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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1)
郑丽贞第一万零五次在心里感叹着,她家老板真是一个怪得不能再怪的男人了,长相古怪、脾气古怪,就连工作的癖好,都比同行古怪得多。
瞧瞧现在,同样都是来宾馆抓奸的,他们只要按照行规,确定好偷情的地点,再领着委托人和警察一同去捉奸在床,就可以有一个完美的ending,多好、多符合捉奸公式。
可是她家老板却兴奋得有点过头了……
先是宾馆的服务生刚打开房门,老板就一马当先,立刻用力地踹开那扇大门,听说这样才有捉奸的气势。
然后,按例的确有看到两个光溜溜的男女惊吓地搂成一团,那个委托人立刻抢上前去,揪起年轻女孩的头发,开始了必然的打斗。
郑丽贞却无暇看那场女人之间的战争,她望着自家老板那兴趣满满的表情,心里暗自叹气,难怪他们“千奇百怪”征信社最多的case,就是帮人抓奸,因为老板喜欢嘛。
“你不觉得这样的场面,是最鲜活、最有生命力的吗?”
当她实在憋不酌奇心,询问她家老板为什么这么喜欢接捉奸的案子,而且一定要亲自出马时,他是这么回答她的。
鲜活?生命力?这是什么古怪答案。
“每次看到她们拉扯头发、疯狂叫骂,还有老婆教训老公的泼辣架势时,我就觉得生活真是美好啊。”
郑丽贞只觉得无言……她家老板真是个非常、非常奇怪的男人!她无数次在心里肯定着,并且再度泪流满面,为什么经济要这么不景气?为什么全球经济明明已经在回暖了,可是工作还是这么难找?
不然,她明明一个传播系毕业的大学生,为什么要来这种稀奇古怪的征信社工作?美其名曰副社长,可是不到十坪的工作室里,全部加一加都只有两个人,他是社长,而她是助理,其实就是一个打杂的小妹。
征信社算是比较清闲的!因为她的老板非常懒,接case要看心情,爽的时候,可以花十几小时到外面到处跑;不爽的时候,就待在开着冷气的房里,打怪升级,理都不理社里的事情,因此他们的营业额可想而知。
如果不是……
她再偷看了看那个看戏看得正起劲的男人,他正懒懒地靠在墙边,一手抚着线条完美的下巴,一脸的兴味。
如果不是那张祸天害地、比妖孽还要妖孽的俊脸,她早就辞职不干了。
是了,这是老板第一个古怪的地方。
一个高大威猛的男人,身高一百八十六公分,居然拥有一张让天下女人都妒嫉、比女人还要娇艳的容颜,毫不夸张地说,那是真正的一笑倾人国的美颜啊!
漂亮的眼眸,眼角微微地往上翘,是很完美、很迷人的桃花眼,高挺的鼻梁,再搭上柔润鲜红的嘴唇,放在女人脸上,那是绝色,长在男人脸上,那就是祸害了。一个男人长得比女人还要美,不是祸害是什么?
所有来他们社里委托案子的,男的被迷得傻楞楞,女的就发花痴,每次社长只会笑得一脸开心,用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将那些人哄得服服帖帖的。
他天生就有这样的能耐,可以轻松搏得任何人的喜欢,简单的几句话,就可以让人家为他掏心掏肺的。
就像她,明明无数次下定决心,一定要辞职去找一份正经工作,可是一到社里,看着他灿烂的笑容,她立刻又咬着牙、顶着烈日,跑出去找那些不见的猫猫狗狗。
挥汗如雨的同时,心里大骂,为什么全台北一天有那么多猫或狗会不见?不见就不见了,又不是人,找什么找?可是她家老板最常接的案子,除了抓奸,就是找猫找狗。
这样的男人,居然会喜欢看这种连最狗血的编剧都不屑再拿来编的捉奸情节,真是还有没有比这更古怪的性格啊。
郑丽贞真的想要仰天长啸。
明明顺利地捉奸在床,其实他们的任务已经算是圆满完成,可是每次她家老板都一定要看完整出戏,才会意犹未尽、恋恋不舍地走人。
就如同此刻,正牌老婆教训完狐狸精之后,又扑向那个出轨的老公,可怜的四十多岁的男人,衣服也来不及穿,身上的肥肉一颤一颤地,狼狈地左右闪躲着凶悍妻子的巴掌以及指甲。
国台语混杂,咒骂尖叫声不绝于耳,而她家老板看得异常入迷,这是到底一个怎样疯狂的世界?
