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是啊,仁善,仁善到被人闯进家里打劫抢。.”凌端在心里偷偷翻了个白眼,一点都不赞同父亲的做法。
他以为,优待商队成员自是必要,但事后,一定要从严检讨抢案发生的原因,务必找出其中问题,防止日后再遇同样的事。
结果他老爹倒好,下令所有人不准再提——也许父亲是不希望再度给那些生还之人受刺激,让他们想到抢劫发生过程而悲伤。
但父亲的行为却是变相鼓励了抢案的发生,无论是此事的密谋者或内奸,见父亲如此“仁善”,还不大抢特抢,直到把凌家整个抢光为止?
姑息所以养奸,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的。
“虽然爹爹不准人再提商队遇抢一事,但严管事就住在家里,他对于自己带领的商队遭劫有何反应?我的意思是,即便父亲下了那种命令,但他身为一支商队的负责人,就真能心安理得,毫无歉疚表现?”凌端问。
因为事隔三年,李巧娘有些事记得不太清楚,所以这回她想了好一段时间。
他也不漼她,还帮她倒了杯水,让她慢慢想。
她受宠若惊地红了脸。从来只听过妻子服侍相公,哪里见过丈夫给妻子添茶倒水的?
凌端好特别,特别到……她的芳心怦怦跳着,忍不住偷瞧他俊朗的侧睑。
以前总哀怨自己命舛,嫁了个不喜欢自己的夫君,如今却满心欢喜,感激老天爷赐予她这段姻缘。
她也许吃了三年的苦,但如今,她觉得只要能跟他在一起,吃什么苦都无所谓了。
只要能牵紧他的手,她一生足矣。
所以她更努力地回想着,逼自己非想出一些对他有用、能帮助他的东西不可。.
好半晌,她轻呼一声。“我想起来了!严管事遇劫受伤,才离险境,就与福伯吵了一架。他们虽然不是亲父子,但感情一向很好,严管事每日早晚请安,从无错过,大家都说福伯命好,虽然一生未娶,晚年却收了个好义子,胜过亲生千倍。所以那一回他们发生争执,所有人都万分讶异,因为他们吵到连婆婆帮忙调停都没用,我还以为他们一辈子不会和好了。幸亏后来公公出面,他们才安静下来,但严管事也因此搬出去住了小半个月才回家。”
“还记得他们都吵了些什么吗?”
“细节记不清了,但有一句话我记得很清楚,严管事骂福伯:虎毒都不食子,他却连老虎都不如。”
闻言,凌端突感脑海里千般念头在转。
他知道自己找到商队遇劫问题的方向了,可惜线索太零散,他还缺少一个将这些线索都拼凑起来的关键。
“那……你记不记得福伯听见严管事骂他老虎不如后,回了什么话?”
“福伯……他说的话很奇怪……”三年前听着,她就觉得不对劲,如今,事件被凌端一层层剥开来,并引导她思考、回忆,她仿佛也能看见事情的真相。
不过迷雾依然太浓,她还得细细思量才行。
“福伯说,若不是为你,老子需要费恁大心机吗?你这个不懂得感恩的混帐小子,早知你这么笨,老子生条虫都比生你好——啊!”她说到一半,突然呆愣了。
“生条虫都比生你好……呵呵呵……”凌端却笑了。
福伯和严管事不是养父子吗?既非亲生,谈什么生虫、生子的?
严管事骂福伯:虎毒不食子,这已间接说明他们的父子关系。.
而福伯说的生条虫都比生你好……这更直接证明他们并非养父子,而是亲父子。
但他不明白的是,他们既是亲生父子,为何不敢承认,要演那一大出卖身葬父、收养孝子的好戏?
更离奇的是,福伯也算是看着他长大的,他们曾经非常亲密,比亲祖孙还要好,他俩的关系是从他到寒山书院就读以后,才渐渐疏远。
但那也是近几年的事,更早之前,他还在家里时,天天腻着福伯,几乎是小跟屁虫一尾了,他至少有九成的把握,福伯确实没有娶妻生子。
既然福伯单身一辈子,是打哪儿冒出一个如严管事这般大的儿子?
