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房里的学员们《2 》
于是,这位驻所检察代表寻找了一个共同点。归纳概括起来:不管将来法院判决有罪的,还是经判决无罪的。凡是进来的人,既然来到看守所里反正都要“学习”吧。所以他琢磨了这么一个名词——学员。这个称谓起得好,特征抓得好,准确。既减少了刺激性,又很“雅致”。警、犯两方都能接受,特别是“犯”的一方,听起来自然舒服多了。从此这个称谓在市一所就一直沿用下来了。
“学员”之间,顺理成章,相互就成“同学”关系了。不过,平时在号里除了语含调侃,并没有人这样称呼。一般当面对称时,按照这里的潜规则都是称呼该人被关押前在社会上的习惯性称谓,如:“官衔”、名字或“代称”等等。也有在这里获得了新的绰号作为代称的。但监管场所也遵循神会上“人敬阔的,狗咬破的”的一般法则,对有过官衔的言必称之。所以这里“处长、科长、队长、经理整天也是不绝于耳,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哪个机关的办公楼呢。号里人对别人他指时,也是按照多年的惯例,凡在一个号里待过的,都互称“同号”, “我们同号……如何如何。” 给人介绍也是:“这是我‘同号’XXX”。其中亲密一点的,或是为了表示亲密一点的,还可相互昵称为“牢友”呢。
笔者经过了这次看守所的“实践”,也获得了一个“真知”,借此一角想表述一下,也是让它回到实践中再检验一下的意思:
笔者认为,一个号里面的“学员”,应该以互称“同窗”为宜。
这个称谓早已有之,很古老了。在近代新式学校里出现“同学”这个称谓以前,它表达就是同学这一层关系。但我们号里人这种“同窗”关系,此“窗”不同于彼窗。我们这“窗”是铁质的窗,铁窗是也。“铁窗”本来就是监狱、牢房的代名词,也可泛指所有的监管场所。我们这里是“同‘铁窗’”之意。此称谓,内涵明确,寓意特定,指向性强。这三条笔者认为是判断一个名称好坏的重要标准。而“同窗”一词,恰恰全部达标。而且发音上口,含义“典雅”。
以此称谓,不知列位以为然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