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
周嬷嬷这般说,自然不全是因为怕容舒心疼,更多地是想往后再拖几日,拖久了沈氏兴许就会改变主意了。
沈氏哪能不知晓周嬷嬷在想什么?
手一松便让周嬷嬷把药端走了,揉了揉眉心道:“昭昭这趟回来也太不赶巧了。罢了,先把这药倒了,嬷嬷您再去抓一副回来,等昭昭走了,我再喝。”
“大夫说了,您身子虚,这虎狼之药能不喝便尽量不喝。夫人,您听老奴一句劝——”
“嬷嬷不必劝。”沈氏打断周嬷嬷,“昭昭这趟归家至多一两日便会回去,今日你便拿我的对牌出府抓药去。”
周嬷嬷没得辙,只好喏喏应了,心里却盼着容舒能在侯府住久些,最好住到夫人回心转意了方才好。
清蘅院这一番对话容舒自是不知,下了马车便提着裙子疾步往清蘅院去,谁知行至半路便撞上了沈氏一行人。
“阿娘!”
容舒加快了步子,眉眼里的笑意比头顶的日头还要灿烂。
“慢些。”沈氏嗔了声:“阿娘就在这,还能跑了不成?”
容舒挽上沈氏的手,笑眯眯道:“我这不是想阿娘了么?”说着一双眼睛滴溜溜地绕着沈氏的脸转。
沈氏笑骂道:“这般看我作甚?”
“上趟回来,阿娘面色一点儿也不好。今日瞧着,倒是好了许多。”
沈氏闻言,心里便是一叹。
还好方才那药她还未及喝,若不然,昭昭现下看到的可就是在榻上疼得翻滚的她了。
思及此,心中又是一阵苦涩。
若是可以,她又何尝不想给昭昭生个弟弟或妹妹?日后她若不在了,好歹还能有个血脉至亲相互帮衬。
可沈氏十分清楚,承安侯不值得,容家也不值得。
她太了解这些人了,她实在不想她肚子里的孩子成为第二个昭昭。
容舒离开梧桐巷之时,顾长晋已经到了刑部。
那会天色尚且暗着,可刑部内衙却一派灯火通明。
一个姓黄的知事见他回来,惊得瞪圆了一双熬红的眼。
“顾大人怎地回衙门了?您身子可还好?左侍郎大人还道大人伤重,不歇个半月不得回来。”
顾长晋轻轻咳了一声,淡声道:“劳黄知事挂心,我身子已大好。想到手里还积着不少案子没核,到底有些坐不住,便回来衙门。”
黄知事也是知晓顾长晋的性子的,闻言便敬佩地拱了拱手,正要天花乱坠地夸上几句,却不料前头大门进来个人,直接便抢了他的话头。
“坐不住便可以连身体都不顾了吗?”谈肆元穿着身大红的官服,朝顾长晋大步走来,肃着声道:“孙院使家的宝贝疙瘩不是说了,你这伤还得要将养两个月方才能好。你倒好,一声不吭便跑回来办案,真当自己的身子是铁打的不成?”
那日谈肆元领他上朝,见他面色虽差,但说话平缓、神态沉稳,以为他的伤重归重,至少不伤及性命。
哪里知道他后来竟吐血昏死过去。
大司寇逮着他好一顿训,他心里也担忧着,好在皇上仁慈,直接把孙院使藏得密密实实的宝贝金孙送进了顾家。
顾长晋给谈肆元见礼,低身作揖道:“下官的伤已无大碍,劳大人费心了。”
谈肆元重重“哼”了声,一甩袖子,道:“罢了,本官知晓你是心系许鹂儿的案子,恰巧有人想见你,你且随我来。”
想见顾长晋的人不外乎是正在办案的几位堂官或者许鹂儿母女二人,谈肆元将他带进刑部大牢时,顾长晋便知晓了是后者。
刑部大牢常年不见光,阴冷潮湿,一股子陈年霉味。
但谈肆元给许鹂儿母女安排的是最好的牢房,里头有一扇小窗,地面差人洒扫过,干燥洁净,原先湿冷的被褥也换成新的。
狱卒毕恭毕敬地打开了牢门,谈肆元领着顾长晋走了进去,对里头奄奄一息的妇人道:“金氏,这位便是你一直想见的顾大人,你不必行礼,坐着说话吧。”
那妇人侧身躺在被褥里,听见谈肆元的话,暗沉的眼微微一动,缓缓下地,颤颤巍巍地朝顾长晋磕头一拜,一字一字道:“民妇叩,叩谢恩公。多谢恩公,为,为我们母女伸冤。恩公,大恩大德,民妇下辈子,定做牛做马……报答。”
这样一番话已是耗了金氏大半的力气。
她只是个目不识丁的寡妇,一辈子的盼头便是给女儿寻个勤快的老实人嫁了。这辈子做的唯一的出格事,便是到顺天府状告杨荣。
之后便身陷囹圄,起大狱,遭大刑,如今早就命不久矣。
可她却始终撑着一口气。
等个公道,也等个机会,同恩公道句谢。
