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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越人歌

    回到班上,男生把他的笔记本给了我。

    很厚的一本,黑色的封壳,里面是空白无线纸张。

    纸张的质感很好,偶尔有一两张带着浅浅的颜色。

    我见过男生桌肚里的打孔器,想必这些笔记都是他亲手装订的。

    他的书写习惯也很特别,他喜欢竖着写字,从右到左。

    很日式。

    我翻到卡夫卡那页。

    他写道:

    “……人们都说只有快乐可以被分享,痛苦却无法感同身受。

    其实不尽然如此。

    时间是破开的豁口,若是你愿意,也可以真实地体会到那种漫长的绵延,历史的巨大割裂之伤造就的后期哀伤,以及与之同来的自我救赎。

    所有沉默着的受害者,大人,孝,在这个时代下,创伤必定会蔓延到多年后。

    而当他们体会到痛苦的滋味时,是希望从与之牵连的人那里得到帮助的。

    这样做最大的理由,是为了不要让眼前这个世界,再度晃动……”

    用词不见得有多特别,但这些普通的字眼,却满载一个少年的慈悲。

    我,可以感受到。

    完全可以。

    三天后我才把笔记还给他,说了谢谢,我问他:“没想到你这么感性,我以为你会在故事的叙事结构方面做剖析,你们男生不是都比较擅长那个吗?”

    规格一致的课桌椅总让长手长腿的男生感到约束,这导致他很喜欢伸懒腰。

    他打了个哈欠:“他的书,还是共鸣比较重要。”

    “共鸣?”

    我不是很懂。

    “那你是怎么看这本书的?说实话,我在里面感到了一种混乱。”

    我坦白承认。

    他想了一下,问我要了原着,然后打开翻到目录,拿笔在空白处画了一些线条。

    像小学生在做连线题。

    书摊在桌面,他的眼睛没有离开书:“1、3、5等奇数章节,和偶数章节是两个故事围绕一个主题,一种错开描写的双线结构。”

    人遇到强者时,总会产生油然钦佩,并且诚服于这种单纯的情绪。

    我可能表现得太明显了。

    他笑着说:“干嘛露出这种表情?”

    我惊魂未定,“我……我打算再看一遍!”

    “那你要不要试试中文版?”

    “……”

    我说不出话来,每当他看着我的时候,我只觉得脚底痒痒的。

    后来,我又陆续交了几篇读后感,十分勤奋。

    像个渴望得到老师夸奖的小学生。

    组长看到了我的坚持和毅力,终于在会议上夸了我一次,但同时也有两个女生选择了退会。

    我很惊讶,那些女生居然会因为交不出作业而舍弃与他时常碰面的机会。

    为了不被看不起,我干脆在书店给自己谋了一份兼职。

    书店的名字叫“宇宙岛”,是个小众文艺书店,拥有大量建筑类艺术类书籍,来往的客人也都十分特立独行。

    我的工作内容很简单,分类、整理、喂猫、煮咖啡。

    我这个人吧,没几样拿得出手的本领,好在耐心还不错。

    即便是如此枯燥乏味的工作,我也能在其中找到零星的乐趣。

    书店老板是个戴眼镜的微胖青年,嘴唇厚厚的,圆圆的脸和圆圆的肚子让他更像是西瓜摊摊主。

    背地里我喊他“瓜哥”。

    瓜哥的志向在于“每天只卖几本就行了”,因此“宇宙岛”的书从不打折,从不促销,一天下来也没几个客人。

    大部分时间,瓜哥总是捧着书在收银台后看书,新书到了他也不关心,工人看了我一眼,把书往过道里一丢,绝尘而去。

    于是,我成了这个“岛”的苦力,而且薪水少得可怜。

    周末我几乎都泡在书店,为了追上男生的阅读速度,工作的间歇我大量阅读。

    当然,事前我制定了工作目标,每个礼拜替瓜哥清理一次收银台的书堆,外加整理两个书架。

    不多不少,就两个。

    看到我提交的工作计划表,瓜哥毫无表情,问:“你会泡咖啡吗?”

    “当然。”

    我可是纽约长大的女孩。

    “那给我来一杯。”

    他指着茶水间说。

    我无语。

    不过料想他也不会在乎我的抗议,我还是乖乖去泡咖啡比较省心。

    茶水间的控制板上集结了“宇宙岛”所有电路,店内光线是可调制的,这对我来说很稀奇。

    我喜欢把整家店调成晶莹的焦糖色,就像法国街头的面包店那样。

    我曾想象过,有一天那个男生会推开店门走进来。

    我希望他能第一眼就喜欢上这家店。

    诶?

    骄傲的那个我说:“谭斐啊,你能不能不要一想起他的名字就脸红?”

