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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渔家破阵子(1)

    长白山脉,广及千里。西汉时,这片广袤山脉被称为单单大岭,单单是满族语,白色之意;唐代,此处被称为太白山,直到宋金时,才有了长白山这个名称。

    长白山地处辽东一代,原为高句丽所占,隋唐时收入版图,唐皇设安东都护府;辽宋夏金时,生活在长白山一带的女真、满族、锡伯等族各自为政;元代时,元皇在此设辽阳行省,由开元府管辖。到如今的大明王朝,明皇废了元朝的行省制,于全国设京城、南京两城直辖和十三布政使司,在长白山一代增设了辽东都司、奴尔干都司,统辖该地。

    长白山,丛林如被,奇花异草无数,灵苗瑞草随处可采,而且满山跑着野猪、虎、豹、狼、熊……

    长白山,拔地万仞,景致非常,如诗如画。

    长白山,山头白雪覆盖,山顶上有天池碧湖,池边环绕峰头十六座,曰白云峰、孤隼峰、冠冕峰、观日峰、华盖峰、锦屏峰、龙门峰、鹿鸣峰、梯云峰、天豁峰、鹰嘴峰、铁壁峰、卧虎峰、玉柱峰、织女峰、紫霞峰。

    从四川尖锋城到辽东长白山,一路北上,过湖广地界,穿行河南,抵达京师,再过京师向东,直抵长白山。总之,全程由寂灭子和阿布安排,身为夜多窟主的闵嫣只知道赶路、赶路、赶路。

    越靠近山脚,繁华城镇的踪影就越稀少,多是小村小镇。

    明明半个月的路程,硬是让寂灭子安排成九天,闵友意实在是佩服自家侍座的节省能力,但佩服归佩服,这不是他当下关心的问题。

    还有……就是……

    管他山上长了多少花草,管他山中跑了多少野猪,管他是不是景致非常,管他天池边上环绕了多少座峰头,他只在乎、只了解、只知道一件事——四月初,好冷!

    宝马镇,简陋干净的“斤竹客栈”内——

    “阿嚏!”裹了一层又一层的俊公子揉揉鼻子,动动腿,将火炉勾到自己脚边。

    “馒头……”咬一口,嚼一嚼,叹气,看了馒头一眼,他向后一抛。

    咚!馒头精准地落在一丈远的桌上。

    唉,他比较想念庸医蒸的馒头,又香又软,颜色也漂亮……

    门外轻轻扣响,随后,穿着厚棉袍的蜜肤青年推门而入,入眼的画面是俊公子只手托腮坐在火炉边,似在打盹。俊公子今日穿了件蓝纹厚锦袍,外套一件黑底蓝纹无袖长裘袄,肩部滚一圈黄狐毛,他眼眸轻垂,不长不短的黑发拂在眼角、耳边、肩头,脸上红扑扑,唇边一抹笑。这笑,不勾人,不撩人,却令观者霎时觉得杏花片片过眼飞,春色纵横,骨醉神飞。

    闻得开门声,低垂的眸子向他这边溜来,懒懒沉沉,仿佛藏在海雾中的一对斜月。

    将手中酒菜一一摆上桌,瞧到那似乎被老鼠咬过一口的馒头,寂灭子叹气:烤得不黑不白,亏他这窟主咬得下去。

    “又到吃饭时间了。”俊公子乖乖靠过来。

    寂灭子侧移一步,表情不动,为他盛了一碗汤,低声道:“公子,自从你来到宝马城,已经六天没出客栈了。”

    “老子知道。”俊公子吐出不怎么俊的话。

    “比赛……”

    “老子知道。”好冷好冷,还是江南气候比较怡人。他今年有点大运不顺,不然怎么会被我尊指名比赛,还比到这冰天雪地的长白山。难道我尊看他这段日子太闲不成?

    “可是……”

    “老子知道。”

    “……属下什么也没说,公子就知道了?”

    “老子……”闵友意回头,杏花眼重重一眯,“一字诀——说。”

    “……公子你可否把火炉移远些?”寂灭子看那吃饭也用脚勾着火炉的人,偷偷在心底叹气。明明就武功高强,明明就穿了棉衣,为什么他这窟主还是怕冷怕成如此模样?

    六天前来到宝马镇,夜多窟部众已先行赶到,在此打点一切,只为比赛做准备。这一路上,他也收到扶游窟部众送来的消息,关于遥池宫,关于贝兰孙和他的祖宗十二代,能查到的,扶游窟部众查得一清二楚,查不到的秘辛,也被扶游窟部众翻到七七八八……看来,我尊当初命扶游窟掌天下信息,果有先见之明。

    他乱想一阵,见闵友意慢慢喝汤,并不催他说什么,却将火炉向他这边踢了踢,不由苦笑。

    “寂灭,谁说武功高强的人就一定不怕冷。”啜着热汤,眸子似有似无地向他这边滚了滚。

    “……属下知错。”

    “窟门外六根铜柱上的武功,你练了多少?”

