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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再见雅雅

    陆茵雅缓步在小摊贩前头逛,看着用麦草和箔纸编成的各种小玩意儿,忍不住心喜,东碰碰、西碰碰,每个都想带回去。

    深吸气,她很久没出王府了,僻静的院落,关住她曾经喜爱热闹的心,三年光阴改变太多东西,多到——连她自己都细数不清。

    她从浪漫天真的少女成为争风吃醋、心机算尽的妒妇,再从暴戾冷酷的妒妇转变为无人闻问的弃妇,也许她未来的日子便是神佛伴心、青灯数岁,她这一生,算不得精彩纷华,却是跌宕起伏,让人适应得很辛苦。

    才十九岁呵,却老觉得自己快要走到底了,心中暗叹,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世间能留住的东西太少——是哪个算命先生说的,说她当偶万乘之君,为华夏兆民之母,说她此生必定母仪天下,是个命中注定的大贵人。

    她该去问问那位算命先生,要下他那块招牌的。

    她的父亲是陆明卫,当今朝堂深受皇帝倚重的丞相,因算命先生那席话,她自小倍受宠爱,姊妹们以此为恨,使她淡薄了手足情,家里为她延请师父教席,不仅教导她身为后妃该懂的女红才艺,更教导她熟读朱子百家、经史子集,并习得权谋之术,好让她在未来的后宫里,为自己也为家族争得权位。

    一个杨贵妃,使得天下父母心,不重生男重生女,一位算命先生,使得整个家族把全数希望寄托在她身上,这样的寄托于她,是沉重。

    陆茵雅的注意力被前方摊位上那个手捧大元宝、满脸笑嘻嘻的招财童子,和盛满金锭、银锭的聚宝盆给吸引了去,她走到小摊前,拿起红绒蝙蝠,问老板:「这个是做什么的?」说它是给娃娃解闷的玩意儿,不像,说它有作用嘛,偏又看不出,她实在弄不懂怎样的人会买这东西。

    「红蝙蝠呢,象征戴福还家,至于聚宝盆代表的是求财如意,今儿个迎神赛会,大家图个吉兆,都会过来挑选几样东西带回家。」老板见贵客上门,热情地招呼着。

    眼前女子年轻貌美,鹅蛋脸、新月眉,素肌淡眉,圆润的面容没有半点棱角,仪态端装秀丽,一双妙目,唇似樱桃,只是她面色苍白了些,连胭脂也遮掩不了。

    她穿着一身月牙白月白色缎绣蝴蝶纹长袍,腰系琥珀坠链,发间簪着几朵小雏菊,除此之外再无多余配饰,虽然简单素雅,但掩不去她的高贵之气。

    「迎神赛会?」陆茵雅对身后的侍女一哂,说:「谨言,咱们来对了呢。」老板见她这么说,连忙道:「夫人不知道吗?今儿个是岳王庙办法会,待会儿三村五庄的进香赛神队伍就会从四面八方涌过来了,您看看,街上多少外地人呐,都是来参加这场热闹的。」

    「难怪呢,太阳才上一竿,街上已是万头攒动,热闹极了。」陆茵雅挑了个蝙蝠,让谨言付过帐后,便离开摊子。

    谨言紧跟在她身后,趁着人少,一把抓住陆茵雅,退到街边,低声对她说:「王妃,还是早点儿回去吧,待会人多起来,容易发生危险。」陆茵雅静静望了她半晌,无奈道:「谁会在乎我的安危呢?」谨言垂首不语。

    她了然一笑。「王爷派你在我身边,怕的是我回娘家净说些对他不利的话吧?放心,我不会,我明白当中的利害关系,而且就算爹爹知道我的状况又如何,难不成他真会为了心疼我,挺身为我讨公道?

