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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穿越了,叶仙女!

    星空变幻,宇宙浩渺,无尽的世界演化着无尽的故事。

    爱?恨?欲?且看仙女谪尘,艳压群芳,拳打南山富帅,脚踢北海肥宅,书写自己的一世风云。

    夜半废猫

    一个粉色系的小房间内,一位少女正在窥镜自伤。

    她青丝如墨,明眸含泪。

    她素衣白衫,顾盼生辉。

    黄昏的微光,折射在这少女秋水般的目光中,透露着些许哀伤,又那么的迷人。

    伸出一双如玉的双手,撩动额前的刘海,

    “真tm的作,躺床上看剑谱,都能把自己看穿越了,还好tm的名字没变,老娘依旧是独领风骚的叶诗晨,嘎嘎嘎……”

    清脆的嗓音说出的却是粗鄙之语。

    ………………………………………………

    回味了这具身体生前的记忆后,叶诗晨觉得这丫头可真悲惨。

    父母刚刚亡故,留下了一套房子以及数十万的遗产,再无其他。

    但是同时也留下了一个拖油瓶,还在上高中的弟弟。

    自己还在师大上学。

    揽镜自顾,这模样,这身材还可以……叶诗晨自我欣赏的想道:虽然比老娘上一世差了点,但还是蛮有料的嘛。

    不过仔细回忆消化身体生前的记忆。

    什么?老娘居然被甩了?这不能忍啊。

    看来你还不知道我叶仙女的可怕!

    收拾行李,留下2000元现金给幼弟叶天晴作为一个月的生活费,叶诗晨就火急火燎的买了张去往魔都的机票。

    ……………………………………………………

    叶诗晨,家住金陵,父母双亡,在魔都师大中文系,大一学生。

    回到宿舍,三个舍友都一脸沉痛的表情,仿佛在说:“节哀顺变,要坚强!”

    叶诗晨虽然心里无所谓的样子,但是还是装作心伤若死的模样。

    毕竟如果让别人知道自己没有伤心欲绝,必然会落下一个不孝女的坏名声。

    宿舍四人,正在洗衣服的是大姐陈婉,很温柔的大个子女孩,面容姣好。

    正看着杂志的是二姐李明心,典型的土豪大小姐,上大学自己开车来,穿的衣服都是国际大牌,身材娇小,性格有些野蛮。

    戴着厚厚眼镜的是三姐,学霸一枚,名叫曹星星,大一就抱着读研资料啃着,保守估计近视八百度!

    而自己,却是最小的四妹。

    为了自己的名声,叶诗晨戏精上身,抹着眼泪道:“父母仙逝,幼弟嗷嗷待哺,可怜我一个小女子,上无兄嫂依靠,下无亲戚扶持,孤苦伶仃,和幼弟相依为命,我,怎么如此命苦!”

    言罢嘤嘤嘤的哭了起来,当真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

    陈婉是个老实人,看到叶诗晨如此伤心,心中一阵纠痛,放下正在搓洗的衣服,擦擦手走过来搂住叶诗晨,道:“别哭了,老四,再哭,就不好看了,乖,姐姐带你去吃好吃的!”

    李明心撇撇嘴道:“算了吧我的姐,老四哪还有心情出去吃饭啊,万一遇到那个讨厌的渣男怎么办?”

    叶诗晨明白,李明心是怕遇到那个渣男,让自己更添痛苦。

    可是叶诗晨又怎么会怕区区一个男人?

    前世的叶诗晨可是被称为魔都小仙女的超级情圣,过处俊男壮汉拜倒一堆。

    就怕遇不到记忆中那个名叫张云启的傻子,不然自己还真少了点乐子。

    说干就干,叶诗晨略收眼泪,委委屈屈的道:“我怎么能因此扰了姐姐们聚餐的兴致,这一次我请客,走吧星星,收了书吧,我请你们去吃饭。”

    陈婉有些担心的看向叶诗晨:“算了吧诗晨,我看你精神也不太好。”

    叶诗晨“强笑”道:“没关系,我洗个澡,大家就出发吧。”

    随后拿起前任的梳妆盒,走进了洗手间。

    简单的冲了个澡,叶诗晨打开梳妆盒,发现尽是些杂牌化妆品,干脆就图个面霜,唇釉都没用。照照镜子,自我陶醉,“面色憔悴自然,我见犹怜,好一个绝代风华的林黛玉哦!”

