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的男人
花仙子,人称花老板,是这个镇子上最大青楼的老板娘,没人知道她从哪里来,更没人知道她为什么要开这家青楼。
试想一下,一个貌比天仙的黄花大姑娘,怎么会想着开一间青楼呢?
她的身世是一个谜,可比这个谜底更重要的是人本身,这个镇子上的每个男人都想得到她,可偏偏她只卖姑娘,不卖自己,甚至她专门找来了许大娘来做老鸨,她倒乐得清静,整天喝酒听曲儿,比谁都像是一个嫖客。
久而久之,已经没有人再关心这个镇子上最漂亮却也是最神秘的女子了,可叶真则不然,他每天的乐趣就是来调xi这位老板娘,并且乐此不疲。
叶真通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知道这个女人不简单,尤其是桌上的那柄刀,没有刀鞘,从刀身到刀柄,都是漆黑一片。
当然,这并不能说明叶真怕了她,只是他不想在这里闹事,这是他放置柔软的地方,容不得任何打打杀杀,于是笑道:“阁下酒力好已经见识过了,却是没想到听力也并不逊色。”
叫花子酒鬼先是一愣,接着便是笑里藏刀,“比起叶公子的定力,在下倒是逊色了不少。”
叶真道:“嗜酒如命,无酒不言,想必阁下就是‘酒无言’孙立孙二哥吧!”
叫花子酒鬼大笑,道:“不愧是天下第一庄的少庄主,果然见多识广,在下正是孙立。”
叶真道:“据说孙二哥和王大哥可谓是形影不离,一个嗜酒,一个hao色,想必王大哥已经挑到了心仪的姑娘了吧。”
只见不远处一个阴柔的笑声传来,道了声:“叶公子,在下多有不便,就不行礼了。”
此人面如黑炭,头匝黄巾,满脸的络腮胡却修得很整齐,一身黑袍和他的脸色相称,左右两臂分别搂着一个姑娘,怎么都无法和那个声音结合到一个人身上。
周围的人看此情形,都慌忙逃窜,任凭姑娘怎么喊都留不住。
“你们都先回屋吧。”花老板喊道。
姑娘们甩了一下袖子,几个娇嗔的还原地剁了一脚,讪讪的上了楼,趴在楼栏上窃窃私语,只剩黑炭搂着的两个姑娘,还在端着酒杯往他嘴里送。
叶真道:“客气了,无色不言,有色不立,这才是‘色无言’王大哥啊!”
色无言道:“孙二,这位叶公子不愧是跟着七十二血狼走过江湖的人,果然见多识广啊,连咱哥俩的名号都如数家珍啊。”
酒无言微愠,道:“不是叫你比这么喊我吗?”
叶真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大笑道:“孙二,孙儿,花姑娘,你说这名号好不好笑,真的是笑死我了!”
“你说什么?”
酒无言大怒,话音刚落,右手便向腰间掏去,可右手刚碰到剑柄,便静止不动了,随即双手捏住自己的脖子,满脸惊恐的望向花仙子,直愣愣的躺下了,这下,酒无言真的再也没法说话了。
花仙子拿起桌上的酒杯,一饮而尽,“这个镇子上,还没人敢在我花苑楼闹事!”
再转身去看色无言,人早已不知去向。
这就是江湖,这就是情义,有酒有色便称兄弟,但大难临头时,不过是作兽而散,连尸体都都不会碰一下,又何况是替你报仇呢?
江湖人早已对这些都习以为常,就连楼上的ji女,都已是见怪不怪了。
都说biao子无情戏子无义,可这些所谓的江湖侠客,所谓的男子汉大丈夫,又比她们能好多少呢?
叶相道:“他们刚刚说的是七十二血狼?”
花仙子道:“是的。”
叶相怔怔的看着她,他不相信,他怎么能相信呢?
那个从小对他关怀备至,那个带他走南闯北的温柔叔叔,那个陪他喝酒陪他说话的中年男人,怎么会是杀人不眨眼的七十二血狼呢?
叶相的胃缩成了一团,他在干呕,他难受极了,像是一个大醉之后刚刚醒过来的人,他想吐,可空空的肚子哪有东西让他吐。
他神色慌张的起身,一步步的走出了花苑楼,任凭花仙子怎么喊他,他都听不到了,现在唯一要紧的事情,是要弄清楚这一切,他要去求证,他需要有人告诉他不是这样的,他的钱叔叔虽然杀过人,但绝不是那个出手必灭门的恶魔。
可是,真的是这样吗?
这个世界上每个问题都会有答案,但并非每个答案都是心中所想,而且越是需要求证的答案,越不可能是你想要的那个答案。
叶真踉踉跄跄的回到了庄里,长长的厅堂,红木桌的尽头处,八仙椅上叶相正襟危坐。
没有人能形容此时的叶相,他就孤独的一个人,端端正正地坐在那里,距离厅堂门那么遥远,仿佛距离一切都那么遥远。
他是孤独的,他是落寞的。
他像是已将自己完全隔绝在红尘外,他已经失去了他最好的兄弟,他不再有朋友了,像是一个垂暮的老人刚刚送别了自己的老哥们,似已觉察到自己也是时日无多了。
可叶真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理睬这些了,他需要一颗稻草,而此时此刻那颗稻草就在离他三百步的地方,他要迈过去,他要抓住他,偏偏这时候一个不速之客来了,还带回了一个死人。
叶真认识这个死人,就是刚刚从花苑楼逃走的色无言。
叶相摆了摆手,示意来人退下,整个大堂,就只剩下了他们父子二人,和一具永远都不可能开口说话的死尸。
叶真道:“父亲,钱叔叔他……”
叶相叹了口气,目光如一把剑,仿佛要将那具尸体再刺他几个窟窿,可是那具尸体身上的洞已经够多了,多到再没法刺上任何一剑。
“他是你的钱叔叔,永远都是!”