    真实的那个我回:“不能。”

    于是。

    我从此失去了酷。

    失去了酷后,我爱上了去他的hoe瞎逛。

    也不是没想过匿名留下点什么,然而普通的追随附和,只会成为无意义的字符,我不屑于。

    我更喜欢这种长时间的沉默注视。

    虽然一度想在留言板上写下“你们这群人真是太好笑了”的话,但我并没真的那么做。

    既然那么多来到这里的人,都没有打搅这些充满爱意的女生,那我也不会去做那样让人扫兴的事。

    在此之前,我从没想过自己有天也会为了一个男生,犹犹豫豫,行踪鬼祟。

    而且,自从关注了这个男生,我瞬间拥有了一个数量可观的情敌团伙。

    当我默默看着他的时候,已经有女生为了离他近一点,故意在周一晨会上迟到,甘愿被老师发配到队伍的最后罚站。

    身高的缘故,男生总是排在队伍最后。

    好在罚站的女生太多,他也不是每个都记得。

    他穿着校服,歪头和身边朋友讲话的样子,想必印刻在了很多女生的青春里。

    谁叫他是那种每逢节日,储物柜就堆满各种礼物的男生呢?

    尽管那些女生都知道,他不会喜欢上她们中的任何一个,可是她们还是很没出息的,一直一直、长长久久地喜欢着他。

    有时候我也觉得可笑,我那么讨厌学习的一个人,居然会喜欢上一个顶级的资优生。

    开什么玩笑呢?

    可是,每个夜晚我都在期待天快点亮。

    想快点吃完早餐。

    想快点去学校。

    深吸一口气,然后,见到他。

    要不要告诉他我喜欢他?

    要不要?

    要不要!

    他会吓到吗?

    他会吓到吧!

    还是不要了,万一被拒绝了呢?

    座位就挨着,以后见面多尴尬……

    可能是我踌躇太久,所以那个叫陈绿的女生,捷足先登了。

    不对。

    这么说的话,好像我不犹豫,他就可以属于我似的。

    ……

    陈绿的介入,是我没有预料到的。

    我不禁怀疑:暗恋这种事,其实很蠢吧?

    我真的喜欢他吗?

    如果真的喜欢,为什么我心中的气馁,会多过愤怒?

    如果不喜欢,又怎么解释我那些不酷的行为?

    每天到学校,总是先看他在不在教室;

    在教室后玩耍的人要是碰到他的桌椅,会很生气;

    路过b班后门的女生对着他的背影窃窃私语,很讨厌。

    无疑,我是喜欢他的。

    那么,偶尔给他一个暗示,并不过分吧?

    古诗词里不是有很多描写这种情感的诗词吗?

    我统统都读了一遍,努力查字典,向陈茉征询。

    最后,我挑中了一句最喜欢的,工工整整地抄到笔记本上。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下课时,很心机地故意把笔记本摊开,人离开座位,假装在忙别的事。

    幸好,他没有和朋友离开教室。

    我说。

    别讲你的冷笑话了,看看它啊。

    低个头吧,求你了。

    你倒是看看啊,看看我有多喜欢你啊。

    我忍不住在心里大喊。

    但是他没有。

    他很热衷自己的冷笑话。

    巧的是,第二天的语文随堂小测上,考了这首《越人歌》。

    全班只有一个人拿到了这道解析题的全部分数。

    我瞄了他的试卷,横线上只写了四个字:她喜欢你。

    看见了吗?

    不是“她喜欢他”,而是,“她喜欢你”。

    就好像他眼前正在上演一个关于暗恋的古老故事,他有些着急故事里不为所动的王子,恨不得跑进故事里,摇着王子的肩膀大声告诉他:“你知不知道她喜欢你!”

    她喜欢你。

    没人知道他的满分答案是回答了题目,还是回答了他的人生。

    正如那个在他主页留言的女孩子写的那样:你啊,入心的人。

    可恶的是,还总是优秀到让人失去放弃他的决心。

    道之为道,不在于得,而在于悟。

    学了很多知识,其实大部分并派不上用场。但有些道理,好像在某一瞬间,就突然能明白了过来似的。

    比如,你喜欢他。他知道,他说谢谢,但他不会喜欢你。

    那么,他究竟喜欢谁呢?

    要知道,换座位的时候,我难过得要命。

    早知道要按成绩排座位,我也愿意“囊萤映雪”“悬梁刺股”。

    但,也松了一口气。

    终于可以正大光明翻我那些琳琅满目的时装杂志了呢。

    苦笑。

    那个叫陈绿的女生,很瘦,有种纤弱的古典味道。

    见到她的每个瞬间,我都想端起我的相机。

    但她一直很警戒,像头正在树林中跳跃的漂亮小鹿。

    本质上我并不讨厌她,她是个会说俏皮话的女生。

    爸爸总说,幽默是智商的溢出,所以,她一定也很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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