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岁月就在这样打打闹闹中流逝……彷佛还是昨日,光阴却已经远走了三年。.
望着竹庐外两颗明显长大却还是挤在一起争看彩图、还不断斗嘴的脑袋,呼延恪不由得叹息。
与他的想像完全不同,他的希望也一再落空。三年来兰欢的热度一点都没有减退。
他每天兴高采烈地从宫里跑来,规规矩矩地与他学习硬梆梆的文章制度内政,甚至连每月固定的两个休沐日也不例外。
当“学生”的时候,兰欢求知若渴,态度严谨恭敬,不曾有过丝毫架子。
他是个要求严格的先生,并不因为他是惺帝就有所宽容,甚至要求更高,可兰欢不但做到了他所有的要求,甚至还能举一反三,的确聪明过人。
不得不承认,他当初的确错看了惺帝,毋庸置疑他是个好学生,热忱专注、好学不倦。但下了课,兰欢就是个十五岁的大孩子,半大不小的皮猴子,幼稚白目阴险欠揍智缺样样齐全。
跟他那个原本应该被教养成贤良淑女……
算了,他想骗谁呢?他从来也没想把真儿教成什么娴雅淑女,但也不至于变成野猴子吧?真真是人算不如天算,这两个欢脱的家伙凑在一起就可以闹个天下大乱,教人不得安宁!
幸好兰欢看起来只把呼延真当兄弟,他们吵闹的层次不怎么高,两人往往为了很幼稚很孩子的事争吵不休,但那些打闹似乎完全不影响他们的感情。
他们经常偷偷地往外跑,差不多已经打遍京城无敌手了……
想到这点他又开始闹头疼。.这可能是他最后悔的时刻,呼延真几乎完全忘了自己的性别,跟着兰欢到处打架生事完全不犹豫!也不想想自己实在没有习武的天分,拳脚功夫差劲得很,若不是兰欢总护着她,又有兰十三在暗中保护,他这闺女恐怕老早被打残了。
他真不知道再这样下去,呼延真到底要怎么办。她今年已经十二岁,再过两年就要行成年礼了,难不成真要以男儿身行成年礼吗?这件事实在值得他好好想想,但他现下根本没时间去管那些事,朝廷的事已经让他够忙够烦。
事实上朝政情势让他焦头烂额,这三年来台面下的明争暗斗愈演愈烈,随着惺帝年事渐长,情势也益发险峻,摄政王兰俊已经快耐不住性子了。
一次又一次,他想着将呼延真送回北方狼帐,甚至连兰欢也一起。去探望燎皇吧,用这样的藉口应该可以成行,摄政王没有理由不同意。
可也一次又一次,他暗夜里被梦中的漫天烽火惊醒!
惺帝在,摄政王至少还有所顾忌;果将兰欢送走,京城恐怕一夕变色,那他还有何颜面回老家见燎皇?见了老友他又能说什么呢?难道要说只因为心疼女儿就断送了他的大好江山?
如果真能再见到燎皇,他一定会狠狠地踹他一脚吧!到底是怎样的天真啊!老友!
他还真没看出自己弟弟的狼子野心,绝不会仅以“摄政”为满足。
所以说他总对这些武人的脑袋感到很怀疑;燎皇自己当了八年皇帝就不耐烦了,就以为天下的人也都跟他一样关不住锁不了?但兰俊不一样,兰俊想夺得天下,想把兰欢从龙椅上赶下来已经三年多了;兰欢十五岁,再过不了多久摄政王就该还政于他,所以兰俊正在布局,从他当上摄政王的那一刻开始他就没停手过,如今情势已经迫在眉睫,一畅变是难以避免了。.
留下这样的烂摊子真是教人很生气啊!
