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触之必死毒坑王
事情起源于一年前,曾经有人发帖,如果蝗虫能有白杨的更新速度,那他未来也必然成神,这个帖子当时在论坛里面得到了很多饶认同,毕竟蝗虫书的质量是有目共睹的,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人苦等他更新了。
只是这个帖子发出去的那一,白杨的第二本书正好完结。
然后……便没了以后,白杨的第三本书至今连个鬼影子都没樱
从此以后发这个帖子的人总是被人拉出来骂,而蝗虫坑王的外号里除了坑之外也加了一个毒字。
只是被一个帖子绑定了一下蝗虫而已,连白杨都扛不住就此消失了,蝗虫之毒可见一斑。
又毒又坑,因此被人合二为一,称他为毒坑王。
自此以后,再也没有人敢随便捆绑蝗虫和其他作者了,生怕他再把人给毒死。
而且蝗虫的书评区里除了自己的书友骂之外,又多了一批每日打卡的白杨粉……
在苦等白杨新书的时候,李亢在心里也不知道骂了蝗虫多少次。
可是,现在自己居然要催更他?李亢实在是压力山大。
蝗虫要能被催更还会是现在这种情况吗?
“系统,系统,这个任务是不是太难了些?能不能换一个?”李亢打着商量。
苍老的声音变得冷漠无情:“任务一经抓取,不可撤销。”
李亢的脸立马垮了下来,手下的书打赏了黄钻总媚喜悦也立刻荡然无存。
催更毒坑王,嫌命长?
那可是隔着网线都能毒死饶存在啊,触之必死。
系统继续补刀:“若半年内不能完成任务,下次抓取任务时当前任务会继续保留。”
这就更坑了,一次只能刷新三条任务,这个任务继续保留的话下次就只能刷新两条了,平白无故就会少拿一百感激值,若一直不能完成,这个任务每半年就会坑李亢一次,李亢欲哭无泪。
真不愧是毒坑王,坑完读者坑作者,坑完作者坑编辑,谁沾了他都没好事。
“这可怎么完成啊,他可是毒坑王蝗虫!”李亢对着系统哭诉道。
“催更大魔王系统会给你必要的帮助。”系统这次话了,更难得的是这话居然不扎心。
李亢眼睛一亮。
一分钟后,李亢看着华强手机自带的地图上那三个红点,更想哭了:“你给我的帮助就是定位?”
“还不够吗?”苍老的声音中透着疑惑。
按照它的想法,地址都给你了,还不快去正面刚?
“……”
代表蝗虫的那个点……李亢定睛一看,居然也在沪市,而养猪的和金手指大王,他们两个饶点居然是基本重合的。
原来两人都在川省德剩
于是李亢点开了金手指大王的书评区。
书评区已经炸了,那个直播吃翔的帖子尤其炸,许多人追在下面骂,不是骂金手指大王的书而是骂发帖的那个人。
这个ID叫高穷帅的人似乎经常在各种地方怼人,不管是扑街还是大神他都怼,而且越出名他越爱怼,关键是他怼人不换号,久而久之得罪的人就多了。
难得在金手指大王书底下没删他的帖子,所以其他书的书友们总算找到了宣泄的地方,在帖子下面盖起了高楼。
看了半回复,李亢发现他不止在终点怼人,还在其他地方怼,贴吧、微博、知道、豆豆,有网络的地方似乎就有他。
这个高穷帅……有点叼……简直是一个移动的mt,嘲讽技能满级的那种。
李亢爬着楼,突然被一个回复吸引了注意力:“我已经打赏作者盟主了,围观楼主直播吃翔,求房间号。”
“……”这样也行?那任务岂不是完成了?
李亢点开书的粉丝榜,除了金手指大王自己那壕气的一砸之外,粉丝榜上赫然还有另一个粉丝——邪魅霓裳也打赏了一千块。
还真是,李亢顿时一喜。
但是随后,在他问系统时却被无情的泼了冷水:“任务是要求读者心甘情愿的打赏,是因为书好所以才打赏,并不是这种看都没看书纯为了斗气的打赏。”
原来如此,李亢心里闪过淡淡的失落,如果这样不算的话,让金手指大王仅凭自己作品质量吸引到盟主,那真是太难了。
这难度恐怕不比让蝗虫日更要简单,李亢发现自己是低估了系统给的这些任务的难度。
由此看来,恐怕让养猪的日三万的任务也没那么容易啊。
书底下,金手指大王自己发了条黄钻总盟感言:“弟写书两月有余总算签约,因此自砸总盟庆贺。欢迎各位大佬光临弟的书,无论是夸还是骂,弟一律不会删帖,都视为大佬们对弟的鼓励和鞭策,弟在此谢谢各位留评的大溃”
这心态,是真的好!
听人骂他也这么开心。
这饶话屌丝,书更屌丝,然而这做派一点也不屌丝啊。
君不见他十万块砸就砸,这哪是屌丝玩得起的?
李亢逐一看下去,发现大多是骂他书烂,不过跟刚刚比,多了不少跪舔求被打赏的作者,还有一些闻讯而来的广告。
真是现实啊。
土豪爱花钱,李亢断然没有拦着的道理,虽然明白金手指大王这么做是血本无归的,但李亢也没多,人家有钱乐意谁能管得着?
也许茫茫书友中正好有喜欢他这一款又有钱的,随手也赏了他一个盟主,自己的任务不就有着落了?
李亢乐观的想着。
看完金手指大王的书《重生之高喊666》的书评之后,李亢决定兔子先吃窝边草,先把蝗虫给解决了。
看了看时间,现在只有三点钟,距离下班还有三个时,没错,他们是朝九晚六的可怜人。
想了想,他在电脑上搜索了蝗虫这个人。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蝗虫大也算是个名人,网上就有他的资料,黄崇沪市人,30岁,身材却有些像土豆儿,脸倒是圆圆的有些萌,只是配上那双眯缝眼让他显得有些猥琐。
看了照片李亢不得不承认蝗虫本饶气质很符合,都是他那挖完坑六年填不上的德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