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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他多少时间。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太闲了,虽然被封为多罗贝勒,但是皇阿玛根本就没交给他多少差事,也就比老七强点,还不如只有17岁的老八更受皇马重用。
19岁的大小伙子,再怎么心气平和,也不能整天闲着没事儿干,但是他也不能跟皇阿玛去要差事,福晋甩手把事情交给他,要是让他有事情消磨时间了。
不把胤祺当成丈夫,自然就不会将其定位在渣男上,毓秀觉得这人还是挺好相处的,可以帮忙做事,而且也不是吹毛求疵的性子,很多事情上都不较真儿,差不多就行。
这样的处事原则,真的跟她特别合拍,她就不喜欢跟特别较真的人在一块处事,太累了,现在这样多好,他们少费点脑子,底下人也少费点功夫,就算不那么尽善尽美,也让人挑不出错来,皆大欢喜。
感觉都是相互的,毓秀在这事儿上看着胤祺顺眼,胤祺何尝又不是,他自幼被皇太后抚养长大,九岁的时候尚未读过汉文,在上书房一直都是垫底的存在,皇阿玛也对他没抱过什么期望,当然跟众兄弟比起来,他确实没什么出彩的地方。
之前他不是没有办过差事,前年的时候,还率领正黄旗大营随皇阿玛出征葛尔丹,只不过一些事情上办的不那么尽如人意,下属不挑他的刺,但是兄弟们就不一样了,特别是四哥,这是最较真不过的一个人了,很多东西在四哥那里都不能一遍就过。
不像他跟福晋商量事情,差不多就行,没有必要那么为难自己,也为难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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胤祺是哪儿舒服,就在哪儿呆着,他觉得在福晋这里待着舒服,所以就常来常往,不光过来用晚膳,而且还在正房这边留宿。
毓秀又不能直接把人给撵出去,只能憋屈的把床分一半给这位爷,这要是可以角色互换,她肯定自己一个人睡一张大床,绝对不会跟人家挤。
“福晋,你的月事过去了吗?”这都五、六天了,按理来说应该过去了吧。
毓秀就纳闷了,虽说是成了亲,但是一个不到20岁的少年郎,提及女人的月事,就算不脸红,也得稍微有点儿不好意思吧,但是这位倒好,脸不红气不喘气,态度自然的好像在问她吃饭了没有。
男人这种生物,确实是让人搞不懂。
“还没有,臣妾的月事比一般女人要久。”又是一个脸不红气不喘的,刚开始是骗这位爷的,但是昨天她是真的来月事了。
“要不要请太医瞧瞧?”胤祺关心道,好歹也是他的福晋。
“不用,肚子也不疼,没什么事儿,倒是爷,我这几日身子不方便,爷还陪我同寝,真是辛苦了。”说来也是奇怪,古代人都觉得这东西脏,所以一般这时候,男女是不能同床的,皇家的人就更是讲究这些了,他们家这位倒是不拘小节。
毓秀可不会说什么‘污了爷的身子’这样的话,也不会主动把人推到侧福晋和格格那边去,反正只要不动真格的,两个人共享一张床也没什么,反正这床足够大,前世在孤儿院的时候,这么大一张床可以睡三四个小孩子了,她早就已经习惯了。
毓秀是挺习惯的,但是对胤祺来说却是破天荒头一次,几年前宫里头就已经赐了人,但是作为一个还在上书房读书的皇子阿哥,课业可一点儿都不轻松,所以每个月大部分时间都是住在书房,不管是去侧福晋那里,还是去格格、侍妾那里,必然会运动一番,不然的话,他住在书房就好了,又不是宫人伺候的不尽心,当然是自己一个人待着更舒服。
这几日清心寡欲的宿在福晋这里,真的是头一回,不过感觉还不赖。
福晋点菜可以说是点出了花样,好多菜他以前都没吃过,宫里头的份例菜多年不变,早就已经吃腻歪了,他们这些皇子阿哥之所以身材修长、不见赘肉,除了课业紧张和事务繁忙的原因之外,还跟一成不变的份例菜有关,当然了,九弟纯属是意外,那是个喝水都长肉的人,怎么能不圆润。
在福晋这里能吃好是一方面的原因,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福晋足够寡言和乖巧,素来不会打扰他,不会拉着他下棋,不会找机会弹琴给他听,不会东拉西扯的跟他聊,反正就两个字——省心。
对于现在的胤祺来说,这两个字就够了,至于未来,谁又能料想得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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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事这东西总不可能持续一整个月,毓秀做了好几天的心理准备,才终于打算迈出那一步,毕竟日子还长,她不能一直拿月事作为理由,而且男女敦伦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大家各取所需,也算不上什么吃亏不吃亏。
毓秀只是一开始放不开而已,毕竟她上辈子谈恋爱的时候仅限于牵手、接吻,结果到了古代就已经为人妇,而且要一下子跨过谈恋爱的种种细节,直接就发展到……
心里头总归还是有些别扭的,希望已经身经百战的胤祺可以靠点儿谱,能让她这个新手体会到其中的美妙之处。
毕竟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毓秀自从下定了决心,就开始紧张,紧张到浮想联翩,脑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