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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出鞘

    偌大的厅堂里只剩下父子二人,他们沉默以对,看上去每个人都是那么孤单,他们都在沉思,可没人知道他们在沉思什么。

    是回忆昔日的艰辛百战吗?还是在感慨人生的变幻莫测?

    叶相叹了口气,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对叶真倾诉那些他不知道的过往,“那时我们正被仇人追杀,偏偏又遇上大雪封路,马车寸步难行,小柔挺着大肚子行动不便,只能到临近的一个土地庙借宿一晚,那雪是真大啊,老钱说他活了几十年就没见过那么大的雪。”

    叶真还是死死盯着对面空空的红木椅,没有说话,只是呆呆的,仿佛连父亲说的话都没有在听。

    叶相接着道:“那天我们都没有睡,我们都不怕死,怕的是你还没出生就被砍死在小柔的肚子里,老钱说,我们过得就是刀口上舔血的营生,但是你不行,你不仅要出生,还要好好活下去,活得比我们两个人都要光明正大,活得比我们两个人都要真诚,活得比我们都要无拘无束。”

    他仿佛真的又回到了那个时刻,叶真突然也说起了话,像是在倾诉,更像是自言自语,“我六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卧床不起,他把方圆百里的郎中全都请来了庄里,跑死了十匹马,连口水都没喝。”

    叶相道:“那时的他真是威风啊,单枪匹马闯去了仇家,直到清晨回来,满身的血,十余处的刀伤,还乐呵呵的对我说,这孩子有福了,以后不用躲躲藏藏了,就是那天你出生了,他说要你活得比每个江湖人都真实,痛痛快快的过一辈子,所以起名为叶真。”

    叶真道:“我第一次喝酒,是他给我拿着碗给我灌下去的,说道是个爷们怎能不喝酒;我所有的武功都是他督促我练的,哪怕换再多师父,他永远在我身边,还一直骂师父们,能防身就好别累着真儿,他有我这匹狼就够了。”

    两个男人,一老一少,就这样谁都没和谁说话,却又谁都和谁在对话,他们太悲伤了,但却没有一个人掉一滴泪,但任谁看到他们的眸子,就会被他们吓住。

    漆黑的眸子,就像是无边无际的夜色一样,有多少秘密,就隐藏着多少危险。

    外面的善粥已经施完,女人走入了大堂。

    她本不该出现在这里,她虽嫁入江湖,但却并非江湖中人,她终归到底只是个女儿身,是人妇,是人母。

    但此时的大堂,这个小小的江湖,不过两人,一人是他的夫君,一人是他的儿子,所以她来了。

    她不懂什么江湖,也不懂什么兄弟情义,她心里装的只有家人,她知道此刻她什么都不需要说,什么都不用做,只要静静的陪着这两个孤独的男人就好。

    成功、欢喜、失意、劳累……不论何时,女人都是男人最温暖的存在,她能让男人剃掉坚硬的肋骨,变得柔软。

    男人都喜欢柔软,可偏偏男人都很坚硬。

    或许就是因为他们都太坚硬了,才会喜欢他们没有的柔软。

    可叶真知道,能带给他柔软,让他平稳下来的女人,不在这儿。

    于是他起身,一步、两步……整整三百步,走出了厅堂。

    女人没有说话,也没有阻拦,只是目光温柔的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她知道他长大了,他已经不再是那个整天吵着要找妈妈的孩子了,他现在要找的是能给他柔软的人,而她的柔软,早在他不需要吃奶的时候,就慢慢被他遗弃了。

    像是一个玩具,只有在他偶尔想起的时候,才会再来看上两眼,情感寄托,岂非只是对于往事的追思。

    大雪还未来得及消融,天色又阴沉了些,似乎随时随刻都准备重蹈覆辙。

    这种日子,人们除了吃喝玩乐,已没有再需要忙碌的事情了,他们或在邻居家说着家长里短,或在茶楼里听说书人讲述江湖轶事,而更懂得乐子的男人,会在闻香听曲儿,试问哪个男人能不爱燕语莺啼?

    这本就是青楼的旺季,而最旺的必是花苑楼。

    时值隆冬,梅花扑鼻香,花苑楼献艺的当是冬梅。

    冬梅擅抚琴,一曲《雁落平沙》简练而奇趣,少吟猱,多逗,动中有静,静中有动,明眼人自知其与钱塘江有段往事。

    只是,这里谈的岂非皆为风月,又有谁会管一个ji女的生平呢?

    自古青楼薄幸名,不止这里的女子,而流连于此的男人,又何尝不是呢?

    可总有几个特别的人,譬如此时此刻坐在最角落的叶真,对面依旧是清晨的那个女人,一壶酒,两个杯子,一把漆黑的刀,一把挂满宝石的剑。

    叶真道:“一个钱塘江畔的女子,竟来这种小镇,这算不算是暴殄天物呢?”

