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心中的难题一解开,上官静的眉头也为之一舒,他取出抢来的金铃放在耳边轻晃,叮铃,叮铃……“找周定庸来。”
“周先生?”找军师来做什么?
“我要他琢磨琢磨,把皇上的注意力转移到即将成年的皇子身上。”不要再老盯着他,让他喘口气。
祸水东引。
“主子想到解决之道了?”暗卫们面有喜色,有机会回久违的西南了,他们自己的地方。
上官静故作神秘的但笑不语,绝口不提出计者是年仅七岁的小姑娘。听着铃铛声,他的心也烙进一双点漆笑眸。
“咦?”
“小姐,怎么了?”时时看着小姐,以防她热过头的温香、软玉一见她面色有异,立即趋近询问。
“你们有没有听见铃铛声?”似近似远,似有若无,似乎还带着几分幽怨,让人心口一揪。
“铃铛声?”两人不约而同的看向她绑成麻花的发辫,两条夹杂着七色彩绳的辫子尾端分别系了一对雕花银铃。
“是我丢失的金铃,它在响。”那人明明已是走远了,她怎么还听见一声一声的摇铃铛声,是她太多心了吗?最近心情太紧绷了,老是想东想西的,她都快神经衰弱了。
这年代没有心理医生,她只能靠自己解决了。
“小姐,是你胡思乱想了,丢了好些日子的金铃哪会自个儿长脚回来,你要不要休息一下,奴婢看你脸都晒红了。”想到不见了的金铃铛,软玉觉得很可惜,纯金打造的,又刻上奇怪花络,做工加金子价钱可高了。
“我不会听错,我这双耳朵最敏锐了,金铃、银铃、铜铃,甚至铁做的铃铛,它们发出的声音各有不同,是我的金铃在响。”她很坚持道,对自己的听力有十成十的把握。
金铃薄脆,银铃清悦,铜铃厚实,铁铃沉浓有回音,每一种材质有它不一样的共鸣点,有的能击出乐音,有的只能听声音,铃铛的厚蓖铃心大小也会有影响,不尽相同。
她的每一只铃铛都是自己画的,再让人做出来,所以绝对是独一无二,世上找不到一模一样的铃铛,一对的也分左右花纹,她留了记号。
“小姐,奴婢什么也没听见,要不,再做一个?”她们侯府也不是做不起。
脚踩在泥巴里,赵若瑾把头一抬,看向湛蓝无边的天际。“天气真好。”
“小姐……”她晒晕头了,前文不搭后语。
她笑着,小脸有些发红。“没事,天气好,人的心情就好,心情一好就干劲十足,快,及膝的稻禾在笑我们懒了。”
咧开嘴,黑幽幽的牙洞见人,煞是有趣。
“稻禾会笑……”软玉打了个冷颤。
“谁知盘中飧,粒粒皆辛苦,我们要体验种田人的辛劳,给稻子施点肥,等到秋天就有大丰收。”赵若瑾不怕累,不怕脏,跟着葛老头的大媳妇洒着地肥,稻叶都快将她淹没了,只露出一颗黑色头颅。
她要亲自去做,才知道这片土地欠缺什么。
而她想要的一年二获也从这里开始打底,今年起步晚了,明年再试试她所知的技术,提升稻米的产量。
只是,短短数日以后,当赵若瑾再回兴武侯府时,她爹娘、兄弟差点认不出她来,因为她晒成只会笑的汹炭。
第六章无脑女来借钱(1)
“快快快,要来不及了,东西都带齐了吗?别七零八落的,这天儿不热,干粮不容易坏,先把糕点吃掉……”
七年后,兴武侯府的小世子已长成清俊秀朗的少年郎,也考过童生试,中了秀才,是同科的案首,隔了几年,他来考举人,这一次他的目标是解元,未老先当上老爷。
最好是三元及弟,连状元郎也拿下。
只是以他的门第,最多也止于举人了,难道要一个堂堂世子去和天下士子争一席之地,以功名入翰林,从编修做起,领一份连侯府门房都嫌少的薪饷,那才是大笑话。
因此这是赵永湛最后一次应试,所以他显得特别慎重,一早便起来准备,戴冠正衣,仪表出众。
勋贵世家要做官是不需经过考试这一关,凭的是恩荫,还没考之前他已是预定的皇家禁卫军,下个月初三就任。
