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房的“选择”与新收《1》
送我来的警官给我办好了手续后,又和看守所方的警察当场对我验明正身,起码证明我四肢健全,无外伤,不频危,且无传染性疾病,然后把我交给了看守所方。.“总服务台”里的警官又问我一遍,还有什么不能带进去的东西可以留在这里给我保存,将来出去时可以再领回去。
虽然送我来时,队里的警官已告诉我,把那样“违禁”的东西都留在队里,准备交给我的家人了。但我还是又仔细地翻了翻自己的口袋,还真翻到了一个,一枚五分面值的硬币,这也是违禁品。看守所乃至所有监管场所里的被关押人员都是不能自己手里掌握现金的,这也是防止潜逃越狱的一项措施。.可为了区区五分钱让警官给办一个保管手续,将来再领回去,类似玩笑了,警官非跟我急眼了不行。所以我就随手把它扔在了“总服务台”上。算了,咱也不要了。
后面由我本人填写了一份“入住单”,这张“入住单”上要填写的,除了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等通常的个人信息以外,还特别有一项“特长”。为什么还有这一项,当时我很诧异,又不是参加工作,或是什么团体,还需要特长干什么?由于不理解,我就写了一个“无”。后来通过一番经历我明白它的意义了,追悔莫及:“自己还算是有点擅长的,或者说在这里也算是特长了,当时为什么没填上呢?”
送我来的警官们看我填完了“入住单”,他们“送”的任务已经完成,要回去了。我向几位打招呼:“谢谢。再见。”
按照通常的情理,在我目前的处境里似乎人们都是不愿意和警察总“再见”的,可这“再见”是我特意说的,我认为能再见到他们证明我的案子有缓,总比见不到他们,直接去见狱警好吧。
办齐了各种手续,我完全合法合规地“入住”市一所已经是下午三点多钟了。“总服务台”旁边的一位警官把我领到了楼道里面。
走入一楼楼道,门口有一个小方厅,方厅周边有几间屋子,看来是警官们的办公室和值班室。通向另一侧楼道的前面竖着一排铁栏杆,铁栏上有一个小铁门。铁门上方挂着一个白底黑字的牌子,上面写着“警戒区”三个字。铁门里面就是一间间的牢房了。
领我进来的警官又把我交给了方厅里面的一个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