    “四根。”

    “好,既然有错,老子罚你回去将剩下的两根铜柱练完。”说完,继续喝汤。

    “……”嘴角抽搐,寂灭子面有菜色。自家窟主喜欢将武学口诀刻在墙上、柱上、石头上,他知道,这些武学是江湖上人人梦寐以求的秘笈,他也知道,可——就算他想练得比江湖第一还江湖第一(虽然他至今不知江湖第一究竟是谁),也得有时间练才行啊。除了处理夜多窟的日常事务,七破窟各窟守卫全部由夜多窟训调,难道窟主以为他很闲吗?

    “遥池宫在芝盘峰下方,”闵友意突然扬声,“遥池宫在江湖上神秘莫测,一是建于雪山之上,气候寒冷,地势陡峭,寻常人难以到达,二是贝兰孙无心江湖争端,偏偏家传武学不错,又有镇宫宝刀‘渐海鳞牙’,偶尔行走江湖,得罪了一些江湖人,被他们认为清高自傲、冷血无情,所以,遥池宫就此蒙上一层神秘诡谲的面纱。”

    寂灭子听他这话,菜色微减,“原来公子记得。”

    “老子还没到记忆衰弱的年纪,这些是扶游窟查到的消息,你在老子耳朵边一天念一遍,老子都会背了。”闵友意放下空汤碗,冲侍座斜瞥一记,“寂灭,贝兰孙在江湖上的确与我尊齐名,不过,他只是一个略略有一点点神秘的遥池宫宫主,与我尊相比,你认为那帮江湖人会认为谁更神秘一些?”

    “自是我尊。”寂灭子毫不迟疑。

    “既然如此,你脸色干吗这么难看?怕我输了比赛?”

    “……”菜色重新爬回寂灭子脸上。难得难得,公子终于对他用了一个“我”字啊……不过,老古锥的,他不是怕公子输好不好,他只希望公子能出去走一走……

    公子武功高强,凭什么?凭的就是公子可以三个月不回窟,也可以三个月不离窟。

    江湖盛传公子花心,长年游走在莺莺燕燕里,其实,公子的日子很单纯,不比赛时,忙于窟内事务,或者练功、研究武学机关,偶尔迷上某位姑娘,要么是家世显赫自幼定亲,要么是家中父母严禁与公子来往,再不,便是以书香门第自居,视七破窟为邪魔歪道……偏偏公子喜欢上的全是这种类型的姑娘,他能怎么办?

    “寂灭,这一季比赛,我们先查渐海鳞牙到底放在遥池宫哪个角落,再问问贝兰孙愿不愿意代父谢罪,如果不愿意,就强迫他愿意,你说可好?”闵友意终于不忍再看侍座菜到不行的脸色,沉吟片刻,他又问道,“倘若……你老爹十年前杀了人,十年后,有人要你废去一手一足,父债子偿,你会愿意吗?”

    “自是不愿。”寂灭子摇头。

    “那你认为贝兰孙愿意吗?”

    “属下不知,常理推断,应该是不愿的。”

    “是啊……”闵友意抿唇沉思——贝兰孙本身就是一块难啃的骨头,因为是比赛,他还要防止伽蓝和尚那边的动向,若生出一些枝枝节节的事端可不好;开赛前,我尊说了,这季比赛一定要赢……

    啧,这次,不比种茄子轻松啊……

    寂灭子静候一旁,听他轻声喃道:“就扶游窟查到的消息,贝兰孙有妻子,可他去长孙家买嫁衣又是为什么?娶都娶过门了,还穿什么嫁衣。淹儿说过,她不为死人绣嫁衣,这么说来,贝兰孙定是对长孙家说自己的妻子死了,既然死了,更不必穿嫁衣,他还千里迢迢从辽东跑到四川干吗?嗯……姑且当贝夫人没死……我尊啊,这次比赛不会又挖一堆陈年旧事出来吧。”

    他家尊主的坏习惯——喜欢听陈年旧事,更喜欢追根究底,刨根问底。所以,他们这些窟主、部众在长年的耳濡目染下,对于时不时挖挖人家的墙角挑挑人家的伤疤已经很习惯了。

    话又说回来,习惯归习惯,赛事还是要小心,现在已经四月,五月最后一天前,比赛结果一定要出来……

    头痛!

    头痛!

    贝兰孙很难啃……去,老子又不是狗。

    贝兰孙有妻子……贝兰孙与七破窟没什么交情,不是朋友,那就是敌人了。敌方阵营……嗯,符合一个条件。贝夫人不知生得什么模样,是多病多愁呢,还是娇俏可爱?或者清冷孤傲,绝色倾城?这么假设,也算符合第二个条件……

    见他皱眉,寂灭子自动为他再盛上一碗汤,“公子,多喝些。”

    闵友意瞥他一眼,吹吹汤上浮油,随意问:“喝了六天,这到底是什么汤?”

