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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可是什么?”锦衣少年明知不该问,就一剑便了结这满嘴胡话的小丫头才是,但是他的剑迟迟不出。

    “可是珠玉在侧,我这沉鱼落雁之貌就俗了,谁能与羊脂白玉争华,那不是自找难堪吗?好,我决定了。”她右手小粉拳一握,轻轻一挥,像是下了非常重大的决心。

    少年好奇了,面对行径古怪的小丫头,他有些被牵着鼻子走。“决定什么?”

    赵若瑾眼神坚定的轻启粉唇,她看看少年白晰透亮的肌理,再瞧瞧自个略显暗沉的无亮肌肤。“从今天起,我要早、午、晚各喝一碗现挤羊乳,再用牛奶净身,然后抹上最亮肤的珍珠粉,食补加药膳,等我十年……不,七年就好,我一定能养成个白白嫩嫩,玉质透华的小美人。”

    她怎么可以输给一名少年,那对一个有羞耻心的女子而言太伤面子了。

    美人是养出来——唇红齿白,美目盼兮,顾盼生姿,这是自古以来美人的象征,养白了一身细皮嫩肉,腹有诗书气自华,培养由内而外散发的气质,就算容貌不顶美也多了三分妩媚,娇色惑人。

    听她愤慨万分的说起种种变美的方式,而非看着他如花容貌发痴,少年抿紧的唇瓣像被细细的拉扯,往上扬高了。“告诉我,你的名字。”

    若是认识的人看见他此时微勾的唇角,恐怕会惊悚地倒退三步,因为打他出生那日起,他就很少笑,连他的亲生父亲也无法逗笑他。

    有人笑称,少年的笑线断了,他这辈子再也体会不到笑是什么感觉,可怜的他地位再尊贵也是残缺的人。

    “你先说,是我先问的。”赵若瑾很坚持。

    “上官静。”他声若清泉,轻易地扯动人心。

    上官静会停下来和人交谈,甚至愿意报出名讳,这在今天以前简直是不可能的事,他一天说的话不超过二十个字,整天不开口也是常有的事,他认为话多是非就多。

    对时局不甚明了的赵若瑾不晓得“上官”是国姓,能出席定国公老夫人六十大寿的人非富即贵。

    不过她晓得即便是年幼也不容小觑,她这一辈年岁相当的世子就有好几个,更别提宫里的皇子们也大她没几岁,有的甚至比她还小,老定国公是当今太后的表哥,两人的母亲是嫡亲姊妹,皇上见了老定国公还得态度谦逊的喊声表舅。

    “我叫赵若瑾,兴武侯府的,不过你不要认错人,我和我妹妹长得一模一样。”为免双生妹妹冒充她给她惹来麻烦,她先把话说清楚。

    “是孪生子?”有两个小丫头。

    她颔首,“是,双胞胎,我是姊姊,可是府里的人大都认为我是傻子,我妹妹很有名,才名远播,她叫赵若瑜。”

    “为什么会认为你是傻子?”少年根本没听过才女赵若瑜,他只记得有一双黑亮眼瞳的丫头叫赵若瑾,她很有趣,一点也不傻。

    她笑而不答,反倒绕着他四周打起转来。“大哥哥,你今年几岁?你个头好高啊,我的头都还不到你的胸呢。”

    “十四。”她的确很矮。

    上官静忽地举起左手,他自己也很纳闷地看看张开的五指,不解为何要举高,直到手心不由自主的落在发丝柔顺的黑色头颅上,他才恍然明白是想摸摸她的如瀑云丝。

    顺滑的触感从指间窜过,这头发养得真好,又黑又亮,仿佛轻轻一揉,就要化在他手里了。

    莫名地,他喜欢上这一头黑亮乌丝,觉得比他摸过的绸缎还要滑手,细细滑溜的感觉仍留在指缝间。

    “我七岁,你大我一倍,大哥哥订亲了吗?”十四岁不小了,一般权贵人家早相好一门亲事。

    “尚未。”他说得简洁。

    “为什么呢?你爹娘不着急?”他长得这副长相还是早日定下人家的好,免得成了祸害。

    “我爹死了。”他早不记得他的模样,只记得他抱着自己坐在腿上,一笔一画地教他写字。

    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和同母兄长相差二十岁,原本他有十六个异母兄长,但如今还活着的不到五名。

    “啊!那你娘改嫁了吗?”不然怎会无暇顾及这个漂亮得不象话的儿子,他那张秀色可餐的脸多叫人垂涎。

    “改嫁?”她敢?!

