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七章 一如往昔的亲密
只是,这飞起的一脚,让裙摆滑落,整条长腿都露了出来,车灯开着,说不完的盈润洁白,他的眼光就这么毫不遮掩地横扫过来,而且不怀好意地盯着她两腿之间的内容看。.
她赶紧闭紧双腿,把睡裙往下扯,又羞又恼,“往哪看呢?”
他吹了声口哨,十足的向氏流氓味儿,却在不经意间瞥见她膝盖上有一圈青紫,立刻把她刚刚罩下来的裙摆掀上去,“这是怎么回事啊?”
她几乎忘了这事了,满不在乎地把裙子放下来,“就刚才黑咕隆咚的撞的,这有什么啊,又不疼。之前跟着藏民试过一次朝拜,那才叫生不如死!”
“你做过朝拜?”他看起来似乎很是小瞧她的样子。
她瞪了他一眼,“什么意思?我可是怀着十分虔诚的心才去的西藏,可是……就是太疼了,我没坚持下去……”说到后来,声音渐渐变小,那个地方每个人都是心无杂念的,所以朝拜的时候每个人都是纯净的心,有个老人对她说,心思越重的人,越走不远。
她当时只是走了不到一千米就已经觉得膝盖沉重的不像自己的,便中途放弃了。
可是,这种事情想想还真的是有些丢脸,如果当初不是因为想要逃避向元鹰,也不会选择找一个地方避世,可是真的给了她这个机会,她还是放不下这里的种种。
心思沉重当然也怕痛,这很正常。
哪知她却会错了意,他压根就没有嘲笑她的意思,反而捧着她的一双脚,细细地抚摸,“感谢上帝,幸好你没坚持下去,不然这膝盖就毁了,你的情郎又不是仓央,不住在布达拉宫的大殿,想要来到我的身边,只需要你优雅地走来就好了。”
她瞠目结舌,这向元鹰,真是思维异常啊!想的事情都与众不同……还不承认他有恋足癖?
“向元鹰,你是不是报了班学习如何说情话?还是和豆骏,lee在一起呆久了,说这话脸都不红就信手捏来。.”让她这个平日里很少听到他说这话的人还真的是难以招架。
倒是说的人一点都没有察觉,只是觉得她既然很爱听,既然招架不住,那么他必不可少地就要说,更何况这些话都是他的心里话,只是她不知道,这些情话无需去学习,只需要发自内心地说出自己的想法,就已经足够了。
“小淼,看到你以后,我所有的情话,情事……都无师自通了。”
“向元鹰!你再说!”她真是脑子进水了突然会说出恋足癖这三个字……
“好好好!我不说了!”他闭了嘴,眼睛却看着她笑,那笑容比说话更让人觉得紧张。
她羞急交加,怎么别人谈恋爱那么浪漫,向元鹰今晚突然来到这里,竟然只是尽扯这些有的没的!
“我要回去了!”她板着脸,别扭透了!
“真要回去?不谈恋爱了?”他仍然只是笑。
“话不投机半句多!谁和你扯那些色狼才扯的事?一点也不浪漫!”她绷紧了脸。
他居然一脸冤屈的样子,“谁色了?明明是你自己提出恋足癖的问题,我才虚心向你请教。我可是很纯洁地想和你在车里对饮几杯,然后等着看海上日出的……”
对饮?日出?
“你还带了酒?”看来他今天是有备而来的?
他不屑地扬了扬眉,“不是跟你说了今天是个纪念日吗?当然带了酒庆祝!”
他说着返身,从后座拿了个袋子,里面装着酒瓶和酒杯。
他先把袋子放在脚下,向她伸出手,“来,向太太,给我斟酒。”
她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却终究伸出了自己的手臂,而他,居然一直把手怀住她的后背,一个用力,将她整个人都抱了过来,抱在他怀里。.
驾驶室狭小的空间让她觉得拥挤不堪,她扭了扭,“还是放开我,太挤了!”
“挤着暖和啊!我冷!”他收紧了胳膊,不让她动。
再度白了他一眼,冷不会开空调吗?骗谁啊!
只见他从脚下的袋子里拿出两只杯子,都交给她,她发现这两只杯子可不就是金枝送她的那套从维也纳拍卖来的水晶杯套里的两只吗?已经被他打碎了一只,别把这两只也糟蹋了!
那可是人家皇室送的礼物。
“喂,你怎么就不拿别的杯子?”她正抗议,却被他从袋子里取出来的酒给震住了,“白酒向元鹰!你竟然要带着我喝白酒?!”
“你懂什么?”向元鹰不屑地瞟了她一眼,“什么xo、brabdy、whisky都比不上咱自己国家的白酒够劲!这才叫酒!”
