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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夏日闲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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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石在白金圣殿斋戒了五日,叩拜过空轮之主,绕着圣殿环走十圈。

    之后,他回到王宫继续做王子教习。

    大神月九月是“昌茂节”,王宫里要举行盛大的祭祀和宴会。

    王子们的心思完全收不住,连性格沉稳的希文·金狮都不时出神,眼睛望走廊上飘。莫石并不想指责他们,他也不太在意自己教授的课程进度,就放任那些孩子的眼睛追随着往来的侍者。

    有一天上课的时候曼铎·金狮走到他面前,一脸慨然赴死又得意洋洋的样子,说:“我不想学习诗歌。我想去花园的草地上练习格斗。”

    莫石既不会让他真的赴死,也不会让他叛逆的心思得到满足。

    “可以,今天难得天晴,我们不研究头韵了,出去走走。”他把羽毛笔轻巧一丢,“但是不能格斗。除非您愿意回房间换上合适的衣服。”

    这个年纪的男孩儿总是最烦这些事。

    曼铎把脸皱成一团,像面球被人用手捧住两边,用力一挤。

    “那么……我教您玩一种游戏吧。”莫石说。

    “什么游戏?”

    “我称呼它为‘曲棍球’。这个游戏源自牧羊人的棍杖——在古籍有过记载,但据说现在几乎失传,而我对于它的工具要求和规则制定,恰巧都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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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棍球大大促进了师生关系。

    曼铎讨厌规则,但他至少对游戏表现出了极大兴趣——其实不该觉得奇怪的,因为他也不过是个小男孩——他耐着性子,跟在莫石身后,与他一起去城堡的工坊里定制曲棍和木球,并邀请同龄孩子参与游戏。

    希文则为复杂多样的规则着迷,但他在兄长面前总是有些怯生生的,一改平时那种小先生似的正经和多话,变得笨嘴笨舌,然后干脆寡言少语。

    王宫里的男孩儿不多,但因为昌茂节的缘故,不少王公贵族来到了宫廷,并带来他们的孩子,于是勉强可以凑成两支队伍。

    管教孩子是一门艺术。

    当大人都忙碌于宴会准备时,尚未达到谈婚论嫁年龄的孩子就很需要自己找到消磨时间的方法(且这种方法不能让父母觉得是白白浪费时间),而与王子殿下一起游玩当然是上佳选择。

    国王和王后也默许了这种新奇而无害的娱乐。

    无论如何,曲棍球的教学开始了,伴随教学的就是练习。

    真正的现代化曲棍球比赛有着严格的场地和器材要求,但莫石当然把它们一律简化为古典原始的方式:中间线,两队门线,球进对门则胜;不允许以棍击打对手,不允许将棍举过头顶,不允许用棍以外的身体部位触碰球,除射门外不许打高球。

    并且他成功说服孩子们,要从控制球杆练起,于是将曲棍球与高尔夫糅合为一体。

    这会儿,莫石坐在庭院里,望着王子与他们的玩伴们挥舞曲棍、推打木球。

    男孩间的竞技游戏,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都在所难免。好在等级制度多少帮上了忙,至少没人会伤害王子。而狄诺等诸多王子侍官也在竭力保障安全。

    莫石将青鸟靠在身旁,空出两只手练习魔力流动。

    随着指尖魔力的流窜,他的心情也好起来。最近,莫石觉得自己正在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重获对于身体的掌控权。他不确切知道自己从前在魔法方面的造诣达到何种程度,但心中总隐隐觉得自己可以做到很好。

    “奇技淫巧!”一个男人说道,“现在无论我走到哪儿,都得听到他的名字?他不过是有那么些花样,懂得讨国王和白金圣殿开心。”

    莫石听到有人这样说,而他不确定这句话的所指。他是人类。连他都能听到的议论,可见说话者没有任何遮掩意图。

    他回头,看到两个男人沿着长廊经过。

    其中一个注意到了他。并且停下来。

    他望着莫石,愣住片刻,随即露出并不和善的笑容,偏头对身旁的亲信说:“这不是那位……据说是被火雀从雪地捡回来,出生地却在南方参玳的莫石·丰穗先生吗?”

