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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关于怀旧的意识流

    发现邓晓芒先生的讲座还有一个特殊的功用,就是催眠。晚上熄灯以后躺在床上面听是很舒服的。

    讲座录音的题目叫《中西生死观》。讲得很好。不说中西了,就是中国和西方不同历史时期以及同一时期不同思想流派之间对于生死问题也存在着很大的分歧。中国人从总体上来说还是受儒家的影响比较大,不太谈,也不愿意谈论死的问题,道家呢,把生死都看得很淡,佛教空宗更是连这个问题本身也取消了:“幽室一已闭,千年不复朝。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西方不一样,西方所采取的姿态或者说策略是关注,不论是关注生的世界还是关注死后的世界,不论是采取禁欲主义的姿态来关注生还是采取享乐主义的姿态来关注生。而西方人关注生说到底还是关注死,生是为了个人幸福,如果现世没有幸福可言,就到彼世中去寻找,而彼世的幸福又必须以现世的善行来允诺,对死的畏惧或对死后世界的向往实际上形成了一种生产力,无论是精神上的还是物质上的:“人的伟大就在于他认识到自己的可悲。一棵树并不认识到自己的可悲”;“让我们想象有一大群人披枷带锁,都被判了死刑,他们之中天天有一些人在其余人的眼前被处决,那些活下来的人就从他们同伴的境况里看到了自身的境况,他们充满悲痛而又毫无希望地面面相觑,都在等待着轮到自己。这就是人类境况的缩影。”这一点在中国没有。就像余华在《活着》里所表达的,千百年来,大多数普通中国人只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至多是为了孝养父母、传宗接代。所以中国社会在精神上的生产力长期处于停滞状态。 改革开放三十年,将国人的感性闸门砸开,可理性的闸门还死死地关着,纹丝不动,启蒙主义的光辉还远远没有照耀到国人的心灵。目前国人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只要一点风吹草动就集体暴怒。拜鬼是不对的,鬼子是屠杀了中国人民的,他们是不承认这一点的,那好,咱预备起,一齐去反日。历史上屠杀中国人民的多了,一个个地反,你反得过来吗?并且在绝大部分时间里都是由中国人来屠杀中国人的,所以最应该反的倒是中国人自己才对。如果说鬼子屠杀了中国人民,美国人同样也屠杀了日本人民,不论正义不正义,杀人都是滔天罪恶。杭州有个退休妇女,因为救助因工致残的农民工,荣获十大“平民英雄”称号,可好景不长,有个人在论坛上发一帖子,说她扣押了资方赔偿给那位农民工的20多万救命钱,导致他没有及时得到治疗而死亡,并且还以援助为名,中饱私囊。还将这位“平民英雄”家的电话号码公布到了网上,结果她家的电话就被打爆了。基本上是开口就骂人的。最后闹到法院,判决结果是并没有证据说明她扣押了救命钱。还有前不久发生的五名警察打死人事件。也是根据信息的变化,人们的倾向不断发生着改变。还有股票,也都是从众心态在作怪。大部分国人因为其填鸭式单一性教育的背景,还不具备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人云亦云。这样的民族即使未来在经济上达到与其人口数量相应的地位,如果到国外去仍然喝醉了酒就撒酒疯将一沓钱往服务员的脸上一扔大叫“老子就是有钱”,也还是无法得到世界相应的尊重的。

