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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二章 旧账

    题记: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对于李锋芒来说,书中有一切,尤其是每一次的采访后他都要读大量的“短板”,觉着自己缺哪方面知识就读哪方面的书,这成了习惯,习惯就可怕了——这次取证,他好像变身成了福尔摩斯,推理起来每一件事情都头头是道,且全部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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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迎刃而解。

    顺利挖出这个受害者的人头后,随后的工作开始顺利起来。

    十多年岁月转瞬即逝,但这片荒漠风卷云涌变化很大,好在这个地方人迹罕至,这些年草原动物也日渐稀少,以前到处都是的野兔子现在都难得一见了。

    ……

    上面这短短几句话,李锋芒用了六个成语,本想删除掉换成大众点的词与语气,但想了半天也没觉着不妥,于是索性就如此——两年后,李锋芒开始整理“珍珍之死,谁之责”的稿子,随即改写成一部长篇小说。他本来用的名字是《挣扎》,出版时编辑跟他商量说太含蓄,为了销售,最后定为《龙脊第一大案》。

    就像用成语,就像换题目,妥当还是不妥当没有太严格区别,受害者的人头挖出来后,随即就向荒漠深处进发,沿途陆续找到受害者的其余骨头,但分尸的剔骨刀却迟迟找不到。

    当晚赶到那个边境旁的小村子后,吴杰跟李锋芒聊了会儿,他的意思很明确:接下来有个事情,本来觉着你去不妥,现在看来你是最合适的人选,只是太危险……

    因为这棵柳树的固沙作用,尽管多年的季节性洪水一次次涌过来,但柳树下这片沙土没多大变化,“十三能”说那年那天大约就是这个时间我赶到这里,然后就在这树影下挖了个坑……当时就是从这柳树上掰了根树枝,然后挖了个坑埋了,我还踩结实了。

    这个指认没有任何偏差,法医拿出铲子就挖了几下,那颗骷髅头便露出来,还有须发,很快就收集起来做了个简单的鉴别:男性,成年。

    从骷髅头挖出来开始鉴定,吴杰就一直看着“十三能”的脸,法医初步鉴定的结果出来后,“十三能”怨恨的目光突然就变得无奈起来,李锋芒在旁边一言不发只是看着马儿啃食泛黄的野草。

    终于,“十三能”叹口气:对不起,我说谎了,当年欺辱我的就是他,一个男人。不过,就是性别我说谎了,其余都是实话。

    抬起头,李锋芒看吴杰仍旧不说话,知道他的意思,因为“十三能”好似只信任自己,于是就清清嗓子:能理解你的苦衷,但为何将这个脑袋埋在这里,而不是你说的随便乱扔了?

    没有直接说你的谎言是成串的,因为换了性别后,其余的就都必须圆谎,真就理解他。只是,李锋芒隐约觉着有个事情在脑海深处,好似露头就又缩回,说不上是啥问题。

    “十三能”扭头看着那条细细的河流,顿了顿才又开口:李记者,我,我一路换火车乱跑,到了这里后被推下来,便到了那个小屋子,这都没说谎。后来,这个男人就到了,他刚开始没有怎么我,直到他赶着羊群带我到了这里,那个中午他就灌我酒,等我酒醒后觉着屁股疼,才知道被他蹂躏了。

    “就在这棵柳树下”,继续盯着那条河,“十三能”说我当时羞愧难当,就到这个河里洗,那时候没现在冷,但河水也非常凉……就在我洗的时候,他冲过来再次摁倒了我,这个男人力气太大了……

    叹口气,李锋芒点着一根烟过去递给“十三能”:你把他的头埋到这里,就是想告诉他,欺负你要付出代价?

    深深吸一口烟,“十三能”说他欺负完我,恶狠狠地说:老老实实待着,这里老子说了算,你跑不掉!我杀了他后,就想把他的脑袋埋到这里,让他看着,不是说我跑不掉吗,我想怎么跑就怎么跑。

    说不上什么感觉,同情肯定不是,鄙视这样的报复也不是,但能感觉到他有一丝的后悔,因为到现在他没有骂一句脏话泄愤。李锋芒摇摇头:这天寒地冻的,你好好想,全力配合,早点取证结束,也算是你的忏悔。

    点头,“十三能”说就从这里往里走吧,我沿途扔了不少,也埋了无法肢解的部分。另外,另外那边剔骨刀我也仍在路上,只是想不起扔哪了。

    基本也就如此了,吴杰跟刚杰商量后,车留下,需要进入的人员都骑马,牧民们在外围,一行人开始进入茫茫荒漠,边走边取证。

    没走多远,在“十三能”的指认下,又挖出一条人腿骨,再往里陆续找到肋骨、脚骨、手骨等。

    喧子所长介绍说这片所谓草衬漠化严重,后来国家治理沙尘暴就禁牧了,说起来也十年了,所以这里后来没有啥变化,野兽也没了,这些骨头就好找。

    太阳到了中天,一行人终于到了此行的第二点,就是“十三能”杀人分尸的水泡子边——李锋芒悄悄问王大力:咱们骑马跑半天,那么这样的转场需要多少天?

