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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骗人——这是骗人——”

    欧阳妅意捂住双耳,死不肯再听谁说话,身子埋进柔软的衾被枕间,充当埋土鸵鸟,红唇溢出介于哀号和死不相信的任性呻吟。

    天大的谎言!她不信!不要相信啦!

    她怎么可能是蛊族的某一只余孤?!

    她明明只是个弃婴,在仅懂喝奶及大哭的年纪时,就被缺钱的亲人带进当铺典当,她更有当单为证,当单上白纸黑字写的“欧阳正平”,据说是她的爹呀……

    她不能接受古初岁的说词,以及尉迟义的指证历历。

    一定是两人联手起来诓她、寻她开心,尉迟义知道她怕虫,才会伙同古初岁一块儿吓唬她——

    她哪可能喉咙被划断之后,从伤处跑出一只笨拙吐丝的金丝蛊?!

    这种荒谬之事,半点说服力也没有,即便她自己照着镜子,面对脖子上只剩下浅浅粉红色的一条淡痕,她也不愿接受现实。

    她不可能是蛊族人。

    她不可能将金丝蛊当成蛔虫一样养在身体里,不可能用自身的鲜血养大养肥它。

    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

    “为什么你如此抗拒?”古初岁好声好气地坐在她翻滚不止的古董大床旁侧,看她稚气无比的反应,不由得莞尔且好笑:“你不是说,你不再害怕金丝蛊了吗?”

    他的好心情全镶在儒致容颜上,淡淡的笑容,整日不曾卸下。

    当年蛊族全族遭擒,混乱之中,也许有人往后山逃了,也或许,有人藏进了米缸或水井,躲过一劫,他曾经默默如此奢望着,没料到,的的确确有,而且,近在身边。

    当他看见沉睡在她体内的金丝蛊慢慢缝合她迸裂的肤肉,他双眸湿热、鼻腔酸软,激动得无法言语。

    是她!

    竟然是她!

    幸好是地……

    她不知被谁给带离了蛊族,兴许欧阳正平是蛊族人,更兴许抱出她的蛊族人因故死去,不知她又是如何沦落欧阳正平之手,辗转典入严家当铺,过起寻常人的生活,她是个无忧无虑的年轻小姑娘,人生中唯一需要担心的是上门的怪客别太多,她鲜少受过伤,轻易地忽视掉体内那条只顾吃睡而不用为宿主辛苦的好命金丝蛊。

    古初岁私下探问过公孙谦关于欧阳妅意的过去,在欧阳扛意仍于襁褓中便沦为流当品时,公孙谦已是懂事的大男孩,他说,欧阳正平以十五两当掉她,印象中的欧阳正平约莫五十来岁,他留下的资料全数都是造假,公孙谦倒觉得他比较像人口贩子,而不像一个典当女儿的爹亲,至少……亲爹要当掉孩子时,神情是隐藏不住愧色及不舍。

    无论如何,活生生的铁证,他亲眼见到了,就算她在床上翻滚拒听,也改变不了事实。

    “那又不一样!”她从枕头底下探出哀怨小脸:“你身体里有金丝蛊和我身体里有一条虫是不一样的嘛!”从小的阴影,根深柢固,呜呜呜呜……

    “哪有不一样,全是金丝蛊呀。”他轻抚她的脸蛋。幸好,已经恢复红润,不再惨白,喉中央的伤,粉粉淡淡,再过几日就会完全消失。

    “我讨厌虫嘛……”尤其是自己体内竟然养了一条肥滋滋的虫儿。光是想,她都忍不住打起哆嗦。

    “好在有它,否则你连命都没了。”

    “话是这么说没错啦……”她嘴仍噘高高的。“你说你看见它了?它……多大只?”抱持着害怕,她却仍想弄清楚藏在自己体内的玩意儿是何模样……

    “大约像你的尾指。”秀秀气气、纤纤细细。

    她倒抽凉气,像、像她的尾指这么粗一只?!

    “小小的,颜色金黄漂亮,看起来很有精神,虽然吐丝模样憨憨呆呆的,不太熟练,但它非常努力。”古初岁忆起当时所见的金丝蛊,拚命救治欧阳妅意的它,是他见过最可爱的小东西。

    她马上摊掌阻止他往下继续说:“你越说,我越觉得好可怕……”像她尾指一样粗,呜……

    “你自小到大都没察觉到自己的伤口向来愈合得非常快吗?”