    「别傻了,爹爹为官多年,还能在朝堂上屹立不摇,自然是个千锤百链的人精儿,即便我回娘家告状,我那点儿花花肠子,岂能逃得过他的火眼金睛,爹爹是个顾全大局的男人,他又岂会不知若真和王爷闹翻了,倒大楣的,只会是陆家。」

    「不是这样的。」谨言想为王爷讲几句话。

    她握住谨言的手,轻摇头。「信我一次吧,我比你更了解王爷是个怎样的男子,就算我不顾念夫妻之情,便是为了陆家,我也不至于轻举妄动——下次,待王爷再传你去问话时,就这样把话传达给他吧。」语毕,陆茵雅转身不再多语。可她心底不住地泛酸,或许,她真碰到危险,再也回不了王府,他会更惬意吧。

    「来了!」

    「来了!」欢呼声四起,百姓们纷纷涌到路口处,自动自发让出主道,翘首远望。

    两队的赛神队伍在不远处会合,锣鼓喧天,盖过所有声响,撩拨起年节气氛,热闹非凡。

    一张红色长幡让吹鼓手簇拥着进城,随后,几十面精致美丽的神幡,或悬起红色流苏,或垂着细长飘带,或绣着千朵金莲、华虫鸟兽、流云海水,每面神幡前都有数人抬着一尊神像,之后便是五虎棍、秧歌舞、十不闲等等。

    箫声管笛,歌吹盈耳,高跷、旱船、舞龙舞狮,色彩缤纷的队伍载歌载舞,煞是好看。

    顿时,街上如同海面刮起波澜,观众们着魔了似地,有人合掌念佛号,有人跪倒在地频频叩首,更有人你推我挤,拚了命往前。

    谨言见她几乎被人群淹没,连忙抱住她,一个纵身使出轻功将她带离人潮,在不远处寻了个无人的家门前,让她站稳。

    「王妃不该同平民百姓挤的。」像是解释自己行为似的,她蹦出这样一句。

    陆茵雅苦笑,很早以前她也这般认为,认为自己高人一等,认为不该纡尊绦贵和平民百姓混为一谈,可这些年,她磨平了心志、磨钝了自尊,磨出不同想法,有句话儿说得真好,退一步,海阔天空。

    「谨言,你看见那个真人所扮的观世音菩萨吗?」她指指前方,那是十几岁少年所扮,他顶着雪白佛巾,身着白色长衫,飘逸出尘,两缕青丝自耳际垂向胸前,长眉入鬓,杏眼半垂,眉间一点佛痣红得像血,他一手托着净瓶,一手持着柳枝,坐在高高的人轿上,望向红尘俗世。

    「是,王妃。」

    「你觉得怎样?」

    「宝相庄严,如青莲化出,令人尘心顿洗。」

    「你是这样看待他的呀,可我敢肯定,必有人批评他是三流歌童,不足一哂。」陆茵雅含笑,望向谨言。

    她摇头,不明白王妃的意思。

    「那年我同奶娘回乡下,也碰上这样一次迎神赛会,村里扮观音的少年生了急病,临时找不到人,便有人来拜托奶娘,让我帮忙扮观音,那时心气尚稚,只觉新奇有趣,当下便同意了。

    「事后有好事人上奶娘家,说想访我一访,奶娘自是不肯,那些人便是这样说的——三流歌童、不足一哂。人呐,总是带着偏见看待世间,与我顺者,皆生,与我逆者,应亡。」倘若不是亲身经历,事后听人批评扮观音的孩子,说不定也会这样认为。

    「后来呢?」谨言问。

    「后来此事传回京城,爹爹震怒,辞去奶娘。你明白的吧,在大户人家里,儿子是光耀门楣之钥,女儿是交换利益之物,虽然我自小饼着荣华富贵、养尊处优的日子,可真心待我如亲女的,唯有奶娘。

    「她走了,之后一次次类似的事件让我慢慢学会,行一步要看三步,谋定而后动,再不能莽撞贪鲜,否则一时冲动,只会让自己失去更多。」黎慕华——不,应该说是哑婆婆,他斜靠在木门边,震惊地望着陆茵雅的背影。

    方才大街上人潮拥挤,他被东推西推地不知怎么就走到这条僻静的巷子,他正倚在这儿喘歇口气,抬头望天,暗骂童女给他找了个破败身子,却见两个汹影快速移动着,他以为是自己眼花,揉了揉眼睛,就见两人「降落」在巷子前,离他不到两百公尺,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轻功」对于现代人而言,只得耳闻、不能眼见的轻功,比起迎神庙会更吸引人,只是他万万没想到,会在此处遇见前辈子的雅雅!

