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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赵航见严霜关了窗户,伸手又敲了敲玻璃,没人理他,他便伸着手咚咚咚地敲个不停,严霜只得又开了窗:“你还有什么事儿?”

    赵航笑眯眯地说:“你不是说要带我逛街么?美丽的姑娘,你要不要带着一位勇敢的骑士一起去逛街——我可以帮你拎东西啊!”

    严霜伸出手揉了揉太阳穴:“拎什么东西?我出门是要带女使跟卫士的……”

    赵航一点都不气馁:“那么,你为我做向导好么?我来这么久,还没出去玩过呢!”

    赵航来到这儿快一个月了,确实连严家的大门都没出过,严霜想到此处,也觉得他怪不容易的,便点点头:“好吧,我正好也有些闷的慌,明天吃了早饭一起出去吧!”

    赵航见严霜答应,觉得挺高兴的,便冲她点点头,直起身,几个起落便从严霜的视线里消失了。严霜越发觉得脑袋疼得厉害,招了这么个喜欢在家里飞檐走壁的男人做丈夫,真的没问题么?

    第二天一早,赵航才起床,衣服才穿了一半儿,茯苓便笑嘻嘻地走进来,手里还拿着个包裹:“这是大娘让人给大郎做的衣服,昨晚送过来的,大郎快试试看。”

    赵航自从那天翻出了一堆内裤,就一直穿着他自己的衣服,他旅游的时候正是不冷不热的秋天,所以背包里带了几件这个季节的衣服。虽然家里人都觉得他的打扮十分古怪,但也没人管他,反正不出门,在自己家,他爱怎么样打扮无所谓,但是出门的话,他再穿那种衣服就很不合适了。赵航自己也明白,便伸手接过衣服,看看茯苓,茯苓噗的笑出声来,扭过头去:“你快换吧!”

    赵航赶紧脱了上衣,然后想了想,又伸手把紧身背心从T恤里拽了出来重新穿上,这才开始穿茯苓送来的里衣。赵航总觉得那滑滑的衣料贴在身上感觉很奇怪,哦,穿起来的麻烦程度更是让他十分的纠结——好吧,他得承认,他这个来自未来的小平民,对九百年前的土豪生活适应的不太好,一直穿现代服装的最重要原因就是,他不太会穿这里的衣服,又不好意思让女使给他穿。虽然他的观念称得上开放,但是,跟女孩子约会和让女孩子贴身伺候,给他穿衣服之类的是两个概念。

    赵航费了足足有把十分钟的时间才把衣服勉强整理好,茯苓转过头来,帮他把衣带重新系好,把身后他看不到的地方拽平:“大郎,奴知道你并不喜欢穿这些,可天气逐渐凉了,你总不能一直穿你那几件衣服吧?你不穿,就总是不习惯……总不能,总是不习惯吧?”

    赵航点点头:“你说得对,茯苓,谢谢你的提醒,我确实表现得太被动了。”他的表达方式比较新潮,茯苓听不太懂,但也听明白他是接受了自己的建议的,便笑嘻嘻地把床上赵航换下来的那堆衣服收拾了起来:“不过,也难怪大郎不爱穿我们这里你的衣服,你这衣服料子实在是好,又软又服帖,洗完了一点都不褪色,也不起褶子。洗完了晾干就成,不用浆也不用熨。大郎,这是什么料子啊?”

    “纯棉的,哦,就是全用棉花做的,我经常运动,需要穿吸水性好的衣服。”

    “棉花?这是棉花做的?”茯苓十分吃惊:“棉花竟能做出这么细致的料子?”

    赵航点点头:“就是棉花……”两人又随便说了几句话,赵航洗漱完毕,吃了早饭,便跑到了严霜那里。

    严霜已经打扮好了,鹅黄色的裙装,外面还披着个同色的斗篷,头上简单的插了几只簪钗。与平时不太一样的是,她的脸上画了淡妆。严霜的肤色很白,只是因为这阵子过得太焦虑,所以有些缺乏血色。她并没有抹粉,只是淡淡的涂了一点胭脂,又抹了一点口红,眉毛也稍微修了一下。额头上还贴了一朵梅花,显得十分的俏丽。

    “这样子很漂亮,像个小公主!”赵航真心实意的夸赞:“只是你还小,总化妆对皮肤不好,你的问题其实是健康问题,你太瘦了,而且整天闷在家里,所以才那么瘦,脸色也不好。哦,我的妹妹才比你小几个月,已经开始发育了,可你看你,还是平——”赵航猛地把后头的话吞了回去,一个不小心又满嘴跑火车了,说一个女孩子平胸什么的,不管古今中外多大年龄,都一定会跟他翻脸吧?