还有,福伯对凌家的感情是言语无法形容的,他在这里几十年,服侍过凌家三代,基本已将凌家人当成自己亲人,他有可能和严管事合谋陷害凌家吗?
凌端不知道别人如何,但他自己头一个就信任福伯的清白。
可事实摆在眼前,福伯若没问题,他和严管事那场争吵又是怎么一回事?
所以凌家商队的连番遇劫,与福伯和严管事八成脱不了关系,只是……理由是什么?必须要有一个足够分量的原因,才能使福伯这样一个忠心耿耿的老管家临老叛变。
可惜直到现在,凌端还是找不到这个“原因”。没有它,别说老爹不会相信他,即便他将此事上告官府,下来的判绝对凌家也不会有利,说不定还被不知情的人误会凌家是想欠帐不还,才推出一个老管家做替死鬼。
事情若到那步田地……凌端敢拿脑袋来打赌,老爹非将他剥皮拆骨、一身皮肉剁碎了喂狗不可。
“到底是为什么?福伯怎么可能无声无息就冒出一个儿子?”
“福伯因何要背叛?凌家对他不好吗?长久以来,福伯口口声声生是凌家人、死是凌家鬼,全是在骗人吗?”
“福伯一向是闲不下来的人,既然他体力尚好,怎可能突然就啥事也不管,眼睁睁看着凌家陷入绝境?”
凌端抛出了一个又一个问题,李巧娘很想帮他理出所有的答案,只可惜她嫁入凌家的时间不够长,他说的很多事她根本不知道,又从何寻出根由?
她只能不停地想,苦苦思索,想得头都要痛了。
时夜已深,她又累又不舒服,不觉伸手按着额角。
第8章(2)
突然,那个正在不停丢出问题的男人停止说话,伸出双手,轻轻帮她按揉太阳穴。
“累了就睡吧!”他的声音仿佛有魔力似的,教她安心。
她回给他一抹疲惫的笑,很想告诉他,她不累,她想要陪着他,喜欢陪着他。
况且,哪里有相公未眠,妻子先睡的道理?
所以她不要睡。
但她太高估自己的体力和他按摩的功力了。
公公不在,凌端又忙着调查商队连续被劫的真相,可以说,如今整个凌家的重担都压在她肩上了。
她要管商行、管帐房、管下人、还要照顾不良于行的婆婆,为了讨好凌端,他的三餐、点心、宵夜,连荼水都是她亲自动手,她每天要忙这么多事,睡眠少得连两个时辰都不到,早已身心俱疲。
好难得今天与他化解心结,两情相许,她觉得今生至此,已经圆满了。
于是,疲倦不知不觉松懈了她紧绷许久的心,让瞌睡虫黏上了身。
她的眼皮一直往下掉,不管她怎么叫自己不要睡,还想多跟他说一会儿,体力却已撑到极限。
当他的大掌轻轻将她揽入怀里,另一只手缓慢、却带着某种催眠似的韵律轻拍她的背,她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精神已经全部飞散,整个人便昏睡在他怀中。
凌端环着她,眼望她抓紧他衣襟的小手。看来她对自己还是有些不放心,哪怕睡着了,也要抓住他,不让他离开。
“傻瓜。”他温柔拨开她覆额的发。“事到如今,我怎么可能还离得开你?”
他甚至开始享受她的依恋与缠绵。
曾经,他以为被一个女人这样纠缠不清,一定烦人,但她让他的心化成了春水。
曾经,他觉得菟丝花般的女人很令人疲倦,一生只会依靠男人而活,但如今,被她深深依赖、信任着,他却感到无比自豪。
至此才知自己错得有多离谱,以夫为天,不代表她软弱无能,即便是菟丝花,也有它的美丽,而他,已经是个坠入情海的傻瓜了。
他低头,轻吻她粉色的樱唇。
一股软香、仿佛绵糖似的味道在他唇间溢开,让他情不自禁地陶醉其中,再不愿醒。
他闭上眼,抱紧她,两人相依相偎着在一张软榻上,度过仅剩无多的黑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