    “这……我没有留意过耶,而且,我很少受伤嘛。”她又不是习武人家的女儿,跟着公孙谦他们耍耍拳、练练腿,他们都会让她,极少真正出手伤她。第一次见到古初岁时,她徒手去捉匕首,虎口是被割破没错啦,她认为那是微不足道的小伤,连上药都嫌懒,她没留意它是何时痊愈,现在回想起来,虎口上的伤,在她当天晚上沐浴时就不见了,原来也是金丝蛊帮她的吗?

    “难怪你的金丝蛊一副很生嫩的感觉。”正因宿主被细心呵护着,金丝蛊自然也跟着轻松,哪像他的金丝蛊苦命,被操得吐丝动作又快又狠又准,几回眨眼,它便能补好再大的伤。

    然而,他宁愿她的金丝蛊继续维持稚嫩和笨拙,也不要变成他的一样。

    “所以,我以前误以为自己有心绞痛的宿疾,实际上也是它在搞鬼?”害她被逼着灌下好几个月的苦汤药,就为了治疗莫须有的心脏宿疾?

    “应该是它的蠕动,让你不太舒服。有时它闹起脾气或情绪激动,那时它的钻凿可是会相当使劲。”他以过来人的口吻笑道。

    “……”她的打击好大,她现在就感觉到有虫在身体里面蠕呀蠕,非常不舒服……

    她一觉醒来,身分从寻常姑娘变成一个身体里养了条虫的姑娘……好吧,似乎变化不是多大,但人对于不理解的生物都是会怕的嘛……金丝蛊会不会蛹化成蝶?金丝蛊会不会在她体内产卵?万一会,她满肚子不全都是虫蛋?!哦老天……她好想哭……

    看出她仍旧相当害怕,古初岁只能轻揽她,拍拍她紧绷的背脊,哑嗓无比温柔,像在哄着耍脾气的娃儿。

    “我知道你不习惯,一时之间难以接受,也明白你有多怕虫类,但我打从心里庆幸它在你体内,否则,我真的会失去你。我感谢它,就像你曾经感谢我体内那条金丝蛊一样的充满谢意,谢谢它救你,谢谢你活了下来,妅意……”

    他就这样,用教她疼惜的声音,粗哑呢喃,令她胸口深处传来震撼,暖暖的、害羞的、喜悦的情绪,填满整个心窝,撩拨着、搔弄着她的噗通心跳,她弄不太清楚是她的心情,抑或是属于被夸奖的金丝蛊所有,但可以肯定的是,她不排斥这种感觉。

    “既然,我是你的族人,我们……会不会是失散多年的兄妹?”胡思乱想的脑袋瓜子思绪转呀转,又转出一个骇人想法。别过几天又突然告诉她“你我是亲兄妹”,这样的打击,胜过金丝蛊万万倍,她承受不了。

    “不是,我保证,我们不是。”古初岁相当肯定。“我的家人,在我眼前,一个一个断气,一个一个死去,我没有堂姊妹,而三位表妹们,在军医反覆再反覆的试药过程中,全数——”

    “好了!别说了!”欧阳妅意展开双臂,抱住他,阻止他再揭开过往疮疤。关于他的过去,昨天他为了安抚她成为蛊族遗孤的打击,已经将它们当成故事转述给她听,他平平淡淡说着陈旧往事,仿佛他已释怀,再也不觉疼痛,她却哭得乱七八糟。

    她不要害他回忆起族亲死亡的可怕情景,他太孤单了,独自一个人太久,她陪他!她愿意陪他!就算身体里有条虫子又怎样?他不也一样,还不是活得好好的,长得眉清目秀又惹人怜爱?她要成为他的族人,要他知道在世上,仍是有人与他相同……

    欧阳妅意偎在他胸口,听着他的心跳,又或者该说,是藏有金丝蛊的稳健心跳,金丝蛊让他与她都活了下来,不是吗?

