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三章 剔骨
题记:一把剔骨刀既杀人也宰羊,是凶器还是生活用品?这就是看同样的器具被怎么利用了。李锋芒采访“十三能”拉拉杂杂的东西能写几万字,最后只用了几千字,这也是“剔骨取肉”,该用的有用的留下,不该用的没价值的就暂时放下。从“珍珍之死,谁之责”的稿子发出第一篇开始,“十三能”的调查告一段落,但这只是刚开始……
————————————
面对围上来的人,“十三能”噗通一声就跪下来:我有罪,我坦白,那把剔骨刀我扔在国境线附近了,在两个山丘之间。
李锋芒叹口气,然后喊出一个文绉绉的名字:冷冰霜,原来是你,我一直以为是个女的,也一直以为那个故事是编造的。
都愣住了,“十三能”将脑袋杵到地上: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啊!李记者,那样的杂志你也看?我是觉着憋得难受才写的啊,谁知道手贱投稿了,居然就给发表了。可是我没留地址,那样的杂志也没几个人看啊。
摇摇头,李锋芒说我在山村长大,小时候那里啥都缺,我能找到的书与杂志都读。有时候外出吹唢呐赚学费,主家有放着的杂志看到也抽时间看,你写的这个故事究竟发在什么杂志,我真不知道,因为我拿到手里看的时候,已经没有封面了——是在主家的厕所里放着,撕扯着擦屁股用的。
“不是侮辱你”,李锋芒缓缓站起来:你写得很详尽,我就从厕所把这半本杂志拿了出来,然后一口气读完……你这个“若冰霜”的笔名是在文后括弧里。
从风沙河开始,我就在努力想,太多年了又是读的半篇,直到你说起剔骨刀随手扔掉想不起,才勾起那些记忆——因为在你写的故事里提到一个细节:杀人分尸的刀与后来再杀羊吃肉用的是同一把,因为这样的畜生跟牛羊有啥区别?
当晚,吃着手抓羊肉喝着酒,吴杰说这是巧合也是你读书多的体现,更是你对事业的专注度太高了。我们在警校那些心理学都是必考科目,仍旧没用心读过,后来上班才又翻看,你可是需要什么就补充什么, “百科全书”这外号来之不易啊!
因为“十三能”说的地方很偏远,路也难走,简单吃过午饭后,吴杰跟刚杰商量后便兵分两路,十余骑去找剔骨刀,剩下人返回风沙河那边。
然后,刚杰吩咐喧子所长:将车辆开回所里,然后你带人带车到边防小村跟我们汇合。
这应该是提前就安排好的,但李锋芒仍旧不多插嘴:为何不是取证后回派出所,而是到边防小村汇合,肯定还有其它任务,任务是什么?秘密任务就是秘密的,没必要告诉记者。
李天也被安排跟着喧子所长回去,他有些不情愿,李锋芒也不多说,只是一句:执行安排——回去开始写这个“取证”的稿子,落笔仍旧要讲究细节推进。
吴杰在旁边笑着说李主任,不是不带你,是我们要骑马上山下山,你不如你们李总编骑术好啊,稍后咱们回龙脊,我请客给你赔罪。
马上就明白,李天把挂在脖子上的相机拿下来:谢谢吴处长,回去我请客,已经骑马跑过荒原,这样的体验很特殊。
将相机递给李锋芒:叔啊,任何技能到关键时候都有用,读过的书学到的知识更是如此。跟您快十年了,只是学您如何写稿子,真没学到您的额外本事,惭愧啊。
哈哈笑,李锋芒说这骑骡子我可教不了,山村跟县城没法比,这是生存环境造成的。至于读厕所的杂志,这个更不可学了——我们村子里用土坷垃的时候,你们城里用报纸;我们后来学着用上报纸了,你们城里又开始用卫生纸;等我们好不容易用上卫生纸了,再看你们,居然用卫生纸擦嘴了……
都笑,喧子所长更是捂着肚子笑得打嗝。
李天知道这个表叔不是讽刺自己,就是借机会逗大家一乐,也算是给大家放松,于是笑着摆着手上马,跟着喧子所长一行朝着风沙河走去。
剩下的人可谓是兵强马壮,把“十三能”“固定”在马背上稍微费了几分钟,然后便一路烟尘朝着国境线疾驰而去。
说起来这个巧合,真就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冥冥中总有一种力量左右这世界的万事万物。
那是一本故事类杂志,很民间,当年李锋芒看到的时候已经是高中生,前头少了一页,但后面的描述过于细致,所以吸引了他。
那时候的“十三能”已经高中毕业成家,每天胡混,也许是心血来潮也许是内心实在挣扎,他就用“若冰霜”这名字写了这个故事。这个家伙的文笔还可以,又是亲身经历,所以代入感可信度都很高,他寄给这家杂志后,很快就发表了出来。
只是,他不敢留地址,所以没有稿费没有样刊,甚至他在书报亭买了都不敢带回家。躲在一个小饭店看了一遍又一遍,“十三能”似乎觉着心理有了安慰,也正是此举让他萌生了读大学的念头……
但是,这样的事情不可能发表出来就可以消除,不管是内心的挣扎、还是早晚都要面临的法律惩罚,这个“十三能”继续糟蹋着自己与他人,还有畸恋的乱七八糟。
