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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赶集

    秋雨瑟瑟,一场秋雨一场凉。

    三娘收了竹伞,将其放在屋角。好冷呀,朝手指上呵了口气,两只手互相搓着,很是怀念秋衣秋裤。

    爹爹前几日收了一批皮毛山货,堆在家中。只待天晴,便拿去县城卖了。经过上次被跟踪,三娘最近都很老实的家里蹲,不敢出去浪。爹爹觉得很是欣慰,终于有个女孩子的样子了。隧提出带三娘进城赶集,见见世面。

    要进城了,三娘很是兴奋。不顾下雨,跑去虎妞家中邀她一块儿去。虎妞得了她爹爹应允,欣然答应。

    娘亲特意准备了一身绿色的裙子。我皮肤白,穿着让人眼前一亮,看着很是舒服。但其实内心是抗拒的,层层叠叠的,不是我的风格。绿色什么的,乍一眼望去,像颗圣诞树,一点都不符合自己的品味。

    我最喜欢黑色,月黑风高,杀人越货,隐于无形。要么素白,白衣飘飘,纵马而去,帅气碉堡吊炸天。

    大人的审美都很辣眼,没有收入的人不配提人权。娘亲很是慈爱的摸摸我的头发,眼神里满是温柔。“咱家女儿这般好看,一定要挑一个可心的夫君。”一把埋入美人娘亲的胸口,我嘟囔道“我还这么小,才不想嫁人呢!我要陪着娘亲,长长久久的。”开玩笑,这具身体顶多是十三岁的未成年呀,现在就说嫁人简直太不合适了,不仅不合适,还很凶残!

    在胸口蹭来蹭去,好香啊,娘亲身上有一股淡淡的桂花香味。不油腻,很清晰。几丝头发垂在娘亲胸前,黑亮润顺。我将发尾卷在手指上,一圈一圈的打着圈玩,脑海中不由想起头屑去无踪,秀发更出众。

    娘亲捏了捏我的脸蛋儿,中指刮了下鼻梁,“傻姑娘,女儿家哪能不成亲呢。一直拖着没给说人家,是怕将来万一你亲生的爹娘来寻,等着等着,也等了五年多了。”

    原来是这样呀,那委实多虑了。就算找到亲生的我也不要回去。谁知道那边是个什么情况。说不定我这身体的亲生父亲是个七老八十的员外,娶了十七八房姨太太。亲生母亲是个不得宠的小妾,出个门还要跟大老婆报备。在这林家坳子不挺好的,虽然伙食有待改善,但这里的生活很真实,特别符合我作为底层人民的屌丝气息。

    高兴不过三秒,娘亲仿佛下定了决心,“如果明年还未有人来寻你,还是得给你定亲,可不能耽误了!”不耽误,一点儿都不耽误啊亲娘诶!我发出一声悲鸣:“谁规定的到了年纪就得成亲,我只想当个快乐的老姑娘。”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被圈养的三娘没有话语权,垂死挣扎也是无效的。特么在哪儿,都逃不开要嫁人这个宿命。我决定努力存私房钱,以防万一将来真有那么一天,可以包袱款款走你丫的。

    港真,没有爱情没有关系,我可以跟面包好好的过一生。没有饭吃也没有关系,寻个庙里敲敲木鱼,无事下山化化缘也很美妙。最美好的就是遍访名川大山,笑傲江湖了。人生匆匆,我乃过客。本来无一物,何事惹尘埃是不?

    这日,全家人起了个大早。爹爹提前租了一辆马车,载上货物若干。虎妞一早来了林家,帮忙打点停当。爹爹挥舞起马鞭,迎着晨光启程。

    满天的星子一闪一闪亮晶晶。东方的天空已经露出了鱼肚白,圆圆的月亮还挂在西边的天上,好不热闹。

    三娘和虎妞两个人叽叽喳喳的念了一路,大部分都在讨论集会里许多的美食。糖炒栗子,酸萝卜,糖人,烤红薯,豆花儿,还有糖葫芦!三娘打定主意今儿一定要吃个够本,空着肚子进去,扶着墙出来!爹爹却不往集市里去,他需要将货物直接送到相熟的店里,交割清楚了才能与孩子们汇合。

    进了集市的我们就像进了海洋的游鱼,哪哪都非常新鲜。县城的集市就在一条道上,两边密密麻麻挤了很多摊贩,人来人往,摩肩擦踵,好不热闹。爹爹临走前给我塞了一些银钱,好让我们买点儿零嘴。

    一路走,一路吃。三娘特意将装了碎银的荷包放在袖口,以防被盗。挂在腰上,不存在的!身家性命,可不能让偷儿摸了去,包在,人在!包亡,人亡!

    是以一路走来,每当我从袖子里面掏啊掏摸出包来买零嘴儿,店家的眼神都很奇怪,仿佛在看一个傻子。

    虎妞握着烤红薯,欲言又止。“三娘,你,你还是不要放那里了,拿荷包都露出胳膊了。”我将烤红薯上的皮小心的撕了下来,恶狠狠的咬上一口“有什么关系,只是麻烦一点罢了。”只是个胳膊肘子,又没露胸又没露腿的,瞟了一眼虎妞的人间胸器,泪流满面。

    顺着人流走到街的中心,旁边均是几座规模大的银楼。多宝阁最富贵,财大气粗。文昌阁雅致,古色古香。旁边还有一座小楼,端的气派,艳丽堂皇,连牌匾都是鎏金的,楷书“飘香阁”。其他的楼里人来人往,就这飘香阁半开着门,往来的人透着一股子宿醉未醒的感觉,没什么生意。

    见两个小姑娘在飘香阁前打量,进出飘香阁的大叔发出暧昧的嬉笑,惹来路旁大娘一顿眼刀。大娘呼唤:“小姑娘,快别杵在这儿,这可不是你们该来地儿。”闻言我们便知这货是干啥的了,勾栏院,销金窟,妓院是也。对大娘报以微笑,咱俩一步三回头的向隔壁文昌阁走去,实在好奇这古代的勾栏院里是什么模样。

    进了文昌阁,入眼是一张圣人画像挂在墙上,旁的案上列满了笔墨纸砚,子经史集,一应俱全。博古架上摆放了几盆兰草,并几盆雕花镂空铜炉,燃了些许线香。老板是个淡然的中年男人,身着儒服,打我们进门只微微一笑,并不做声,继续坐在玫瑰椅上翻着自己的册子。我和虎妞走马观花大致扫了几眼,书册是买不起的,都不用问价格,直奔毛笔而去。

    能武几次念叨着毛笔旧了,写起字来不顺手。趁这次赶集,给他换只新的。店里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羊毫、兼毫、紫毫和狼毫俱全。挑了一只羊毫和最便宜的一只兼毫,花了几十个铜板,我便粮尽弹绝,只剩两袖清风。

    三娘觉得,自己估摸是历史上最穷最窝囊的穿越党了,没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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