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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六章 琅琊王氏(五)

    结果一年后,宋神宗再次起用,旋又罢相,逼得王安石退居江宁。

    元佑元年,保守派得势,新法皆废,郁然病逝于钟山,被追赠太傅。

    王安石潜心研究经学,着书立,创荆公新学,促进宋代疑经变古学风的形成。

    哲学上他用五行阐述宇宙生成,丰富和发展了华夏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其哲学命题新故相除,把蓝星华夏古代辩证法推到一个新的高度。

    文学上王安石具有突出成就。其散文简洁峻切,短精悍,论点鲜明,逻辑严密,有很强的服力,充分发挥了古文的实际功用,名列唐宋八大家。

    写出来的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理与修辞,晚年诗风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丰神远韵的风格在北宋诗坛自成一家,世称王荆公体。

    其词写物咏怀吊古,意境空阔苍茫,形象淡远纯朴,营造出一个士大夫文人特有的情致世界。

    佣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存世,流芳百世,被后人钦佩不已。

    宋真宗禧五年,王安石出生于临川。他的父亲王益,时任临川军判官。

    王安石自幼聪颖,酷爱读书,过目不忘,下笔成文,稍长一些跟随父亲宦游各地,接触现实,体验民间疾苦。

    文章立论高深奇丽,旁征博引,始有移风易俗之志,可惜结局却不怎么美妙。

    宋仁宗景佑四年,王安石随父入京,以文结识好友曾巩,曾巩向欧阳修推荐其文,大获赞赏。

    庆历二年王安石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授淮南节度判官,任满后他放弃了京试入馆阁的机会,调为鄞县知县。王安石在任四年,兴修水利、扩办学校,初显政绩。

    皇佑三年王安石任舒州通判,勤政爱民,治绩斐然,宰相文彦博以王安石恬淡名利、遵纪守道向仁宗举荐他,请求朝廷褒奖以激励风俗,王安石以不想激起越级提拔之风为由拒绝。

    欧阳修想举荐他为谏官,王安石以祖母年高推辞,欧阳修又以王安石须俸禄养家为由,任命他为群牧判官。

    不久王安石出任常州知州,得与周敦颐相知声誉日隆。

    嘉佑三年王安石调为度支判官,进京述职作长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

    在此次上疏中,王安石总结了自己多年的地方官经历,指出国家积弱积贫的现实,经济困窘、社会风气败坏、国防安全堪忧。

    认为症结的根源在于为政者不懂得法度,解决的根本途径在于效法古圣先贤之道、改革制度,进而提出了自己的人才政策和方案的基本设想,建议朝廷改革取士、重视人才。

    王安石主张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积弊,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

    并以晋武帝司马炎、唐玄宗李蛮等人只图逸豫,不求改革,终至覆灭的事实为例,要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

    可惜仁宗并未采纳王安石的变法主张,帝王之道在于权衡。

    此后,朝廷多次委任王安石以馆阁之职,均固辞不就。士大夫们以为王安石无意功名,不求仕途,遗憾无缘结识。

    朝廷屡次想委以重任,都担心王安石不愿出仕,朝廷任命王安石与人同修《起居注》,王安石辞谢多次才接受。

    不久王安石任直集贤院、知制诰,审查京城刑狱案件,朝中士大夫都引为盛事。

    王安石在京任职期间,朝廷规定舍人院不得申请删改诏书文字,王安石认为立法不该如此,据理力争,得罪了王公大臣。

    嘉佑八年,王安石因母亲病逝,遂辞官回江宁守丧。

    治平四年,宋神宗即位,因久慕王安石之名,起用他为江宁知府,旋即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

    熙宁元年四月,神宗为摆脱宋王朝所面临的政治、经济危机以及辽、西夏不断侵扰的困境,召见王安石。

    王安石提出治国之道,首先要确定革新方法,勉励神宗效法尧舜,简明法制。

    神宗认同王安石的相关主张,要求其尽心辅佐共同完成这一任务。

    王安石随后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阐释宋初百余年间太平无事的情况与原因,指出当时危机四伏的社会问题。

    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所建树,认为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

    熙宁二年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跻身执政之列,他提出当务之急在于改变风俗、确立法度,提议变法,神宗赞同。

    为了指导变法的实施,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由王安石和陈升之共同掌管,王安石委任吕惠卿承担条例司的日常事务,派遣提举官四十多人颁行新法。

    熙宁三年王安石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位同宰相。他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法,开始大规模的改革运动。

    所实行的新法在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在军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

    熙宁四年王安石颁布改革科举制度法令,废除诗赋词章取士的旧制,恢复以《春秋》,三传明经取士,同年秋实行太学三舍法制度。

    变法伊始,王安石对神宗提出奸佞之论,建议神宗要辨别人并加以惩处。[35]新法颁布后,王安石擢拔吕惠卿、章惇、蔡确等多人,参与变法的实施。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然而变法触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对。

    法令颁行不足一年,围绕变法,拥护与反对两派就展开了激烈的论辩及斗争。

    御史中丞吕诲控诉王安石变法十大过失,神宗贬为地方官,王安石举荐吕公着代替其职。

    韩琦上疏规劝神宗停止青苗法,在反对派的巨大压力下,神宗打算同意,执政曾公亮、陈升之等乘机附和,王安石虽多方辩驳,神宗仍然认为应听取各方面的建议。

    随后王安石称病在家,继而请求辞官归隐,韩绛等规劝,神宗挽留王安石,王安石遂陈数朝廷内外诸官互相依附勾结的情况,进言神宗要不畏流俗,心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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