顾小淼要吐血了!向元鹰的脑袋是什么构造?拿她的水晶杯喝白酒?真是浪漫到底了……
他看着她的反应,暗暗好笑,在她手中的两只杯子里都注上酒,还变戏法似的又从袋子里掏出一包铁蚕豆,还有一包炒花生,搁下了,接过她手中的一只杯子,和她的轻轻碰了碰,“喝过没有?白酒配蚕豆花生,是我年轻时的最爱!”
年轻时?他现在很老吗?
她只是心疼她的杯子而已,“拜托,你下次喝酒不要再动我的杯子了!”
“家里只有这杯子摆在最显眼的地方!白酒该配瓷茶杯才最好了,大口喝酒大碗吃肉的感觉你尝过吗?”他喝了一大口,极烈地辛辣像火一样窜入喉咙。
顾小淼无语了,原来人家还是勉勉强强才用你的杯子,这水晶杯人家原本是看不上的……
“试一口啊!你不是挺能喝的吗?”他说话时已经带了酒气。
她盯着杯子里的酒,犹豫,“还是别了,两人都喝酒了,谁开车啊!”
他听了,也不再强迫她,只是自己把剩下的一口都喝干了,眼眶便微微泛了红,轻轻晃着酒杯道,“小淼,其实这才是真实的我,一点也不讲究,也不浪漫,只是尘世里最普通的一颗沙,还是最平凡的那一颗,最渴望的生活,不过是毫无顾忌地喝酒吃肉,喝醉了发发酒疯,大吼几句,而不是正襟危坐在办公室里,冷静沉着地笑看风云,这样的我,你会喜欢吗?”
不仅很喜欢,而且是特别特别的喜欢。
顾小淼仰起脸看着他,她心里有点震撼。
其实,她倒是真不喜欢正襟危坐在办公室笑看风云的他,因为那样的他太深奥,她看不懂。
反而现在,在拥挤的驾驶室里,在橘黄的车灯下,她和他挤在一起,喝着最质朴的老白干,她却感到与他前所未有的接近。
此时的他,眼里没有深不可测的漩涡,眉间没有紧锁的深沉,前所未有的舒眉缓目,锐气褪尽,不过是人间最平常的一个男子。
透过这样的眉目,她仿佛可以看见大学时代的他,青涩朝气,喝着廉价的酒,把铁蚕豆抛得高高的,落下时用嘴接住,再毫无顾忌地和几个男生一起碰杯豪饮,喝醉了,勾肩搭背东倒西歪一起回寝室,见到漂亮的女生走过,他还会和男孩们一起流氓似的吹口哨。
想着,喉间便哽住了。
这样的向元鹰,不仅她很喜欢,而且是特别特别的喜欢。
听不到她的回答,他有些自嘲地笑,“向太太,向先生是不是让你失望了?”
她摇摇头,一时没有组织好语言来回答,她,亦不过是人间最平常的女子,不恋华服美酒,独求一份真性情而已。
心里有个角落被触动得暖融融的,只为第一次接近这样的他……
老白干,她从来没有喝过,可是,她不愿意放弃这个和他站在同一个世界里的机会。
一个大胆的想法在她心里碰撞,那需要鼓起很大的勇气。
她凝视着他,星眸微敛,醉意浅生,薄软的唇凝了酒的润泽,唇角刻着男人的感伤,心中无限柔软起来,一时冲动,鼓足勇气喝了一大口杯中的老白干,辛辣味直冲鼻。
正当他惊讶地看着她的时候,她低下头,吻住了他的薄唇,曾几何时,他对她说,和成熟的流氓男人喝酒更有意思,就是用的这个方法。
她只是想告诉他,她也会喝白酒,愿意和他分享他的每一种人生,无论他是高高在上的向先生,还是喝着普通廉价酒的穷小子。
汪雨燕说,她总是为了维护自己的骄傲而把别人的尊严踩在脚下。也许,汪雨燕气的是那日她在包间里骂向元鹰时说的那些足以伤害每一个男人自尊的话,但是,他那么懂她的,会不会知道那些话其实是违心的,她从来就没有瞧不起他。
想着,她的眼眶就湿润了,一边吻他,一边把酒度入他口中,随着白酒辛辣的味道,和他一起沉湎于同一温度。
他初时是惊讶的,当带着她体温的辛辣液体缓缓从她口中流淌过来,酒精的火辣迅速将他点燃,他放下酒杯,扣紧她的背,贪婪地吮吸着她唇里的琼浆,直至一滴酒也不剩,亦不愿罢休,如痴如醉地吸着她的唇。
无酒可吸时,便将她的舌吸了过来,那柔滑的,混合着白酒气息的小舌,配合着他,缠绕着他,随着他起舞,就像她修长的双腿,缠绕着他的身体,共着他的节奏摇曳,藤缠树,树缠藤,仿佛无论多大的力量也无法将他们分离。
他再一次激动起来,手探入她睡裙底下,触手处,还有着前次残余的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