    严霜倒没有生气,只是认真地说:“‘德,言,容,工’,容貌虽然没有排在最前头,可总不能蓬头垢面的见人,平时在家里整整齐齐便好,出门的话,连个胭脂都不涂,太随便。胭脂跟口红都是琉璃坊出的,用的都是正经东西,不伤皮肤的。”虽然赵航又一次提到严霜年纪小这样的话,可是严霜并不是分不清好话坏话的人,所以态度很平静。当然,这也是因为后半截话她没太听懂。

    严霜解释完,又问赵航:“你是骑马还是跟我一起坐车?”

    赵航的眼睛一下子就圆了:“可以骑马么?”

    严霜点头:“怎么不可以,你会骑马吧?”

    赵航忙说:“会,会,当然会。哦老天,居然可以骑马上街,真是太幸福了。”赵航这话说的真心实意,他在二十一世纪的家里其实也有一匹马,只是没有养在家里,而是寄养在附近的一个马场里,平时见不到,而且就算骑马,也只能在固定的场所里骑,怎么能有机会像现在这样子,居然可以骑着马招摇过市?

    严霜便让人带赵航到后头马厩里选马:“阿爹的两匹马已经带走了,马厩里那匹白色的小马是我的,其他的你先随便选一匹骑着,等回头今年的军马到了,你去营里选匹好的。”

    赵航大吃一惊:“可以去选军马?”

    严霜白了他一眼:“不去选军马,选什么马?军马训练有素,带回来就能骑,你还想自己驯一匹名驹么?阿爹骑的‘千里不留行’是岳太师送他,是岳太师的坐骑生的,我的马是外公送的,这些马都是上等的好马。其他的几匹马,都是退下来的军马,他们年纪大了,没法上战场了,阿爹便把他们带回家养着。你不用担心,虽然他们不能打仗了,但是驮着你出去逛逛还是没问题的,比一般的马听话多了。”

    赵航讪讪的跑去选马,严家的马厩不小,但骑的马跟拉车的马并不关在一起,前者的待遇高多了,马厩外居然还有一个小小的跑马场。虽然据严霜说除了她那匹白马,其他的马都是年纪大了的军马,可是赵航真是看不出这些马哪里不好了,每一匹看起来都十分精神,让他不知道选哪一匹好。最后在照顾马的卫兵的建议下选了一匹看起来最普通的黄鬃马。

    “老黄虽然年纪大了,但是性子最温和,在闹市里骑马,还是这种性格温和的马最合适。”那卫兵拿起个果子递到黄鬃马的嘴边:“老黄,今天要麻烦你了,吃个林檎润润嗓子吧!”那黄马张嘴把果子噙住。嚼了几口咽了下去,又伸头蹭蹭那卫兵的肩膀,看的赵航十分的羡慕。

    严府跟其他的府邸不太一样,占地很大,却并不是单纯的私人住宅。最前头的部分挨着严青办公的衙门,中间是像普通官宦人家一样的几层院子,而围绕在院子后头的,却是一个兵营的营地。照理说住宅区边上不该有兵营的,不过太原离边境比较近,身为本路最高军事长官的严青的府邸,对安全的要求也比非边境城市的高了许多。这个营地里平时住着两千士兵,他们是严青的侍卫营,在战时是专门保护严青安全的。而在不打仗的时候,就住在严青的周围,一方面可以保护他跟他的家眷,另一方面,严青想要训练他们也比较方便,毕竟,这是他麾下最精锐的骑兵。当然,他们日常训练是在城外的,这些人分成两个班次,轮流在城内负责范围和到城外马场训练。严青这次出去视察,带走了其中一千五百人,剩下的五百人里,经常住在营里的也就二百多人。虽然人少了很多,但并不影响严霜出门的防卫。

    赵航骑在马上,跟身边的小军官聊天:“大娘每次出门,都要跟这么多护卫么?”

    那军官摇摇头:“过去并不是这样子,不出城的话不带卫兵也没关系。但是上次遇到了劫道的,将军很生气,便规定了大娘出门,便是也在城内也至少要带十个人。”

    赵航嘴角抽搐地扭头看看后头骑兵:“这不止十个人吧?”

    “将军说的是至少要带十人,如今将军不在 ,万事都要小心,带个二十人并不为过。”

    赵航现在明白为什么出门的时候严霜看到这位小军官的时候脸色为什么那么不好看了,任谁想要逛个街,还被几十个人围着,都开心不起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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