    要感恩,打从心底深处感谢蛊族圣物金丝蛊。

    “不是兄妹就好,我就安心了,兄妹这个身分我绝对不能接受,是兄妹的话,就没办法相爱了……”她已经有太多位哥哥,不媳多他古初岁一只。

    她不要他当兄长。兄长只能放在心上偶尔尊重尊重、偶尔顶嘴吵架,他在她心中的位置,不单单就是那些。

    她要爱他,她知道这个男人值得,义哥偷偷告诉她了,在他以为她将死之际,他正要剖开他自己的胸膛,挖取与他同生共死的金丝蛊,就为了要救她……

    多笨呐,挖出金丝蛊给她,他自己怎么办?胸口的大伤没有金丝蛊帮他补回,要怎么办?!他在那时一定完全没有考虑过那些,他连自己的命,也不要了,宁愿活下来的,是她。

    这么笨的男人,不放在身旁好好顾着怎得了?万一他被别人欺负了,她会舍不得,非常非常舍不得的……

    她后头还想说的话,毋须废言,她用热热暖暖的吻,全数说齐。

    我爱你哦。第一个滑过他唇瓣的啄吻,说着。

    很爱很爱你哦。接着凿开他唇心的探吻,说着。

    我知道你也爱我啦,嘻。后来唇与唇密密相吮,舌与舌追逐嬉戏的辣吻,说着。

    他像潭大池,被她绵密如雨的吻,扰得涟漪激生,一个紧接一个,池面完全无法恢复平静,却也宽阔无怨地容纳下她,她给多少,他便接纳多少。

    他又像是温吞文火,被燃油一般的她,兜头淋下,火势狂猛烧得一发不可收拾,要不是他仍存有一丝理智,他几乎想粗暴地把她按进古董大床中央,深深埋入她甜美纤细的迷人娇躯间,引诱她为他绽放女孩最羞赧的美丽,再汗湿且疯狂地侵略攻占她,让她成为他的,这念头,强烈到令他浑身疼痛起来。

    “你好甜……”她喘吁吁抵唇在他唇心,下评语。

    “甜的人是你……”她像蜜,滑致、醇香。

    “你好软……”她轻咬他耳垂说。

    到底是谁比较软呀?

    “你好香……”她的耳语越来越含糊,眼神越来越迷蒙,也越来越魅人,水灿灿的眸,染上薄雾般的渺渺,变得妩媚。她伏在他身上,宛如猫儿一样,边蹭边嗅、边伸舌舔:“你身体凉凉的,像冰……我在热呼呼的酷夏里,最喜欢在嘴里含块冰,很舒服……让我不那么热……”

    她亲吻他的下颚、他的颧颊、他的颈、他的脸庞,她吃吃笑着,似乎用她的唇,在他身上发掘到有趣的乐子。

    古初岁察觉她的不对劲。

    她是个不造作的真诚女孩没错,但绝不至于如此大胆,望着她异常红润的面容,他懂了——

    她,又中毒了!

    这次的毒,来自于他,一个为她青涩的吻给激发出强烈情欲的药人。

    他的七情六欲,掌控了体内药及毒的转换、浓淡,他愤怒或极致哀痛时,他便是最具杀伤力的毒人,一滴血、一颗泪,甚至是呼出的一口气,都足以致人于死;他快乐狂喜或会心微笑之际,便成为世间众医者梦寐以求的万用灵药。

    而不曾被激狂大浪的情欲吞没的他,为她,竟沸腾至此……他的唾及由毛孔散发出来的气息,不自觉变成最浓烈的chun药,哺喂到她嘴里,随着两人难舍难分的缠绵啾吻,药性逐步发作——

    “妅意,先等等……”他阻止她再吃下更多chun药。他不知道自己动了情之后,竟然会造成这般后果,太小人了,岂不是趁机占她便宜吗?!她不该被轻慢对待,他不愿意她是受chun药影响而与他……

    “我不等……”她好热,渴望碰触到更多更冰凉的肌肤,来稍减她浑身如火灼烫的痛苦。

    “我帮你解毒……”他避开她主动追逐上来的索吻,逼迫自己冷静下来,将体内翻腾的欲毒消退,才好为她解去chun药之毒,但这太困难了,她甜美得不可思议,凌乱的啄吻,如温柔细雨落在他脸上,他越发燥热,连血液都要沸腾起来……

    他的打算,立刻被软绵绵的樱唇给破坏掉,她吸吮他的唇瓣,小手已经探进盘扣底下的胸膛上,获得更大片的舒畅凉意。

    她需要的不是解毒,而是解热。

    “好热……好难受……”掌心磨搓到的解燥凉意已无法满足她,她开始焦躁起来:“不够,还不够……好像要烧起来一样……”她承受不住体内药性折腾的疼痛而掉下眼泪。

    “别急。”他只能先要她静下来,别急躁,实际上,最急躁的人是他。他深吸口气,扶着她的肩,先轻吻她眉心,她的嘤咛像在抗议搔不到痒处,他再抚慰地轻啄她噘高的唇,她想躁进地含住他的唇,却被他躲避掉,他按照自己的温柔步调,不想鲁莽伤她。

