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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九章

    八月末,规培结束。退掉酒店后,一行人浩浩荡荡向机场出发。飞机正十点起飞,距离起飞时间还有一个多钟。随意挑了一本散文集,买了五杯咖啡,分下去后,宋井桐坐在休息室翻看书籍。很美好的一句诗,选自《迷途》的一句:沿着鸽子的哨音,我寻找着你,高高的森林挡住了天空,小路上一颗迷途的蒲公英把我引向蓝灰色的湖泊,在微微椅的倒影中,我找到了你那深不可测的眼睛。

    那本散文集精选了许多名人大家的诗集,唯一深深打动宋井桐的仅有那么一句。合上书,赠送的漂亮枫叶书签夹在她喜欢的一页。宋井桐有习惯,对于一本不是医学专业的书籍,只要她翻到了自己偏爱的一页,往后的即便再好都不会再翻下去。

    微光的倒影里,人群往来的纷扰中,寻寻觅觅,终将得以找寻那双深邃的眸子。四目正好交集,一分不差,一寸不偏。隔着熙来攘往的人,在人群山海中,程向阳鹤然而立。黑色衣服的机场保安簇拥着他,深墨色的眼眸平淡无波地往她的方向掠来,只视线交集目光凝聚的一瞬,静而无痕地挪过。

    同行的女医生都抵不专痴起来,撑着下巴直愣愣地看着人走入贵宾通道,依依不舍的收回目光,赞美之词流溢,“长得好帅。刚才他往我们方向看了一眼,害得我都要窒息了。”指尖,轻轻叩了几下台面的书,宋井桐默而不言语,端起咖啡喝了一小口。女医生放下撑下巴的手,一脸遗憾惋惜,“可惜了,以后都见不到了。哎,好帅的男人呐。”

    带队的医师就笑了,“张医生,你看看人家宋医生,可不像你,春心荡漾的。春天都过了,别瞎想了,有功夫不如想想规培总结怎么写。”瞧把人家兴致扫的,女医生心里燃起的热情像被一瓢子冷水当头浇灭一般,蔫蔫的提不起劲。反观宋井桐,真的镇定自若,拿她对比她也只是笑而带过。

    贵宾通道享受特权,程向阳不需要排队等候,早早上了飞机。助理崔昊静观其变,报完事项硬是不见闭目养神的程少回应。崔昊试探地小声问,“程少,你睡着了吗?”那么多年,崔昊始终将程向阳称谓为程少。身边最信任最形影不离的得力助手都那般称呼,商场上的人自是跟着。

    靠在软靠上休息的男人,长相一流,身材更是一绝。时光锻造了他,抽去稚幼的同时,赋予一切所能给予的美好。交叉叠放于腹部的手,修剪圆润,节骨分明,见到他让人不由得相信,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种人,生来注定活在金字塔顶端,注定高高在上不可攀附。如若崔昊不是男人,定会像那些女人一样,抵挡不住沉陷于其魅力之中,粉身碎骨,在所不辞。

    “崔昊。”一双眼睛狭长,黑白明晰。本以为程向阳睡着了,崔昊打算不打扰他,一切事情等人醒来再重新报告无妨。一听开口,毕恭毕敬的站在身旁。不是什么吩咐,倒像是偶然想起随口一问,却随得不是那么的从心所欲,带着竭力的克制和不相为扰,“她怎么在机场?是今天要走?”

    越喜欢,装得越是不在意。清水入喉,成了烧胃的烈酒。当真如他问得那么随意,崔昊就不必时时打探消息。机场的视而不见,心却早已忍不住朝着飞奔,哪怕想念使得心底那道伤口一遍遍裂开,哪怕血不停的流。崔昊合上文件,回说,“对的。十点起飞,中午四点左右到。”起飞时间,落地时刻,说得巨细。

    崔昊站着,等他指示。没想到程向阳听后什么反应也没有,崔昊大着胆,“程少,你有没有什么安排?”程向阳一向对他委以重信,换作他人如此冒昧唐突的问,许会换来一记不悦,对崔昊从来没有过。勘不破那深不见底的神色,崔昊听他说,“不必。”

    抵达鞅城,正好下午五点,飞机晚点十多分钟。在机场外各自打车回去,互相道明天医院见,只剩宋井桐一人等在出口,李叔说来接宋井桐,迟迟不见人,她不愿催促,只得等着。约有半个钟,李叔姗姗来迟,可让宋井桐好等。也许是因为李叔从来没有迟到过,总是她人没下飞机李叔早早候着了,一到两个钟不等。此之反常,令宋井桐挺意外的,而且,一开口,李叔关心的不是自己,“小姐,季骅怎么没同你一起回来?”

