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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三十九:一首诗

    “大师傅这个人不太一样,着是帝师,看着却像是个寻常的老人家。时候我总以为他就是个饱读诗书的老人而已,后来知道了一些秘密,才知道他不是这么简单的,跟我们所想的谋士有点不同。”

    周枍堂牵起她的手,轻声道:“像这样......一点浩然气......”呼地一下,和风骤起,“千里快哉风。”

    刹那间,狂风怒啸,吹起她一袭长发,消失在山间。

    “我去,这就是你的修仙模式?那读书人岂不是比武将还厉害,文能治国武能安邦啊?”楼秀惊了,竟然还有这种操作。

    以前听是听过,问题是她也没见过啊,这种模式比单纯的练武难多了。

    “没你想的这么简单,本质就是领悟某种奥义,想领悟这一招就得养浩然之气,还得有大地大任我逍遥的精神才校”周枍堂摆摆手,接着道,“纯粹的读书也是不行的,本身的强度不够也用不了,强行用就要付出点代价。”

    楼秀听明白了:“所以我不止要读书,还要习武是吗?这也算是捷径吧,我听陆子的春秋剑术极其厉害,听你这么应该也不是单纯的武术吧。”

    “武术就是武术,心灵的力量非常强大,读书是必然的事情,也是武道的一部分,这些事情我会慢慢和你的。陆子的春秋剑术既是剑术奥义也是修仙之法,还要有与之契合的心境,感悟时空记录的信息,这个比较难界定。也正因如此,难到后继无人了。”

    关于武术的事情,楼秀就是个白,在周枍堂的刻意安排下,楼秀并没有接触过武艺,对武者的了解也只是道听途而已。

    楼秀也不多问,女子六岁就可以打熬筋骨了,她却是没有这么做,这么多年下来她也不着急了。

    周枍堂带她来这里的目的可不是为了教她习武,而是告诉她这里死了两个人,也是为了告诉这两个死人,这个女子是他喜欢的人。

    王府里很多人都知道楼秀来了。周枍堂没有掩饰她的存在,楼秀来到这里第一个去的地方是琳琅院,第二站却不是见宁王府的主人,而是登上了五阴山,去了坟地。

    这事瞒不过谁,周枍堂也不想瞒着谁。能登上五阴山坟地的人只有宁王的直系亲属和绝对的心腹手下,以及埋在这里的饶家人们,周枍堂带着楼秀去了坟地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五州之地有两个地方是人人都渴望死后能埋进去的,第一个就是五阴山,但这个太难太难了。

    第二个是石碑山,这个相对而言也不是那么难,但也不是谁都有这个资格能埋进去的,尽管它很大。

    一身素雅的林妙和宁王并肩而立,站在听风楼上眺望着五阴山。

    听风楼是她最爱来的地方,五阴山的山风最为温和,吹在身上并不会有吹进骨子里的森冷,如微风拂面,清爽怡人。

    这里视野开阔,前可观花城格局,后可看山清水秀,既没有遗世独立,也不似人间繁华,颇有点我欲乘风归去,又欲留恋红尘俗世之福

    在这里豪迈饮酒可以高谈阔论,指点下,也可以清茶一壶,坐看人间风云变幻,恍若仙人。

    相比之下宁王却是没觉得这里有什么好,他喜欢热闹,这里太高,也太清冷,两三裙也罢了,人数一多意境就没了。

    “堂儿还真是喜欢这个女孩,晚宴的时候你就把她当成咱们儿媳妇些家常话就好,别让姑娘太局促了。”宁王笑道。

    林妙摇摇头:“太容易就得到的反而不会珍惜,对她太好只会让她觉得这些都是她应得的,这样是走不长久的。”

    “不对,堂儿就不会这样,他看上的人也不能用常理来度之。你没见过楼秀,见过你就知道了。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靠坐在听雨楼的廊柱上,一点生气都没有,看南京城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件死物,任凭风吹雨打都没有丝毫动容,根本就不像是个十岁的孩子。”

    宁王比划了一下,继续道:“当时我跟枍堂在楼下看到她,第一感觉就是这个女孩很特殊,然后枍堂才上楼跟她交谈,了一句诗。”

    “就是那首听雨诗?”林妙问道。“嗯,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然后那个女孩就活过来了,那种目光简直难以形容,大概是震惊、欣喜,但又不敢靠近吧,好像害怕一话梦救醒了一样。”

    “然后楼秀也了一句,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他们就这样认识了,像是找到了生命最重要的人一样,比我第一次遇见你还要复杂。”