    圣祭司圣·徒安在进入白金圣殿前,被称呼为参玳家的圣徒——他出生在西南方沿海的望族参玳家。显然,现在莫石被划归到了参玳家族势力之下。

    莫石回望男人,展臂屈膝:“金鬃公爵殿下。愿上神祝福您。”

    “愿上神福佑。”

    男人傲慢地抬抬手算是回应,接着便要离开。

    莫石出声道:“公爵殿下。”

    男人挑起眉扭头看着他,并不情愿把身子也转过来。

    莫石恭敬地低下头:“多好的天气,您不想来看看公子们的曲棍球比赛吗?令公子也在队伍里呢。”

    金鬃公爵在去年失去了自己的长子。现在,站在曼铎旁边研究击打木球的那个男孩是金鬃的第三个儿子,他也才二十来岁年纪,同他的哥哥一样大胆、健壮。

    “或许在庭院里散散步是可取的。”金鬃公爵点了点头,“但我可不是像您这样的闲人,我待会儿要去面见王后。”

    “当然了,大人。”

    莫石的态度始终谦顺,而他的谦顺确实也让金鬃的态度稍微好一些。

    他走下台阶,来到草地上。

    莫石跟随在他身后半步。

    “我听说很多关于你的事,年轻人。”金鬃说道。

    “是,大人。”莫石回答,“实际上我并不愿意受到关注。我只是一个学者。”

    “一个学者?如果真的只是这样,你不会受到国王陛下的关注,你不会被小道消息传为‘神使’才对。”

    “我为上神和王室奉献我的所有。”

    “但你曾是火雀的家臣。”

    莫石抬起眼睛,看到狄诺·火雀在曲棍球赛场外围跑动,想要让越玩越开心的曼铎王子停下来休息一会儿。少年——如今已经是青年了,有着火红的头发,英俊的面庞。

    “我的确曾是。”莫石压低声,一字一句地说,“但我现在是国王的内臣,我只为空轮之主和国王尽忠。”

    金鬃公爵眯起眼睛打量了他一轮,发出嗤笑。

    “你只不过在我面前这样说罢了。国王现在最信任的家族不是绯足就是火雀,你也是依靠这层关系才得以上位。既然你又是参玳出身,你显然会选择继续依附火雀。”

    公爵说的并没有错。

    经过王冠之争后,绯足和火雀在中央巩固了地位。尽管尚不明显,但也已经隐隐有分割派系的趋势。参玳家族与绯足的关系并不非常紧密,而莫石的确至今没有表现出想要进入南方势力集团的渴望——因此,所有人都可以轻松判断出,莫石会继续依附于火雀。

    而金鬃的母亲出生绯足,他显然更偏向绯足集团。

    这些复杂的关系,导致金鬃与莫石(分明毫无瓜葛的二人)之间天然横亘着敌对氛围。

    还另有一点:金鬃是国王的“五躯要臣”。

    所谓的“五躯要臣”,指的是被允许参与国王政务会议的五名大臣。至北之国的封建帝制还未发展完善,大臣的职务、宫廷中的职位划分都不足够清晰,但只要位列五躯要臣,就必定可以参加每一场“金盘会议”——最高级别的议政会。

    五躯要臣,“五”是至关重要的限制。

    现在宫廷中的五大臣一个不多、一个不少,恰恰满员。而其中没有火雀。

    众人都在猜测,等到如今在宫廷中的狄诺·火雀分化成年之后,国王准备给予他怎样的位置。

    如果是五躯要臣呢?

    如果真是五躯要臣。那么,由谁来下台,为他腾出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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