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村子里的老仵作
虽然话是这么说没错,但她觉得稍微的有些偏激了。
组织了一下语言,她道,“其实话也不能这么说,害人的事情还是不能做的。”
慕月愣了下白了她一眼,没再说话了。
将折耳根做好后,慕清歌端到慕月面前,笑眯眯的把筷子递给她,“尝一下。”
慕月一看她放了那么多辣椒就皱眉,“不吃,太辣了。”
“好吧,那我先放回去了。”慕清歌遗憾的摇摇头,悄悄地将折耳根放到了屋里,觉得不保险,她又放到了柜子里边。
回了厨房慕月在和锅里的玉米面,她赶紧将蔬菜洗了。
过了没一会,饭菜都做的差不多了,等慕月来收拾,她装了些菜和玉米面,又拿了些水去山上给他们送饭。
那个仵作老人家似乎已经回家了,她没看见,将饭菜送到后,她一溜烟的就跑了。
慕清歌的记性很好,这是前世的时候被逼出来的,沿着小路先下了山,这个时候几乎家家户户都叫了孩子给地里干活的人送饭。
她忽悠了一个看起来很蠢萌的孩子,给她说了老仵作家的具体地址。
一路上沿着小道朝村子最偏僻的那处孤房走去,那个房子周围都没有人家,像是被孤立了一样。
房子里冒出烟,想来是他回家生火做饭了。
到了那边的房子,老仵作家院子扫的干干净净,中间的簸箕里晒了些干花生,在院子周围种了不少植物,这个季节正好开了花,看起来很漂亮。
但是慕清歌能看得出来,那不是花,是药。
他还懂药?
慕清歌对他稍微勾起了几分好奇,法医懂药那很正常,但那并不是他们学习的重点。
而且也不会有人去找法医给开药的。
出发的门并没有关,她绕到后院的厨房,看到里边坐着一大一小两个人。
老仵作在煮饭,一个比她稍微大一点点的少年坐在灶前烧火,他手里拿了本书。
村子里读书的孩子并不多,老仵作家的条件其实比很多人家都要好,但是无奈职业实在让人亲近不起来。
慕清歌敲了敲门,一声清脆的敲门声将两个人的视线都吸引了过来。
那坐在灶前的少年看着她皱眉,眼神不怎么友善。
他们家很少有人来,一般来的时候都是有尸体需要老仵作去看,可这次来的竟然是一个小姑娘?
老仵作看到她来稍微的愣了下,“是你啊小丫头,找我有事吗?”
慕清歌从那少年身上收回目光看向老仵作,“你是仵作?”
他似乎又愣了下,笑着点了下头,那个少年冷笑一声,眼神有些不屑的从她身上撇过,又转向手里的书。
“我要学验尸。”慕清歌清脆的声音响起,在柴火烧的‘噼啪’响的厨房里掷地有声,坚定决绝。
她眸光坚定,十来岁的孩子身上,透出一抹稍微有些与年龄不相符的沉稳来。
厨房里两个人都愣住了,特别是那少年,他突然嗤笑一声,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像你这样的小姑娘,看到尸体怕是都吓的腿软了,还是赶紧回去吧,背着家人跑到这里来,可不是什么乖孩子。”
话是劝她,但是语气里的嘲讽让人想忽视都忽视不了。
慕清歌没有理他,盯着老仵作的眼睛一眨不眨。
想想其实也是没办法的事,她可以天赋异禀但总不能突然就会了吧?要不然会被当成妖孽的。
这也是她来找老仵作要学验尸的根本原因。
老仵作翻了下锅底,沉思了会,“小姑娘,你还是回去吧。
你一个姑娘家家的,学什么不好非要学验尸?这口饭可不好吃啊!容易得罪人不说,也交不到什么朋友。
而且你以后还要嫁人,入了这行,怕是这辈子也嫁不出去了。”
老仵作并没有夸大其词,这些问题在现代社会都存在,更何况是在这里了。
她上辈子没嫁人,这辈子也没打算嫁,反正随缘就好。“只要我的家人能接受我,其余的我都不在乎。”慕清歌道。
“那如果他们也接受不了呢?”那少年回过头去,他从小跟在老仵作身边,没有朋友,连个愿意说话的人也没有。
这么近距离的和小姑娘说话都还是第一次,却透着一股子冷漠。
慕清歌突然愣住了,因为,她真的没有想过她爹娘哥哥还有小景能不能接受仵作这个职业。
依照小景的反应,他是极讨厌仵作的,这可能是周围的人给他做了这样的示范,他年纪小有样学样所以也讨厌仵作。
她爹娘的反应就算是想她也能知道了。
慕头不会同意,李氏,也不会!
愚昧的村民,都认为仵作沾染了死人,不吉利。
却不知道一个真正的法医人才培养需要花多少时间,他们会顶着多大的压力。
深吸一口气,她还是坚定不移的点头,“如果他们不接受,那我就换种方式努力让他们接受。
如果我做了一切他们都还不能理解,那我也只能离开,尽我所能,保护他们。”
她很珍惜现在的家,很珍惜家人,也能理解他们因为她而做出的一系列的改变。
但是她不会因为这个,就放弃一条摆在眼前的路。
这条路会比以前更难走,但正是因为这样,她更不愿意退缩。
除了是一名胆大心细的杀手,她也是一个很有责任心的法医。
很多人也许理解不了,为什么一个人穿上防护服是能让尸体开口说话的法医,到了夜晚,蛰伏在暗处会变成收割生命的冷漠杀手。
这两个都是她的职业,慕清歌很清楚自己是先走的杀道,后才入的法医这个行业。
两个行业比起来,她更喜欢做一名法医。
因为那比杀人更有意义。
到现在她也很清楚的记得当初为什么要做法医,那是因为她曾经亲眼看着一名法医查她杀的一个人。
杀人手法不是很高明,但是那个法医却是真的没用,她好像是一时气愤,然后就自己去学了。
她杀过很多人,对钝器和枪支弹药所造成的伤口了如指掌,不得不说这是她进步神速的最主要的原因。
但最关键的是,她喜欢那种和警察一起破案时的快感。
有的时候人就是这么复杂,慕清歌比起常人来,还要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