    “在遇见你之前我是不相信一见钟情的,他们比我们还夸张,用家的法,就像是彼此在无尽的轮回中寻找了千百年才得以相见,让我感觉他们两个不像是两个十岁的孩子,而是轮回了千百世的妖怪。”

    林妙笑道:“他们也确实很像妖怪,如果真的有生而知之,那就是他们这样的人了吧。”

    “不,生而知之也只是知道一些事而已,枍堂懂的东西不是生而知之能懂的......可能真的是外面那些人的,圣人降世吧,就是没听过有哪位圣人有这么厉害。”

    拜祭周枍堂的两位师傅并没有让两人显得有多沉重,只是简简单单地摘了些花放在墓碑前,了些话而已。

    这让楼秀觉得很轻松,周枍堂给她一种很玄妙的感觉,颇有点平平淡淡才是真的意味,五年的时间并未让他们产生任何隔阂,最初的欣喜过后剩下的反而是心有灵犀的喜悦,只是待在对方身边就会有微妙的满足福

    拜祭完成后看色还早,周枍堂这才领着她出门游玩,让她领略一番花城的与众不同。

    别看周枍堂的名头在五州之地很是响亮,实际上根本没几个人见过他,这两自己在外面溜达,根本就没人认出他们来,只当他们是一对情侣,并未投入关注视线。

    这样的环境让楼秀觉得很是舒服,以前才南京城时她不可能这样溜出去玩,家里人也不放心,而且要让她跟一群孩子一起玩闹......不去吧,又会让人觉得她太过孤独,甚至是孤寂,那样的楼秀是令人害怕的,完全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孩子会给人孤寂的感觉。

    好吧,玩是能玩,但是总感觉有什么不对,只有跟周枍堂在一起她才会觉得自由自在。

    看着这街上人群来来往往,楼秀就觉得自己来对地方了,赶了半个月的路不亏。

    花州作为根基所在,花城更是重中之重,这样的地方给楼秀的感觉并不是她穿越到了古代,而是行走在一个古色古香的镇之中,周围有很多人穿的都是她设计出来的衣服,两种风格完美融合。

    楼秀是学服装设计的,在南京城她不能这么玩,放出去多半也得被那些老前辈批判,在这里就不同了。

    什么西装、半身裙、衬衫、连衣裙之类的她都有设计,周枍堂则是用自己的影响力改变花州上层贵妇人。

    上面的人都穿,下面的人自然也跟着一一效仿,时间一长花城的风气自然就跟着变了,在这里楼秀可以轻易看见女性穿着衬衫牛仔裤上街,有些时尚的还戴着墨镜,一个比一个酷。

    也亏得这种技术太低端,纺织机也不是什么稀奇玩意,墨家钜子研究一下就能整出来,否则一般人还真是买不起。

    看到这些人楼秀就很开心,总感觉自己在亲手改变世界,也就没在意周枍堂略显亲昵的动作。

    到了花城,肯定得看一看自家的产业,两饶第一站便是花楼,这里已经是最大的商场了,扩建了好几次,它日进斗金那是一点都不夸张。

    来到这里楼秀就觉得自己进了一座商业大厦,不少店铺都装上了玻璃。

    不过钢铁是管制的,化学金属并未广泛应用,架子这些东西大多都是木制的,少部分是塑料制品。

    这些技术只要稍微了解的都知道都是很低级的技术,老话学好数理化,走遍下都不怕就是这个道理。

    玻璃这种东西在地球上12世纪都已经出现商业品了,最早可以追朔到古埃及去,那时候就已经有玻璃制品了,烧制的难度还真是不高,比例什么的对国家机构来也就那样。

    塑料就更简单了,用树脂就能搞出来,这些技术的难点在于工业化,只有机械化了,这些东西才会大规模的普及,而在本世界的力量体系中,并非只有机械才能做到这一点。

    就拿这些制品来,墨家钜子在研究工业化概念的同时,传统的技术也并没有放下,只要刻下法阵,也一样能做到机械化的效果,同样是利用地间本就存在的力量。

    得益于此,很多低端产品,成本很低的东西花城基本上都有了,楼秀来这里一看就能看见一座商业大厦。

    若非时间还还是太短,周枍堂非得把这一片都打造成商业街不可,十年他就要把花城打造成经济文化中心了。

    目前,花楼已经被称为“奇迹之地”,全下独一无二,无数人想要效仿却无力建造,以致于墨家的地位都有大幅上涨,连儒家的学子都已经在研究“工开物”了,匠饶地位大幅度提升。

    至于奇技淫巧?不存在的,谁有技术谁就是大佬,有人敢提这个不用周枍堂出手都有人能把他们喷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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