    长指拆下她发梢珠花玉钗,解开她的圆髻,将她一头如瀑倾泄的长发披散放下。

    黑云青丝包裹的俏脸蛋,清丽小巧,镶上两团红艳彤云,迷人好看。

    她被他软软放倒于古董大床上,清澄又朦胧的眼神,紧瞅着他,突地弯眸甜笑,朝他伸出双臂,水蓝丝裳的袖子滑下纤美手肘,露出白皙肌肤,无声的邀请。

    “快点……”她软声道。

    当她喘吁的唇瓣就快要发出“求你”的虚软声调,“求”字还没能脱口,他以指抵住她的唇。

    “别求我,是我该求你……妅意,你愿意把自己交给我吗?成为我的妻,接纳我这具亦毒亦药的身体,与我相伴?”他捧住她的脸,沙哑问。

    她的回答,是一记最娇媚美丽的笑靥,将他溺毙在一片柔情秋水间。

    他知道,这辈子,他都愿意为她载浮载沉。

    水蓝丝裳宛如一泓水泉,自她柔纤娇躯上滑落,透进窗的月光,洒落些许金黄光芒,迷眩了在他眼眸间仰卧的她,她真的好美,好美……

    美的是她勇敢坚强地独闯赫连府,救他的无惧。

    美的是她心疼他时所落下的纷纷泪水,无比珍贵。

    美的是她娇俏慧黠的伶牙俐齿。

    美的是她总愿意专注听他用破碎的声音,说话。

    美的是她在越了解他之后,仍展开双臂,拥抱他。

    美的是,她爱他。

    这一夜,严家当铺笼罩在一股香气之中。

    糟糕的是,那股挥散不去的香气,是chun药。

    公孙谦与李梅秀,绵绵吻着,满桌子没鉴定完的当物,谁都无心去管它。

    严径侧偎在长椅上,面若酒酣,朝夏侯武威伸手讨抱,让他打横抱起她,迈步越过串串珠帘,进入香闺。

    尉迟义跑了好几趟的水井边,去冲凉水,不懂今儿个怎么如此燥热,差点害他犯下错事。

    秦关人在珠宝铺赶工,躲过一劫。

    守寡三十年的洗菜大婶,与孤家寡人了大半辈子的当铺护师勇伯,终于坦承对彼此动心,共谱黄昏之恋。

    养在屋后的大黄狗,与向来不对盘的小白狗,成就了好事。

    这一夜,严家当铺里,浓情蜜意,处处有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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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上有哪些身体不适是金丝蛊无法治好?

    有,浑身欲散的酸痛骨头,以及血液暴冲到脑门的热辣红潮。

    欧阳妅意很想呻吟,但她不知道应该先呻吟她腰杆子像快要断掉一样,还是先呻吟她害羞得不知道要拿什么脸孔面对古初岁及众人,最后,她决定先呻吟于自己一整晚没睡的困倦。

    并拢的三张大床真好,可以从这张滚到那张,最合适睡姿不好的她,昨夜她与古初岁也是从这一张滚到那一张……呀呀呀呀,怎么又想起昨夜?这样她哪可能睡得着?!

    加上古初岁三不五时就撩开床帐,偷觑她醒了没,来来回回好几次。不忍惊扰她,却又担心她的情况,昨夜着实太疯狂,他多害怕他的放纵会弄伤了她……

    她还没想到第一句话该同他说什么,只能埋首在被衾下装死。

    背后,又传来古初岁放轻手脚的撩帐探视,她终究仍是心软,揪着被衾,遮掩赤身裸体,缓缓从榻间坐起。

    “妅意!你——”

    她马上摊掌阻止他:“慢着!不要问我感觉怎么样!我绝对没办法昧着良心说‘好棒’,事实上我现在很痛,但是我也知道,过几天就没事了,所以你不要问我这种我很难启齿的问题!”她一鼓作气说完,本来只是想抢走他的发言权,不让他东问西问一堆拉杂的羞人问题,她才流利言毕,又呻吟地瘫软,缩回被衾下——欧阳妅意!你叫人别问,自己却全部都说光光了啦!

    古初岁从她话语里得到所有疑问的解答,又见她活力旺盛、中气十足,面颊红润,自是安心不少,带着笑,问道:“你现在需要什么吗?热水盥洗?或是你想先用膳?”