    初见雅雅,他震惊极了,虽然知道此行的目的,知道饿着肚子来来回回逛大街,就是要找到雅雅,但乍然遇见,还是惊诧不已。

    一模一样的脸孔,一模一样的身段,一模一样的古典气质,也一模一样的白衣裳,唯一的分别是,眼前的雅雅,眉间抑郁深种。

    黎慕华扶着墙壁,虚弱万分走近,寻了她们身后门边的角落处坐下。雅雅身边的婢女回头望了「她」几眼,确定「她」无害之后,才转过头,专心和雅雅对话。

    他观察雅雅同时,也观察谨言,她面容清妍,中人之姿,气度不似一般仆婢,却又身着银灰色锦缎侍女服,头上只缀几颗碎珠,眉目间,她有几分像冷版的安心亚。

    雅雅对她说话的口气,不似上对下、尊对卑,而她对待雅雅,却紧守分际,丝毫不逾越,这对主仆关系让他觉得有趣。

    黎慕华抬起双手,再看一眼,忍不住再叹第一百口气。

    虽然没镜子,他也晓得现在的自己长什么模样,一个脸色蜡黄,双颊凹陷,头发灰白,双手布满老人斑的老太太,要怎样才能引起雅雅的注意?继续像这样,一路跟踪?

    别想了,雅雅身边的婢女连轻功都会,说她没有身怀绝技才怪。跟踪她们?别被踢飞就成。

    他想不出好方法,只能继续待着,窃听她们对话。

    这时候,几个手提鸟笼的男子从眼前经过,他们一路走、一路大声嚷嚷。「动作快一点,放生法会快开始了。」陆茵雅见有热闹可看,便想跟过去,没料脚未迈出一步,就让谨言一把拽住。

    「怎么了?」她柔声问。

    「别去。」

    「为什么?」

    「那才不是放生法会,是杀生法会。」她冷淡的眼神中,兴起两分嫌恶。

    「怎么说?」放生法会她曾经耳闻过,人人都晓得这是慈悲善念,怎地,在谨言口里成了杀生法会?

    「请王妃细思,庙里每年办放生法会,百姓们为求福求寿,便想尽办法寻来动物,可哪来那么多的牲禽野兽放生,自然是商家所购,商家为赚这笔放生银子,便向猎户们买牲畜。于是猎户们进山林张网,捕捉各色禽鸟,渔夫们入海河,捕鱼抓蟹,这当中能不受惊吓、存活下来的鱼鸟,十仅得其二、三,交卖予商家后,倘若商家不懂得畜养之法,往往又得死掉一大半。

    「因此,在这场放生法会中,一只鸟雀可以卖到近十两,肥商家、饱猎户,却死去近九成的性命,这样的法会,王妃还想去凑热闹?」她说得陆茵雅汗颜,望向谨言冷然面容,她略略摇头。「对不住,我并不清楚这样的事。」

    「众人亦是不清楚,所以那些人才欢天喜地的以为自己做了大善事,却不晓得为了放出他们手中的一条性命,得先伤九条命。」黎慕华静听她们的对话,忍不住多看了谨言几眼,这婢女不简单,不晓得她是何等身分。

    「不瞧热闹了,我们回府吧。」陆茵雅道。

    谨言略略点头,引着她往巷子另一头走去,黎慕华望着她们离去的背影,心想,再待下去,将会与她们失之交臂。

    他略一思索后,便跟在她们身后,大街上人多,即便谨言身怀武功,应该不会发现被跟踪。

    就这样,他跟着她们一路行去,因百姓多集中在庙宇前方,离庙越远人潮越少,摊贩商家也少,他不确定她们离家还有多远,但确定的是,再跟下去肯定要被发现了。

    他非得弄出些动静,让雅雅注意到自己才行。

    黎慕华看着路旁卖豆腐脑的摊子,心生一计。

    他加快脚步走到摊子前,二话不说,拿起杓子就往桶子里舀,正在招呼其他客人的老板看见,气急败坏地大声嚷嚷:「你这老太婆在做什么!」老板的嗓门奇大,陆茵雅听见,好奇转身。