骑在马上,李锋芒问“十三能”那本杂志的准确名,他脱口就说了出来,也许那是解脱但更是他自认为的荣耀,所以说这个杂志名的时候,他的脸上居然有一点笑容。
那一篇故事比他的口供要详实,最主要是基本没谎言,并且有内心活动,几天后回到省城,李锋芒托人在国家图书馆期刊室找到了那本杂志,随即将这个故事复印了两份,自己留了一份,另一份给了吴杰。
正因为读过这个故事,且逐步都想了起来,在随后找那把剔骨刀的时候,时间就缩短了很多,但找到后已经是日落西山、天色发暗。
边境线这边丘陵密布,一行人骑行到跟前就慢下来,“十三能”反复看四周的环境,最后才确定大概方位——他埋掉那个男人的头,然后就打马就往回走,从灌醉到勒死再到分尸、抛尸,他似乎不知道怕,这一刻一人一马走在这寂静的旷野,他开始心惊胆战。
这个家伙从小父母双亡,一个人孤独惯了,对死亡看得也不重,更不信鬼神之说。不是天生胆大,而是没有人给他讲那些故事,大姐二姐操持家务忙于赚日常所用,三姐读书勤奋更是不理睬他,因为他这个“超生”为家里带来“灾难”……
“十三能”真是怕李锋芒说的“杀人偿命”,接受的有限教育并没有到法律条款,十四岁以下、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这些概念他没有,只是想这杀了人必须得偿命,会被枪毙。
在杀人前的最后几天,这个男人看他逐渐“顺从”了,有时候跟他也说几句话,尤其是酒后会说些大话,比如:老子知道有条路可以翻过国境线,就在那个山丘旁边,我有一次把羊都赶过去了,但看那边草还没咱这边好呢,就又回来了。
于是,埋掉人头后,他就策马跑到了边境线一带,转来转去也不知道怎么过那些铁丝网。实在是饿了,他就又返回水泡子附近,抓了只羊杀了。“十三能”从烧掉的帐篷里再次翻出烧烤架,然后胡乱弄着吃饱,随后就用袋子装了些肉,再次到了国境线。
顺着这铁丝网爬行,他还真找到了一个缝隙,两道铁丝网连接处,有个不大的土洞,也不知是啥动物挖的,他身体瘦小就钻了过去。
其实他进入的就是个缓冲带,没走多远就是对面的铁丝网,实在过不去,他就又钻回来了。然后,左思右想下到山下,见那匹马还在附近吃草,他就吃了剩余的肉,扔掉剔骨刀,骑上马选了个方向跑,居然就跑到了一个小村子。
这个小村子就是这次取证的第三点——当年跑了一夜,“十三能”到这个村子的时候天蒙蒙亮,他看到路边有辆卡车,于是弃马悄悄钻进了卡车的车厢,随后一路颠簸就离开了地方。
这辆卡车就是从口岸运送东西的,当时车里拉的都是羊皮,“十三能”钻进去神不知鬼不觉,睡了一觉醒来,发现被拉到了一个小城市。他溜下车,找地方吃了饭,随即就到了长途汽车站。杀人后他从那个男人身上掏了钱,买了票一站站就回了老家……
这个剔骨刀是王大力找到的,顺着国境线下的山丘来回走了两遍,“十三能”才大致确定了位置,王大力早就急了,眼看着太阳要落山,这里到那个边防小村骑马还得走仨小时呢。
只见他提了下缰绳,一人一马已经窜到了那个山丘上,然后他下马,顺着一个裂缝手脚并用就撑着下去了,等另外两个警察上去,他在下面已经喊上了:找到了!找到了!
提着一个密封袋再出来,王大力都忘记摘白手套,“十三能”看了一眼点头说就是这把刀,全体欢呼,于是法医收起来,一行人就赶紧朝着边防小村赶路了。
至此,这个“十三能”的故事该结束了,当晚赶到边防小村,河右省龙脊过来的专案组部分成员,就压着他连夜返回龙脊了。
随后没多久,法院公开宣判,“十三能”犯过失杀人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后有重大立功表现)、不满十六岁故意杀人罪(对方有明显过错)、偷越边境罪(未遂)等,有自首情节,且有重大立功表现,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二十年并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十三能”的故事结束了,经历过这个取证过程,李锋芒后来写专访的时候将重点放到了杂志——故意杀人后居然写出故事发表,这就是新闻点,当然不是就猎奇,他的成长过程与人性扭曲也着墨很多。对于“十三能”的畸恋,由于很多当事人都过着平静的日子,李锋芒只字未提。
看着押解“十三能”的警车在夜色里远去,李锋芒扭头就问“双杰”:二位哥哥,说吧,接下来干嘛,我仍旧是那句话,“只帮忙、不添乱”。
吴杰上前轻轻拍了拍李锋芒肩膀,然后再拍拍手,从道路两边马上跳上来十多个全身迷彩伪装的特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