    终于拿到了《莫雷尔的发明》。一口气读完,确实如博尔赫斯所言,这是一部完美的小说。这是一部讨论永生、灵魂和不朽的科幻小说。“我”来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岛上有一个博物馆,还有一座教堂,一个游泳池,我在博物馆的地下室里发现了一台奇怪的机器。不久,岛上突然出现了一群不速之客,“我”很快便爱上了其中的一位女士,可是他们却对“我”的存在视而不见,这引起了“我”的疑虑。接下来发生了一系列奇怪的事情,首先是出现了两个太阳,两个月亮,“我”发现岛上的不速之客在肮脏的游泳池里游泳,停电期间他们又同时消失不见。“我”终于解开了这个秘密,原来这一切都源自于莫雷尔的发明,也就是“我”在地下室里看到的那台机器。小说写于1940年,作者也许受到电影、电视的启发,设计了这样一种机器,它有点像录像机,但它“播放”出来的画面却是立体的,可触可感,只不过都是过去活动影象的复制品罢了。“我”意识到“我”所钟爱的女士也许已经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了。最后,“我”将“我”自己也复制了下来,并与莫雷尔所摄制的影像重叠在一起,“我”为此付出了代价,“我”的皮肤开始溃烂,五感也全部丧失了。但“我”并不为我的死感到惶恐,因为,我”与“我”所钟爱的女士一并得到了永生。我们所生活的这个地方的所有东西都不是永生的。作者在小说里也强调:通过复制形象的做法,并不能得到永生。我想,这个问题已经在《攻壳机动队》里得到了解答,既然肉体是没有办法不朽的,那么,也许思想可以,那个电影导演便把自己的思想装到一个硬盘里,被人在旧货市场里发现。书也不是不朽的,书的封皮会烂,纸会破、会霉,但是书所传达的思想却通过一次又一次的思考得到了永生。《莫雷尔的发明》便是其一。

    哥哥的爷爷奶奶住在平房里,那时候还算是武汉郊区。我每次去,奶奶都会端一碗热腾腾的北方饺子给我吃,想起来口味和现在自己包的还真不大一样,关键是佐料没有那么香了——主要是醋的香味,那种特有的醋的香味,很难形容,总之那种味道和煮熟了的肉的味道是一种相互催化的关系,越吃越想吃,而现在的调料是机械化生产出来的,和面皮和肉是互不理睬的,吃起来也像是在完成一件必须的工作那般生硬,我的舌头只是在为我的胃做着牺牲。和饺子同样印象深刻的是奶奶的死亡,不过比起饺子来这件事要简单得多,前一次看到她躺在床上,说不出话来,后一次再去的时候她便真的说不出话来了。这就是我第一次见到死亡的情景。只是,我意识到我原来也会死亡的时间要晚得多。小时候我经常去医院,我将出入于各种诊室,为各种仪器所摆弄视为一件乐事,在医院里,我听过失去亲人的家人的哀嚎,看到过各种各样身体有残缺的人,我自己也曾被推进过手术室,手指被激光开过,还做过各种各样的过敏测试,我觉得定期去一次医院是幸福的,因为医院是最接近死亡的地方,多去那里走走,会对这个东西有更深的认识,当这个东西摆在你面前的时候,不至于显得过于慌张,失了尊严。后来我爱上了天文,于是我又知道,原来在死亡之外,还有一个更加可怕的宇宙,死亡至少是可知的,而宇宙,连它有多大都没人知道,我们就生活在这样一个没有目的的地方,作为自以为是的人类统治着一个狭小的空间。关于死,先哲说了很多,而我只对帕斯卡尔的话很欣赏:这无限空间的永恒沉默使我感到由衷的恐惧。

    《Lady Chatterleys Lover》里Mellors对Constance说的话:“让我们为别的东西活着吧。我们别为挣钱而活着,无论这钱是挣给自己的,还是挣给别人的。现在我们是迫不得已。我们迫不得已为自己挣一点点钱,而替主子挣一大堆钱。我们不要再这样做了!一步步地不再这样做。我们不必咆哮漫骂。让我们一点一点地,丢弃这全部的工业生活,走回家去。至于钱,只要一点点就够了。其实,每一个人,无论是你还是我,无论是老板还是主子,甚至国王,都只要一点钱就够了。只要下定决心,你们便可以挣脱出这泥潭。”