眼前的妇人瘦得只剩一把骨头,声音亦是弱得如同蚊呐。
顾长晋在刑部值房读到她们母女的案子时,金氏的一生只用寥寥几句便概括了:何年何月何地生,父母者谁,嫁与何人,何年何月生女,又何年何月丧夫。
那时金氏只是卷宗里的一个名字。
顾长晋埋首案牍时,从不曾想过,这名字背后代表的是怎样一个人。伏案写奏疏,笔墨游走于纸间时,也不曾想过,他在为怎样一个人陈冤。
可此时此刻,跪在顾长晋身前的金氏,终是让他明白了,“金氏”二字代表的是怎样一个人。
一个女子,一个母亲,一个被逼认罪的无辜者。
顾长晋的心在这无边晦暗中沉沉下坠,可四肢百骸却似有野火燎原。
这样的感觉并不陌生。
第二十章
这感觉并不陌生。
许多年前,山东兖州大旱,境内火伞高张、焦金流石,曾经的肥田沃土被烤得寸寸龟裂。
长期缺水断粮之下,良民被逼成了流民,四处抢食。
灾情严重的地方,甚至有人易子相食。
徐馥往他怀里塞了一袋儿馒头,将他扔进那群流民里。
“砚儿,去吧。去了你才知晓,人为何不能心软,不能仁慈。”
徐馥笑着,面上的笑意温柔且怜悯。她长手一推,毫不留情地将他从马车里推下。
“嘭”的一声——
干涸的地面扬起一阵沙土,他砸入尘土的瞬间,四周立即涌来一群衣衫褴褛的流民,映入眼帘的那片清澈天空顷刻间便被一只只枯瘦乌黑的手遮挡住。
那时他只有七岁,在一群饿得两眼发绿的难民里,不仅他怀里的馒头是食物,他也是。
他已经忘了自己跑了多久。
绣着如意金丝云纹的鞋早就跑烂,他光秃秃的脚底血迹斑斑,被炙热的地面烫出一个个血泡。
他往密林里跑,风声猎猎而过,灌入他嘴里的风就像火里烤过的细刃,在他喉头割出一片腥甜。
林子外围的树倒了一大片,树叶、树根全都成了流民裹饥的食物。
他只能往有猛兽出没的林子深处跑。
顾长晋对密林天生有一种归属感。
幼时父亲背着他上山打猎,曾谆谆教他如何在山林里狩猎,又如何藏起自己的踪迹。
“岁官儿,脚要轻,手要稳,心,不能慌。”
“记住,永远都不要把你的弱点暴露出来。”
“一旦暴露,你便狩不成猎。反而是那些猛兽,会把你当做猎物,将你生吞活剥。”
密林内围的树还立着,一棵紧挨着一棵,父亲的话指引着他穿梭其中。很快他用力攀上树枝,轻身一跃便上了树。他迅速往上爬,将自己藏在一团阴影里。
那夜的月色如鎏银,密林深处有狼嚎声,密林外充斥着男人的怒吼声、女子的悲泣声,甚至是裂帛声。
他藏在树上,始终不敢闭眼。
三日后,徐馥将他接回马车,问他:“砚儿,姑母再问一次,那只獒犬的命,你可还要留?”
小少年一身血污,口唇干裂,长满血泡的脚汩汩流着血,一步一个血印子。
他抬眼望着徐馥,面无表情道:“不留了。”
徐馥缓缓笑开,拿帕子温柔擦拭他被细枝碎石刮破的脸,欣慰道:“好,回去后,你亲手杀了它。”
那只獒犬叫阿追,是伴着顾长晋长大的伙伴。
顾长晋抿紧了唇,一颗心直直地往下沉,如堕冰窖。
可身体却是滚烫的炙热的,好似头顶那烈阳透过他血肉模糊的伤口,往他的四肢百骸点起了一把燎原的火。
此时的刑部大牢里,那熟悉的火燎之感再次袭来。
不是不疼的,他想。
顾长晋弯腰低身,双手稳稳托起金氏,温声道:“你无需谢本官,本官不过是秉公办案,断担不起你这一声谢。你,且再等等。”
等什么他没说,可金氏明白。
妇人张了张嘴,干涸的眼涌出了泪。
“民,民妇…等着,”她絮絮地说,像是想起什么,又道:“民妇——”
出口的每一个字变得那样艰难,可金氏依旧慢慢地把余下的话从舌尖推了出来:“不曾,认…过…罪。”
她不曾认过罪。
从不曾。
认罪了,她会死,鹂儿一辈子都逃不开那人。
她受再大的罪也不肯松口,是那些人捏起她缺甲少肉的拇指画了押。
恩公为她伸冤,她不能让他以为她曾认过罪。
她要让恩公知道,他救的这人,不曾认过罪,到死都不曾!
金氏被泪水淹没的眼始终望着顾长晋。
顾长晋缓缓颔首,郑重道:“我知道,你从不曾认过罪。”
……
狱中过道狭长逼仄,顾长晋从里行出,大门推开的瞬间,薄薄的曦光如水般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