    随后换上一件奶白色连体t恤,黑色打底裤,白色丝带低跟凉鞋。

    白色是最受大多数人喜欢的颜色,而且自带可怜属性,会激发大多数人的保护欲。

    一身白色的叶诗晨,披散着刚刚清洗,还冒着热气与清香的头发,走出了洗手间。

    三位舍友眼前一亮,总觉得今天的叶诗晨格外的漂亮,仿佛与往日不同。

    俗话说,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扮。拥有魔都小仙女称号的叶诗晨,瞬间恢复了几分风采。

    尽管魔都的夏天很炎热,到了傍晚也有了几丝微风。

    四个风格迥异的少女走向了校门口,打算去大学城的一家不小且实惠的餐厅吃饭。

    一路上叶诗晨可谓赚足了眼球,细腻白皙的长腿,配合露趾的凉鞋,披散的有些杂乱的头发,校园内一个个小男孩都走不动道了。

    调查表明,大部份男生会对长发,且有些毛刺的慵懒女孩有好感,因为头发略微有些乱的女孩显得没有精心打扮,绝不会是去见男朋友,会让男生觉得这女孩应该是单身吧。而且虽然嘴里不说,基本每个男生都喜欢脚型漂亮的女孩,所以女孩子如果选择一双适合自己的凉鞋是非常有必要的。

    叶诗晨打扮看似随意,但其实每一个点,都对这大学城里每一个男生或多或少的造成了“颜值暴击”。

    四人走到这家名为福满多的饭店,点了几个家常小菜,寻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下。

    因为叶诗晨的缘故,气氛略有些沉闷。毕竟谁对着刚刚丧父丧母,还被甩了的朋友,都很难开口安慰。

    毕竟都这么惨了,怎么安慰都有些像是嘲笑吧!

    心地实在又不善言语的陈婉,只倒了一杯啤酒,对着叶诗晨道:“干!”

    随后一饮而尽。陈婉希望通过自己的方式让叶诗晨开心一些。

    而李明心和曹星星同样举杯饮尽。

    叶诗晨无奈的饮下这杯啤酒,一朵可爱的红色泛上脸颊。

    随后想起什么似的,装作若无其事的问道:“对了,我刚和他分手,就回老家去处理事情了,还不知道那个人是谁?”

    李明心恨恨的道:“那个女人是外语系的,还是什么班花,我看到她就反胃,抹的粉都有三尺厚了。听说她和张云启都是剑道社的,所以一来二去就勾搭到了一起。哼,我看她哪懂什么剑道,八成是为了钓凯子才加入的剑道社,臭不要脸!”

    随后狠狠的吐了口吐沫。

    “哦?”叶诗晨心下一阵冷笑,原来是剑道社的?在我面前也敢提剑道?前世的我可是叶家后人啊!我祖宗可是剑圣叶孤城啊!

    虽然今世的身体只是一个弱鸡,用不出前世所学的诸多招数,但恐怕依旧不是这些大学里的土鸡瓦狗可以媲美的。

    若非有一身超绝的本事,前世的叶诗晨又怎么敢万男身边过,片叶不沾身,被誉为魔都小仙女啊!一方面是因为叶诗晨手段超绝,且貌美如花,另一方面就是武林上的朋友给面子,尊一声仙女。

    要知道前世自己一招天外飞仙,虽然没刺破少林寺当代方丈的铁布衫,但是那飘飘如仙子的姿态,却俘虏了一群型尚的芳心,让他们打定主意还俗。把那方丈气的吐血三升啊。

    面上默不作声的叶诗晨,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小菜。

    有道是想什么,来什么,世界就是这么邪乎。

    一个阳光帅气的男孩子,牵着一个颇有几分姿色的女孩走了进来。

    因为叶诗晨背对着大门的缘故,并未看见。

    只是李明心看到了,瞬间咬牙切齿,将酒杯往桌上一砸:“不吃了,我们走。”

    言罢竟要拉着叶诗晨离开。

    叶诗晨疑惑的摆脱李明心的拉扯,回头望去。

    只听李明心咬着牙道:“是那对狗男女,张云启和赵莹。”

    只见那男孩两人也回头望了过来。

    男孩身着普通的白色t恤,黑色短裤,女孩则颇为讲究,黑色吊带裙,细高跟,鸭蛋脸,打扮的很精致,背着一个看起来颇为高档的包。

    那女孩看见叶诗晨一桌子人,眼睛“叮”的亮了起来,仿佛戏耍老鼠的猫一般,发出一声轻笑:

    “呦,好巧噢,遇到熟人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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