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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南明阵营

    金钱鼠尾这样的发型,可比现在演的清宫戏里的阴阳头、牛尾辫还要猥琐难看得多。

    牛尾辫是清朝后期才出现的。

    康乾年代的辫子戏中,为了让明星们看起来没那么丑,采用的是阴阳头牛尾辫。

    可还是很丑!

    陈景乐对这根束缚了中国近代300年历史的辫子,没有半点好感。

    然而悲哀的是,谁又能想到,最先提出剃发令的,会是一个汉人?

    孙之獬,明末降清大臣,史上第一汉奸。

    当mq刚入主京城时,时因天下未定,允许明朝的降臣上朝时仍穿明朝服饰,只是满、汉大臣各站一班。

    可是这个孙之獬为独得mq欢心,有心“标异而示亲”。不但主动剃了发,留了辫,还改穿了m族官吏的服装。

    当大臣们步入朝堂站班时,他很亲切地走进了m族大臣的行列。

    然而m族大臣都自谓高人一等,哪能容忍属下的汉臣孙之獬与之同班?七嘴八舌又你推我拉把他逐出班外。

    孙之獬自讨没趣,悻悻然走回汉班。

    可是汉臣们恨他过于逢迎求宠,一个紧挨一个毫不松动,不让他入班。徘徊于两班之间的孙之獬进退不得,狼狈万状。

    于是孙之獬一怒之下,便上疏对mq提出,应下令让天下汉人剃发留辫。

    本来早想显示自己征服了中原的摄政王多尔衮,便顺势采纳了这一提议,于顺治二年六月间,下达剃发令。

    这也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由来。

    然而天道好轮回,坏事做多终究会遭报应。

    顺治三年秋,,这时孙之獬正好被罢官返乡。农民军攻入淄川,将其活捉,五花大绑示众街市。

    人们为这位大汉奸发明了史上第一酷刑,在他身上遍刺针孔,插上猪毛,以惩罚其献媚清廷首创剃发残害同胞的罪行,然后斩首市曹,暴尸通衢。

    这个以出卖祖宗和灵魂为代价,来换取荣华富贵的恶棍,在风光了几年之后,终于落得个遗臭万年的下场。

    消息传出,人们无不拍手称快,皆云罪有应得。就连死后,孙之獬都没能得到清廷的抚恤跟旌表。

    可以说是求仁得仁了。

    如果不是孙之獬全家早已被义军杀个一干二净,陈景乐都忍不住出手取他狗命。

    就跟抗日时期一样,鬼子可恨,汉奸更是该杀!

    和狗汉奸孙之獬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和郑成功并称南明双柱的晋王李定国。

    出兵八万,攻湘南、取沅州、靖州,继攻桂琳,大败清军,逼得清军主帅、定南王孔有德自杀。随后直下柳州、衡州等四州,兵锋指向长纱。清廷增派十万大军驰援。

    为避清军锐气,李定国暂时撤离长纱外围,退守衡州。清军主帅、亲王尼堪率军尾追,李定国设伏将清军包围,四面猛攻,清军大溃,尼堪被阵斩,全军覆没。

    若非最后因南明末帝永历帝朱由榔被吴三桂绞死,李定国悲愤成疾,最后黯然逝世,可能历史真的会改写。

    为什么历史书上关于南明还有李定国的事,通通春秋笔法带过?

    你们懂的。

    毕竟岳飞都成了阻碍融合的罪人。

    没了南明这段历史,好多人甚至以为崇祯之后,大明就没了,mq也就坐稳了这天下。

    李定国死后,原葬于西双版纳zl县,后清廷为防止李定国旧部借祭拜聚集造反,遂将李定国墓迁至卢沟桥,后世十年xxx中被毁。

    李定国汉王庙后世已是残破不堪,在网上引起不小反响,,结果建到一半,不知什么原因又搁置了,连手脚架都没拆走。

    讽刺的是,在南都大肆屠杀近七十万人的的汉奸尚可喜,居然被后世无耻砖家叫兽评为民族英雄,还弄出个400年诞辰学术讨论会。

    纪念会上,一大群遗老遗少身穿大清官服,各种跪拜做派。

    怎么?

    还想梦回大清?

    看来有些人是当奴才还没当够啊,世世代代都想着要给主子当狗,忠心实乃日月可鉴。

    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我有一句cnm是一定要讲!

    陈景乐轻笑:“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穿清不造反……”

    眼看下面被围的人就要支撑不住,陈景乐不再犹豫,果断出手。

    两个背包丢下,脚下幻影流光施展开来,直接从悬崖上一跃而下,横刀出鞘如龙。

    “什么人?”一个清兵小头目大喝。

    陈景乐大笑:“要你狗命的人!”

    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我的刀,不分胜负,只分生死!

    【确定加入南明阵营,奖励积分50点。】

    “南明?”

    陈景乐眉毛一扬。

    南明就南明吧,只要不是金钱鼠尾就行!

    第一个冲上来阻挡的清兵被,陈景乐连人带刀劈成两半,鲜血内脏横飞,恐怖至极,吓得原本汹汹杀来的其余清兵都脚步一顿。

    陈景乐面容冷酷,横刀劈出毫不留情,将所有拦在他面前的清兵一个个砍得肢体横飞,脑袋滚落。

    血腥之气迅速弥漫开来。

    陈景乐忽然发现自己有些享受这种杀戮盛宴,每一刀下去,总会有人或死或残,耳边的痛苦哀嚎,仿佛世间最美妙的奏乐。

    鲜血狂飙,溅落地面,溅到他身上,不但没有让他感到畏惧,反而激起他的凶性。

    杀杀杀!

    杀他个片甲不留!

    这时候,幻影流光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和这些杂兵比起来,他的速度简直跟开了加速器一样,如入无人之境,根本没人拦得住他。

    横刀或劈或削,“啊”“啊”之类的惨叫声四处迭起。

    短短两三个呼吸,便有五六个清兵死在陈景乐刀下,吓得其他人只敢将他围住,不敢向前。

    “敢于朝廷作对,你这是在自寻死路!”躲在小兵后面的骑马小头目色厉内荏喝到。

    “聒噪!”

    陈景乐随手夺过一把长刀,信手一甩,“嗤”一声,小头目胸膛上便多了一把长刀,直没入至刀柄。

    那名小头目至死都不敢相信,竟然有人可以隔着这么远,一刀甩来刺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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