    花老板道:“在那样一个风花雪月的地方,她或许只是凤凰的尾巴,但在这里,她是头牌,无数的男人都想巴结她,成为她那个每晚只会有一位的座上宾。”

    叶真道:“就像是拐角的王麻子,他的烧饼每天只会在人们最饿的午时卖一个时辰。”

    花老板微微一笑,可这一笑,管她什么贵妃醉酒,还是什么西施浣纱,都暗了颜色。

    叶真柔软了,这一笑已经把他两根最坚硬的肋骨生削活剥了,就那么痴痴的看着,呆呆的望着。

    花老板已觉察有什么不对,敛起笑容,道:“叶公子难道不想去试试吗?以叶公子的魅力,足以将这园子里的梅花挪植在贵庄的后院了,让它日日飘香岂不美哉?”

    叶真莞尔一笑,道:“不管是何种花总有凋谢的一天,我还是比较喜欢栽花人,只要人在,花香自来。”

    就在这时,一个完全不懂情调的人闯了进来。

    “拿酒来,快拿酒来……”

    来人歪歪扭扭,一身酒气,一身黑袍子上沾满了油腻,不用多说就知道这是一个酒鬼,所以他要酒,要很多很多的酒,看他的神色之间,仿若再喝不到酒就要渴死了一样。

    一张脸又黄又瘦,头发乱七八糟,像是荒地上长出的野草一般,让人一眼望去就仿佛能味道他身上散发出的臭味。

    一个姑娘啐了一口,轻嗔了一句“破叫花子”,说完便起身去招呼其他的客人。

    可偏偏,这个叫花子酒鬼听力却好得很,随手一抛便是一百两的银锭。

    这世上所有的店小二和ji女的脸色,大都是随着银子的多少而改变的,这个姑娘也不例外,立马就端着好酒前来招呼。

    叫花子酒鬼也来不及用杯子,直接对着壶就喝了起来,一口气儿下来,壶也空了,他整个人才算安静下来,然后把空的壶在姑娘面前摇了摇,递过去。

    姑娘哪见过这种场面啊,竟似在原地定住了一样。

    说来也怪,原本风风火火的叫花子酒鬼,说起话来竟有些口吃,“看,看,看什么……啊……什么看,拿酒来!”

    姑娘这才缓过神来,接过空酒壶去打酒。

    叶真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一切,他本不该有这种兴致的,可偏偏鬼使神差的竟关注了起来,其实这里的每个人都在看着他,不过也只是瞄了两眼,便继续拿着色眯眯的眼神去盯着台上的美人了。

    毕竟对于男人而言,再有意思的男人,也比不上美色当前。

    可叶真不这么认为,在他看来再美的女人也比不上眼前的这个男人,因为这个叫花子酒鬼在姑娘走后做了一件特别有意思的事情,径直的向他这边走来。

    “好酒,好酒啊,不介意在下讨一杯酒喝吧。”叫花子酒鬼没等叶真他们答复,便自顾自的拿起酒壶,又是囫囵的对着壶一口气儿喝掉。

    叶真哈哈大笑,道:“奇怪奇怪真奇怪……”

    叫花子酒鬼用他满是油腻的袖口擦了一下嘴,问道:“哪……哪……哪里奇怪?”

    叶真道:“有些人明明口吃,可偏偏一谈到酒便比说书人的嘴皮子都溜,还有些人明明请问主人能不能讨杯酒喝,却还没等到主人回答,便将一整壶酒喝得个底朝天,你说怪不怪?”

    姑娘已经将酒端来,他依旧是一口喝完,虽说到这里的人大都不是为了喝酒而来,但有了第一次的教训,姑娘已经大概看透这个人了,分明就是一个老酒鬼,估计也没有本事在夜里施展了吧,索性就把好酒伺候好,说不定等他喝多了还能有几个赏钱。

    于是,姑娘又去给他取酒。

    三壶下肚,叫花子酒鬼道:“这有什么奇怪的,酒是食粮,喝饱了才有力气说话,至于问说讨酒喝,并非问得二位,而是征求美酒的意见,美酒遇得识它爱它之人,岂有不乐意之说?”

    叶真将酒杯放下,连连拍掌,“果然有趣,花老板,如此有趣之人,难道不值得你再拿几壶珍藏的好酒吗?”

    叫花子酒鬼打了个饱嗝,说话也已经不再结巴,“今天上午已经饱了,不过有一个比我还有趣的事情,不知阁下想不想听呢?”

    叶真道:“洗耳恭听。”

    叫花子酒鬼道:“听说天下第一庄的钱大总管被人杀了,你说这件事儿有趣不有趣?”

    叶真眼里闪过一丝杀气,随即而逝,但这一切都在花老板的眼里。

    这个小镇已经起风了,谁都逃不出被那个人摆弄的命运。

    可是,这江湖几时又平静过?

    有人走,有人来,有人生,有人死。

    每个人的命运都如那柳絮,被风随意改变轨迹,可是这大风又是谁呢?

    不管是谁,总少不了生生死死,只是人生在世,不就是生和死吗?没有人能逃得了这命运的齿轮,但花老板知道,就算再大的风,也有拨开云雾见青天的日子,而眼前的这个人,或许可以做到吧。

    至少在她心中是这样的。

    当一个女人认为一个男人可以的时候,不一定证明这个男人一定可以,但却说明,这个男人已经被这个女人深深的爱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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