    “……”衾被下传来几句咕哝,他听见了,立刻将备好的热水及干净衣裳递上,接着便去厨房为她张罗她刚含糊在嘴里说想吃的肉包子和豆浆,并且如她央求地先退出房去。

    她趁此机会打理自己,用热水拭身,换上干净衣裳,准备坐在妆台前梳发时,他回房来,取走她手上木梳,在她掌心放上软绵绵大肉包,接手为她梳理长发。

    她试图寻找在鱼水之欢后的第一个清晨,该用哪句话儿来打破窘境,绝对不能像刚刚鲁莽的胡言乱语。

    “……呃,你用过膳了吗?”她扬扬手上的肉包子。

    “嗯。”

    他、他就不能多应两句吗?

    “呃,这肉包子很好吃……”硬挤出来的话题,她只能干笑。

    “我吃的是菜包,滋味也很好。”

    “菜包是包菜的嘛……”废、废话,菜包不包菜,难不成包石头吗?!“我比较喜欢吃肉……”

    “我知道。”他笑。她的喜爱,他一清二楚,她是无肉不欢呢。

    “你……”她唇儿开启,又抿上,“你……”又张开,再闭上。

    她有很多问题想问他——

    你还满意我的身材吗?

    尉迟义曾取笑过她平板,害她很没有信心。

    我手臂有点结实,因为我练过一阵子武功嘛,有一两块小肌肉很正常嘛……

    她绝不承认叫虎背熊腰!

    我臀儿满有肉的,因为长期久坐柜台嘛……

    坐柜台的姑娘,最悲哀之事便是吃饱了就上工,一坐没有几个时辰也不会爬起来,久而久之,肉全往臀上累积,呜。

    我是不是有些胖?昨夜压在你身上,你是不是觉得很重……

    这问题太羞辱自己了,不能问,要是问了,他点头说“是”,她该如何自处?挖个洞,坑杀自己吗?

    她并非丰腴型的姑娘,但仍对自个儿身材不满,总认为腿粗了些、臀大了点,天下女孩的通病。

    “妅意,你是不是……不满意我的身材?或是你后悔了?”面对她的欲言又止,古初岁按捺不住内心忐忑,问她。

    “呀?”她一脸痴呆,迷糊看着他。

    他苦笑:“我不是壮硕型的男人,没有让女人能依偎的厚实胸膛,我很瘦,像片排骨吧?你是不是,比较喜欢健壮一些的男人?”

    “噗——”欧阳妅意突然喷笑。

    原来,不是只有她一个人在怕东怕西呢!他也一样呀!他惶恐的神情多可爱,她怕他觉得她太胖,他怕她觉得他太瘦;她怕他不爱丰腴,他怕她不爱骨感,她与他,还真是——想太多。

    “妅意?”为何会没头没脑地大笑?

    困窘,一笑而散。

    她没像之前羞涩得如此笨拙了,欢爱后的早晨,哪需要战战兢兢呀?就像以往相处时的轻松自在就好了嘛。

    “你放心,我很满意你,从头到脚,从上到下,从左到右,我都没有半点地方能挑剔。”她从绣墩上站起,与他面对面,不再藉着镜面来说话,她粉嫩好气色地朝他娇笑。

    古初岁松了口气。

    “那你呢?”她也要听他的评语,要是他敢嫌弃她,这辈子都别想再上她的床!

    “我爱你。”他毫不保留地拥她入怀,以唇吻着她的发梢,一字一字,缓而真诚,发自肺腑,嗄声低语:“妅意,我爱你……”

    “你让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啦,干嘛说得这么讨人喜欢呀……”她忍不住嘴角飞扬,环住他的腰,贴紧最靠近他心窝口的位置。

    她以为自己的答覆已经够肉麻了,没想到他比她更厉害,用最少的字眼,传达他最深最浓的情意。

    就算她的臀儿有肉,他也爱她。

    就算她的腰有些小粗,他也爱她。

    就算她胸前有丑丑胎记,没像杂册书里每位女主角都是一身雪白无瑕的好肌肤,他还是爱她。

    她讨着要他再多说几次“我爱你”给她过过瘾,他自是允她,可他也担心再说下去,他又会压抑不住想要她的欲望,欲望成毒,再害她又中一次chun药,她生嫩身子哪能承受过度密集的燕好?至少……得缓几日。

    他轻揉她的发,爱怜地吻吻她睡眠不足的淡黑眼窝。“快吃掉包子吧,吃完,再睡一会。”

    “你也一起呀,你昨天也没什么睡。”纯睡觉,别想歪,她现在的身体又酸又软又痛,啥事都不能做。

    “好。”他颔首。

    她心满意足地继续啃肉包,而她更没忘记把他挽在自己臂膀间,螓首枕赖在他肩上,依偎在一块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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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平静,生意尚可,早上迎接完五、六名客人上门,其余时间还能打混摸鱼。欧阳妅意趁着空闲读完一本杂册,准备伸伸懒腰,到厨房去端碗银耳莲子汤来润润喉,此时,迎客声,了亮响起——

    “欢迎光临严家当铺!”

