肚子咕咕地叫,不禁一笑。于时爬起来,向外面走了出去,看见前面有一家农舍,初雪进去让主人家换了一套男装,那农舍家里破旧不堪,看见初雪要换衣服,当然乐意了。换了一身破旧的男装,带了个帽子才出去,先去填饱肚子,要不逃跑都没力。

    “老板这个值多少钱?”夏初雪拿着夜明珠走进当铺中。

    老板一看,眼都发亮了,赶快请她走进前厅里。

    拿起夜明珠仔细地看了一看,又摇了摇头,心中其实大喜,这个明珠少说也值上万两,但看见夏初雪一身破旧的样子,想必他可能是偷来的,未必知道它的价值。于时惋惜地说“公子,这个明珠虽然看起来很漂亮,但杂色很多,最多也就值八百两”。

    夏初雪一听,心中郁闷死,她虽然不知道这明珠究竟值多少钱,但是绝不止这个老板说的价,于是摇了摇头。老板看到她摇头,一急,“公子,老夫最多出一千价,已经是超高价了,不信你到别家去问问”。

    夏初雪叹了叹“好吧,但是老板,你一定要好好保管,我日后必定赎回来的”。

    老板微微一笑,点了点头,便叫小二拿了银票和一些碎银交给夏初雪。

    初雪走出了当铺,肚子已经抗议了好久,随即便走进一家客栈。馆中小二看着她一身的破旧,有点狗眼看人低,淡淡地说着“这位公子,我们这里吃饭可是很贵的”。

    初雪浅浅一笑,从怀中拿出来了一绽银子,小二看了她手中银两,眼突然放出了光芒,于时便连连请着初雪走进了二楼的小阁。

    初雪狠狠地吃一顿,感觉全身都有了力气了,吃饱的感觉真好,便走了客栈。

    从门口出来一看,吓得手心都冒着阵阵的冷汗,两个大汉拿着她的画像在找人,幸好她早已换了男装,脸上也弄得脏兮兮,看不出来原本的样子。

    转进身子便走进了旁边的小巷子,初雪急急地走着,想了想,还是不对。于时便在转弯处进了一个服装店,换一身男装,带上了假胡子,定定一看,活生生一个佳公子,有谁有会想到,这样一个俊公子竟然是个女人?

    现在城里的人到处找自己,还是找个地方便躲起来,要是再捉回去了,岂不是白白浪费了小晴一翻苦心。想起小晴,初雪心中隐隐作痛,不知小晴情况现在怎么样?她真的好担心,可恨自己没有武功。

    此地不宜久留,想到此,初雪急急忙忙往城郊里走去,郊外人迹较少,估计那些人应该不会这么快查到这里。过一片树林的时候,突然走出来三个彪形大汉,忽然把她拉进了树林,初雪大惊,大喊“救命”,只见他们一个用手捂住初雪的嘴巴,“臭小子,再叫老子现在就送你去西天”。

    一直拖着夏初雪到进林子里的,在一间木屋里才放开,一手抢过她的包袱,打开一看,三个土匪眼睛都发生了灿烂的光芒,一个身材够小的拿起手中的银票,兴奋地说“老大,你看,果然没让你说错,这小子还真是一条肥鱼,差不多有一千两耶,总算没白费一直跟了他那么久”。

    “好久没捉到那种肥鱼了,老三,把那臭小子先绑起来了,老二,快去买酒,今晚我们兄弟三人喝个痛快的”。说完,便把夏初雪拉进木屋里绑了起来,塞住了她的嘴巴。

    过了半个时辰,只见那个老三拿着几坛酒回来了,“老大,累死我了,哈哈,这个可是上等的女儿红啊,闻闻,单闻这个酒味就香得不行了”。

    “老二,过来喝酒,难得捉住了一个肥鱼,今晚一醉方休”。不一会儿,夏初雪便听见外面不断的猜拳声,又过了一个时辰,只见外面的声音越来越少,老二跟老三相对倒了下去。老大仍然不死心,摇了摇老三,喂起来喝,再摇了摇老二,两个人醉得已经跟死猪没啥差别了。冷哼了一声,两个没用的家伙,喝得不知天高地厚的老大,硬踩着轻飘飘的脚步跨进了木屋,对着夏初雪道“来陪。我喝”,说完便想去拖她,初雪看见他慢慢的接近,不停想闪,老大一手拉下了初雪的帽子,不由得用手擦了擦眼睛,以为自己看错了,一头美丽的青丝散开来了。

    老大倒吸了一口气,“哇,居然还是个女的,哈哈,老子明天把你卖到青楼里去,也值不少钱”。初雪听到此,心口大喊:咋就这么倒霉,刚刚从虎口中逃了进来,现在还进了狼窝里,天啊,难道真的死要亡我吗”。

    老大跨着碎小的步子,准备想扑到初雪身上,只见他只走了二步,像倒下来了。初雪见他倒下来了,深深地吐了一口气,再呆在这里,明天天亮了,那这三个死家伙醒来,她就完蛋了。初雪一见那个倒下的酒鬼下面,有破碎了的酒坛,慢慢轻移过去,试了几次,咬了咬牙,终于拿起一块,慢慢割,奈何绳子实在太粗了,足足弄了大约一个时辰,才把绳子割断了,把绳子解开,拿开了塞在口中的破布,慌忙地跑了出去。

    出了门口,初雪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只见木屋的后面,有一条细小的道路,不作多想,便一直跑了进去。她只想快点离开这里,她不想让人卖进青楼,她不甘心就这样死了,一定要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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