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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百无一用是招弟(三)

    看来看去,似乎只有喂J喂兔子的命了。.

    可是,谁来告诉招弟,当喂的J以群计,养的兔以无数窝算的时候,为什么,连这么简单的事情都会变成体力活?

    它们怎么能够这么能吃?

    招弟算是发现了,越是想证明自己能干,就越能体会到自己的无用。

    先不说代替她做了家中顶梁柱的带弟,这段日子以来,招弟都不能不佩服这个小姑娘。

    当她偶尔一日早起的时候,才发现带弟带着两个妹妹从后院回来,头发汗津津的,身上似乎能看见蒸腾的热气,而带弟还在指导妹妹,这三个小姑娘,居然早锻炼都回来了!

    带弟年纪虽小,家里的活计却样样精通,这还罢了,据盼弟无意中透露,带弟也是会打猎的,以前跟着爹爹还上过山的。

    不知怎的,招弟想起了翻的了围墙,追的了小偷,打的过流氓的新时代女性标准......

    不说带弟的优秀,就说年纪比较小一点的来弟跟盼弟,家中的衣服如果破了,是来弟补的,小小的人儿,穿针引线的功夫却极为纯熟,但是,这还不算什么,缝缝补补只是小道,当看见来弟教盼弟绣花的时候,招弟眼睛都快掉地上了。.

    这可是绣花啊,来弟才多大?不过才八岁,就算是算虚岁,也只能算个九岁顶天了,那她是从几岁就开始拿针的?最主要是,她们不是绣着玩啊,招弟看过那针脚,盼弟是初学,歪歪扭扭的,可是来弟绣的真不错,虽然花样简单,但是构图布局针法都很好,简简单单的一幅画,绣的活灵活现的。

    而其后在工具房里,当招弟发现来弟带着盼弟在教她织布时,已经空白的不知道自己该摆出个什么样的表情比较好了......

    带弟和来弟这两姐妹,是要*死空活了比她们多两倍的年纪,跟她们一比却什么都不会的自己吗?

    重活干不了,轻活,好吧,就没有什么活是轻的,能让招弟做的,都不能算是活计了,也就只是一个顺手的事儿!

    就连想说自己年纪最大,可以给弟弟妹妹一点安全感,得,看家护院的活有一群对着家里人跟脚打转,对着外人马上凶狠无比的狗狗做了。

    招弟对比了一下自己跟狗狗们,不得不很郁闷的承认,这年月,穿的不好,一不小心就混成了人不如狗的局面啊!

    穿越有风险,许愿需诚心哪,姐妹们!

    唯一能够安慰到她的,也就只有保姆做的比较好了,小宝这孩子真是很黏她,特别听她的话,有这么一个又萌又乖,吃什么东西都想着她的小东西陪着,稍稍也能让招弟那时不时就要被碎掉的玻璃心加速愈合。.

    平淡的生活中,时间流逝的飞快。

    渐渐的,招弟也融入了这里的生活。

    就象她第一次见识自己所生活的地方所感觉到的,李家自成一个小天地。

    跟所有的农家一样,衣食住行全是自给自足,但比起别家来,李家则是更为周全,即便是关上门来,想做什么,自家都全能满足。

    这也导致,李家跟村里人的交集真是很少,除了最开始有王婶儿来帮忙的那几天,也就后面招弟跟带弟商量过后,家里的田地全都包给王婶儿家种了,地里的产出,除掉税收,两家平分。

    西南这边多山,这村子尤为偏僻,原因就在于交通实在是不方便,整个村子被周围的群山环绕,风景虽然不错,物产也算丰富,可惜,一切都被这路给耽误了。

    当初进来的时候,人少,只要肯干,总是能够有地可开的,最好的,当然是平坦处的良田,因为村民的组成太杂,什么地方的人都有,大家互通有无,于是,低矮的山丘也开出了一层一层的梯田,土质比较松软的山上也开出了坡地种点粗粮。

    可是,随着这十几年的休养生息,人口越来越多,可开垦的地方这些年间早就陆陆续续的开完了,招弟家的地要包出去还是很容易的。

    之所以选择王婶儿家,一来是还了帮忙的情,二来则是王婶儿家是离她家最近的了。

    招弟在身子大好之后,跟着带弟进了一次山,并没有走多远,就从她家后门出去的,招弟家这后面的围墙,几乎就是沿着山脚建的,出门就是山了。

    跟着带弟爬了一嗅,就到了半山腰,这座山并不算太高,可是人迹罕至就因为背后连着一座大山,这么说吧,整座山就象是那深山的门面,据说里面有猛兽,所以,除了需要木材的时候,平时根本没什么人上山,毕竟,家养畜禽,比上山去打猎,来的快捷又方便。

    而站在带弟指给她的地方,招弟发现,整个村子的全貌都在自己的眼下了。

    整个村子呈一条鱼行,村头窄,而出村唯一的一条路从这里看去,细细的,跟鱼肠似得。村民们大都聚居在鱼腹处,而自家,则是处于鱼尾。

    然后招弟发现围墙修的高的妙处了,这座山因为是连接深山的缓冲,比较L露的地方也就带弟带她来的这里了,而其他地方,要么比较陡峭,要么就被密密的林子遮挡住视线,而从山上看,越过围墙似乎就是她家的房子,然后可以看到她家就孤零零的一家在那里。

    离的最近的王婶儿家,这样看着,两家之间的距离,也很远哪。

    虽然不知道当初他们怎么选择了这么一个地方安家,但是招弟直觉知道肯定跟她那个娘有关系。

    很早很早以前,老子向往的是J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恬淡生活,很久很久以后,现代人过的是身在闹市,心如荒野,即便两家门对门,也能可能见面不识,生生的把密密麻麻的高楼蚁X过出了千多年前老子的状态。

    当一个人跟周围格格不入的时候,自然而然的,就会下意识的远离这一切。而因为远离,她与周围的交集必然越来越少,也越来越疏远,。

    有时候,宁静的日子过久了,招弟都恍惚有一种时光静好,现世安稳的满足感,似乎日子就这样老去就好,想来,这也是她那个前辈的想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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