    她正低头,收集柜台上散乱的书册和小茶点,听见不只单一数的脚步声停在柜台前,她牵起职业笑颜,招呼客人。

    一抬眸,笑容僵住,出现在眼前的那位仁兄,她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有机会碰面——

    赫连瑶华。

    他在一班护卫团团围护下,意气风发,踏进严家当铺。

    “你怎么没死?!”她惊呼。当夜在赫连府里混乱的后续,她虽未亲眼目睹,事后从尉迟义口中听见不少,古初岁又怒又悲地迸发出剧毒,在书房里所有人,谁沾到谁中毒,尉迟义反应算很快,仍无法避免吸入毒气,回到当铺后,尉迟义卧床也卧了整整一日,最后还是一脸歉意的古初岁奉上一调羹鲜血,才完全解去毒性。习武的尉迟义尚且如此,手无缚鸡之力的赫连瑶华应该下场更惨,说不定早就化为尸水了吧?

    此刻她见到他,惊讶难免,白天见鬼,也不过如此了。

    “这句话,该是由我来问。你怎么能活下来?”他明明一刀抹断她的咽喉,就算古初岁来得及将她送往医馆救治,也不该没在她颈子留下伤痕。才短短十数日,刀伤连结痂的时间都不够。

    他淡瞥她的白细颈咽,那儿,平整无瑕,别说是刀伤,连颗痣都没有。

    “去把义哥和武威哥叫来赶人!”欧阳妅意扬声对铺里管事交代。严家当铺不欢迎对古初岁充满敌意的家伙!竹帚伺候!

    赫连瑶华身后护卫拔刀上前,喝声震天。

    “得罪官爷,对于你们当铺没有任何好处。”赫连瑶华官架子不小,迳自找椅坐,交叠长腿,面露高傲微笑:“我现在就可以罗织十几条罪名,要你严家当铺打今日起,开始歇业。”

    官呐,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可比批阅公文来得更麻利顺手,尤其是欺压善良老百姓这档事儿,只要是官,个个都擅长。

    “你到底想怎么样?!”她咬牙问。

    “古初岁把金丝蛊放进你体内了,是吗?否则你的伤怎会消失不见?”他那日被忠心不贰的护卫拚死送入暗牢,避过剧毒,等至毒气消散殆尽,早已不见古初岁与欧阳妅意的身影,他很清楚,要找人,上严家当铺就对。“古初岁呢?挖出金丝蛊之后的他,死路一条了吧?”

    若是如此,他现在的目标,必须转移到欧阳妅意身上,那是个好消息,欧阳妅意不像古初岁是药人,将她开膛取蛊,不会有剧毒瞬杀大夫群,对他而言,省下不少功夫。

    “你还在打金丝蛊主意?!”她握拳,好想揍他。

    “绮绣没救回来之前,我不会放弃金丝蛊。”

    “你是个疯子!”她找不到更恶毒的字眼来骂他。

    赫连瑶华只是笑,不否认。

    她说得对,他是疯子,在绮绣死去那一天,他便疯了、狂了。

    “如果你想要金丝蛊,就跟我来。”

    哑嗓开口,介入欧阳妅意与赫连瑶华的交谈,两人同时抬眸注视说话之人,是古初岁。

    他缓步来到赫连瑶华身后。

    他方才正被尉迟义及夏侯武威缠着问东问西,问题大多围绕在对于他散发chun药的好奇和埋怨——

    好奇的是尉迟义,生平头一回听说有人会从体内冒出chun药,太媳,也太便利了点,当然,他也揪住古初岁的衣襟,严词告诫他,以最短的时间娶欧阳妅意进门,不许他玩完就不负责任,否则他尉迟义第一个报名活活打死他。

    埋怨的则是夏侯武威,他认为日后三不五时就害铺里弥漫chun药,很快就会将当铺变淫窟,chun药将铺里所有人胡乱配对,几名冤家拜chun药之毒,全滚到床榻上去,一早醒来,才尴尬得不知如何是好。

    三人边饮茶边闲聊,听见有人匆匆来报,说是妅意请尉迟义和夏侯武威去大厅驱赶人,应该是遇上麻烦客人,又听来人说是名官爷,古初岁心生疑虑,于是随着尉迟义他们出来瞧瞧,果不其然,是赫连瑶华。

    “你没死?”赫连瑶华挑眉。这倒有趣,那么金丝蛊现在究竟在谁的体内?