    二十二年前的冬天,我出生在武汉市3510军工厂附属医院的一间病室里。我对我出生的情景毫无记忆。只是开始有记忆的那段时间偶尔会梦见穿过一条幽暗的走廊,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如今,侧卧的时候还能听见心跳,它是那么蓬勃有力,我总害怕有一天再也听不到。也是开始有记忆的那段时间,一个男人的身影开始出现在我的记忆里,我叫他爸爸。那天,我正坐在床上看电视,是那种十七英寸的黑白电视,我知道电视柜的门后面有两袋巧克力,所以每隔几秒钟,我都要将柜门打开视察一番,看看它们是不是还在那里,确认无误以后,再关上。“是这个孩子吗?”一个陌生的声音。我并没有意识到这个声音的出现对我接下来将近二十年的生活所产生的影响和意义,因为当时我只懂得电视柜门后的巧克力对于我的意义。爸爸和妈妈经常带我出去玩。有一次,我正在奶奶(后来我才知道应该叫外婆)家的墙上涂鸦,他们就来了,而这一次的兜风过程现在已经被另外一次和爸爸单独去兜风的情景所取代,我坐在二八式自行车的后座上,我们一直骑到能看到牛犊的地方,那个时候真正的城市并不大,我们看到一头正在吃奶的牛犊,这种动物比狗要大许多,也许之前已经在识字卡片上见到过。在拥有自己的房子以前,爸爸妈妈并不和我住在一起,每天早晨起床第一件事,就是从爷爷奶奶家跑下楼,跑到不远的集体宿舍那里,要爸爸把我抛起来,落下,再抛起来,我很享受这种感觉,直到很久以后被过山车所取代。我对自己的身高很感兴趣,每隔一个月都要站在门框旁的墙边,在头顶的部位用彩色铅笔刻一道记号,我长得很快,很快便将幼儿园的其他男生甩在了身后,我第一次感到了优越感。因为幼儿园的老师姓赵,我便带头叫她“灶马子”,在武汉话里是蟑螂的意思。我们那幼儿园中午是要午休的,所以会有寝室,我和另一个小朋友趁着没人的时候把自己当成了跨栏运动员,在一张张床之间跳来跳去,还把抽屉里的棉花絮都倒腾出来,结果被罚留校,直到爷爷奶奶来接我,并且给我送来一块威化饼干,我觉得那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一件事情了。每逢星期六的时候小朋友们都要搬张板凳到阳台上去玩,阳台下面是个花园,花园里有个花匠,是个老头,看到我们骂他,便用浇花的软管朝我们洒。那个时候我经常做同一个噩梦,主角就是这个老头。“糊鸡”也是武汉话,大概是由“糊汤鸡”简化而来的,是我给一个小朋友起的外号,有一次他因为在水塘边上走掉到泥坑里面去,我也经常在水塘边上走,却从没掉下去过,于是我再一次感到了优越感。我一共测过两次智商,一次是三岁时,一次是二十岁在网上测的玩的,两次结果都一样,114,不是天才,也不算白痴。可我不会吃鱼。准确地说,三岁时在幼儿园吃鱼被鱼刺卡过一次以后,我就再也不吃鱼了。只吃白饭。还有烧饼。喝牛奶。骑车送我上幼儿园的是我爷爷。回家的时候,每次他都会给我买一个烧饼,或是长的咸的,或是圆的甜的,当时的物价,五角一个,可惜我现在已经不大喜欢吃这种食品了。当年的烧饼摊在许多年前已经变成了一个集贸市场,有一段时间,市场的门口出现了一对卖铁板牛肉的夫妻,肉用的是极鲜嫩的,往铁板上一摊,抹上油,翻面,烫到七成熟,加番茄酱、孜然,香气便吸引来一大群人排队,最后放的洋葱也很关键——这也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后来我再也没有吃到过如此伟大的食物。最有趣的游戏就是放风筝了,让爸爸从竹床上撇几根竹子,绑成王字形,再粘到很薄的纸上面,牵一筒缝衣服的线,有风的晴天,爬到楼顶平台上(过去住的房子楼顶是可以上去的,有时夏天停电,就搬张竹床到那上面去睡,很凉快,要盖厚毯子),可以放得很高,弄张纸做成环状,套到线上,传上去,叫做“打电话”,那时的天很蓝,真的很蓝,这种快乐是今天只会玩魔兽的少年们永远体会不到的!永远!我是一个不太容易动感情的人,可是看《天堂回信》的时候,我动了感情。很奇怪,一个儿童片,却从始至终贯穿着“死”的主题。陌生人的死,小白鼠的死,爷爷装死,售货员爷爷的死,爷爷真死,使这部影片笼罩上了一层诡异的气氛。“爷爷,有天堂吗?你死了会去天堂吗?如果我想你了,该怎么办呢?”孩子的问题是天真的。爷爷的回答也是天真的:“有,有天堂的。如果你想我了,就写一封信给我,我是邮差,我一定会第一个收到的。”因为爷爷的溺爱养成了孩子的任性,祖孙可以尽情地打闹,下棋,对一休那句“不要着急!不要着急,休息!休息一会儿”和“一休哥!嗨,就到这里,就到这里吧!”共同的记忆,终于形成了对远归的母亲的疏远,这也都是我所亲身经历过的,爷爷主动离开,孩子给爷爷买生日贺卡的时候,我们看到,孩子终于克服了任性,爷爷去世,孩子当然很伤心,便用风筝给爷爷寄去了贺卡。这个故事是很完美的。而我们今天正是缺少了这样一种东西,我们已习惯于为一种空无的思想,一种激进的乌托邦而动感情,我们正在错过我们身边最为珍贵的东西。有趣的事还有养蝌蚪,我养的蝌蚪从没变成青蛙过,原因是水里没放沙子,蝌蚪闷死在裹在身上的膜里了。还有养蚕,它们吐的茧五颜六色的,煞是好看,我很喜欢看蛾子**,母蚕产完卵就死去了。夏天的趣事还有和哥哥一起做冰淇淋吃,把奶粉冲好,加糖,摊凉,倒在模具里,盖上盖,放到冰箱的冷冻室里,过几个小时再拿出来,大勺地挖,比哈根达斯好吃多了。做过的最邪恶的事情,包括将活苍蝇包在纸里烧,把老鼠放在水里淹,老鼠会装死,第二次不动弹了才是真死。最惬意的事则莫过于到一个老头那儿去理发,那老头使用剪子的手法十分奇特,每剪一刀,便将刀柄往我脑壳上重重一弹,“啪”地一响,那感觉真实有趣极了!要说儿时的梦想,大概是歌手了。过去那种在缝纫机上使用的线通常都会绕在一种蓝色的塑料圆锥体上面,有时候用完了我就拿过来当成麦克风来使用。我常常光着脚站在饭桌上唱,穿着开裆裤在阳台上面唱,戴着墨镜在澡盆里面唱,现在,我想我这辈子都不大可能当上歌星了,还是老老实实地做我的书虫吧。