    王大力说如果羊群够规模,五十只以上,从第一点到河床挖人头处一周;再到这里,还得走一周。

    “时间差不多能对上”,旁边的吴杰说这里是第一现场,耽搁的时间会久些,李总编,你休息会儿吧,话说你骑马的水平真的很高啊。

    “生活所迫”,李锋芒说我姥爷养的那黑骡子很暴躁,刚开始我骑的时候摔过好几次,后来才逐渐摸清那畜生的脾气。

    下马拍怕马的脖子,李锋芒说我记得有一次,一家人娶媳妇正好下雪,路上很难走,媳妇娶回来天都快黑了,我们唢呐班子吹奏完饭都没吃就往回赶,等我回到家都是半夜。那家人在我们县最偏的镇子上,回来一路上就我跟骡子,后来我在骡子背上趴着睡着了,骡子驮着我居然找回了家。

    王大力在旁边说李老师说对了,骑马需要些技巧,但最重要是摸清马儿的脾气,人马合一才是最好的骑手!

    摆摆手,李锋芒说大力兄弟你就甭夸了,好多年不骑,现在我的腰跟屁股都疼——说到这里他下意识看了眼不远处的“十三能”,见他没反应知道没听到,就笑着耸了耸肩膀。

    点头,王大力说李老师真善良,不想揭人短,就算是犯罪嫌疑人您也是如此。吴杰笑了笑接话说:所以,你李老师过得就累,凡事想三遍,做人求完美……嘿嘿,我忙去了,大力,你照顾李老师,我看该准备午饭了吧。

    按他的交代,当年,“十三能”杀人后烧掉了帐篷,勒死人的绳子肯定找不到了。他在这附近抛掉的都是人肉,骨头是他骑马往回走,边走边扔(埋),到风沙河边埋了人头后,洗洗手便骑马离开了。

    烧帐篷的地方大致有印记,但这里风沙大,只能推算个大概仅供拍照,接下来就是找到那把唯一能定性为凶器的剔骨刀——“十三能”说这个真记不清了,一直拿着防身,好像快到有人的地方才扔掉的。当时,我不敢去山下的小屋子怕碰到他的家人,便骑马从河边往回跑。也不是原路,“他”告诉过我,从这个水泡子再往前走一天能到一个镇子。

    如果如他所说,喧子所长说找到的可能性太小了,当地的牧民是刀不离身的,这是防身也是日常所用,肉是我们这里最主要的粮食。所以,不管谁捡到,肯定都会收起来用,不会上缴也基本问不出谁丢的,因为太普通了。

    喧子所长说这些的时候,李锋芒的目光没离开“十三能”,尽管看他面不改色,但总是觉着他的话有不尽不实的地方。还有,自己脑中里那个记忆仍旧在翻腾,但就是想不起是啥。

    午饭很简单,牛肉干加饼子,牧民捡了些柴烧了些开水,李锋芒只是咀嚼了几块牛肉干,“优待”他的奶茶不好意思“独吞”,跟吴杰还有李天分了,刚杰倒是习惯了,跟牧民们吃着牛肉干还喝了些白酒。

    盯着旁边的牧民手里的剔骨刀,见这位牧民很轻巧的切割着肉,然后塞到嘴里,李锋芒突然就想起了一件事,脑子里瞬间就清明起来。

    扭头看“十三能”在旁边吃着东西,因为手铐很不方便,所以只能吃一口牛肉干放下,再拿起饼子咬一口……站起来,李锋芒径直走过去伸手把饼子掰开将牛肉干塞进去,然后递给“十三能”:我觉着你还在说谎。

    接过饼子,“十三能”淡淡地说谢谢李记者。然后抬头看着李锋芒:我为何还要说谎?

    这个回答很有意思,李锋芒一屁股坐到他对面,没有拐弯,直接指着不远处的山峦:过了那里,就是另一个国家,你杀人后第一反应应该是往哪儿跑。当时,你十五岁,初中没有毕业,不会去钻研法律。所以,你不知道男人欺负男人是不是犯罪,但你知道就算是犯罪也不是死罪;杀人后你不知道你会不会被判死刑,但你肯定知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古训。

    看着“十三能”的眼睛,李锋芒说你不敢说你想越境,就是现在你不敢说,你还想活,你也知道你的罪不该是死罪,你想将来的自由!当年,你杀人后回到老家开始看法律,你知道我国刑法还有个“偷越国(边)境罪”,所以你现在就又撒谎了。

    手里拿的饼子“啪”地掉到地上,夹子里面的牛肉干弹起来又落下,“十三能”啊了一声,李锋芒只是继续看着他的眼睛:当年你已经越过边境线了,但发现那边还有一道防线过不去,就又回来了,所以,那把剔骨刀你很清楚地知道扔哪了!如果我没有猜错,你返回来,思前想后,就又回到这里,因为你饿了要杀羊吃肉。

    “十三能”突然就尖叫起来:你怎么知道地这么详细?你当时在这里?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旁边的警察马上就掏枪,吴杰跟刚杰还有喧子所长也往过跑,李锋芒纹丝不动坐着:人在做,天在看,很多事情都是有出处的,你老实交代吧!你这样吞吞吐吐耽误时间,于事无补!另外,捐献遗体之说更是无稽之谈,你不过是想借此耍笑我们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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