    “这里不适合谈话。”毕竟是当铺大厅,人来人往。

    “也是。”赫连瑶华阻止护卫跟上,古初岁同样请求尉迟义和夏侯武威让他们私下谈,只朝欧阳妅意伸手,等她牵住他,三人转移阵地,往当铺偏厅去密谈。

    气氛,称不上融洽。

    不过懂武的欧阳妅意及一身是毒的古初岁,对上毫无功夫的赫连瑶华,他们不吃亏。欧阳妅意已经将两条细鞭捉在手里,赫连瑶华胆敢啰哩叭唆,直接甩两鞭给他死!

    “白绮绣已经死亡多时,我不认为金丝蛊能救她。”古初岁率先开口,嗓音吃力而缓慢。

    “你认不认为不重要,金丝蛊有没有用,试过才知道。”他遍寻过许多许多方式,无论多荒谬的偏方,只有要一丝希望,他都不愿放弃。

    偏方,他全都试过,仙丹仙水,他买过满屋子,换来一次又一次失望。

    失望,却不绝望,花钱是小事,为了白绮绣,要他倾家荡产他都不会吭一声。

    好不容易他听到关于金丝蛊的传言,耗费金钱时间找到蛊族唯一残存的古初岁,他怎可能连试都不去试!

    “我见过太多被挖出宿主体内的金丝蛊,存活率微乎其微,因为它们在孵化之前,便已在宿主体内,由宿主的体温和血液滋养它们,助它们破卵而出,对它们而言,宿主这一个生存环境,是它们最适合成长的温床。”古初岁知道这番说词劝退不了赫连瑶华。他并不恨赫连瑶华,他是个可怜之人,痛失所爱,于是心碎疯狂,顾不得别人死活,为达目的,不择手段。金丝蛊是他认定的最后希望,自然会紧捉着不放,若他知道妅意亦为蛊族遗孤,体内同样有着金丝蛊,他会如何做,古初岁已能猜到。

    一个带毒的药人,与一个平凡姑娘,朝哪一方下手会更容易得逞?

    当然是她。

    “蛊族人,世代只知道把蛊卵传承给子孙,不曾试图将其用在死人身上,死人能否孵化金丝蛊,我不清楚,但我能肯定的告诉你,你若想挖走金丝蛊,失败机会有十成,金丝蛊一死,要再找到另一条蛊虫,很难。”

    赫连瑶华当然知道。唯一的一只金丝蛊若死,他就真的没有其他办法再活回白绮绣,他已经找不到任何的办法了……

    挖走金丝蛊,说来容易,他藏住心里的惶恐不安,一直不敢去想,若最终的金丝蛊也失败,该如何是好。

    “与其杀鸡取卵,不如留着金丝蛊,改以金丝蛊卵让你拿去试,若金丝蛊卵失效,至少,还有退路,你若愿意以蛊卵试,我可以帮你。”古初岁接着提出建议。

    “蛊卵?哪里有金丝蛊的蛊卵?”赫连瑶华急着追问。

    “蛊族人分别将雄蛊置于男孩体内,雌蛊则在女孩身上,我们藉由通婚来繁衍子嗣,而金丝蛊,在宿主结合之际,雄蛊雌蛊亦同样能交配产卵。”

    “慢着。”赫连瑶华打断他。“蛊族人只剩你一个,你体内那只是雄蛊,它如何产卵?”想谌骗他,拖延时间吗?!

    他自己才正问完,随即瞠眸望向欧阳妅意,以及她颈上应该要存在却消失无踪的伤口——

    “她也是蛊族人?!”赫连瑶华反应过来。

    古初岁轻颔。“拜你之赐,我与她才会发觉这件事。”他并非宽容之人,提及赫连瑶华曾欲致欧阳妅意于死,他言辞间,酝酿怒火。若当时妅意死去,他真的会折回赫连府去杀赫连瑶华,用他自己也无法控制的剧毒,将赫连瑶华挫骨扬灰!

    欧阳妅意突然尖叫,打断两个男人对话,跳到古初岁面前,像只焦躁失措的母鸡蹦蹦直跳脚。

    “你刚说交配产卵?!金丝蛊和一般正常生物不一样吧?它们是雄蛊生蛋,对不对?!”她揪住他的衣领,不住地椅,问着连她自己都知道不可能的蠢问题!

