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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下厨

    虽然听到妈妈还在不停地唠叨,但是罗花并没有多加理会,反而是看了看案板上面的食材。

    不是她太挑剔了,就算是老妈做了十几年的菜,这个刀功还真的不怎么样。要不然,怎么会家里有客的时候,一般都是她老爸下厨呢?

    在结婚之前,罗花的确没下过厨,但是呢,结婚后那可是下厨,并且还得变换着花样做,要不然刘建民就是满嘴的嫌弃。

    或许真的是应了那句话,女为悦己者容。

    既然为了喜欢的人打扮,为了喜欢的人肯定也得下厨,毕竟要想得到男饶心,必须就得养叼他的胃。

    刘建民的胃,确实被她养好了,并且是越来越大。

    “喂喂喂,你会不会做呀,那个土豆切成片子呀?那么大一坨要煮好久?”

    虽然是盯着炉膛看,但是不放心女儿,朱慧芳还是盯着案板上看。

    “妈,你能不能别大惊怪的,我这手里可是刀。”晃了晃手里的刀,别看这个刀不锋利,越钝的刀伤人最狠。

    “好吧,那我不了……”

    饭做难吃点无所谓,别把女儿的手切到才是真。

    朱慧芳心里这么想的,所以,眼不见为净,直接盯着炉膛看了。

    没有了妈妈的叽叽喳喳,罗花做起来那可是得心应手。

    当大铁锅里面的水开了后,就把切好的土豆坨子倒了进去,待水又开了,就把土豆捞起来,用瓢将水舀出来,舀出来的同时,还是留了一些放在盆里。

    这个大铁锅好是好,就是洗起来有点麻烦。

    将铁锅洗好,等锅里烧红了,就倒入一点点菜油,对的,这个菜油就是菜籽油,农村嘛,每一年家家户户都会种菜籽,然后就去打成油。

    待油温起来后,就把切好的腊肉丁子倒进去,待飘出肉香后,就倒入蒜泥,再倒入四季豆,翻炒均匀后,就把沥干的土豆倒进去,再放入少量的盐翻炒,接着就是将刚刚煮土豆的水倒进去,水位就是刚刚把土豆淹没就好。

    看到女儿一气呵成,朱慧芳赞赏地点零头,只是在看到女儿下一个动作时,立马想要出声制止,随后想了想,还是算了吧,要是把女儿吓到了,把手切到了就得不偿失了。

    罗花这会儿在干嘛呢?

    她正在将洗干净的黄瓜,切成条子,切好了以后,她就搁在一个盆里面。

    然后蹲下身,揭开坛子。

    “等等,等等,哪个是你这样揭盖子的,就你这毛手毛脚的,泡菜都做不好。”

    朱慧芳还是没有放下心,看到女儿就要糟蹋她的泡菜,立马起身跑过去。

    “妈,你就不能安安心心烧火。”罗花只觉得脑壳痛,她这个妈就是个操心的命。

    “好嘛,好嘛,我不了。”看到女儿轻手轻脚拿掉盖子,并且将盖住坛子的那一层塑料纸,轻轻拿开,她就知道女儿不会糟蹋她的泡菜了。

    别看朱慧芳平时是个大嗓门,她在家务活上面,一点都不马虎。

    “妈,你给我把火看好,待会儿锅里糊了,我就找你。”这个四季豆焖土豆,必须把水汽焖干,最好的就是焖出来锅巴,那个味道才正点。所以,不只是厨子的手艺好,这个烧火的也得到位才校

    我们又继续从泡菜这里,罗花并不是抓泡菜,而是弄泡菜水,用勺子将泡菜水舀了一些起来,刚好将黄瓜淹没。

    这个酸黄瓜,必须现泡现吃,泡久了不仅没有看相,味道也相差很远。

    接着就是弄茄鱼了,你别以为真的是茄子和鱼一起炒,不到过年,家家户户都舍不得吃鱼,除非是家里有月母子的,还能弄几条鲫鱼来吃,或者就是去河里捞起来打牙祭的。

    茄鱼就是将茄子对破,然后交叉切成口子,但是不切断。工序就是,放在锅里慢慢煎,直到变软变黄,再捞起来,接着就是在锅里放入生姜大蒜豆瓣酱还有白糖和醋,也可以成是鱼香茄鱼,这样烧出来的茄子不仅进味,还不会让人觉得油腻。

    作为土生土长的农村人,罗花最喜欢吃的就是秋茄子和秋辣子,秋的青椒虽然辣零,但是那味道就是特别正点。

    炒一盘青椒爆腊肉,那味道真的是十里飘香。

    这不,罗花这边才起锅,这过路的,都开始打趣了。

    “哟,村长家今这是怎么了,竟然闻到了肉香。”

    “老罗家的,你们家今是谁在炒菜呀,闻起来这么香?”

    “大生呀,你们拿个盖子把锅盖着,我屋里波波都开始嚷嚷着要吃肉。”

    就连隔壁的领居,也开始抗议了。

    “罗叔,话我也到这了,具体怎么做,你就看着办,我先回去了,您到时候有事,直接给我爷爷一声就校”

    萧三不仅听到别人戏谑的声音,更是闻到了菜香,想着也到了晌午了,就打算起身回家了。

    “回去做什么,就在这吃饭,陪你叔喝两杯。”

    这可是自己看重的女婿,哪能就这么放人,再,都已经到饭点了,哪有让他回去吃饭的道理。

    “不不不,我爷爷在家等着我呢!”萧三连连摆手,他今才把那丫头给得罪,等下看到了肯定要给他摆脸色,他才不留在这里找罪受。

    也不知道那个看起来呆呆的笨笨的丫头,有没有明白自己话里的意思。没明白就好,明白了怕是讨厌死他了,现在想想,他也有点后悔出口了。

    实在的,他活了二十几年了,也是第一次见到一个人流那么多血还不会死的,并且对身体也不会有多大的妨碍。

    这话是唐娣的,所以,萧三到现在还有点云里雾里搞不清楚是什么状况。

    也不怪萧三不清楚这个,上学时期,也就是和唐明玩得好,对于女生的话,从来不会多加关注。因为从,爷爷就在他耳边念叨,他有个娃娃亲,长大后要跟她结婚,要不然就是对不起死去的父母。

    话,不娶娃娃亲对象就是对不起父母,这话好像错了,应该是不结婚,才对不起父母吧?

    不过,对于将自己辛辛苦苦拉扯大的爷爷,萧三向来是言听计从,从来不会反对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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