    “鹿茸三珍汤,”寂灭子微退一步,“鹿茸三珍是指长白山梅花鹿的鹿茸、鹿筋、鹿鞭,属下听此地人说,常饮鹿茸三珍汤,可补精髓、壮筋骨,我想……公子应该多补补……”

    “噗——”一口喷出,杏花眼斜斜瞥向自己的侍座,唇边的笑胜比春风,语中的话却不输寒冬,“寂灭,你认为老子需要补这个……吗?”

    “未雨绸缪……”寂灭子在他一口喷出前已跳到安全地带,“总是好的。”

    “未雨绸缪?”杏花眼凝流一转,正要难为一下侍座……突然,他侧耳聆听。

    有声音……

    听起来令人耳朵痒痒的声音……

    眸彩乍亮,薄唇缓缓勾起一角,“寂灭……”

    “属下在。”

    “我似乎听见……念经的声音……”

    念经的,是和尚。

    闵友意冲出房,在二楼台阶处便瞧得坐在一楼的两名和尚,两人桌上是一碟馒头、两碗素面,方才的念经声正是他们在开饭前念的善食咒。

    和尚,从背后看去,除了高矮肥瘦,基本上没区别,反正肩上顶的都是一颗光秃秃的脑袋。从正面看,光秃秃的脑门上有了眉眼鼻唇,因这眉眼鼻唇组合的不同,诸如紧凑和宽疏,诸如形状和大小,从而使得人的相貌显现出千姿百态,就像机关里的杠杆,长一寸和短一寸的效果大大不同。

    简言之,和尚也有美丑之分。

    一楼的两名和尚,一老一少,一丑一俊。俊的是型尚,他大约十八九岁的年纪,穿着厚厚的灰布僧袍,光秃秃的脑门上点了九个白色香戒,浓眉大眼,鼻子很高,唇形微翘,是一张爱笑的脸。丑的,自然是老和尚,他没有白胡须,那眉眼鼻唇组合在一起也不算太难看,若配合满脸的皱纹,可称是一张标准的慈悲脸,只是,这张慈悲脸上有一道恐怖的疤痕,似是被人砍伤,疤痕从额顶起,横过右脸直到颌骨,让他的慈悲看上去有些怵心。

    貌丑心慈,他正是七佛伽蓝的丑相禅师。

    念过善食咒,型尚将松软的馒头推向老和尚,恭恭敬敬,“师叔,请用斋饭。”

    丑相点头,并不拿馒头,视线向楼梯看去,口中道:“有台,你先吃,这些天赶路,你也累了。”

    “不累不累,”型尚喝口面汤,笑嘻嘻,“师父让小僧随师叔修行,是小僧的福……”话没说完,光秃秃的后脑门遭人重重一拍——

    “老古锥,小秃驴,你们来得太迟了。”

    “……气……”鼻子差点吸到面汤,型尚急急撑桌,终于挽救了“汤从鼻入”的惨剧。他抬头时,身边已坐下一人。

    “善哉善哉,兰若今日可有参禅?”丑相扬起淡笑。

    “有啊!”

    “敢问兰若今日参的是什么禅?”

    杏花眼微微一挑,若风拂垂柳,“老子今天参樱花禅。”

    丑相合掌垂眉,“明日呢?兰若明日准备参什么禅?”

    “老子明天参枯树禅、枯叶禅、枯枝禅。”

    型尚此时已看清身边坐的是谁,听他言中对丑相不敬,连连合掌唱喏:“阿弥陀佛!阿弥陀佛!”“小秃驴,你今天参什么禅?”俊公子唇含讽笑,取过一只竹筷戳馒头,“别陀了,再陀一句,面就凉了。”

    “阿弥陀佛!阿弥陀佛!”型尚又唱了两声佛喏,径自摇头吟道,“南山有台,北山有莱,乐只君子,邦家之基,乐只君子,万寿无期。”

    戳馒头的动作滞了滞,闵友意挑眉,“小秃驴,你想说什么。”不念佛经,居然念《诗经》。

    “……闵、闵兰若,小僧法号有台。”型尚撇嘴。

    想他有台型尚,八岁出家,现已修行十年。他的目标:向“三香护法”看齐。虽然他今年才十八岁,但他是句泥大禅师的徒弟哦,这就够他骄傲一把了。师父现在只收了三名徒弟,以后还会不会收他是不知道,但现在只有师兄弟三人,他排第二,上有大师兄欢喜丸,下有小师弟最胜。大师兄长他四岁,叫声师兄他也不吃亏,真要说吃亏,被他叫师弟的最胜才是。最胜长他两岁,但入门比他迟,只有乖乖排第三,做他的小师弟。这次师父命他与师叔同行,一来比赛,二来修行……

    啊……他的馒头……

    很想从闵友意筷下抢回自己的晚餐,有台看丑相一眼,却见师叔眉眼不动,无奈,他只得忍下,低头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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