    “当然是雌蛊生蛋。”这是常识。

    欧阳妅意如遭雷殛,轰得她昏头转向,差点口吐白沫,倒地不起。

    雌蛊生蛋雌蛊生蛋雌蛊生蛋雌蛊生蛋……她体内的雌蛊会生蛋……一整窝的虫蛋……

    她蓦地感觉到肚子好疼,一定是虫蛋在作怪,一定是满满的虫蛋在作怪啦——

    “蛊卵随着怀胎十月的婴娃一并产下,父母会保留蛊卵,等待婴娃满月,再以蛊卵喂食孩子,蛊卵会在五六个月后孵化。”金丝蛊一次产卵一颗,也有不产卵的金丝蛊。孩子出世后,蛊卵便握在孩子掌心。

    你还说!没看到我快晕过去了吗?!欧阳妅意脸色惨白地在心里吠他。

    这种事件竟然没早些跟我讲清楚?!你要是说了,别想我会让你碰我9有!别想你家金丝蛊弄大我家金丝蛊的肚子啦!呜,后悔莫及,她和他已经做过不该做的事,两人体内的金丝蛊一定也做了,而且,不只一次……

    “你的意思是,你要给我金丝蛊卵?”赫连瑶华听明白了。

    “对。蛊卵能否孵化,便得看天意。并不是每一颗蛊卵都会孵化成虫,蛊族人,也有少数几位体内并没有金丝蛊。”古初岁将成功与失败的后果都说明白,他无法保证蛊卵真的能救白绮绣,金丝蛊卵置入死者体内,没有任何成功案例。“但你必须要答应我,无论蛊卵孵化与否,你日后不能再打扰我们两人,不能再觊觎我与妅意体内的金丝蛊,让我们能平平静静过日子。”古初岁与他谈起条件。他愿意将蛊族父母送给自己孩子最珍贵的圣物转赠予赫连瑶华,以示诚意,只希望他别再破坏他和欧阳妅意的安宁,或是想伤害他们其中任何一位。

    以前,他不在意生死,赫连瑶华想挖他的心或金丝蛊,他都可以消极接受命运,但现在不同了,他开始怕起死来,怕自己死,更怕妅意死,他无法想像失去她,自己的未来将会如何荒芜凄凉……就像赫连瑶华一般,绝望。

    “……”赫连瑶华评估着这笔交易的可行性。末了,他讨价还价:“行,我要两颗金丝蛊卵,只要我拿到手,我可以保证,我不会动你或她一根寒毛。”

    两颗蛊卵,一颗置于白绮绣体内,一颗,他要自己吞食,在他身体中孵育金丝蛊,若白绮绣体内的蛊卵无法如愿孵出,他仍有一线希望,能取出自己体内的金丝蛊救她。

    “妅意,你的意思呢?”古初岁不能不尊重另一位“蛊卵”制造者。

    欧阳妅意小脸扭曲,眼眸眯得好细,柳眉皱得好紧,脸色雪白,映衬着额际的翠绿色青筋跳动得特别明显。

    很好,终于注意到她了嘛,哼哼哼哼。

    “你们两个男人凭什么以为我会答应让虫蛋从我肚子里生出来?!”她字字咬牙,像小兽野性发作的低狺,森冷危险:“你们一个一个讨论得多愉快,什么孵不孵化、生不生蛋,有没有问过我要不要、愿不愿——想都别想!我绝对不会生!打死我都不会生!”说完,她气呼呼甩门跑掉。

    “她似乎不同意这种交易。”赫连瑶华看着两片晃动的门板说道。

    “她只是打击太大。”古初岁向赫连瑶华解释她的反应。可怜的女孩,明明最怕虫,偏偏体内就有一只,好不容易勉强接纳了它,却又听见自己怀孕生子的话,顺便会产下虫卵,难怪她会吓得那样。

    事实上金丝蛊卵没那般骇人,它像是一颗指甲大小的金色珍珠,闪闪发亮着,让孩子紧握于掌心,若不特别说,谁都不会当它是蛊卵,还以为是孩子天生带财,一出世就拿金子来孝敬爹娘。

    “那我就当作你与她都答应要给我两颗金丝蛊卵。”赫连瑶华扯唇笑了,“我不想等太久,你得加把劲。”他体内的毒,不知多久便会爆发,他希望在毒发之前,能再见到爱妻最美的笑颜。

    一眼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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