    没见着季骅,大失所望。宋井桐纳闷,什么时候,季骅跟李叔的关系好成这样,甚至超过自己了?缘由是回到家时李婶告诉宋井桐的,在宋井桐去规培的前半个月,季骅送了李叔一套小八万的摄影器械,专门教李叔拍照。活了大半辈子除了对开车以外都不感兴趣的人,终于找到了第二个爱好,学得认真勤恳,可才刚入门呢季骅这老师有事回萦川了。李叔整日盼啊盼,望穿秋水似的。

    宋井桐挺开心的,李叔有个爱好真挺好的,但确实苦恼了一大家子人。宋井桐出去规培,除了买菜用开车出门之外,多数时间车都闲置在院子里。李叔不会去找同龄的大爷打太极,养花、遛鸟、垂钓、舞文弄墨都没那爱好,闲暇时间净摆弄季骅买给他的相机了。逮着人就拍,不管李婶跟慕筠是在看电视、聊天、做饭、吃零嘴,镜头一对准,不许人动了,让人呆呆望着镜头乐呵,拍完才给动,连萤火都不能幸免。吃饭厅一大纸箱的相片,都是李叔近一个月造出来的成果。

    听李婶喋喋不休的抱怨,宋井桐有笑的冲动,碍于李婶愁眉苦脸的样子便憋住了。她宽慰,道不挺好的嘛,反正李叔喜欢就成。李婶折着豆角,最后一波豆角当季的时节,“哪儿好了?水妞儿,那是你不知道,你李叔洗那箱照片花了多少钱,快一千了都。玩那东西多烧钱啊,这才一个月就花了一千,往后不得花更多,太败家了。”

    萤火在脚边打盹,贪睡的日子更多了。色泽明亮的毛发,颜色枯黄了些,光泽度柔软度也不够,性子愈发慵懒随性,趴在她脚边睡觉的时辰甚于玩耍的时辰。宋井桐垂眸看着,回应李婶的话,“李叔难得有个爱好,随了他吧,反正也花不了太多的钱。”

    起身到厅里看照片,有响动,萤火随后跟着起来,黏腻在宋井桐屁股后边。光影、人物、构图、景色,处理得不到位,照片效果并不怎么惊人。宋井桐一张张翻看,照片中占了绝大部分都是李婶、慕筠和萤火,其余一些是风景照,庭院中花草树木的照片,还有些是食物图。

    慕筠在小巷拐角处一家裁缝店做衣服,年代久远,店里外黑黢黢的,只照着一盏昏黄的小灯。裁缝是位七十多岁的老爷爷,从宋井桐记事起,老人家便一直待在这一处,凭借裁缝手艺为生。大机器大工业化时代,淘汰了一批又一批手工艺者,除却某些世界知名大品牌或是特定服饰以人工呕心沥血制作以外,再难以见。

    “我家囡囡,刚从萦川培训回来。”慕筠跟老师傅说。宋井桐温温软软的微笑,打招呼。对于上了年纪的老人,宋井桐永远都怀着友善亲昵的态度。格尺压着布料,微微挪开,老爷爷夸,“这丫头长得可真漂亮,会挑着长。”如楼阁的老钟到点鸣动一般,声音听得不真实,含低沉老气的嘶哑。

    慕筠此番来,是把之前的衣服拎过来修改。一袭青墨色旗袍,花色质朴,相得益彰。老先生送慕筠的头一件礼物,五十几个年头,慕筠保管得很好,旗袍的布料不曾褪出一丝光彩。宋井桐想不明,慕筠为何把珍视的旗袍取出来。“奶奶,这不是你最喜欢的旗袍吗?”言有困惑,实在不明。

    那个年代,旗袍盛行后又经冷落,再又被视为国粹之一和女性国服。时至今日,钟爱旗袍的女子,不为少数。时代抛弃很多东西,淘汰很多事物,留下来并历经岁月的,沉淀出悠久弥香。一如酒,年轮越久,酒香更甚,喝起来更为香醇。

    老师傅为宋井桐解答疑惑,每一次开口都让她恍惚,听着这样的语调,总觉得时光缓慢,“你家奶奶打算把这衣服改了给你。正跟她讲着,你若能来,改着更合身。穿着不合身,如此好的衣服,改了可惜。”原来,要给宋井桐的。软尺取来,踱步走到跟前,“来,丫头,张开手臂,我给你量量。”

    宋井桐个子高,纤瘦了些,但是该有的地方都有。老师傅量完,记在本上,说宋井桐这丫头穿起旗袍来一定跟那个年代的女子一般,风华绝代。衣服留在裁缝店,老太太一旦决定的事,宋井桐上场都没辙。青石板铺的路,地面凹凸的小坑哇,出墙的三角梅颜色艳丽,缤纷多彩,美丽夺目。老太太说,“九月了,这花开得真好看。”悠远绵长的喟叹。

    相携的影子投射在青石板路面,影子拉的长长的。“奶奶,你干嘛突然想把那件旗袍给我?”宋井桐问。落日的余晖,橘黄色的,美不胜收。夕阳无限好,难过的是,下一句却为:已是近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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