    她没有别的路可走,除了殉葬。

    “大哥哥,不是我在危言耸听,你实在太貌美如花了,若是不想被有些‘癖好’的男人给扑倒,赶紧娶个妻子把自己弄老了,也许憔悴点就没那么好看了。”他绝对是彩虹男的心仪对象,当了多年讲师的她都有点动心地想掐一掐、摸一摸他,更遑论若是碰到喜欢小倌的伪君子。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那张脸真招祸。

    “没人敢动我。”除非他们不想活了。

    赵若瑾一脸“怜悯”的拍拍他修润的手背。“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人都有疏于防备的时候,要知道有些人真的很无耻,他们明着不行就暗抢,什么设陷阱、暗算的,叫人防不胜防。”

    “小瑾儿。”她的头发真好摸。

    “嗯?”她随口一应,忽然发现不对,她几时多了小名,小瑾儿听起来像在喊小太监。

    “以后在人前喊我十七爷,人后就叫十七哥吧!”他看着自己被拍过的手,不懂他怎会容忍她的碰触?

    或许是因为她很有趣?十足十无害的小东西,让人联想到深山野林里捧着核桃壳啃的蓬尾松鼠,墨黑大眼骨碌碌的转着,很是讨喜,叫人越看越爱。

    “十七哥……”哗!他家兄弟真多,家族旺盛。

    赵若瑾若知晓上官静的真实身分,只怕她脸上的羡慕会转为同情,以他家的情形,兄弟多肯定不是好事,即使是一母所出的兄弟,也不可能做到真正的兄友弟恭、兄弟齐心。

    因为家主的位置只有一个,人人都想要,为了争权夺利,爬上主位,众人皆使出阴毒手段,将前头的那一位拉下来,踩着手足的尸身往上爬,一步一步接近那至高无上的宝座。

    “我不杀你。”一说出口,他又困惑了。

    为什么不杀?她冒犯了他。

    心里另一道声音又说了:不过是个天真无邪的小丫头,门牙还掉了一颗,她行事仗义,言谈有物,死了有点可惜。

    赵若瑾一惊,暗暗地往后退了两步。“你要杀我?”

    怪了,她做了什么?

    “你碰了我。”这世上敢对他无礼的人并不多。

    她暗啐一口:果然人美都有怪癖,两人明明“相谈甚欢”,谁知他却暗藏杀机,碰一下就要大开杀戒。“但你不想杀我。”

    “你还说了我好看。”犯了他的忌讳。

    她几乎要翻白眼了,这人毛病真多。“十七哥,我这是羡慕,如果你的脸换在我脸上,我肯定天天上街让人看。”

    掷果满车,侧帽风流,她只要摇扇一笑,一个月的蔬果肉食就有了,还有整车的香帕、镯子、发簪,她都能开间铺子卖了。

    全是无本生意。

    “我不喜欢。”那些人的眼光太淫邪,活似要将他生吞活剥,让他好不容易压下去的戾气又蠢蠢欲动。

    “你不喜欢自己的脸可我喜欢呀!赏心悦目,宜室宜家……啊s面那一句删掉,我说太快了,宜室宜家是形容姑娘家。十七哥,我的意思是越在乎它就越放不开,人的样貌是天生的,只要放下它,你就不会在意了……”

    旁人说什么与己何干?不去听,不去看,不去想,自有清风明月的自在,心境一片清朗。

    既然改变不了自己的容颜——那么好看拜托也不要变,那就去适应吧,等习惯了各式各样的眼神,别人再怎么看也只能在心里意淫,对本人不痛不痒,不构成身体上的伤害,这世上不能控制的是别人的思想。

    “好看就是好看,干么要执着别人怎么说,你是让我看了欢喜的好风景,我多留恋一刻,心舒坦了,等等还不是就分道扬镳,各走各的路。对了,十七哥,金铃可以还我了吗?”她磅礴大气的话锋一转,忽地怯生生的一眨眼,小脸还没少年的巴掌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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