    “人既不是天使也不是禽兽。但不幸就在于想表现为天使的人却表现为禽兽”。

    我上的小学过去是海军学校办的,所以便将水手服作为学生的校服,每周一的升旗仪式是一定要穿的。学校经常选拔一些学生练习军体拳,还让我们穿着校服到处去表演,我也是其中之一。那时候我是个很要强的孩子,受到一点批评便会受不了,当然,也很得老师,特别是语文老师的器重,如果哪一次作文课少了我的作文,肯定会被视为一件咄咄怪事,我写作的自信就是那时培养起来的。我们班换过三任班主任,都是语文老师。对第一任语文老师印象最深的是一年级的时候她就让我们抄生字,一个字抄一百遍,我那个时候写字很慢,所以经常抄到凌晨一两点钟才能睡觉,这种折磨的后遗症是很严重的,至今我还是不能熬夜。第三任班主任是个老太婆,胃只剩下三分之一,由于第二任班主任生孝去了,自高奋勇接替的,她上课提的每个问题我都把手举得高高的,由于很少有其他人举手,她也总是会点到我,这种偏袒的后遗症也是很严重的,直到上了初中我还听到原来小学的同学在私下里议论这件事。最喜欢上的课是生物课,这个一直延续到初中。各种生物实验是很有趣的,比如解剖鱼什么的。还有自然课,教自然的老师是个外八字,常常摆弄一些小发明,比如热气球什么的,当然是不载人的,不过那东西飞不高,一上去就给烧掉了,没有现在市面上卖的孔明灯好。还有历史,我觉得从小学到高中的历史老师都长得差不多,简直是同一个人。最不喜欢的当然是数学了。因为我们都害怕数学老师。有一次,一个胖乎乎的同学(我和他一起在那所海军学校里学会了游泳)在练习本上划了个大叉,又在旁边写上“不要”二字,于是,数学老师便在全班同学面前,在他的脸上打了个大叉,他那惨烈的哭声至今仍回荡在我的耳畔。我也被数学老师罚过站,不过有一次我跟一个同学打架,手被那个同学咬了一口,数学老师引着我找遍了学校的教师宿舍,说是人奶可以消毒,虽然最后还是没有找到人奶,但我还是很感谢她。由于我的数学是在这样一种严酷的环境里得到启蒙的,所以,自打上了初中我的数学成绩便直线下降,后来发展成为数学恐惧症,看到抛物线、正弦反切什么的就头痛。体育课老师也是魔鬼。也不知怎么就得罪了他,想起来了,大概是我们将他的儿子戏称为“投篮”(他姓涂,涂在武汉话里念投),他便将包括我在内的四名同学称作“四大害虫”,上课时别的同学在那儿玩,我们只能在太阳底下罚站。初中正值减负喊得最响的时候,作业没那么多了,我便是从这个时候看起外国小说来的。当然,每到周末,踢球是少不了的。我们有时在海军学校的操场上踢,有时在宿舍之间的树林子里面踢,就把树当作门柱,因为大家见我守门的技术还不错,所以我便常常摔得鼻青脸肿地回到家,有一次还被一个同学的门牙磕到了后脑勺,好像还流了血,吓得大家急忙把我往医院送。前不久,我又去那片多年不见的树林子看了看,那些树大多还在,只是旁边的宿舍已经破败不堪,没有人住了,当年踢球的那些少年们也都不知到哪里去了。

