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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米、肩高有一米五的巨型野兽,鳄鱼和野兔已经不能满足他的食谱,他一顿可以吃掉一只成年野羊——虽然难吃了点,但是足可以填饱肚子,然后最多一天又会饥饿。对比他母亲的体型,他的发育期远未结束。
花花一家已经搬走了,早在花花的丈夫发现白辙捕食它们的邻居山羊的次日,野牛群就消失不见了。其实白辙真的不会对花花一家下手。花花它们走了,少了个会对他眨眼的邻居,白辙还挺失落的。
鳄鱼已经被白辙屠杀殆尽,白辙懒得费心费力地抓小野鸡小野兔用数量塞饱肚子,鳄鱼、巨鲶、蛇、少数有点像恐龙的哺乳动物成了他的主要食物。每次捕猎白辙都要跑出很远,他的活动范围可能已经达到了100平方公里,看着自己不断增大的体型,再看看附近的中小型食肉动物的数量,白辙知道,这个地方很快就不会再适合他了。是以当鸟巢再一次变得有些狭小后,白辙没有继续扩建它。
这时候才看堪堪入夏。
秋天会硕果累累的树木们不是花谢时候就是花盛时候,从今年它们开花的热闹程度看,秋季又会是个丰收的季节。
春天疯狂的□□导致这个时节里处处是生命的色彩。彩鸦野鸡等等各种鸟类兴旺发达,一些叽叽喳喳的小鸟儿们学着长辈的样子想从白辙的毛发里翻点盐粒儿或者虫子什么的吃吃,翻了半天什么都翻不到,便垂头丧气地离开。它们的爹妈则愉快地在野狗们身上刨食,那显然是很高效的。
野狗野羊野兔小狸狐狸山猫……大多数雌性都挺着个鼓囊囊的肚子,也有繁殖得快的,小孩子们都已经能跟在父母后面出来找水喝了。
那群可恶的小淘气们简直太胆大妄为了,白辙记不清自己有多少个午睡是被熊貂家族或者阿蠓家族的熊孩子踩醒的,它们在白辙的肚子底下滚来滚去偶尔睡熟了还撅着嘴找[哔——]或者小爪子一动一动地踩奶就算了,打打闹闹地从他的脸上起跳实在让白辙忍无可忍,它们又不剪指甲,被它们的后爪蹬在鼻子上可不是什么值得享受回味的经历。
这里简直就像世外桃源一样,可惜终非久留之地,即便这里足可以让白辙很愉快地活到老死,白辙也会在合适的时候离开。
河流代表着人居,白辙一定要亲自走一走河流附近的平原,他一定要知道这世界上有没有智慧生物。
一个人活着太寂寞。
即使移到水边阴凉的地方午睡也被热醒了好几次之后,白辙在鸟巢附近的树干上划的计数天的横已经到了第四百六十六天,他猜的没错,这里的一年比地球上长将近一倍。也许月份和每天的时长也不对,这里的“月亮”的变化规律并非28-30天,每天的时长白辙不知道该怎样计算,他感觉这里的每天都非常漫长,不知道只是因为无聊所以这样觉得,还是真的因为这里的一天就是比地球长。
白辙将热乎乎的几个半大的团子撇开,一头扎进潭水里洗毛。
被太阳烘烤得稍微有点点温度的潭水很是是解暑,白辙把脑袋放在水上,四个巨大的爪子漫不经心地踩水,身体舒展得很开,连尾巴都自由地在水里摇晃。水流经过他背上肩胛骨下面一点的位置时有点酥酥麻麻的,那里大概是长翅膀的地方,不知什么时候才能长出来。
回想起他妈的那对儿白云卷风似的大烤翅……大翅膀,白辙还真有点小期待。
游着游着,白辙慢慢放缓了动作。
天生的直觉告诉他有什么不对劲儿。这种直觉来自于他的血脉中的顶级掠食者的天赋,他从不将这种感觉当做可有可无的东西,虽然岸上的小伙伴们依旧在懒洋洋地乘凉,似乎什么都没变,白辙还是决定先做点什么。
他深吸一口气,潜下水底,沿着潭水的边边拐到水潭不规则的一片有茂密的灌木遮掩的水湾处隐藏起来。
果然,就在他潜下水底不久,一道黑色的大概有成年老虎那么大的兽影就从矮山上一路杀下来,它大概也是高级掠食者,沿途咬死个兔子山羊甚至山猫什么的全不在话下。
白辙自己是掠食者,对杀生这事儿看得很开,让他看不惯的是这黑色的野兽似乎有虐杀或滥杀的习惯,它咬住一头母山羊,并不急着咬死它,而是叼着它的后腿拖在地上取乐,那可怜的母山羊很开就被山石撞死了。野兽杀了母山羊,并不吃它,而是把它的尸体挥进潭水里,掉过头去猎杀逃命的小山羊们。
?
☆、智慧的力量
? 白辙沉在水里,只将眼睛和鼻子露在水面上,接着潭边茂密的草木的遮挡悄悄地观察情况。
玩疯了的黑野兽并没有发现白辙,白辙暗自估量它的能耐,揣测它是否有同伴。那家伙则肆无忌惮地屠杀半大的小山羊们,玩累了才杀下山来一头扎在溪水里喝水。白辙发现它有一点点惧水,站得离并不深的溪水有点远,水里一条鱼拨剌一声都能吓它一跳。矮山上,一些小动物惊慌地向山的另一侧逃命,这无疑是在告诉白辙,那个方向没有野兽的同伙。
白辙不声不响地划水过去,那家伙大概是经验不足,并未发现有危险在悄无声息地接近。白辙深深呼气,后爪蹬在水底的石头上。
野兽终于喝饱了水,抬头转身要离开。
白辙从水底一跃而起,哗啦啦的水声让野兽下意识地回头,然而它的反应终究慢了点,白辙已经跳在它背上,前爪的尖利指甲狠狠弯进它的肩胛,牙齿则已经扎进了野兽的后颈。
一般猛兽捕食会采用扼住咽喉使其窒息的方法,白辙这个角度不对,不能那样做,所以他选择了脊椎作为突破点。他有强劲的爪子和无穷的力气,又有恐怖的犬齿,一般说来,他习惯从正面或侧面进攻,咬断猎物的喉咙,那只是为了追求捕猎的效率,并不代表他不能从背后咬断猎物的颈椎。
这只野兽并没有太多的捕猎经验,被白辙拿住背部之后惊慌失措,叫白辙轻易得手,成了手下亡魂。
白辙从野兽的血液中感受到极为强大的力量,只是一点点无意涧咽下的血液也足可产生远超过去任何一种猎物带来的暖意。白辙于是毫不犹豫地扒掉了野兽那身坚韧的皮,大口大口地咀嚼起来。
白辙一顿干掉了半头野兽,然后他把野兽的皮毛送到小溪下游一点的位置漂洗,剩余的肉、骨、内脏就摊在一旁,食腐的小伙伴们一拥而上,连头骨都没放过。白辙侧卧在树荫下看着这一切,尾巴漫不经心地拍打地面。他给这种长得很丑的黑溜溜的野兽取名叫丑兽,它的声音就和它的脸一样让人膈涩。从牙齿看来,这货的年纪不会很大,它的牙齿几乎没有磨损,十之八九是个亚成体。从它捕猎的习惯来看,不应该是群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