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屌丝论
许忆晴满脸黑线,有人问她同意了么。。。
聊了会儿天,大家酒都醒了不少,许忆晴本想回家,但是孟一凡说夜晚才开始真正降临,不如今晚彻底狂欢起来。
申智皓对孟一凡的提议从来只有响应,没有反对,季南风也是随着许忆晴来,于是,这最后的决定权便落在了许忆晴身上。
看着孟一凡可怜巴巴的眼神,许忆晴没有办法说不,于是一行人向本市最大的酒吧夜魅出发。
在门外下了车,就听见里面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孟一凡更加兴奋,拉着许忆晴的手就往里面跑。
季南风和申智皓立刻快步跟上,要是把这两位小祖宗跟丢了,后悔药可没处买去。
今天来的似乎很是时候,刚一进门,就看见很多人围着舞台,好像有人在唱歌。
一曲很快完毕,人群响起热烈的掌声和叫喊声。
这时主持人上台,“大家说,刚才这位美女唱的好不好?”
下面立刻响应:“好!”
主持人又说:“那还有没有人继续参加比赛,来争夺我们今晚的夜魅Queen?
主持人刚说完,立刻有大胆的女孩走上舞台,和音响师说了句什么,然后又是震耳欲聋的音乐声。
女孩随着音乐摇摆柔软的腰肢,后来渐渐边唱边跳起来。
这回他们四个人算是知道怎么回事了,原来是夜魅酒吧在竞选最受欢迎的女孩儿。
这种比赛每个月都有一次,每一次的这一天,都是酒吧最疯狂的一晚。
孟一凡掐着申智皓的胳膊,“喂,眼睛快掉出来了。”
申智皓:“。。。”我就看了那么一眼好么?
许忆晴幸灾乐祸的看着申智皓,季南风也抱以同情的目光。
“哼,你们男人就这点出息,看见美女就什么都忘了,再说台上的那个女人,除了胸大点其他真没什么看点。你们没听过么,屌丝才爱大胸妹,高富帅很有品味的。是吧,忆晴?”
许忆晴本来听的津津有味,没想到最后自己竟意外躺抢,看了身边男人一眼,心想自己好像从来没有问过他类似的问题。
孟一凡此刻急需要得到别人的响应,于是摇着许忆晴的胳膊晃来晃去,不停地说,是吧忆晴?
许忆晴被她摇的快晕了,只好点了头。
然后,季南风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
孟一凡因许忆晴的配合显得十分开心,于是转过头去开始教育申智皓。
接下来所有的声音都被许忆晴隔绝在耳膜外,因为季南风趴在她的耳边说了一句话。
小晴,原来你是这样想的。看来我是屌丝,因为我对你很满意。
许忆晴的脸简直就要炸开了,没想到季南风竟然如此露骨,果然,闷骚的男人最可怕。
后来孟一凡终于放过申智皓,却惊奇的发现许忆晴和季南风之间似乎发生了什么,两个人都有些奇怪,当然,许忆晴更甚。
“忆晴,你的脸快滴出血了!快说,boss对你做了什么?”
许忆晴:“。。。”
“忆晴,我记得你歌唱的很好啊,有一次咱们公司年会,大家起哄,你唱了一首You Belong To Me,惊艳全场有木有?”
“好像是木有。。。”
“忆晴!!!你故意的!我记得当时好多男同事都在台下议论,说想不到你平时文文静静的,歌竟然唱的这么好,这么有爆发力。嗯?我没记错吧?要不是你平时一副圣女模样,那帮男的早就下手了。”说到这儿,不忘了瞅瞅季南风,随即狗腿的补上一句:“当然,那帮屌丝根本没有办法和boss相提并论。”
于是,许忆晴又想起了刚才季南风的屌丝论。。。
“哎呀,忆晴,不要害羞啦,这首歌马上就要结束了,下一个你上去好不好?”孟一凡以为许忆晴的脸红色加深是因为让她唱歌不好意思。
音乐声小了下来,许忆晴一看舞台,心里冒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快溜。
但是孟一凡好像知道她心里想什么,一把抓住她的胳膊,抬高,“主持人,我朋友也要参加比赛!”
感谢孟一凡的大嗓门,全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们四个身上。
很具喜感的是,四个人的反映各不相同。
季南风强大的气场几乎让人不敢直视,此时的他看着许忆晴,似乎也很期待她接下来的表演。
孟一凡一脸兴奋的表情,好像警察当场抓到通缉多年的在逃犯。
许忆晴像和未婚夫私奔的冲动少女,被家人在火车站拦下,一脸悲状。
而申智皓,则掩面似乎想极力和这二人撇清关系。。。
没有办法,这个时候逃跑可能会成为这间酒吧比赛历史上最浓墨重彩的一笔。许忆晴想了想,横竖都是一死,已经丢人到这份上了,何不干脆利落?
天堂和地狱果然就是一念之间的事,想通就好。
看见许忆晴上台,人群中爆发出今晚最热烈的掌声。
大家心里所想不过是一个漂亮的女孩被猪一般的队友给坑了,硬着头皮唱一首歌。
当前奏响起的时候,人们或多或少还存有一点看好戏的心理。
但是,直到从麦克里传来那妩媚性感的声音,人们才恍然醒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