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年味儿
每逢佳节倍思亲。
春节前,全家人估计除了秦咏梅,都在思念南方的酗伴们,还有南方的亲朋好友们。
白家在南方老家是个很大的宗族。
每年春节祭祖的时候,各房长子长孙都要来上千号人。
祭祖后的宴席也要摆50张桌子。
为了应付祭祖的开销,白家先祖甚至专门留下几亩田地,用田地的收成来补充开销。
白策是家中长子,也是五大房人中,第三房的长子长孙。
眼下,白策到了北方,老家的祭祖事宜就得交给白策的二弟白正明操劳了。
白策上面还有三个姐姐。
按照老家的称呼习惯,这三个姑姑,白客他们哥儿几个应该叫大爸、二爸、三爸。
不过,白客他们随妈妈秦咏梅。
只称呼大姑、二姑、三姑。
不然叫大爸、二爸、三爸的话,白客真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姑父们了。
眼下,在老家,白客也只剩下三个姑姑了。
除了三姑外,还有四姑和七姑。
大姑早年参加蒋经国青年军,跟着国君跑到宝岛去了。
因为担心受到冲击,上一世白策保守这个秘密直到去世。
多年以后,直到大姑回来寻亲,白客他们才知道这段往事。
二姑也是个当兵的,参加的是解放军,后来成了军医,转业后到了桂州。
秦咏梅之所以能以一个高小文化、服装厂工人的身份当上民警。
除了刘县长说的她从小比较虎,还跟这些亲戚里道的身份有关。
比如,秦咏梅的三哥就是铁路警察。
白策又是转业军人。
而且,白策的三姐夫是老家当地的公安局长。
当然,白客他们兄弟几个倒没像他们老爸思乡情那么重。
他们更思念的是酗伴们。
南方人宗族观念比较强,白客他们的堂兄弟堂姐妹和表兄弟表姐妹一大堆,平时在一起十分热络。
白宗、白宾、白宁他们三个在南方已经读过几年书了,要好的同学酗伴也是一大堆。
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不到半年,想重新建立起友谊也不太容易。
全家人除了白宗擅长交际外,白宾和白宁都有些内向,融入新环境且得些时日。
尤其白宾,适应环境能力比较差,甚至到了成年几十岁以后,依然有比较浓重的南方口音。
白宾的老婆叫王慧,在白宾嘴里就变成另一个大明星了,成了大家调侃的一个梗儿。
当然,大家也思念南方的山山水水。
毕竟南方的山水跟北方是大不相同的。
南方一年四季山青水绿,生机勃勃。
北方有大半年的时间都草木枯萎,一片萧瑟。
不过,随着春节越来越临近,大家都渐渐被节日的气氛所感染了。
也渐渐感觉到,北方的春节其实比南方热闹,而且内容丰富。
拿吃的来说。
南方也就打一打糍粑,包一包汤圆。
北方就多了去了。
烀猪头、炖大鹅等,只是小前奏。
真正开始的是面食和走油。
秦咏梅虽然不会做饭,但做这些事情却很拿手。
先是蒸面食。
把馒头整成各种形状,有的像鱼,有的像寿桃。
当地人把这种馒头称作驹,就是象棋里面的那个“车”的发音。
除了这种奇形怪状的馒头,还有豆包、年糕。
这个时候没有现成的豆沙,所以豆包馅儿都是用红豆现做的。
红豆煮熟煮烂了,就兑上白糖用力和一和。
所以,豆子不会全部碾烂的,吃的时候还会是一个个的囫囵个儿。
或许是妈妈做得不好吃,这些面食都不是白客特别喜欢的。
他更喜欢的是走油。
所谓走油就是各种炸。
炸麻花、炸鱼、炸丸子。
白客两辈子也吃不够妈妈炸的这些东西。
麻花要放进鸡蛋和少许白糖。
刚炸出来的时候尤其好吃,酥软香甜。
还有炸蛎黄、炸黄花鱼、炸老板鱼。
白客最爱吃的还是老妈炸的丸子。
有萝卜丝丸子和地瓜丸子。
尤其地瓜丸子,烫嘴的时候好吃,凉了的时候又别有一番味道。
上一世,白客很早就跟母亲关系恶化了。
三十多年没吃过母亲炸的东西了。
这一世他终于回来了,又可以重温那满满的幸福。
吃着热气腾腾的麻花和丸子,白客忍不住流下眼泪。
秦咏梅在一旁训斥:“你个好吃儿,就不怕烫死?不能凉了再吃?”
“真的好烫呢。”白客不免难为情。
白宗和白宁在一旁,一边帮秦咏梅打下手,一边吃吃地笑起来。
炸的蒸的都忙活差不多的时候,该白策大显身手了。
白策搬着桌子椅子,开始在院子里写对联。
街坊邻居们自己拿着裁剪好的红纸,排着队过来求对联。
十几年前,会写毛笔字、会写对联的人多了去了。
连老三届都给撵到乡下去了。
哪还会有人写毛笔字、写对联了。
遗憾的是,上一世的时候,白家这兄弟四个都没能继承老爸的本领。
白客和白宾勉强能写几笔,但跟书法无关,跟老爸那种笔走龙蛇的感觉更是相差甚远。
这一世,白客也觉得自己没戏,写谁都会,但写得好看却得有天赋。
而白客在这方面是一丁点都没有。
白客正看着来来往往的街坊们,卓玛突然跳到他面前,举着红纸:“我要走后门儿!”
白客故意板起脸:“不行。”
“坏老对儿5老对儿!”卓玛追着白客。
白客躲到老爸身后。
“爸,卓玛字写得可好了。”
“好啊,一会儿练练毛笔字吧。”
求对联的街坊们渐渐散去后,白策开始教卓玛写毛笔字。
在白策指点下,卓玛认真写了几笔,白策连连赞叹:“不错,不错,比他们哥儿几个强多了。”
过年前,秦咏梅带着大家伙忙活着蒸面走油,可真正开始过年后,她自己又没时间陪大家了。
初二、初四两天她要在单位值班。
因为过年期间,半大孩子、青少年们玩得都忒狠。
一般家庭买鞭炮也只能买100响,200响凑合玩一玩。
有钱人家才玩的起500响,1000响。
但这个时候的孩子玩鞭炮不是一挂一挂地玩的。
而是拆开了,一个一个玩。
你朝我身上扔,我朝你身上扔。
像白客他们这么大的孩子玩的鞭炮一般是筷子头大小的。
白宗他们那样半大的孩子玩的鞭炮则是手指头粗细的。
扔到裸露的皮肤,或者脸上头上,绝对会炸伤人的。
再猛一点的孩子直接玩水管粗细的二踢脚子。
互相攻防着,简直就像打仗一般。
白客一直搞不明白,这个时候的孩子为何那么凶残。
但玩鞭炮并不是最凶猛的。
最凶猛的是,这个年代的孩子不论大小都玩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