叶真指着那具死尸,道:“他说钱叔叔是……”
“我说了,他是你的钱叔叔,他是我的好兄弟!”
这句话是吼出来的,从小到大,叶相从来没有对他吼过。
叶相泄了一口气,又低沉地道:“他只是你的钱叔叔。”
叶真明白了,他无法从父亲的口中听到他想听的答案,可偏偏他懂了,他是有多不想懂父亲话中的意思啊,他第一次恨自己为什么这么聪明,为什么聪明到可以读懂父亲的话,他宁愿自己像个傻子一样,糊里糊涂,但却可以开心的过一辈子。
黄昏,已过黄昏。
花苑街灯火通明,比白天都热闹两番。
花苑街得名,当然是这街中央的花苑楼。
没人在意下午发生的事情,在他们看来只是寻花问柳遇见的一个小插曲,就像是去邻居家菜园子里偷菜,恰巧遇见邻居在干活,于是就等一等,等他们都走了,再回来偷就行了。
嘈杂,女人的声音盖过男人。
这种地方,男人本就不会多言。
这种地方,男人只会行动。
叶真不知不觉又走回来这里,可他此刻不想要嘈杂,只想找个安静的地方一醉了之,可是谁又能陪他呢?是花仙子吗?
他一直都知道花仙子不是寻常人,可万万没想到她那把漆黑的刀真的会杀人,而且竟然在他眼皮子底下,竟连她的招式都未看清。
快,太快了;准,太准了。
花仙子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没有说话,只是拉起他的手,穿过开满梅花的园子,穿过嘈杂的大堂,又穿过了一小片的竹林,到了一个小木屋,这里足够寂静,这里比镇子上的任何地方都静。
木屋里没有任何装饰,一张桌子,两张椅子,再往里走是一间卧室,亦是只有简单的一张木床。
花仙子拉着叶真坐下,桌子上有两坛酒,两个青花碗,没有任何小菜。
花仙子知道,此时的叶真只需要醉,而醉有酒就够了。
两个人谁都没有开口说话,只是迎来送往的喝酒。
花仙子是聪明的女人,聪明的女人岂非都懂得男人。
叶真醉了,因为他开始滔滔不绝的说着话,说着他的钱叔叔,似乎把他从记事起,所有关于钱叔叔的事情都说了一遍。
他醉了,因为他哭了,哭得撕心裂肺,仿佛下一刻就会把气力哭断。
他是真的醉了,他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嘴里还一直在重复喊着钱叔叔,花仙子把他拽到床上,给他盖好被子,然后坐在床的一角,温柔的看着他,时不时抚摸一下他的脸颊,像是母亲照看熟睡中的孩子。
“他睡着了吧。”
一个沙哑而低沉的声音从竹林里响起,没人能看清她的容貌,她把自己武装的很严密,从头到脚,甚至连身材都看不出,但再怎么改变声音,还是能识别出,这是个女人。
“您怎么来了?”花仙子从屋里走出,躬身问道。
神秘女人道:“这里所有东西都是用我的钱置办的,我没有权利来吗?”
花仙子有些惊恐道:“您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不是最好!你不该有情的,你只是一把刀,一把黑夜里的刀,刀,怎么可以有情呢?”
“我明白,我会处理好的。”
等花仙子抬起头,神秘女人早已不见了踪影,像是从来没有来过一样。
这个江湖从来都是男人的江湖,可任凭谁都想不到,有些女人早已踏入了江湖,没人知道她们是谁,但却又有多少男人的命运,被她们握在手中,就像是此时此刻,花苑楼里挂满淫笑的所有人。
可叶真呢?这个聪明的男人,花仙子只要想起就会脸上堆满笑意的少年郎,他是不是也已被那个女人握在手中了呢?像是一枚棋子,任凭她的操控和玩弄。
显然,叶真比所有人想象的都要聪明。
显然,花仙子也比叶真想象的要聪明。
“都听到了,就别再装睡了吧。”花仙子转过身去,径直走到桌前,提起酒坛子把两个青花碗都倒满。
“这件事情,好像越来有趣了。”
叶真提上鞋子,从里屋走出来,坐在他原先趴过得位置上。
花仙子道:“你不喜欢吗?”
叶真将碗里的酒一饮而尽,眼神凛冽,道:“喜欢,我最喜欢有趣的事情了。”
花仙子也将碗里的酒一饮而尽,道:“或许,事情比你想象的还有更有趣。”
叶真道:“是吗?但愿不要让我失望。”
花仙子冷不丁的问道:“你听说过无相鬼吗?”
叶真虎躯一震,抬头问道:“无影无踪,杀人成相?”
花仙子笑而不语,提起酒坛子,再次满上。
叶真突然哈哈大笑:“有趣,有趣,看来这场棋局,比我想象的要有意思多了。”
两个人四目相对,又像叶真刚进入这里一样,谁都没有开口说话,只是一直在推杯换盏。
两个人都在想着自己的心事,但似乎心事又是相通的。
他们两个都是聪明人,聪明人说话本就不需要太多的言语,他们只看自己该看到的,只听自己想听到的,只做自己想做的,没有人能逼他们去干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哪怕是那阵自以为可以让整个江湖都变成柳絮的风。
酒坛子空了,两个人并没有醉,但他们不能再喝了,风起了,就不会停下,这个江湖还有很多地方需要他们。
至少,钱总管的死和整个棋局的关系,是他们拨云见日的第一步。
叶真相信花仙子,就像是花仙子相信叶真一样。
只是,这个江湖会信他们吗?
毕竟,一个是花天酒地的公子,一个是风花雪月的ji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