可惜,“乐极生悲”这句话,她家老板的最佳写照!
被打得惨兮兮的女孩,原本一直缩在一旁,哭泣着、尖叫着,却突然不知道被什么刺激到哪根神经线了,抓起床头柜上的烟灰缸砸向那个气疯了的妻子。
这世上就是无巧不成书,刚好,那个妻子掐住老公的脖子,一把将他压在床上,躲开了那重重砸来的烟灰缸,而好死不死,那个厚重的玻璃缸直接砸上了她家那个看戏看得最乐、站得最近的老板的脑袋。
“砰”地一声,这一下,可真是扎实而又精准啊。
她家老板那张美得过火、漂亮得妖艳的脸蛋,首次在她面前扭曲了。
“坐好。”冷淡的命令,一如那结霜的表情一样冻人。
“头不要抬那么高。”
这个恐怕很难做到,尤其是他的面前站着这么一个大美人,沈律自认做不到。
沈律第一次看到贺沁童的时候,真想吹口哨,而事实上,他也吹了,因为任谁看到那样的美女,都会忍不住的。
他漂亮的眼眸正充满兴趣地打量眼前的美人,心里暗暗称赞!这世上就是有了女人,才会这么可爱。瞧瞧,既有如他姐姐沈乔那种明媚狂野的美女,也有像眼前这个从骨子里
透着冰冷气息的美女。
乌黑的秀发,简单地挽成马尾,巴掌大的脸蛋,是个最完美的鹅蛋脸,皮肤白皙水嫩,即便他现在这么近距离地看,也找不到一点的瑕疵。她的眼睛最是勾人,黑黑的眼珠子,像是寒夜里浸在月光下的冰晶,又亮又刺人,却又漂亮得让他移不开眼睛。视线往下,盯上那张从开始到现在一直都是紧抿的嘴唇,鲜红水润,明明只是冷淡地抿着,却让他觉得性感得不可思议。
她的嘴唇,饱满到微微嘟起来,是传说中的最适合接吻的唇形,不知道吻她的感觉是不是跟想象中一样好?
只是贺沁童对于他的反应,连眼角都懒得扫他一下,只是抚着他的额头,左右打量了一番,淡淡地说出三个字:“二十针。”
她的手指纤细又柔嫩,指腹按在他的皮肤上,有一种温凉的触感,这是沈律生平第一次被一个女人的简单碰触,就产生触电的感觉!
不过二十针?什么二十针?他才刚放飞的思绪,就被额头上快速爆开的疼痛给拉了回来,“该死……喂,你轻一点啊!”
美梦直接破碎成一片片,那个冰美人居然干脆用针在他这额头上缝了起来,这世上还有没有比这更夸张的事情?
“叫什么?”贺沁童不耐地皱眉,手指翻飞,动作迅速又利落,针线穿过皮肤,拉出来的血珠,她连眉毛都不皱一下。
“郑……丽……贞!”沈律好听且迷人的男性嗓音,难得这般失去平静地大吼。
是,他是活该!因为太着迷于看热闹,而被人砸破头,这件事情的确不算什么光彩的事。
当时,他的小助理郑丽贞,难得一次在持续尖叫后,恢复了一些理智,故作冷静道:“社长,我表姐的家就在这附近,她会处理伤口,比去医院要快很多。”
话是没错,尤其是这对偷情的男女为了避人耳目,跑到这种非常偏僻的地方来开房间,回市区可能要开好久的车,只怕到时候他的血都流光了。
于是,他就跟着自己的小助理,来到这个听说非常会处理伤口的表姐家。
事实证明,他家的小助理,从来都是不可靠的!想也知道,这个自称是传播系高材生的小女生,倒杯茶可以全灌到计算机里去,让社里所有的计算机集体挂掉;找回来的猫狗永远都不是雇主要的;跟踪人可以跟到让自己迷路……这样迷糊成精的人,她的话有可信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