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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塬说他的琴都收在他们学校管弦乐团的储藏室里,姜玟桐便跟着他朝宁阳大学走去。

    从凤林路到宁阳大学有一条小巷,沿途种满了银杏树,银杏叶给路面铺上了金黄色的地毯,脚踩上去沙沙作响。

    高塬背着大提琴,在姜玟桐侧前方走着,像是怕她跟不上一般,他走得慢吞吞的。

    男孩身量很高,却不瘦弱,背着大提琴的挺拔模样,像是她从前见过的银杉。

    那年暑假,她跟着实践团去金佛山考察,爬了一天的山,终于在傍晚登上了山巅。传说中的稀世之树仪态刚健优美,像托塔天王的宝塔屹立在山脊之上,山风吹过,又可见满树银光闪闪,仿若跌入人间的星尘。

    初见时觉得孤傲无比,靠近了才发现它处处是宝藏,和她身前这个男孩一样。

    姜玟桐想,如果她弟弟姜文柏没有死,现在也应该跟高塬差不多高,会几样乐器,热爱踢足球和打篮球,抽空找找实习,再谈几场美好的恋爱。

    多么好的年岁啊,世间万物都闪闪发亮,一阵风都能让人忧愁。

    可文柏却一样都没来得及体验,生命永远终止在了8岁那年。

    文柏5岁时,父亲娶了别人,姐弟俩相依为命,姜玟桐高中学业紧,对文柏的看顾很有限,所以平日里的接送和饮食只能拜托邻居。

    姜玟桐到现在都还记得,那些她在灯下温书的夜晚,文柏总会在小床上瞪大眼睛等她学完,然后给他弹一小会琵琶。

    他自小都懂事,别的小孩都开始炫富攀比的年纪,他还用着小时的旧书包。那么多好玩的东西,游戏机、电视、游乐场他却只喜欢听姜玟桐弹琵琶。

    就连生病了以后,也是忍着病痛,尽量不给她添麻烦。

    高考完了的那个暑假,已经骨瘦如柴的文柏再也没能醒过来,他躺在病床上对她绽放出最后一个虚弱的微笑,然后彻底离开了她。

    独独留她一个人在这世界上蹉跎。

    后来,靳阑常说姜玟桐惯萧樾惯得没脾气,其实哪里是没脾气呢,只是她把他看做孩子,不去计较罢了。

    姜玟桐正想得出神,脑袋不小心撞到了高塬背后的大提琴,发出闷闷的一声响。

    你走路不看路的吗?笨不笨?高塬嘴里嘲讽着,人却倾下身来,摸了摸她的头,疼吗?姜阿姨,都快30岁的人了,你怎么还这么笨。

    她撞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可也不习惯有人这样接近,手忙脚乱地往一旁躲:没事没事,诶,校门口要到了。

    这一路寂静的街灯昏黄在路口终于到了尾声。

    校门口是不同于深巷的喧哗吵闹,下了课的同学们都出来觅食小聚,热热闹闹的烟火气拥抱了她。

    高塬轻车熟路地带姜玟桐来到了艺术团所在的逸夫楼,这里还有些教室亮着灯,下了课的同学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排练。

    走到走廊尽头一间教室时,姜玟桐不由得朝里看去十年过去了,教室的装修有了大变化,但桌椅摆放的位置、那扇能看得见花园的大窗却丝毫未变。刚开始和乐团排练的时候,靠窗的琴位通常都会被岳谨光明正大地留给她。

    后来岳谨离校去上班,这位置就成了她的专属位置。

    在这里愣着做什么?高塬打开教室的门,到了,进去吧。

    离校6年之久,姜玟桐从没有想过还能回到这间教室。她不由自主地朝窗边那个位置走去,然后坐了下来。

    眼光不错,竟然一眼就认出了我的座位。

    姜玟桐朝高塬看去,感觉时间有那么一瞬是停滞的,深秋萧瑟的冷风,随风飘散的练习曲,都消失不见了。

    男孩朝她走来,而她坐在这里,像是坐在往昔的时光中。

    你怎么了?

    姜玟桐笑道:我以前也坐在这里。

    高塬蹙起了眉,很快又勾起了嘴角:那看来你不仅眼光不错,品味也跟我一样好。对了,你以前学什么?

    琵琶。

    高塬点点头表示知道了,从隔壁储藏室将大提琴抱了出来。显然这一把大提琴的所有者非常爱惜它,整个琴身色泽油亮,呈现出富有年代感的优雅来。

    姜玟桐非常喜欢,几乎是一见倾心。她反复摸着红棕色的琴身,像是跟老朋友聊天一样。

    看到她的表情,高塬骄傲地递过琴弓:这把琴是我的第一个朋友,它叫临冬。姜阿姨,你记好了。

    离开校门,姜玟桐才想起来他们都没吃晚饭,肚子也有几分饿了。

    饿不饿?我请你吃晚饭?作为对你演奏的答谢。

    我是东道主,今天我请你。

    高塬,大提琴我自己背着吧?

    我替你背一会,你那么瘦又没吃饭,一会晕倒了怎么办。

    他背着大提琴,带姜玟桐走进了一家米粉店。店面小小的,是名副其实的苍蝇馆子,这会人头攒动,坐满了来吃夜宵的学生。

    姜玟桐环顾一圈,奇道:上次去食堂你嫌环境不好,我以为你不会来这种地方的。

    高塬只介绍道:你说你喜欢吃湖南米粉,这一家很不错,肯定比你公司楼下那家假冒伪劣的馆子强多了。

    两碗堆满了浇头的米粉很快端了上来,高塬想到了什么,匆匆站起身,对她说道:你先吃着,等我一会,我马上回来。

    姜玟桐刚举起筷子,就听到有人喊了一声:桐桐。

    这声音她已经有三年多没有听到过了,乍一重逢,她有些发懵。

    穿着一身呢绒大衣的岳谨分开帘子走了进来:桐桐,我在外面就看到了你,以为眼花了,这么晚了你怎么在这?

    姜玟桐还没回过神来,直愣愣地看着岳谨:我为什么在这

    岳谨还是当年那副文质彬彬的样子,脸上挂着温和的笑:今天我们公司来学校办宣讲会,这会才完事,你呢?

    见姜玟桐一副神思不属的模样,他在她对面坐了下来,轻声道:桐桐,当年我

    哦,她是来取大提琴的,姜玟桐终于清醒过来:我在等人,岳总。她又问:方小姐还好吗?

    高塬方才去了隔壁网红奶茶店,跟在同学身后排了半天队,他也不知道她爱喝什么,但是甜的总没错,就买了杯销量最高的黑糖珍珠奶茶。

    一回到米粉店,他就看见那笨女人在朝着一个衣冠楚楚的男人尴尬地笑。

    直觉告诉他这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他快步走到两人跟前,打断了他俩的对话:米粉都泡软了,这还怎么吃,咱俩换个地儿。

    岳谨连忙喊道:桐桐

    高塬没再给岳谨说话的机会,拉着姜玟桐出了门。

    他拉着她走出好一段距离,突然手中一空,姜玟桐停了下来。她自言自语道:又不是我的错,我跑什么。

    那手的柔腻触感,像是上好的羊脂玉,方才拉手那一小会,高塬的心里仿佛有千百条毛虫爬过。不过片刻,麻痒居然就变成了失落。

    他才想起那

    一杯黑糖珍珠奶茶还在手上。

    给,你的奶茶。

    姜玟桐抬起头,笑着接过奶茶:高塬,太晚了,你自己吃可以吗?我得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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