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傻蛋(2)
晚饭,是照得见人影的稀粥。
石伟亮一边大口吸溜,一边长吁短叹地和他娘商量,说带出来的金银细软,一路上丢的丢,抢的抢,早已所剩无几。如今处处烽火连天,兵连祸结,逃到哪里都一样,不如返回如皋算了。
我苦着脸,小口地啜着半碗清水,斜睨他孱弱的侧脸,不小心斜得时间过长了些,直接成了翻白眼不说,又出现了许多古怪而熟悉的幻影:他裹着一块紧身的白布,媚眼猛飞,冲我扬着一本书,说:“我是大学着名的语文老师。”
“嗳,”我乘他递碗过来,让我帮他盛粥,虚心地请教说:“大学是什么?语文呢?老师呢?”
回答我的,是他茫然呆滞的表情,长久得像挂在墙上的遗容。
坐在他身边的元芳从碗上抬起头,蠢蠢欲动地想拔簪子。
我见势不妙,急忙闪过一旁,埋头干活。
第二天开始,我们改变方向,颠簸着往回逃,沿途到处血流成渠,腥臭刺鼻,不时还见到堆成小山的头断足折、腹破肠流的死尸。
冒辟疆总是一手搀着他娘,一手挽着大夫人元芳,远远地跑在我前面。
他很不耐烦我大病未愈的羸弱身体,每次我趔趄着跌倒时,他都回头吆喝着威胁我:“你真没用,就不能跑快点?!明告诉你啊,万一乱兵追过来了,我们可顾不了你。”
我颤巍巍地爬起来,勉力挪动双脚。跑不动能怪我?不说我布缠身,就算身体健康,靠着这双裹得又尖又细的残疾小脚,站都站不稳,风一吹就倒,也不可能健步如飞,跟上他们的速度啊。
好在傻蛋--就是我捡来的那只小秃狗,前天,我在泥地上写下“傻蛋”和“八婆”两个名字,极其民主地让它任选一个。作为一只有强烈自尊心的公狗,它当然不会选择“八婆”这个带有明显性别特征的名字,只能心甘情愿外加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傻蛋”--十分忠诚体贴,一步不离地跟着我,每逢我跌倒,就会伸出柔软粉嫩的小舌头,亲昵而心疼地轻舔我,以示慰藉和鼓励。
冒辟疆和元芳嫌我是个累赘,边跑边做他娘的工作,要把我寄在附近谁家里。可沿途早就荒无人烟,只剩一幢幢的空屋子。他再怎么想把我当过期行李寄存,也找不到寄存点。
注:《影梅庵忆语》:……余(冒辟疆)即于是夜一手扶老母,一手曳荆人(苏云芳),两儿又小,季甫生旬日,同其母付一信仆偕行,从庄后竹园深辔中蹒跚出,维时更无能手援姬(董小宛)。余(冒辟疆)回顾姬(董小宛)日:“汝速蹴步,则尾余后,迟不及矣!”姬一人颠连趋蹶,仆行里许……当大难时,首急老母,次急荆人、儿子。
一千字一千字一千字一千字一千字一千字一千字一千字一千字一千字一千字一千字一千字一千字一千字以前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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