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卡片第二百一十四章
有砌在墙里的,有埋在床下的,最夸张的是一个男人杀妻之后,专门买了两袋水泥,在阳台上砌了个大墩子来藏匿尸首。
凯特琳看向古顿说道:“你的思路有两点讲不通。第一,在一个现在化的都市里,就地处理尸体的难度和风险都太大了,你会在家里整出很大的动静,而且一旦引起别人怀疑便再无回旋的余地——因为尸体本身就是如山的铁证。”
“嗯。”威廉跟在后面附和,“去年有个家伙用水泥把老婆封在阳台上,那简直是我见到过的最愚蠢的藏尸手法,如果那家伙也这么笨的话,就不会半年还逍遥法外了。”
古顿不甘心就这样被驳倒,憋了一会后又辩解说:“万一他的住处当时正好有些特殊的情况呢?比如说家里正在搞装修什么的,顺便把尸体也处理了。”
这种解释显然有些牵强,凯特琳没时间和他纠缠不清,直接又抛出了第二个问题:“如果他能够顺利地在家中处理尸体,为什么还要把头颅、内脏、死者的衣服以及部分肉片抛弃出去?”
“这个……”古顿努力为凶嫌寻找着理由,片刻后他总算想到了一些说辞,“也许……也许是炫耀自己的犯罪手法吧?向警方挑战,就像nemesis发布通知单一样。”
蔚立刻跟上说道:“如果他有这种想法,那他更不会只做一起案件就收手——这一点我可以百分之百的肯定。”
古顿一愣,然后苦笑了一下:“这怎么说着说着,又转回到刚才的问题了?”
凯特琳却摆了摆手:“我们先不考虑对凶犯的心理分析,只考虑他的作案手法,向警方挑战的话,扔出来一包碎尸还不够吗?为什么要分四次扔出三包尸体肉片和一个装有头颅和内脏的旅行包?另外为什么要把死者所有的衣物也扔出来,这从挑战警方的角度也解释不通吧?”
古顿苦起脸,这次他再也圆不下去了,只好投降一般地晃了晃脑袋:“那好吧……你说是怎么回事?那些大块的尸骸到底去了哪里?”
“藏匿在某个特殊的地方……”凯特琳慢悠悠地说道,“而这个地方的特殊性在于,那里虽然能够藏住死者的主体尸骸,但却不能藏下头颅、内脏、肉片和衣物,所以凶手要把这些东西远远的扔出去。”
众人都微微皱起眉头,能明白凯特琳的思路,但对具体的细节又无法理解:什么样的藏尸地能容纳大块的尸骸但却无法留下头颅、内脏和肉片这样相对小块的碎尸呢?
而凯特琳略做停顿之后又说道:“这样吧,我还是从头开始捋一遍,按照我的模式,其中我也会引用不少蔚姐的心理分析结果,大家都听一听,看看这个思路能不能顺下去。”
见众人都没什么异议,凯特琳便开始讲述,与蔚立足于心理学的分析不同,她的观点主要是来自于刑侦学上判断。
“在任何一起凶杀案件中,如何处理尸体都是凶犯必须面对的最棘手的问题,因为尸体本身就是案件中最重要的物证,有经验的刑侦人员能通过尸体找到各种各样的线索:包括死者的身份、凶案发生的时间、凶案发生的原因、凶手的杀人方法、甚至是凶手本人的身心特征等等。而凶手为了毁灭这些证据,会采用诸多有针对性的手法来破坏尸体,但这手法本身却也在暴露出更多的信息——至少我们可以从中知道,凶手想要隐藏些什么。而他刻意要隐藏的东西往往就是案件中最重要的线索。
具体到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凶手抛出了死者的头颅和衣物,可见凶手并无意掩藏死者的身份,也就是说凶手并不担心警方会对死者的社会关系进行排查,由此可见,凶手和死者的相识应该是一次偶遇式的邂逅,并没有第三人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
众人都暗自点头表示认同,不过这番分析并不足为奇,所以他们还得凝神继续听下去。
“这里我要引用蔚姐的理论了。”凯特琳这时看了蔚一眼,和后者进行了一次目光的交流,“从死者的性格来看,一个陌生人要想在短时间内接近她,这个人对她必须具有足够的吸引力。所以我认同以下几点:凶手当时的年龄在二十八岁以上;相貌中上;具备一定的内涵;社会地位较高;同时此人是一个‘隐性自卑症’的患者,否则无法解释他为什么会对死者感兴趣。”
蔚微微一笑,似乎在对凯特琳的信任表示感谢。
凯特琳略点头以示回应,然后又道:“既然我们已经确定:死者和凶手是偶然相识,那么在分析凶手的杀人动机的时候,我们就面临着两个分岔口的选择。第一种可能,凶手是个变态杀人狂,而四一七案件也是一起预谋杀人案,凶手找到死者的目的就是为了杀死她,享受杀人过程中的快*感,事实上,此前警方就是一直抱着这条思路在探案。包括我们刚才也是这么想的——因为凶手对尸体的残害实在超出了正常人的行为范畴。既然是有预谋的,他当然事先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包括怎样把死者引到家中,怎样下手,怎样处理尸体等等,他的计划一定很周密并且得到了完美的实施,所以警方历经半年也无法破案。可是这个思路又存在着无法解释的地方:比如这个变态凶手为什么没有继续作案?他为什么要把头颅、内脏、肉片和衣物分别抛弃在不同的地点?”