以兴武侯在朝廷的势力,让自己儿子混个小将军当当并不难,只要他不太轨裤,震得住场面,世子身分到哪儿都吃得开。
“娘,先吸一口气,冷静,你太紧张了,不过考个试而已,对大哥来说就像探囊取物,真能考差了那才是水里养鸡——不可能。”她对自家兄长有信心,读书都读傻的人哪会考不中,他都读到走火入魔了。
“大妹,不许骄矜。”一张端正俊颜冷肃一说。
“听听,他说我骄矜,也不瞧瞧自己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好像要去辗压天下的文人士子,我看他不是去考试而是出征吧!杀伐果决的一夫当关。”他该拿把大刀,拿笔太弱了。
取笑兄长的同时,已长成娇美大姑娘的赵若瑾眉目飞扬,她腰肢细如柳,胸前鼓鼓地,脖细肤白,面似芙蓉,一双点漆眸子似秋水,明亮动人,凝脂般的细肌薄可透光。
小女娃的纯真从她脸上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明慧俏丽,清澈有神的双眼漾着对世间的睿智,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一举手一投足都散发着女子的雅丽和清华。
不能说是全京城最美的姑娘,但也是美人册里排名前头的,先天容貌加上后天勤保养,她如愿以偿地当上美女。
而赵若瑜当然也长成为美人一个,毕竟是孪生姊姊,容貌上有八分相似,不过在赵若瑾努力充实自己的情况下,两人的差距越来越大,也易于辨认。
赵若瑜喜欢鲜艳色彩,所以她走艳丽路线,任何艳色衣服和首饰都往身上穿戴,爱打扮得艳美无双,享受成为众人的目光焦点,加上她不时就做出令人“惊艳”之举,在京里的贵女圈里结交到不少同好,一群人我行我素的高谈诗文,争妍献媚。
赵若瑾是十数年如一日的素净,讨厌繁复的她只喜欢单纯的事物,她很少穿红着绿,喜木簪更胜于金钗,玉簪子也能接受,银饰则带有西南那边的风情。
她偏好少数民族的饰物,云南一带的苗族善于铸造各种银器,精美细致,手艺精巧,这些年她收藏了不少,有好几匣子的银饰,可是很少看她戴过,纯为欣赏。
不过再多的银簪金钗等俗物,也不及她此时插在乌黑青丝间的朴拙木簪,簪子上并无复杂的花纹,只浅刻了两朵海棠花,可它的价值却是千金难买,因为那是万年香木所打磨,不管何时何地散发出叫人心神安宁的淡淡木香,不浓郁,浅香暗送,时不时在鼻间萦绕。
那是某个财大气粗的藩王送她的十岁生辰礼。
“呿!你这丫头越大越调皮了,满口胡说八道,不说点好的,什么杀伐果决,你要你大哥带一股杀气下场吗?”真是不象话,都几岁的人了还这么孩子气,叫人愁白了发。
赵若瑾俏皮的一吐舌,朝兄长眨眼,她当真越活越回去了,小时候内里装的是成年人,现在倒像真成了十四岁的小姑娘,有着这年纪的活泼朝气。“娘,我是祝大哥一举夺魁。”
马上挥枪,大杀四方。
“有你这种祝贺法吗?倒像欠了你似,嘴上没把门的给我招祸。”她是希望长子走文官这条路,日后外放几年再回京,入内阁为官,一步一步往上升,封妻荫子,官路顺畅。
武将不是不好,但太危险了,一旦边关有事就得身先士卒,军旅生活最是受苦,没得好吃,没得好睡,还得忍受风吹日晒。
徐氏是心疼儿子,年过三十的她眼角已有细微纹路,儿女是父母的债,永远也担心不完,大的刚操心完又来了个小的,一下子烦恼他们的将来无着落,一下子忧心几个孩子的终身大事,再来是二老的身体,人上了年纪毛病多……
“大妹妹,大哥承你的好意了,不会让府里丢脸。”赵永湛说得一板一眼,神情刚正,看向妹妹的眼神却是柔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