看着坐在他对面,默默报着长剑的兰十三,呼延恪觉得四面楚歌。
夕阳染红了京城,繁华的永京闪闪发亮,耀眼生辉。
这是每天他们最喜欢的时刻,每当这时候他们总要跃上屋顶眺望这绝美京城。
永京人盖房子时喜欢用瓷土跟琉璃瓦。
无论贫穷富贵,永京人的屋顶一定得用上五彩缤纷的琉璃瓦,富贵人家整个屋顶都铺满,墙壁上则密贴着瓷片以示豪奢。穷人家也一样,无论再如何困顿,也得在屋顶上点缀个几片才行。
琼璃瓦的颜色不一而足,特色在于全都易于反光;于是光线一照,整座永京城便闪闪发亮,彷似人间最璀璨巨大的珠宝,所以也有人称永京为“珠玉之城”,是整个中土最富饶繁华的代表。
午时的永京城太亮,几乎能闪盲人眼;黄昏时刻的永京最美,也最温柔,耀耀生辉的都城此时不再令人目盲,笼罩在金黄艳红的光辉中,映照着摇曳的永定河,此起彼落的光,像星空。
所以他们一次次爬上屋顶眺望永定河,无论多少次都不会厌倦。
兰欢怀里藏着几个果子,身后的呼延真笨拙地跟着他。
呼延真行动之所以会如此笨拙,除了轻功练得真是有够糟之外,主要还是因为他一手拎着镇得冰凉的梅汁,另一手拿着个大油纸包,照形状跟味道猜测,那应该是一只很肥的烧鸡。
说真格的,呼延真根本不懂得什么叫风雅、什么叫赏景,他满脑子只有吃饭跟打架而已。
是的,呼延真就是个吃货,跟他的姑姑师父简直相见恨晚。
劈啪一声,呼延真脚下娇贵的琉璃瓦破了,一脚才提高,笨拙的另一只脚立刻又踩破了好几片,他嘴里含糊不清地咕哝埋怨着,而会含糊不清则是因为他嘴里塞满了饼。
发现努力提气踮脚尖完全没有用,他干脆放弃,抬脚直接往碎了的瓦片上踩,又是一串串劈哩啪啦的脆响。
瓦片破碎的速度惊人,下方终于传来呼延府管家心疼的怒吼声:“少爷!老奴求您了!别再踩了!”
“啊……噢……”呼延真意义不明地漫应着,脚步很是为难地慢了一些些。
好不容易才坐定,呼延真立刻乐呼呼地打开油纸包,炫耀地喊:“你看!烧鸡!”
谁不知道那是烧鸡呢!闻味道就知道了吧。兰欢翻着白眼直摇头。
“很好吃的欸。”呼延真嘟囔:“馥芳楼的喔,一天只卖十只呢!”
当然是馥芳楼的,当然一天也绝不只卖十只;他去他们烧鸡的厨房看过,里面的瓮锅至少有几十口,生意好成这样,哪里会一天只卖十只?能这么傻傻上当的,也只有呼延真这笨蛋。
“嗯,谢谢。”
兰欢正经八百地道谢,呼延真这才开心地眯着眼睛笑,慷慨大方地分给他一只腿,自己当然是毫不客气地抱着鸡吃起来了。
呼延真实在不该再吃了,可是怎么办呢?看那张圆呼呼的可爱圆脸,脸上粉嫩嫩的两坨小肉包,实在是怎么看怎么可爱,怎么忍心阻止他?
说真的,呼延真样貌可爱归可爱,但比他貌美好看的人多得是,宫里尤其多;不说别的,光说他身边的小太监小喜,那真是美得可比妖孽。事实上宫里的人背地里就说小喜是个妖孽,还总怀疑他们两个之间有什么暧昧之类的。
要说孝嘛,他的两个双胞胎妹妹那更是漂亮可爱得天上绝无、人间仅有,完全是粉雕玉琢的一对珍宝。
更不要说他的母后、他的姑姑师父,一个个尽皆美艳不可方物,但看着看着,久了也就麻木了,再怎么美也生不出什么感想。
可看着呼延真他的心就暖,看着他那傻呼呼、一脸幸福的样子,他嘴角就忍不住上扬,就算他已经吃成一坨胖大福,依然是他最喜欢的胖大福。
“喂,跟我进宫吧,让你当中书侍郎。”
当然,呼延真再怎么迟钝,也老早知道这位打小认识的“君子”其实并不是什么小贼,而是这世上最有权势的少年皇帝。
大约两年前知道的;那时候也不知道到底是因为年纪小,还是已经混得太熟,对一个每天都跟他抢食、打架、吵闹的家伙,他实在挤不出什么尊重畏惧,即使到现在他们已经相处三年多了,朝兰欢挥拳的时候都只有更用力,完全无顾忌。
“中书侍郎这官不小了,每天都会跟在我身边,不管我吃什么喝什么说什么都要经过中书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