这正是先前讨论受阻的地方,众人现在听凯特琳这么一说,都明白她是要避开这些障碍,转移到另外一条思路上。
“那另一种可能性是怎样的?”蔚忍不住催促着问道。
“另一种可能性是:凶犯本来并没有打算杀死被害人,他的目的只是想进行一次正常的社交,不过当死者来到他家里之后却出现了一些变故,这个变故使得凶手杀死了这个女孩。”
“为什么没有第三种可能性呢?”蔚提出了疑问,“即使他不是变态,也有可能预谋杀人啊,为什么你一定要强调是意外变故导致的凶杀呢?”
凯特琳反问道:“如果你不是变态,并且事先做好了杀人的预谋,那你为什么要把这个人杀死在自己家里?”
蔚恍然地“哦”了一声,此前大家已有共识:凶犯能对尸体进行如此精细的加工,说明他的作案地点一定是在si密性很强的家中,但谁会刻意把自己的家选择为杀人的地点呢?除非他是一个想要“享受”戕尸过程的变态。
“这么说的话,如果不是变态杀人,就是一起临时起意的突发性杀人事件了?”威廉也搀进来分析道,“为什么呢?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性侵害的深化结果吧?”
确实有很多男性针对女性的凶杀案都是由强*奸案件恶化后导致的,如果凶犯把死者带到家中后起了色心,而受害者处置不当,临时起意的强*奸往往会转化为杀人案件。
可蔚却有相反的观点:“我觉得这种可能性不大。”
“为什么呢?”威廉用请教的口吻谦逊问道。
“我曾经专门研究过强*奸等性犯罪案件中案犯和受害人双方的心理特征,而这起案件中男女双方的状态并不符合以往的案例,根据分析,此案中男性的个人条件要超出女性很多,而已受害人的性格既然能跟随凶犯回家,那说明她对凶犯本身已经相当认可,在这种情况下,即便男性对女性进行性侵害也很难恶化到杀人的地步,因为女性往往会在半推半就中顺从,当然也不排除先前双方在交流的目的性上存在误解,以至于男性的性侵行为遭到女性的强烈反抗,不过这时男性往往会中止侵害,因为在他看来,该女性并不值得他付出过大的代价,而且他条件优越,不致于沦为一名极度饥*渴的暴力型性侵者。”
加文此刻也从另外一个角度附和蔚的观点:“当年从抛尸现场提取到的证据中,死者的内外衣物都完好无损,从这一点来看,也不符合暴力强*奸案的特征。”
“那这突发性的杀人动机到底是什么呢?”威廉咂了咂嘴,“他们无怨无仇的,侵财更不可能——都说了凶犯的条件要比死者优越很多啊。”
“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因为凶犯的条件要远优于死者,所以不要老去揣摩凶犯想侵占死者什么,我觉得如果是突然性凶杀的话,很可能是死者激怒凶犯后酿成的悲剧。”
“哦?对于这一点,你有更详细的分析吗?”凯特琳饶有兴趣地看着蔚问道。
“死者敏感而清高,但内心又是自卑的,这种性格的人往往不擅于和别人相处,他们说话的时候很容易出口伤人,不是吗?”