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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是我该死

    “熊哥”!

    “熊哥!熊哥”!

    眨眼的功夫,熊初末身后已经陆陆续续站了十几个人。这帮混混高矮不一,胖瘦参半,有凶神恶煞的,也有奸滑阴险的。

    “你...你还是不要管我了,让我跟他们走吧”。

    韩晓舞咬了咬牙,终于鼓起勇气向前迈了一步。她得罪了黑帮,总不能拉着别人一起送死。毕竟英雄救美的桥段,也只有电视情节中才会出现。

    “走?往哪走!你们两个今天谁也走不了”!

    只听熊哥暴跳如雷的吼到。夏侯刚才的举动,早就令他恼羞成怒。江湖上谁不知道他熊初末的大名,特别是在“英雄广场”这一带,大部分人听到“熊哥”来了,都会吓的走不动道。

    然而夏侯倒好,非但不知道怕,反倒嘲弄起他,并扫了他熊哥的面子,如果不让夏侯付出点代价,那他就不配被人称做“暴熊”了。

    “谁说我要走了”?

    夏侯是个不讲道理的人,他的言行是根植到骨子里的傲慢。

    话音未落,熊初末忽然感到小腹疼痛难忍。当他弯腰去看时,居然看见了一只不大不小的拳头,正镶嵌在自己的肚子里。

    熊初末的肚子很大,是典型的中年啤酒肚。浑身的重量,似乎肚子就占了一半。

    对于普通人而言,所谓的“皮糙肉厚”是有一定防御力的。熊初末起初没有把夏侯房子眼里,就是欺他年少,拳脚稚嫩。他很自信,自信到即使自己站在那里被夏侯打上几拳,也会像是挠痒痒般,轻描淡写。

    “你”!

    艰难的抬起头来,熊初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脸冷漠的夏侯近在咫尺,对他来说无疑是最大的讽刺。

    先不说夏侯的力气不可谓不大,单凭快如闪电的速度,也能令人咋舌不已。熊初末混迹江湖多年,并不是没有见识的主。他知道有一类人,看似没有力量,却是习武之人。很显然面前这位少年郎,就是所谓的“高人”。

    夏侯嘴角轻轻上扬,心里立刻有了判断。他的第一拳只用了不到一成的功力,目的就是为了试探熊初末的承受能力。景云国是一个法律严苛的国家,打死人的罪名他可承受不起。

    所以当夏侯知道了熊初末的承受极限,便笑了。

    不等对方开口,夏侯迅速将拳头回收,顺便解决了离熊初末最近的两个“小弟”。紧接着双手着地,腰部使劲扭动,双腿竟像是大功率螺旋桨般旋转起来。

    “嘭嘭嘭嘭...”。

    说时迟那时快,夏侯的动作几乎是一气呵成。短短的几秒而已,熊初末等人竟无一人可以爬起来,全部躺在地上嗷嗷叫痛。

    “夏...夏侯...你”!

    亲眼目睹这一切,韩晓舞仍然震惊的说不出一句话来。

    “武林高手”?她以前是见过,可那都是电视剧里杜撰出来的。谁会想到,世上真的确有其人,而这个人正朝着自己走了过来。

    “奶奶,该报警抓人了”!

    活动了一下筋骨,夏侯的心情也很舒畅。他并没有理会震惊的韩晓舞,反而冲着屋子里吼了一嗓子。

    “咳咳咳”。

    “咦”?

    “枪...枪”!

    咳嗽声是从熊初末嘴里发出来的,夏侯没有想到他还能站起来,也跟着疑惑了一下。

    因为是正对着熊初末,韩晓舞看的最清楚。熊初末从衣服里摸出来两样东西,一样是坏掉的“护心镜”,另一样便是握在手中的手枪。

    因为手枪的威慑,韩晓舞已经来不及思考。几乎是出于本能的趋势,只见她三步并作两步,快速绕到了夏侯背后,成功的将后者护在身后。

    “嘭”。

    一声枪响,万籁俱寂。就像突然出现在熊初末身前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夏侯又出现在了韩晓舞身前。

    此时的韩晓舞张开着双臂,紧闭着双眼。脖子往回收缩,那视死如归的模样,煞是可爱。

    “不...不痛”?

    枪打在身上,应该会很痛吧!毕竟身上多了个血窟窿,又怎么会不痛呢。其实这样正是韩晓舞心中的想法,所以当她鼓起勇气微微睁开眼睛,露出一条缝时,看到的正是那个她要救的男人。

    夏侯的手里夹着一枚子弹,子弹本身还冒着烟,有烟存在,便证明了那颗子弹还是“新鲜”的。

    “啪”。

    弹了弹手指,夏侯轻描淡写的将弹头扔在地上,然后才缓缓的向着熊初末走去。

    “你...你别过来,再过来我就开枪了”!

    人活一世,谁也不敢说自己真的了解世界多少。熊初末自认过着“刀尖上舔血”的生活,可像夏侯这样生猛的,还真是头一遭见到。

    慌乱之中,熊初末的双手一直在抖。抖动的幅度之大,好像那把手枪要活过来一般,随时能从他的手里挣脱。

    “随便你”。

    夏侯眯起了眼睛,露出一副耐人询问的表情。如若不是有外人在场,加之刚才那声枪响已经足够引起行人的注意,夏侯当然更愿意神不知鬼不觉的为民间除了这一害。

    “啊!我让你别过来!你...”。

    熊初末努力的想要站起来,双腿却像是上了岸的鱼,纵使使上吃奶的劲,也只能向后挪动半寸。

    “熊瞎子!你好大的胆子,私闯民宅不说,居然还敢在我们乔帮的地盘上作梗”。

    也许是枪声起了作用,院门口有多了几个人。为首的那人穿的西装笔挺,猛的一看,像个温文尔雅的文员。大热的天穿那么厚,也不见脑门上有一滴汗水流出。

    那个人说话的声音很轻,不疾不徐的姿态,给人一种居高临下的距离感。

    “豪...豪哥”!

    花城地处景云边陲,本身就是个混乱之都。不过混乱之都,也有混乱之都的规矩。生活在城里的人都知道,世上的两条道道,无非就是“黑白”,白道找警察,那黑道呢?

    要说当今能够镇专城“黑道”的组织,只能是号称花城第一帮派的“乔帮”。

    “哼!说吧”!

    西装男子托着手掌,用虎口的位置顶了顶鼻梁上的眼镜,他的眼镜不大,眼神却很有侵略性。

    “是我该死!今天兄弟几个找乐子...”。

    熊初末心有余悸的看了一眼夏侯,回头时又用余光瞥了一眼韩晓舞。他的动作很隐蔽,却仍然逃不过夏侯的眼睛。只是令夏侯没有想到,事到如今熊初末居然还敢心生歹念。

    “就这样”?

    通过熊初末的描述,整件事情忽然变得简单了。几个人喝多了,为了一个女人争风吃醋,最后的结果,也只能是大打出手。

    “你胡说,你们明明杀了人!不行!我要报警,报警抓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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