    黎慕华眼角余光瞥见她的反应,低头悄然一哂,开始作起戏来。

    他挡在老板面前,咿咿呀呀,比手划脚,又是拜、又是跪的,他指指豆腐脑,再指指自己的肚子,可怜兮兮地拜托老板给他一碗豆腐脑。这时他不禁庆幸自己在家常陪母亲看电视,至少演起来也有三分像。

    可他边作戏边又担心,如果老板是个大善人,要是真给他一碗豆腐脑,他就没戏唱了。

    于是,他在老板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再度抢过大杓子,往桶子里胡乱舀一遍。

    这下还能不激怒老板?老婆子一身脏,要是让她污了满桶豆腐脑儿,今天的生意还做是不做。

    老板想也不想,一把要将杓子抢回来,黎慕华见他怒气冲天的模样,再看看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刻意松开手。

    这一松手,杓子里满满的豆腐脑儿全往老板身上泼去,黎慕华也顺势摔跌在陆茵雅的脚边。

    老板的狼狈模样惹得路人呵呵大笑,他气极了,这是招谁惹谁啊,一口气吞不下,他着恼地高举杓子,冲到黎慕华跟前。

    「你这老太婆是刻意挑我麻烦吗?我好端端在做生意,你来闹什么场子,今日我若是善罢干休,林虎子三个字倒过来摆!」他说完,顾不得三七二十一,抓起杓子就往黎慕华头上砸去。

    天,会不会脑震荡?黎慕华猛地眼睛一闭、脖子一缩,两手抱在头顶上,等着挨痛。

    可是预料中的疼痛没出现,他倒是听见老板的哀号声。

    他微微睁开一只眼,发现情势丕变,谨言一把扭住老板的手臂,方才轻轻扯过,怒不可遏的老板现在满脸痛苦,像杀猪似地喊痛起来。

    「老板,和气生财吧,老婆婆不过是饿昏头,才会抢你一杓豆腐脑,你就大人大量饶过她吧。」

    「饶她?她坏我一天营生,我拿什么回去养我家婆娘孩子。」手虽被拽着,林虎子仍然硬气,他怒瞪黎慕华,一瞬不瞬。

    陆茵雅朝谨言眼神示意,谨言松开林虎子的胳膊,从腰袋里挑出一块碎银子递给他。

    「银子给你,算是赔偿,你就别追究,行不?」陆茵雅开口。

    老板这会儿才发现这位娇滴滴的大美人,一看眼睛都直了,这、这岂不是仙女下凡?顿时,硬气没了,他结巴起来。「行、行、行呐。」见老板松口,陆茵雅扶起跌倒在地的黎慕华,轻声问:「婆婆,您饿了吗?」第一次从这个角度看雅雅,黎慕华忍不住笑了。

    他身量比雅雅高很多,常常是她低头,而他看着她的头顶心,猜测她的表情,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的头顶心也会落在雅雅的视线范围里。

    他灼灼目光落入陆茵雅眼底,婆婆深邃黝黑的双瞳仿佛盛满千般智慧,引得她别不开眼。这婆婆,不同于一般人呐——两人四目相望,仿佛忘了时间空间,彼此的眼中再容不进周遭人。

    「王妃。」谨言轻唤。

    陆茵雅回神,她看看天上日头,时辰还早,不必急着回府。

    「婆婆,我请你上馆子,好不?」哪有不好的理儿,黎慕华很愉快,不管是在现代或古代,他的雅雅都是心地善良的好女人。

    他点头。陆茵雅不嫌脏,一路扶着她,走进附近一家馆子。

    谨言点了几道菜,等菜肴上桌同时,陆茵雅问:「婆婆,您是京城人士吗?」黎慕华比几个手势,意思是:我不是京城人士,我来自很遥远的地方。可是比了老半天,他发现雅雅依旧满头雾水,于是,他做出写字动作。