    穆旦《诗八首》之七:“风暴,远路,寂寞的夜晚,丢失,记忆,永续的时间,所有科学不能祛除的恐惧,让我在你底怀里得到安憩——呵,在你底不能自主的心上,你底随有随无的美丽的形象,那里,我看见你孤独的爱情笔立着,和我底平行着生长!”

    “科学的虚妄——有关外物的科学不会在我痛苦的时候安慰我在道德方面的愚昧无知的;然而有关德行的科学却永远可以安慰我对外界科学的愚昧无知。”

    第一次看到“纸器社会”这个词,是在郑渊洁大叔的《大灰狼罗克》里,其中有一集,死了百年的罗克被科学家复活,罗克问现在是什么时代,科学家列举了一大堆与纸有关的东西:文凭出生证驾驶证死亡证,最后罗克自己总结出来,这是纸器社会,罗克不愿生活在纸器社会,于是他朝墙撞了过去,可墙是充了气的软墙,罗克想死也死不成,这么多年来,这一集故事一直过目不忘。如今的年轻人,喜欢体育和网游的比喜欢文学的要多得多。文学太老了,年轻人不爱看了,我年轻的时侯,还没有网游,只有红白机超级玛丽恒斗罗,只有郑渊洁,看郑渊洁的孩子,作文都能拿高分,所以每一次作文课我的作文都能被当作范文朗读,我对此感到非常的荣幸。小学做过的最勇敢的一件事是小学一年级还是二年级的时候,在众目睽睽之下,亲了女班长的脸一口,结果同学们吓坏了,都跑去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没批评我,倒是对同学们说,他不是有意这么做的。谁知道我是不是有意的呢?她有些胖。看来我与费里尼的性取向差不多。还有一次上劳动课,我带了衬衫,同桌的女同学带了盆,老师说你们俩只好搭伙洗了,我觉得这是天意。什么?我才不早熟呢!六年级的时候还有个同学为一个女生闹到要跳楼的地步呢。绝对不是我!听说他后来个子长得比我还要高,到一个很偏远的地方,好像是马房山中学上学去了。对了,他之所以跳楼没跳成,是因为有个人把他给拽了下来,把他拽下来的那个同学现在在加拿大做牙医。做过的最危险的一件事是,和一个外号叫流氓大亨的同学爬到我们那块地方当时最高的一幢建筑物的顶楼上玩。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是上初中的时候,看到他像孙悟空一样拿着铁棒子领着一大帮子初中生(可能还有小学生)正要去打群架。第一次从高年级不良少年嘴里听到“婊子”这个词,我总以为那是一种水表之类的什么东西,我一直弄不懂水表怎么还会发臭,为此我迷惑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最盼望的事情莫过于晚上放学回来,坐在电视跟前(此时电视已换成了彩色的),一边吃妈妈煮的热干米粉,一边看《圣斗士》、《北斗神拳》和《足球小将》,现在再看极乐世界篇,觉得好无趣,不过就是一通关游戏而已。盼望的当然还有假期——中国孩子的春游、秋游倒不如说是野餐会,所以也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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