    陆茵雅很讶异,「婆婆会写字?」他用力点头。

    陆茵雅和谨言互视,真罕见,这年龄的婆婆能读书写字的,千人中不出一个,况且她又是这样的穿着打扮,教人难以想象。

    不等陆茵雅发话,谨言已迳自向老板借来纸笔,她对这位老婆婆也深感好奇。

    当纸笔摊在黎慕华面前,他暗暗吸口气,接下来是说故事时间,能不能留在雅雅身边,端看他的故事够不够有戏剧张力。

    脑中快速搜寻一下过去看的历史剧、乡野传奇后,他拿起笔,沾饱墨汁,在纸上缓缓写下字。

    「我本江南人士,出生名家望族,后嫁与商人黎越屏为妇,夫妻相处和乐融融,育有二子,两个儿子都娶了媳妇,本待他们给我生下几个孙儿,让两老含饴弄孙。

    「谁晓得天有不测风云,黎家碰到恶官欺凌,恶官为夺我家产业,竟胡乱对我丈夫儿子扣罪名,恶官说:在强盗窝里找到我黎家商号的白米,那是我丈夫、孩子与强盗勾结的证据。

    「欲加之罪呵,恶官治理无方,弄得地方上盗贼猖獗、百姓不宁,我黎家的米粮经常被盗贼所抢,谁知到后来,受害者成施害人,天理何在?

    「我家男人全入了监狱,我花大把银子贿赂狱卒,才得见我丈夫一面,可他已形销骨立,离死不远,丈夫紧握我的双手,哀哀苦求我,便是散尽家产,也要尽全力为黎家留下一株根苗。

    「不几日,丈夫死在狱中的消息传出,我迅速变卖家产,带着大媳妇去见那个狗官,求他网开一面,让我带回儿子,没想到狗官见我媳妇貌美,竟起淫心,强要将她留下,媳妇坚贞,宁死不屈,一头碰在墙壁,撞死了。

    「狗官恼羞成怒,短短两天便判决下来,儿子斩首示众、家产充公,来查封家产那日,他又看上我二媳妇,她苦苦哀求狗官,只要他愿意放我离开,她便随他回府。

    「狗官允了,媳妇带我回房,把贴身藏着的玉镯金饰交给我,要我到京城里告御状。她坚决道:便是黎家死到剩下一人,也绝不让这狗官好过。

    「我被一根棒子赶出家门,从此流落街头,隔天,街坊传来讯息,说二媳妇吊死在狗官的门梁上。我费尽千辛万苦地进京,可告御状哪是容易的事儿,别说处处碰壁,便是随身带的金银,也让一帮土匪似的商家给抢了去,他们见我年迈可欺,又是外地来的人,说我这种人岂能拥有金钏玉饰,硬赖我是小偷,要逮我送官。

    「衙门那种地方,我还不了解?那是个有理无银莫进门的黑暗地方呐,老婆子不怕死,只怕告不了御状,全家人含冤不白。」写完,他长叹息,放下笔,抬眼看雅雅,发现她眼中盛满泪水,心底有一丝丝歉意,他的故事写得太摧人心肝,回去后可以试着改行当编剧了。

    他歉然低头,陆茵雅却误以为他在强忍激动,悄悄地,她在桌子底下塞一块绣帕给他。

    菜送上来,谨言虽冷着一张脸,却也帮她置筷布菜,黎慕华想,他的故事把这对主仆都给感动了。

    拿起碗筷,他已经饿到极点,可他没忘记自己演的是大家族的妇女,得举止得宜,因此,他放慢速度、斯斯文文地吃着饭菜,偶尔用纸笔回答她们一两句话。

    只是他万万没料到,吃过饭后,雅雅竟然没有带他回府的打算!他的故事不是很赚人热泪吗?是哪里编得还不够,他很乐意改!

    陆茵雅并不知道他的激动,只是递给他一袋银子,千叮咛、万嘱咐,让他财不露白,先找个安身处,至于那个恶官的事儿,她会想办法帮忙打听。

    怎么会这样?他不要银子,也不要雅雅伸张正义,只要她让自己跟在身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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